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9日,中國法律史學會儒學與法律文化分會2024年年會暨“中華法治文明的歷史智慧及其傳承”學術研討會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成功舉辦。
本次會議由中國法律史學會儒學與法律文化分會主辦,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中華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陳鵬生教育基金承辦。會議旨在總結并傳承中華法治文明的歷史智慧,使其更好地服務于推進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的時代任務。來自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京大學、吉林大學、四川大學、浙江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財經大學、河南大學、華僑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天津財經大學、揚州大學、南京工業大學、河南工業大學、華北理工大學、內蒙古科技大學、佛山大學、安陽師范學院等眾多高校和中國社會科學院、江蘇省社會科學院、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社會科學院、上海博物館、《學術月刊》編輯部、北京大學出版社等機構的70余位專家學者代表共聚一堂,研討切磋。
開幕式于上午八點半開始,由中國法律史學會儒學與法律文化分會執行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尤陳俊教授主持,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楊東教授、中國人民大學中華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院長黃文藝教授以及中國法律史學會儒學與法律文化分會會長、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龔汝富先后致辭。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楊東教授首先向各位嘉賓表達誠摯的歡迎。楊東教授在致辭中指出,新時代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推動包括儒家法律文化在內的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在當代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是法學研究者必須承擔的時代使命。在此方面,中國法律史學會儒學與法律文化分會具有鮮明的專業優勢,并且業已做出許多重要的貢獻。本次會議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承辦召開,不僅對于深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與國內同行之間的學術交流有著重要意義,而且也是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的“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這一時代任務的一次具體行動。
中國人民大學中華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院長黃文藝教授對會議的召開表示祝賀,并指出本次會議的主題與中國人民大學中華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的研究宗旨高度一致。黃文藝教授認為,關于“中華法治文明的歷史智慧及其傳承”研究,也要回答我們的法治是從哪里來、要到哪里去、有什么貢獻、如何走出去等重大問題,期待與會的專家學者同中國人民大學中華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在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制度建設、普及宣傳、國際傳播等方面開展更多的合作。
中國法律史學會儒學與法律文化分會會長、華東政法大學龔汝富教授向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中華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對本次會議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謝,對會議的召開表示祝賀。龔汝富教授在致辭中認為,儒學及其所表征的法律文化,既是中華法治文明的主體部分,也是四千年來中國古代大一統帝國治國理政的智慧內核,涉及一系列重大理論問題,期望與會專家們暢所欲言,見仁見智。
在簡短的開幕式后,與會的專家學者移步明德法學樓臺階合影留念。
本次會議圍繞“中華法治文明的歷史智慧及其傳承”這一大主題,共設置了五個單元展開研討。
