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山東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4月22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來該院參加“法律近距離”之法官進校園活動。
下午二時,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宋麗華在華崗苑北樓一樓學術報告中心為同學們作了以“民法典的司法解讀——學、用、思”為題的講座。講座由張平華教授主持,助理研究員孫犀銘作為與談人。
張平華教授對宋麗華法官表示歡迎并作簡要介紹。宋麗華法官從“民法典之學”“民法典之用”“民法典之思”三個方面,介紹了自民法典頒布以來民商事司法實務的情況。在民法典的學習上,宋麗華法官強調必須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思想,落實權利保障理念,建立法典化思維;在民法典的適用上,指出時間效力及溯及力問題的復雜性,法律原則的適用空間仍有待擴大;在對民法典的思考上,探討了司法實務中有爭議的問題。助理研究員孫犀銘就上述問題進行了分享交流。
下午四時,《民法典》適用、法院工作、職業(yè)發(fā)展座談會在華崗苑三樓中廳會議室舉行。座談會由法學院院長周長軍主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張堅、刑一庭副庭長馬新、民二庭副庭長宋麗華、組織人事處副處長高瓊、研究室副主任高沛沛、法學院黨委副書記鄒永厚、團委副書記曲儀參與座談。
座談會伊始,周長軍院長與張堅主任就山東大學法學院與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交流與合作進行了回顧與展望。圍繞同學們提出的“法官在判決中運用的法律方法論或法律思維”“法官的司法能動性和自由裁量權”“司法審判的公平與效率”“法官欣賞的律師品質”等問題,各位法官依據(jù)審判實踐經(jīng)驗一一詳細解答。對于同學們關注的職業(yè)發(fā)展問題,高瓊副處長指出從事法律職業(yè)應當具備優(yōu)秀的適應能力、表達能力、人際交往能力、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和一定的領導能力。最后,周長軍院長從專業(yè)能力、職業(yè)道德兩個方面向同學們提出了期望,并對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們表達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