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斌教授,1956年2月生,江蘇啟東市人。1982年7月于南京大學經濟系畢業,獲經濟學學士學位,后留校任法律系經濟法教師;1983年3月在中國政法大學進修經濟法;1989年5月至1990年4月于日本愛知大學法學部進修商法博士課程;1992年10月晉升副教授;1994年1月調入南京大學商學院國際經濟貿易系;1998年3月晉升教授;2000年9月于南京大學工商管理系攻讀博士學位;2001年4月至10月任日本大阪大學法學部特邀研究員;2003年7月博士研究生畢業,獲工商管理博士學位;2004年4月聘為博士研究生導師;2005年1月調入南京大學法學院;2006年9月起兼任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級研究院研究員。吳建斌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公司法和法律經濟學,開設課程有公司法、公司法專題、比較公司法、法律經濟學。
在教書育人、潛心治學三十八載并收獲滿園桃李、累累碩果后,吳建斌教授將于2021年光榮退休。
任教生涯
歲月承載著歷史的步伐,但不會忘記每一位教師的付出。在過去的三十八載中,吳建斌教授堅守在教育一線,兢兢業業、勤勤懇懇,用知識的甘霖滋潤學生,培養了一代又一代優秀的青年學子。吳建斌教授授課認真細致,內容豐富,條理清晰,循循善誘,啟發學生,在三尺講臺上出色地扮演了組織者、引導者與合作者的角色,真正實踐了“知識是美麗的,學習是幸福的”。不僅如此,課余時間里,吳建斌教授總能在學生需要幫助的時候及時提供指導,耐心敬業。例如,2016年第六屆亞太地區企業并購模擬大賽中,南京大學代表隊的同學們在吳建斌教授的率領下與多所高校的優秀學子同臺切磋,成功斬獲“最佳書狀獎”。三十余載斑斕歲月,吳建斌教授培養的大量學生已帶著老師的諄諄教誨走向工作崗位,為我國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為我國社會發展與國家進步貢獻自己的力量。此外,吳建斌教授亦情系后輩,甘為人梯,一直不遺余力地以自己的所得所思助力青年教師。
感謝有您
三十八載春秋,一萬多個日夜。為育青禾,甘愿淡泊;不問收獲,只問耕耘。在南京大學執教的三十八載,吳建斌教授懷著對法學學科誠摯的熱愛,對教育事業堅定的信念,始終保持腳踏實地的工作作風、創新開拓的教育理念與睿智親和的人格魅力,用自己的行動生動詮釋了“為人師表”與“不忘初心”。萬語千言,道不盡我們對吳建斌教授的感激與眷戀。莫道桑榆晚,為霞尚滿天。祝愿吳建斌教授在榮休后的日子里身體健康,生活幸福,安康永遠!
——法學院黨委、行政
以下是吳建斌教授的學生們為老師送上的真摯祝福:
2017級經濟法學碩士 彭茹:
祝吳老師生日快樂,感謝老師在研究生三年期間對我學術上的指引,仍然忘不了您在學術論文寫作過程中對我思想上的啟迪與幫助。感謝您的諄諄教誨,如春風般,永銘我心。祝您在今后的日子里桃李滿天下,在學術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2017級法律碩士(非法學)徐於雪:
智者言簡,師者語詳,傳道授業解惑,是您的職責,更是您的高尚;不遺余力,誨人不倦,是您的風格。感謝吳老師,愿所有的幸福如意都圍繞您,生日快樂!
2015級經濟法學碩士:
垂教之恩常懷于心,慶幸能得吾師諄諄教導。先生耕耘不懈、學術斐然,為人平易謙和、言傳身教,教導吾輩求知做人。惟愿吾師身體康健,萬事順意。
2016級經濟法學碩士 毛晚晴: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在求學的路上,幸得吳老師指引關懷,成為更好的人。愿吳老師安康、幸福,祝您生日快樂。
2016級經濟法學碩士 柴佳寧:
很榮幸進入南大法學院后能成為吳建斌老師的學生。吳老師治學嚴謹,為人和善。在我三年研究生生涯中,吳老師一直是我做人、做事、做學問的榜樣。真誠祝愿吳老師生日快樂,身體健康,闔家歡樂!
2017級法律碩士(法學)孫乃毓:
十分有幸成為吳建斌老師的學生。老師如海,寬容做舟,方知海之寬闊;老師如山,寬容為徑,循徑登山,方知山之高大,師生交心,心心相印,方知心之高尚。感謝吳老師的悉心教誨,無論是學生時代還是步入工作階段,都讓我受益無窮。祝愿吳老師生日快樂!歲歲年年身體安康,萬事如意!