上午第一單元的主題為“中華法治文明的內涵與特點”,由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吉林大學法學院劉曉林教授主持。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研究院張中秋教授以“法治文明的歷史演進”為題,通過比較中西法治文明的歷史演進,認為中國法治文明內含人類法治文明的共性,包含了對秩序與正義的合理追求,主張在汲取西方法治文明精華的同時,更要重視和吸收中國法治文明的獨特性和歷史經驗。上海博物館胡嘉麟研究館員深入討論了三星堆文化與古蜀王國的權力結構,認為根據目前考古學研究的成果,三星堆遺址的發現為我們提供了先秦時期中原地區以外的周邊地區法制史的相關材料,對于探索中華法治文明的多元化進程具有重要意義。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李婧副教授聚焦中華法系之元素的創新與路徑選擇,認為中華法系的民惟邦本、以和為貴、德法并治、協和萬邦等元素經創造性發展后,可以為民本思想、調解止訟、禮法融通以及涉外法治建設等相關理念或制度提供歷史養料。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陳翠玉教授追溯了“法理”概念在東亞所經歷的跨國交叉往復移植的歷程,分析了這一中華法治文明原創概念在東亞跨國流播及運用的嬗變演化邏輯。佛山大學法學院李萌講師結合傳播學與法律史的相關知識,把法律傳播史作為中華法治文明的一項具體實踐,認為可以將法律信息的特殊性作為研究基點,通過“傳播的法律”與“法律的傳播”解構法律傳播這一研究領域。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宋大琦研究員梳理了中西自然法流派的構建原理,認為可以由心性論自然法的角度,發現儒家思想建構人權觀念的獨特路徑。江蘇省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錢寧峰研究員探討了“法典”概念在法律史中的適用性,認為“法典”概念在法律史中的運用存在一定的混亂,其原因是對“法典”概念的認知存在古今之別、中外之別,在重述中華法治文明時,應當建構“法典”話語,從而避開種種認識上的誤區。
在第一單元的七位報告人發言完畢后,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王沛教授、揚州大學法學院徐祖瀾教授進行了評議。王沛教授在評議中認為,總體來看,上述報告人的研究既有宏觀分析,也有微觀透視,給人以豐富的想象空間,期待報告人能繼續加強對經濟基礎的研究,彌補物質考證上的缺憾。徐祖瀾教授在評議中指出,本單元各位學者報告的成果程度不等地使用了比較研究方法,目光在傳統和現代、東方和西方之間往返流轉,將故事娓娓道來,富有啟發。
第二單元的主題為“中華法治文明與儒家法文化”,由中國法律史學會儒學與法律文化分會執行會長、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陳金釗教授主持。河南大學法學院喬飛教授認為,儒家的人觀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產生了深遠影響,儒家先哲基于人性善惡并存的人性觀,不僅倡導人的權利面向,也強調人的規制面向。四川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寧全紅研究員在參酌上下文和其他相關記載后認為,孟子所言“徒法不能以自行”的意思應當是,僅有仁心仁聞不足以辦好政事,只有仁者身處高位并依據先王之道和先王之法處理政務,才能實現理想的治理狀態。北京師范大學法治發展中心牛子晗講師聚焦《后漢書·循吏傳》,認為其傳人、記事體現了東漢循吏以儒家民本思想為價值本源、以務實主義為方法論依據的地方治理思想,描繪出從治世到亂世地方治理的價值理念及演變軌跡。內蒙古科技大學文法學院李誠予副教授利用考古學的發現及相關研究成果,重新勘定了西漢時期董仲舒所決“武庫卒盜強弩弦”案之細節,釋明了儒家思想面對歷史變局時,處理重整社會秩序等重大命題的特殊方式。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博士研究生左瀾濤以北宋時期的“阿云案”為研究素材,認為王安石的儒家立場并非一種純粹功利的后果解釋,而是一種柔和的倫理考量,這種考量可被視為人權理念在司法實踐中的萌芽。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南京大學法學院張仁善教授認為,在評價儒家文化價值時,不可將理學、禮教等異化了的“后儒”說教,等同于孔孟“本儒”的人生教誨,“新儒”的價值取向應當是在日常生活中探求儒學的普遍價值及社會功用,為世界法治文明貢獻中國智慧。西北民族大學法學院敏振海副教授回顧了明清時期儒家文明和伊斯蘭文明之間“以儒釋經”的溝通歷史,認為明清時期儒家法文化與伊斯蘭法文化和諧與共的歷史經驗,對于處理不同法律文明之間的關系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李斯特副教授認為,訴諸日常的人倫情感是儒家禮法構建人倫秩序的關鍵所在,制度及其文化往往通過樹立典型人物來實現感情上的自然接受。
