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星亞,女,1943年出生于重慶,1966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廣東星辰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一級律師,西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1986年調深圳市司法局,后任深圳市經濟貿易律師事務所主任;1988年任深圳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副處長;1991年任深圳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處長、局長助理;1993年創辦廣東星辰律師事務所。郭星亞曾擔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國際私法學會理事,深圳市人民政府證券管理委員會委員、深圳市政府法律顧問、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曾獲得全國律師行業20年突出貢獻先進個人、律師之星、辦案能手,深圳市首屆優秀律師等光榮稱號。郭星亞主要著述有:《深圳股份制改革中的律師實務》《美國商法釋義》《深圳特區涉外經濟合同法實踐》《企業破產清算中的律師實務》《中國國際私法理論與實踐》《三色光》等十多部專著。
堅守:從磨床工人到西政老師
1962年秋,郭星亞如愿以償地考取了西南政法學院保密專業,這對當時的她來說,是種幸運。“我的眼眶一下就濕潤了,說不清是高興、激動,還是慶幸。”郭星亞說。在那個年代,因為家庭和社會的原因,她幾度被認為考不了大學,當時的大學普遍壓縮招生,錄取名額為考生的25%,而郭星亞所在的年級一共只有120人。她沒有辦法,也沒有選擇,她只能破釜沉舟般地學習,為自己爭取接受教育的機會。
大學最吸引郭星亞的地方是校圖書館,她最大的樂趣就是讀書。每天上午上課,下午就去圖書館看書,文學、哲學、美學......古今中外、應有盡有。“打開一本書就進入了一個全新的世界,與那些智慧的先人、哲人對話,是心情最愉悅的時刻。”郭星亞說。常年泡圖書館的她結識了幾個同年級的書友,從車爾尼雪夫斯基的《怎么辦》到列夫.托爾期泰的《戰爭與和平》《復活》《安娜.卡列尼娜》再到普希金的抒情詩,他們討論了個遍,并且研讀了大量馬列主義理論,郭星亞對人、對社會、對世界逐步有了自己的看法,這也對其后面的人生選擇有著重要影響。
在時代的洪波巨浪之下,人如浮萍。畢業后,郭星亞被分配到了江蘇,從一名法律系的大學生變成了一位磨床工人。異鄉漂泊,她住過傳達室,遇到很多困難,在命運的安排下,一個弱女子顯得無可奈何,而也在那時,她感受到了最質樸的情誼,工人們總是親切地叫她“大學生”,把她當成他們的親姐妹來看待。他們常常從家里帶來好吃的家常菜給她吃,冬天做棉鞋給她穿,逢年過節把她接到他們家里過。“現在回想起來,這才是人間最真誠、最單純、最寶貴的情誼。”郭星亞說。這份恩情她一直記著,如今常常主動接濟他們。
幾年后,她從車間調到廠化驗室工作。她開始跑書店、圖書館,自學大學工科的物理、化學,尤其是分析化學。已經結婚生子的她,白天在化驗室做試驗,晚上回家背著小孩看書本。半年以后,她已經能夠獨立操作并出具化驗報告。“說實在的,生活是一本最好的教科書。”郭星亞說,“這段經歷讓我深刻體會到了‘落后就要挨打’這句話的真諦。并因此激發了我重新做出人生選擇的勇氣和決心。”1973年,她進入中學執教,邊教邊學,成為了一名化學老師。人生角色在命運的擺布下變換,她從未服輸。每一個夜深人靜的夜晚,她都會想起自己的法律初心,她期待著法治春天的到來。
改革開放后,她回到了檢察院工作,幾年的工作經驗讓她對當時的中國執法水平有著擔憂。恰逢這時,西南政法大學向其拋來橄欖枝邀請其回校執教。從在檢察院搞批捕起訴轉到大學教書育人,從刑法轉到經濟法,有很多東西她都需要重新學習。她整整做了一年的功課,才真正登上大學的講臺,在學校經濟法系擔任經濟法課程任課老師。春夏秋冬、寒來暑往,她始終埋頭書桌,不僅很快被評為講師,而且逐漸得到了老師和學生們的認可,成為了當時經濟法系的一名骨干教師。
下海:創設中國首批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時代已經到來,郭星亞并不甘止步于此,她要做出選擇直面風浪。1984年冬天,全國經濟特區法制研討會在中國改革開放的“試驗場”深圳召開,她代表西南政法大學應邀去參加會議,此次出行她獲得了深圳市委的賞識,希望她前往深圳工作。郭星亞敏銳地感知到自己必須要面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圳這樣一座嶄新的城市正在迅速崛起,對人才有著渴望與重視。“所有人都勸阻我,沒有人贊成我去。但我想,一個人一輩子要做點事,而不是到和平順利的環境去生活。”郭星亞說。于是,已經43歲的她放棄學校留美學習的名額,單槍匹馬,一只背包闖深圳。