2016級法律碩士(非法學)束雙紅:
學而不厭,誨人不倦,桃李芬芳,教澤綿長。敬佩于吳老師的治學嚴謹和淵博學識,幸入師門,學貴得師,讀研三年,感恩吳老師的諄諄教誨,受益終生,學生不忘此情。在此祝愿吳老師生日快樂,萬事順意,歲歲年年,幸福安康。
2016級法律碩士(非法學)張曉偉:
桃李滿天下,師恩如海深。南京大學讀研的三年里,吳建斌老師的諄諄教誨如春風瑞雨,感謝老師的辛苦付出。祝愿老師生日快樂,身體安康,闔家幸福美滿。
2018級法律碩士(法學)鞏睿:
回憶起在南大的學習生活,我真的很感謝我的導師吳建斌教授。我到現在還記得,第一次和吳老師見面的場景,他就如家里最親切的長輩,跟我聊家常,聊學習,聊未來規劃;在之后的學習指導包括論文寫作中,吳老師也是循循善誘,讓我學會如何獨立思考;同時,我也一直覺得老師是一個很懂生活的人,老師的朋友圈處處透露出對生活的熱愛,彰顯著精神世界的富足。所以,我也真摯的祝愿老師,在今后的日子里,身體健康,永葆快樂!
2015級經濟法學碩士 陳若瀅:
吳老師在生活中幽默隨和,在治學時一絲不茍,一直是我心中的榜樣。感恩吳老師在幾十年教學生涯中對學生們的無私關愛與付出!恰逢吳老師生日之際,衷心祝愿老師生日快樂,平安喜樂,萬事順意!
2017級法律碩士(非法學)王煜:
吳老師,生日快樂,轉眼我已經畢業半年多了,但是在學校里無論是您有趣的課堂,還是您細心的論文指導,我都記憶猶新,并且在畢業后更加感到彌足珍貴。有時候看到您在朋友圈里分享一些生活的小日常,覺得非常美好,除了拜讀您的學術作品以外,也很喜歡這樣享受生活的您。真心地祝愿您今后的日子身體健康、天天開心、遠離煩惱。
2018級法律碩士(非法學)王思璇:
生就福如東海瀾,日臨南山青松嵐。您用心血育得百花盛開,您用嚴謹為教學事業增光添彩。也感謝您給了我許多寶貴的指導和親切的鼓勵,讓我受益良多。吳老師,生日來臨之際,謹祝您快樂、幸福!
研究成果
(一)學術著作
1. 現代日本商法研究,獨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2. 日本公司法規范,主編,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 最新日本公司法,獨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4. 日本公司法典,合譯,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5. 參閱案例研究(商事卷),第一輯,第二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6. 國際商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7. 參閱案例研究(商事卷),第二輯,第三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
8. 國際商法新論(第四版),獨著, 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9. 經濟法律概論(第三版),獨著,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10. 公司沖突權利配置實證研究,獨著,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二)在CSSCI來源期刊發表的論文
1.關于股份制的法律思考,《中國法學》,1988年第2期;
2.構筑我國現代企業制度的科學法律基礎,《中國法學》,1998年第1期;
3.日本引進獨立董事制度的經驗及啟示,《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2期;
4.試論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責任及其限制,《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3期;
5.科斯法律經濟學本土化路徑重探,《中國法學》,2009年第6期;
6.公司法人格否認成文規則適用困境的化解,《法學》,2009年第7期;
7.公司設限股權轉讓效力新解——基于江蘇公司糾紛案件裁判的法律經濟學分析,《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9年第1期;
8.合意原則何以對決多數決——公司合同理論本土化迷思解析,《法學》,2011年第2期;
9.關于我國公司沖突權利配置效率觀的反思與重構,《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2期;
10.公司修改章程強行收購股權效力辨析——基于Calabresi&Melamed模型的解釋,《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12年第1期;
11.探尋法律人化解法律經濟學難題的蹊徑,《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3期;
12.上海外灘“地王”案的二維解析,《法學》,2013年第7期;
13.從波斯納到科斯的回歸:澄清法律經濟學理論的本源,《法律與社會科學》,2013年第12期;
14.公司法結構性改革總體思路,《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14年第2期;
15.非營利性民營機構發展的法律規制——以非營利性改制醫院為例的分析,《南京社會科學》,2014年第9期;
16.公司糾紛指導性案例的效力定位,《法學》,2015年第6期;
17.股份轉讓自由原則再審視,《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2015年第3期;
18.指導性案例裁判要點不能背離原案事實——對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67號的評論與展望,《政治與法律》,2017年第10期;
19.從“孟文公案”中的優待股論爭看類別股權益的平衡路徑,《中德法學論壇》,2018年第1期;
20.科斯理論中的界權成本及其現實意義,《南大法學》,202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