在第二單元的八位報告人發言完畢后,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趙晶教授、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于洪濤副教授進行了評議。趙晶教授在評議中指出,學術研究不僅需要注意資料本身的內容,而且還要回應學術判斷,回查重要史料,需要帶著批判思維和問題意識,思考其中可能存在的未盡學術問題。于洪濤副教授在評議中指出,本單元各位報告人的研究呈現了儒家法文化這一重要議題的不同面向,不乏有趣的選題和精彩的論證,但部分研究在考據的充分性和引用的規范性上仍有提升空間。
下午一點半開始的第三單元的主題為“中華法治文明的歷史傳承”,由上海師范大學哲學與法政學院蔣傳光教授主持。南京工業大學法政學院陸娓副教授從明律中的“不應為”條出發,討論了律例中所涉條例的性質和形態,從內容范疇、適用邏輯、制定模式三個方面,展示了傳統社會法律的立法技術和運用智慧,揭橥律條后的經世之理。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李馳講師借助知識考據的方式,以侯外廬先生的相關論述為中心,借鑒列寧、恩格斯等人對有關啟蒙人物所作的思想史評論,探討了明末清初思想家黃宗羲的“啟蒙”身份源流所依據的歷史敘事方案和史學風格,由此指出反思和重構黃宗羲思想史身份的方向。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博士研究生李藝金以《駁案匯編》這一清代史料為例,通過以案說法,探討了清代親屬相犯案件的司法處理當中“義”與“情”的衡平問題。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姜金順講師圍繞清中期經世書籍《切問齋文鈔》的內容,討論了其編者陸耀是如何通過“以理抗勢”,論證變通國家制定法的合理性,由此展現了清代官員在法律運用過程中的理論智慧。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生李浩源結合與清代朝野紳民參與戲曲改造有關的法令與史料,并將觀察視野置于清代社會發展變化的時代大背景下,呈現了法律教化的生成歷史,從文化史的層面厘清法律意識的生產與傳播過程。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博士生萬夢茹借助晚清官員杜鳳治所寫的日記,結合其中記載的民間糾紛,討論了士紳參與民間糾紛調處化解的問題,由此展現了清代的社會治理思路。河南工業大學法學院李耀躍副教授以“富強”這一語詞為中心,結合晚清史料,以話語分析的方法解讀了該語詞的內涵變遷,以此透視其背后的國家治理邏輯轉換,認為這種轉換也為清末“預備立憲”提供了治理邏輯上的自洽性和可能性。
在第三單元的七位報告人發言完畢后,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鄧建鵬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張一民助理教授進行了評議。鄧建鵬教授在評議中指出,在結合史料進行案例研究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案例的個性和結論的普適性之間的可能斷裂,在寫作論證過程中要注意周密的邏輯性。張一民助理教授在評議中指出,本單元的幾篇論文都能運用好史料自洽且清晰地論證各自文章的核心觀點,但是在引證史料時需要注意史料的體系性,避免以論代史。在自由討論的環節,針對李耀躍副教授在報告時提到的“提供治理邏輯”的結論,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柴松霞副教授與其進行了交流和切磋。
第四單元的主題為“中華法治文明的近代轉型”,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馬小紅教授主持。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柴松霞副教授立足于比較法文化的視野,探討了“清末立憲”之所以最終歸于失敗的原因。她還認為,在出洋考察過程中通過外在觀察而形成的晚清立憲觀,雖然難以解決清末社會的弊病,但也為回應文化沖突、促進文化整合提供了方向。中國法律史學會儒學與法律文化分會執行會長、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張勤教授結合清末民初的《大清民律草案》《調查民事習慣條目》等資料,基于清末民初相關民商事活動的契約和檔案,討論了當時的“非占有性擔保習慣”,展示了本土擔保制度的情況。華東政法大學涉外法治研究院師資博士后黃駿庚利用清末時期的中外法律資料,考察“財產權”概念被翻譯和接受的過程,展示了這一概念與“業”等中國古代固有的財產概念在近代權利觀念發展中的融合與重造情形,由此將討論延伸到其背后潛藏的現代國家建構這一宏大議題。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程澤時教授以民國二年京外法院改組論爭為研究中心,討論了在許世英改組京外法院、裁汰舊法官行動的背后,復雜的政治與法律博弈所折射出來的正當性論證與合法律性論證。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謝超助理研究員以民國時期的河口司法檔案為例,展現了民眾如何利用訴狀中的敘事話語來爭取自己的合法利益,以及法院在其中的整合、重構之功,以此來理解與反思近代地方訴訟文化。中國法律史學會儒學與法律文化分會執行會長、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陳金釗教授從現代法治精神的多維度透視、意涵發掘與探尋方法展示等方面入手,討論了現代法治精神的基本性質與社會功能,主張將法治文化融入到現代法治精神之中。
