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南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5月13日下午,“道無近”研究生工作坊在法學樓305舉行例會。本次例會的主要內容是各位同學匯報畢業論文開題情況,老師們對學生的開題報告進行審查并提出修改意見。
黃安杰同學以《教育懲戒權地方立法問題研究》為題,首先介紹了當前教育懲戒的背景以及教育懲戒的立法必要性與緊迫性。教育懲戒可以有效遏制校園欺凌,而立法是發揮教育懲戒作用的重要保障。再結合其他不同學科學者對于教育懲戒權的內涵、性質、有權主體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提出自己的研究思路以及論文寫作框架。
米賽君同學以《地方立法中計劃外生育公民的生育保險權限制條款研究》為題,介紹了論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現狀以及論文的創新點,列出了論文大綱。
肖蓓同學以《財產繼承在近代民法中的變遷》為題,對開題報告的內容進行了匯報。主要內容包括文獻綜述、研究背景及意義,以及論文大綱等。導師們對肖蓓同學的論文大綱提出了一些看法,并建議進行相應的修改。
唐明棫同學以《家在近代所有權法律變革中的發展趨勢》為題,匯報內容主要包括以傳統家庭財產所有權表現形式及分配方式為中心的研究綜述、以近代家庭研究為中心的研究綜述以及對文章大綱的具體介紹。
吳麗麗同學以《地方立法中“特別重大事項”研究》為題,通過對相關文獻進行整理得出,學界已經認識到《立法法》第76條“特別重大事項”界定不明導致實踐難以把握和操作,有必要對于“特別重大事項”的內涵加以明晰。但只是從整體上有這樣的認識,而缺乏更深入的、體系化的調查和論證。學界討論的比較多的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權限劃分問題,對于“特別重大事項”主要是在該問題中作為一個小部分附帶性、簡單地提及。因此,對“特別重大事項”的標準進行界定具有理論和現實意義。
許婷婷同學以《村規民約中移風易俗條款的實施機制研究》為題。她圍繞村規民約的性質、村規民約與國家法之間的關系、村規民約的實施保障機制、村規民約處罰條款的效力展開研究,將研究重點集中在村規民約的移風易俗條款之上,試圖為移風易俗條款的制定、修改與完善提供一些借鑒,具有一定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鄧雪婷同學的選題為《家長懲戒權的近現代變革》。簡要介紹了論文的選題來源、選題意義、研究綜述、研究對象、總體框架、重點難點、主要目標、研究方法、參考文獻等。
針對每位同學的開題報告,導師們都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寫作指導。這次例會讓同學們發現自己寫作方面的不足,明晰了寫作方向,將在導師的指導下認真完成自己的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