據天津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6月29日,中歐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國際研討會在京順利召開,會議由中國國家氣候戰略中心主辦、歐洲環保協會協辦。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英國駐華使館、中國政法大學、德國國際合作機構代表參會并致辭,來自全國人大環資委、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英國駐華使館、中國政法大學、天津大學、德國國際合作機構等單位的30位嘉賓現場參會。另有來自內蒙古、天津、湖北、南京等地方生態環境廳代表和專家學者,以及來自歐盟、英國、德國、波蘭等國外氣候立法的政府官員和專家學者共80余位嘉賓在線參會。
會議圍繞應對氣候變化立法邀請國內外九位專家作主旨發言。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孫佑海教授提出,中國立法機關和執法部門為實現減碳目標已經在立法和執法中作出巨大努力。為進一步實現雙碳目標,應加強對現有法律的執行力度、開展專門的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并及時出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議。歐盟氣候行動總司Sophie Heyde介紹了歐洲氣候變化立法的最近進展和主要內容;英國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首席執行官Chris Stark就英國氣候變化法案中包含的目標、路徑、工具包、監管進行介紹。英國2019年對該法進行修訂時納入了2050年碳中和目標,成為歐洲最早通過立法明確碳中和目標的國家;《巴黎協定》執行和遵守委員會聯席主席、奧斯陸大學Christina Voigt教授簡評了丹麥、芬蘭、挪威等歐洲國家氣候立法情況;克萊恩斯歐洲環保協會高級律師Sophie Marjanac介紹了其正在參與的5起來自波蘭的氣候訴訟情況;國家氣候戰略中心田丹宇副研究員簡要介紹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的主要考慮;德國生態研究所高級研究員Stephan Sina介紹了德國氣候保護法的主要內容和行業目標分解的特點,德國2021年6月對該法進行修訂,將其碳中和時間提前到了2045年;蘇格蘭政府氣候變化處法律與氣候適應主管Tom Russon從地方立法的視角對蘇格蘭氣候變化法進行了介紹;中國人民大學李艷芳教授就碳排放權的法律屬性問題分享了最新的研究成果。
在會議討論環節,德國生態研究所高級研究員Stephan Sina、克萊恩斯歐洲環保協會律師April Williamson在線闡釋了其氣候立法的觀點,來自挪威駐華使館環境參贊Christoffer Gronstad、法國駐華使館經濟隨員Camille Paillard、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英國駐華使館戴青和劉牧歌、公眾環境研究中心馬瑩瑩、自然之友盛曉穎等在現場就氣候立法問題開展了熱烈討論,從國際社會和公益組織的角度提出了對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的期待。與會代表均認為現階段應當積極推動中國盡快制定專門的應對氣候變化法。
國家氣候戰略中心主任徐華清在會議總結中提出,現階段國家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工作,希望同歐洲國家開展積極合作,抓住這一立法“窗口期”,不斷強化重大制度基礎研究,明確立法時間表和路線圖,充分借鑒歐盟國家的立法經驗,全力配合好國家立法工作安排,努力為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