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環境司法理論與實踐結合,探索、研究環境資源審判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組織開展了司法理論研究基地與司法實踐基地結對調研活動。活動開展期間,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理論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基地同有關單位結對開展了專題調研,形成了富有成效的調研成果。
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表彰司法理論研究基地與司法實踐基地解對研究成果的決定》,對6項結對研究成果予以表彰,包括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經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組織評選,三項由環境資源司法理論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基地參與的結對研究成果獲得表彰,其中一等獎一名、三等獎兩名:
一等獎
《人民法院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中的角色定位研究》
課題組:環境資源司法理論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基地、
環境資源司法實踐(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基地。
三等獎
《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調研報告——以2018、2019年度河北省發生的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為樣本的研究》
課題組:環境資源司法理論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基地、
環境資源司法實踐(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基地;
《涉林司法理論與實踐前沿問題研究——以黑龍江省林區法院涉林案件為基本樣本》
課題組:環境資源司法理論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基地、
環境資源司法實踐(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基地。
201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與中國人民大學合作在法學院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理論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基地,任命周珂教授擔任研究基地主任,竺效教授擔任研究基地副主任兼秘書長。研究基地成立以來,成功主辦或承辦了環境資源司法理論與實踐研討會、環境區域治理法律問題研討會等一系列重要會議。
本次活動中,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理論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基地與有關單位的結對調研成果優異,占所有獲獎成果總數半數。人大法學院與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理論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基地積極參與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研究中心組織的活動,為推進環境司法理論與實踐結合,探索、研究環境資源審判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出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