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4月,著名經濟學家、深圳大學法學院特聘訪問教授熊秉元在深圳大學法學院講授27課時的《法律經濟學》,廣大研究生、本科生同學及部分校友到課學習。這是熊教授第二次在深圳大學法學院講授本課程,已順利結課。
熊秉元教授畢業于臺灣大學經濟系,于美國布朗大學取得碩士、博士學位,曾先后在多所知名大學任教,現任浙江大學法律與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并應邀至全國各大高校法學院講授《法律經濟學》課程,在兩岸三地推動“法經濟學”學科的發展。學術論文刊于American Law and Economics Review,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Review of Law and Economics,Europea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Journal of Bioeconomics,KYKLOS等重量級刊物,出版著作20余部。
在本次課程中,熊教授傾囊相授,同學們積極發言,師生熱情互動、教學相長。課程內容可以總結為方法論、智慧結晶和具體分析方法三個方面。方法論幫我們把握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向:先了解社會,再了解法律;讓證據說話,而不是讓荷爾蒙說話;法律的目的未必在于追求公平正義,而在于處理價值沖突;法律的作用過去以“除弊”為主,未來可能以“興利”為主。智慧結晶時時提醒我們避免掉入陷阱:法律條文通常很簡單,而社會現實卻很豐富,機械運用法律條文容易僵化;存在不一定合理,但存在一定有原因,探尋深層的原因有助于更好地解決問題;通往地獄的道路往往由善意鋪就,注意事物之間的復雜聯系,再多想一步;沒有絕對的判斷,只有條件式的判斷;特殊情況下容許例外,讓法律更完備;我們處理過去,是為了未來。具體分析方法幫助我們有效化解糾紛:最小防范成本、時間軸輔助分析、磚塊加減法、引入市場的機制、正反分析法、基準點分析法。
課程結束以后,熊教授為同學們的書本簽名,大家合影留念。文末附上部分同學的收獲感言和老師寄語。
陳同學:“感謝熊教授為法學帶來了經濟分析的方法,老師對規范法學和實證法學的關系論述最讓我印象深刻,規范法學是對實證法學的簡化,前提條件是這樣的簡化已經積累了足夠的現實經驗、凝聚了足夠的社會共識而不會引發大量爭議。”
董同學:“我們期望有一種理論應對萬事萬物,但是理論一旦下放到實際情形,還是需要針對當前所擁有的信息做出條件式的判斷。經濟學在嘗試往大道若簡的方向前行,尤其在法律問題分析上是一個有效的工具。”
鄧同學:“面對復雜的社會現象和法律問題,豐富的知識庫和強大的洞察力缺一不可。本次課程能夠提供抽象思考的訓練,幫同學們更換武器配備。通過學習法律的經濟分析,能更加深刻地洞悉法律背后的原理,有助于我們更好地領悟法律和適用法律。”
王同學:“學習了人的行為特征及供需關系等經濟學基礎知識以后,我明白了法律制度亦可視為受各利害因素支持的均衡,對我今后的學習和工作都有重要的啟發和幫助。”
孫同學:“在熊老師的課上收獲最深的是對各種問題的分析方法,老師對于各種事件背后原因的思考令我著迷。面對原本習以為常、熟視無睹的現象,我開始揣測其背后的原因。”
熊老師:“同學們的學習熱情讓我感動,我在授課過程中也有了一些新的體會,更堅信思維方式的重要,以及經濟分析對法學的強大解釋力。希望同學們以后多多運用經濟分析的方法解決現實中遇到的法律問題,讓大家的工具箱變得越來越豐富。期待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