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主辦的2024年沙灘青年論壇“法治與中國式現代化”系列講座第九講在京舉行。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研究員蕭鑫以“監護人對未成年學生在校信息的知情權與侵權法保護”為題作學術報告,科研處處長張錦貴主持講座。
報告從監護人對未成年學生在校信息知情權案例出發,分析了監護人知情權的構成及侵權責任的認定。蕭鑫認為,可以從《民法典》和《個人信息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出發,證成父母作為監護人對未成年學生在校信息享有利他知情權和利己知情權。但這些知情權在內容和效力方面仍然具有不確定性,未必導致第三人負擔特定的信息披露義務。另外,即使法律規定學校負擔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該義務也未必對應父母的告知請求權,而可能只是一種具有私法反射效力的公法規范或者私法上的注意義務規范。總體來看,父母作為監護人的知情權具有框架性權利的特征,是一種可能享有具體權利的受保護狀態。
蕭鑫指出,根據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司法解釋(一)中對監護權的保護思路,無論是利己知情權還是利他知情權均可成為侵權法保護的對象。對于知情權作為框架性權利在侵權責任的違法性認定方面缺少確定性的問題,首先應明確是否存在明確規定學校承擔具體的信息披露義務的法規范,或者學校不披露相關信息是否出于惡意或構成背俗。當以上情形都不存在時,應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按照四階段利益衡量綜合法,在個案中判斷具體信息披露義務的有無。
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青年科研人員30余人參加論壇。在交流環節,參會人員圍繞監護人對未成年學生知情權的基礎、侵權責任的成立、具體案件處理等問題進行了討論。
(法學研究所科研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