20世紀90年代初,廣東省開始推動國辦律師事務所向合伙所轉制。而在這一場制度改革過程中,郭星亞留下了濃重的一筆。因為要面對1997年香港回歸、深港兩地法律服務對接的歷史性課題,1992年,時任深圳市司法局局長助理的郭星亞受命主持深圳市律師體制改革,拉開了中國律師制度改革的序幕。“律師需要的是行會管理,把律師變成社會法律工作者。”郭星亞說。于是,經過充分調研,郭星亞及其工作團隊制定了符合時代發展的改革方案。
改革之路并不好走,一次次遞交改革方案,受到同行的質疑……這些困難都沒有動搖她帶領廣東律師改革的決心。就這樣,郭星亞下海了。放棄了福利性住房、醫療保險、退休工資等被人艷羨的一切,50歲的郭星亞主動脫辭去公職,帶頭改革。
1993年,她與其他3名律師一道,創設了中國首批合伙制律師事務所之一——深圳星辰律師事務所(現為廣東星辰律師事務所),接受市場經濟的考驗。“既高興又激動,在這么多反對的聲音中,到底還是走出來了。”郭星亞評價說,“那時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為處在改革開放前沿的廣東律師業帶來了無限生機。”正是在這一背景下,郭星亞察覺到律師業務應當緊跟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節奏向前邁步,拓展業務勢不可擋。
首先是國有企業的改革要求律師為其提供法律上的認證,上市公司同樣需要一份公平公正的法律意見。“市場需要這種服務,那我們律師事務所就要順應市場需求增加這一項服務。”其實,在1988年,郭星亞提出,深圳律師要為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但她希望能夠進行更深層次服務:一是進入領導層,幫助決策;二是參與具體的經營,幫助把關公司和外商談判等業務。
在開拓證券市場的法律業務時,郭星亞還曾親自前往深圳市體改委。當時,體改委負責審查上市公司的文件,當看到體改委主任案前小山堆一般的待審查材料時,郭星亞就提出,體改委人手太少,應付不了這么多的上市公司材料,無法“走出去調查”。她建議,這種審查工作應該交給公平公正的法律中介,可信度較高,也可以分攤體改委的責任,律師出具審查報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各司其責。郭星亞回憶那時她站著和體改委主任討論了一個多小時,建議終被采納。很快,深圳市體改委和司法局共同發文:公司要上市,必須要有律師出具的專業法律文書。這是中國第一份允許律師進入證券市場的聯合通知,深圳律師參與該業務后,國家司法部也很快發文,開展律師進入股票市場的資格考試。這塊業務的開拓,是中國律師開展非訴訟業務的里程碑。
郭星亞對她出具的第一份法律意見書印象尤為深刻,“有公司要上市,讓我們提供法律意見,我也不懂,只能自己翻閱美國的商法典獲得知識,又到香港走訪,向香港證交所和法律人士學習,并根據中國特色和體改委的要求,寫了8個方面的法律意見。”此份法律意見書成為了中國第一份上市公司法律意見書,也成為了當時全國競相學習的模板。
如今,郭星亞步入古稀,她再一次站立在時代潮頭。“一帶一路”倡議的提出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示范區的建立,郭星亞從中看到了廣東律師業乃至中國律師業發展的新機遇,由此開始了新的嘗試和探索。在郭星亞的帶領下,星辰律師事務所成為了最早一批在前海設立分所的律師事務所。
感恩:感謝母校,為律師事業奮斗一生
在郭星亞的自傳《三色光》里,她將大學生活稱為“非常大學”,在那個年代,她破釜沉舟,考入西政。后來,她回校教書,向母校捐款。她說:“我想,我要感恩西政,感恩我的老師,沒有他們對我嚴苛的要求,我不會有今天,不會有這些成就。在安逸的環境里,練就不了真本事。舒服長大,培養出來的人不知道艱辛,也不會去努力。我一生很幸運,每到關鍵時候,總遇得到幫我的人,他們不是幫助我有安逸的生活,而是幫我多干事、多搞創新、多做事業。我永遠都有一顆感恩的心。”
“大學是學習法律的功底,要掌握學習法律的鑰匙和方法:一個新的法律頒布出來,我應該知道哪個是要點,是調整的哪個方面的關系,主體客體是什么,它所要調整的對象是什么。”她談及大學教育,“在大學學習法律,是教你這把刀怎么用,而不是背某某法條。還有我們的世界觀與方法論,應該在馬列主義系統的學習中,得到徹底的改造,學習分析問題的能力、思想、觀點。”
古稀之年的她,希望年輕人們更有作為。她說:“我更希望看到年輕人來繼承我們的意志、理想,這樣我們國家的法治才有希望。榮譽我都已經得到了,我沒做什么事。我就是要實干,才對得起人民,才對得起對我寄予希望的人。”
“我們走到律師行業中來,就是要為中國法治建設作貢獻,要為律師行業奮斗一生,這就是我的初心。”郭星亞說。生命從逆境中突圍,從逆境中奮起,從逆境中化繭成蝶。郭星亞見證了中國法律一段歷史,并切身去推動與改變,她是實干家,是夢想家,更是創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