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正值山東大學法學學科復辦四十周年,學院欲藉此梳理這四十年來的發展歷程,盤點所取得成就,作為向未來“再出發”的一個新起點。作為一名1985年入學、畢業后留校,學習、生活、工作從未離開過歷城區“洪樓大隊”的“老山大”人,經過近一年的資料收集、整理,在年終舉辦院慶慶典時,終于向師生及校友們呈現了一本雖不完美但相對完整的院史書稿。
當我在故紙堆或發黃的老照片中,尋找和梳理學院發展的線索時,心情也會隨之沉浮起落。因為每一個“事件”的背后,關聯的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它也許是課堂上老師們對法律原則的解讀和對案例的分析,也可能是學生們組織的一次模擬法庭或街頭的普法宣傳,是教師們年復一年的辛勤耕耘,也是學子們純真熱情的青春歲月。曾經在學院學習工作過的每一個人,都有一段與法學院難忘的故事。可以說,史事即人事,編纂法學院史,就是在講述法學院人的故事!
我們之所以舉辦山大法科“復辦”的慶祝活動,是因為在山大歷史上曾經有過法科,所以,搜集整理“復辦”之前法科教育的史料,就成為必不可少的一項工作。從現有檔案史料中可以了解到,1926年,在奉系軍閥張宗昌督魯期間,在合并山東公立法政專門學校等六所專門學校的基礎上重建省立山東大學中,設有文、法、工、農、醫五個學院,在法學院中則設有法律系,1927年,法律本科共畢業學生約40名。只是到了1928年,在濟南發生五三慘案后,由于辦學經費無著,山東大學被迫停辦,在后續的國立青島大學中,不再續設法科,山東大學的法科教育也因此而中斷。
對于這段“大歷史”,學校的許多師生都有所了解。不過,在學校及學科停辦后,當時在校生們的去向,則幾乎無人關注。此次收集資料的過程中,筆者注意到,在1929年8月的一份題名為“據前山大法科生劉升岐呈請轉飭山東大學準插班肄業等情呈傳鑒”、責任者為“青大籌委會”的檔案中,有這樣的記載:“為懇請恩準呈請教育部保送生等原級生插入北平大學肄業事竊鈞會議決國立青島大學不續設原山東大學法醫兩科,所有原法醫兩本科生,曾代發給修業及介紹證書,以憑按年級轉學有案。”只是當原山東大學法本科二年級的學生劉升岐、彭永年等學生,拿著學校開具的介紹信申請轉學時,北平大學卻并未接收他們,這些學生只得回省,希望呈請“中央教育部”,保送原級生能插入國立北平大學肄業,“使生等四五年之光陰,亦不致化為泡影。”也就是說,在省立山東大學停辦后,曾對當時在讀且尚未畢業的學生提出過安置方案。只是這種“安置”未被“接收”方國立北平大學接受,學生們的求學之路也因此而受阻。
試想一下,當我們滿懷各種玫瑰色的人生夢想,在大學求學的過程中,卻讀著讀著把大學給“讀沒了”的時候,心中該是何等的凄涼和絕望!當讀到“使生等四五年之光陰,亦不致化為泡影”這樣的泣血呼吁時,我們能真切地感受到時代的那一粒“灰”,是如何山一般地落在個人頭上的!學校停辦只是校史中的一個片段,可當時那些失業教師、失學學生何去何從的故事,卻未被記錄下來。值得欣慰的是,在另一份題為“函請及查復彭永年在前山東大學法本科修業成績來往公函”的檔案中,我們發現了彭永年的“下落”。檔案中記載,“案據學生彭永年呈為前在前山東大學法本科修業二年,轉入北平中國學院,于民國二十年六月畢業。現擬請辦律師證書,請填發在前山大修業成績表等情。”由此我們可知,彭永年后來轉學到了“北平中國學院”,畢業后,需要有在山東大學法科學習的證明以申辦律師證書。這份檔案材料,最終為山大法科停辦后個別學生的去向作了交代,結果還是頗令人欣慰的。
改革開放初期,在全國的各高校中舉目四望,會發現法科教育是一片荒蕪;在法律實務界,也是專業人才奇缺,難以為繼,至于正在恢復中的律師辯護制度,也因從業者的極度匱乏而舉步維艱。法律教育界與實務界也因此而展開了一場人才的爭奪戰,散落在各行各業中的那些畢業于五十年代的法科生,就成為爭搶的對象。八十年代入學的我們,并不知道課堂上那些老教師的故事和經歷。在這次院史收集整理過程中,對老教師的采訪,使我們得窺其中端倪。比如教授民法的康維寧老師,他曾在燕京大學學習法律,在院系調整后,又成為北京政法學院的學生。康老師在畢業后選擇了做律師,屬于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批律師。山大成立法律系后,想把康老師調過來;而當時的司法廳也想要他;濟南市的律師工作正在恢復中,也向他發出邀請;而他的母校北京政法學院也向他伸出了橄欖枝。由于“陰影”的存在,康老師最終選擇到法律系教書。當時的濟南市雖說已恢復了律師工作,但在公檢法整個系統內都不知道律師們怎么工作,于是他應邀給濟南市公檢法部門的五百多名干警講了一堂課,讓其時的法律從業者了解律師在法庭上的角色地位。康老師說在五十年代的法庭上,律師很少有打民商事官司的,而在刑事案件中,那些被告也沒有不認罪的。
一些散落在校友手中的史料也頗有價值。幾乎每一屆學生在畢業的時候,都會制作紀念冊,請老師們在紀念冊上留下“墨寶”。作為山大法律系的創始人、著名的法史學者喬偉先生,就曾為九三屆的學生題寫過“以法興邦”四個字。當筆者看到那幅遒勁有力的題字時,心中很震撼,因為它代表的是老一輩法學者對法治的期許、對學子的希望,這種在屢遭厄運后依然保持對法治信仰的樂觀與胸懷,不正是我們紀念法科復辦四十周年所欲尋找的精神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