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林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4月22日下午,吉大法學日新講壇之涉外法治系列講座第三講于吉林大學中心校區文科實驗樓425教室舉行。吉林大學法學院1997級校友、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彭凌燕律師做了主題為“私募基金業務案例解析”的專題講座。本次講座由吉林大學法學院周曉虹副教授主持,吉林大學涉外型卓越法律人才實驗班學生及吉林大學法學院部分碩士研究生等參加了本次講座。
講座開始前,彭律師首先闡明了本次講座的目標和內容,即希望通過介紹私募基金業務的相關內容來構建起同學們對私募基金業務的基本認知框架,引發同學們對私募基金業務的興趣并培養同學們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中需要具備的“同理心”和“想象力”等重要品質。
彭律師首先通過其團隊制作的一個有關私募基金業務的短視頻向同學們介紹了私募基金業務。通過對字節跳動、阿里巴巴、滴滴等大家耳熟能詳的企業的成長過程的簡要介紹,彭律師向我們展示了私募基金在當代推動企業創新、科技發展、改善人類生活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接下來講座主要圍繞著律師在私募業務中的作用及其工作內容展開。首先,彭律師先對私募業務主要涉及的兩方當事人,即基金方與創業公司進行了介紹,重點說明了律師在雙方當事人開展投融資業務中的作用和工作內容。對于基金方來說,一個私募基金的交易分為“募前-募集-投資-管理-退出”這五個前后聯系緊密的環節,在不同的階段律師需要從事的具體內容也有所差異。對于創業公司一方來說,律師發揮作用的環節還向前延展到公司的設立階段。在公司成立后則具體包括融資前的準備工作、融資時的交易工作以及融資成功后對資金的管理以及最后資金的退出等階段,律師在各階段從事的業務也會相應地有所不同。
在同學們對律師在私募基金中的業務有所了解之后,彭律師采取了情景教學的方式,將同學們分為基金和創業公司兩方,鼓勵同學們從律師的角度去思考在幫助自己當事人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時需要注意的問題和可能遇到的風險。同學們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并踴躍發言,彭律師也對同學們的發言做出了積極的反饋和評價。在同學們討論的基礎之上,彭律師建議同學們在思考問題時應該從“律師”這一身份出發,明確自己的地位和作用,運用“同理心”充分考慮當事人的需求和交易相對方的需求,以實現促成交易的目的。并且由于私募基金業務是一項以合同為基礎的涉及許多未來不確定性的業務,作為律師的我們在設計合同條款時需要充分運用“想象力”,保證合同條款的嚴謹和全面,盡量避免未來產生糾紛的可能性,降低當事人可能承受的風險或損害。為了加深同學們的理解,彭律師采用了兩個真實案例讓同學們親自嘗試運用“同理心”與“想象力”來解決私募基金業務中出現的相關問題,同學們也都表示受益匪淺。
除了對業務內容的介紹外,彭律師還從職業技能方面為同學們提供了一些建議。彭律師及其團隊成員對如何與客戶進行有效成功的交流與同學們分享了自己的經驗和體會。彭律師認為,作為律師,與人進行有效的溝通是同學們必備的一種技能,她和其團隊律師通過自身的實踐經驗向同學們解釋了幾項要點:首先,有效溝通的前提是對自己所要傳達的信息足夠熟悉;其次,需要明確我們的聽眾,從而對所要傳達的信息進行處理并以合適的方式表述;最后,作為交易雙方溝通的橋梁,律師在談判中仍需發揮“同理心”的作用,理解對方的立場和意圖以彌合雙方的分歧,創造良好的談判氛圍以增進談判效率。這些是交易律師成功順利推動交易進展的重要基礎。
講座的最后,彭律師耐心、真誠地解答了同學們所提出的問題,在學習、職業規劃、職業準備等方面給同學們提供了寶貴的建議。周曉虹副教授對本次講座內容進行了補充和總結,并希望同學們終生保持好奇心和快速學習的能力,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儲備,不斷提升和完善自己的專業能力,以適應社會發展和就業環境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