在第四單元的六位報告人發言完畢后,山東師范大學法學院荊月新教授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娜鶴雅副教授進行了評議。荊月新教授在評議中指出,本單元報告的各篇文章視野開闊,對于探討法律移植、法律近代化等主題而言有著重要意義,各位老師在后續研究中可以再引入更多比較法的材料,在橫向上做更多的探索。娜鶴雅副教授在評議中指出,本單元的后三篇文章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都是圍繞著法律實踐、法律文化背后的“精神”概念展開,從例案探討、檔案解讀、概念分析等方面,為我們展現了抽象的精神活動對于法律實踐的影響。
第五單元為圓桌討論,主題為“明刑弼教——中國法律傳統的基本精神”,由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聶鑫教授主持。圓桌論壇由華僑大學法學院范忠信教授擔任引言人。范忠信教授表示,自己剛出版不久的《明刑弼教——中國法律傳統的基本精神》一書雖為再版,但對當下關于法律文化的討論仍有補益,本書此次再版時之所以不改動原書當中的觀點,是為了如實反映和保留自己當初寫作時的所思所見。在評述環節中,各位發言人先后從不同的角度分享了自己的觀點和見解。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姜曉敏教授表示,范忠信教授的研究對她影響很深,《明刑弼教——中國法律傳統的基本精神》一書的相關內容對當下的法律文化研究富有啟發。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洪佳期副教授認為,范忠信教授是我國法學界法律文化研究的重要引領者,這本最早成書于2001年的學術著作,盡管現在來看在引用形式和引用論證上存在一些小瑕疵,但瑕不掩瑜,并不影響其學術價值。四川大學法學院劉昕杰教授在提交的書面發言稿(由何久源同學宣讀)中認為,范忠信教授此書依然代表著中國法律文化的高水平研究,雖然限于當時的研究條件,在舊版書中所引用的材料和腳注有一些瑕疵,但相關的見地與論點無疑非常深刻。華北理工大學人文法律學院張鋒副教授認為,范忠信教授這本書為后來的研究者討論中國法律文化提供了綱領性指引,書中涉及到許多對于今天討論中國法治文明而言非常重要的本土資源。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邱唐特聘副研究員主要圍繞范忠信教授此書第十六章的內容,分享了自己對于中國古典戲曲如何與傳統法律和社會互動問題的認識。安陽師范學院法學院魏曉立講師表示,這本書對于日常的教學科研有著很多啟發性,范忠信教授本人在該書再版序言當中自承列出的不足之處,也展現了他嚴謹治學的學術風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胡斌講師認為,這本書以貫穿傳統社會的視野,提綱挈領地梳理了傳統社會的法律文化,以“明刑弼教”為中心,體系性地展現了中國法律文化的特征。在自由提問和討論階段,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博士研究生馬友鵬結合儒家文化在社會中的具體表現,分享了自己關于法律文化研究應當如何針對具體思想議題做進一步深化的看法。
在上述圓桌討論結束后,本次會議還專門舉行了第二屆陳鵬生法律史獎學金頒獎儀式。頒獎儀式由中國法律史學會儒學與法律文化分會秘書長、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姚遠副教授主持。
姚遠副教授介紹了陳鵬生法律史獎學金的基本情況,宣讀了本次獲獎人員名單,并邀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馬小紅教授、南京大學法學院張仁善教授上臺,為四川大學法學院碩士生何久源、廣州大學法學院本科生籍梓豪兩位獲獎學生代表頒獎。
頒獎儀式結束后,本次會議進入最后的閉幕環節。閉幕式由中國法律史學會秘書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王帥一副研究員主持,中國法律史學會儒學與法律文化分會會長、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龔汝富教授進行總結,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人民大學中華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執行院長王旭教授答謝致辭。
中國法律史學會儒學與法律文化分會會長、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龔汝富教授在閉幕致辭中指出,本次會議既在議題上富有廣度,又在討論上富有深度,展現了各位與會的發言嘉賓的扎實學術功底。龔汝富教授還認為,不同代際的發言人和兼具傳統與創新的選題,彰顯了儒學與法律文化研究領域不斷向前發展的喜人態勢,這將推動本領域研究的代際傳承與發展進步。在總結發言的最后,龔汝富教授歡迎大家參加明年將由華東政法大學承辦的學會年會,期待明年再聚。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人民大學中華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執行院長王旭教授首先祝賀本次會議的圓滿召開,并向各位老師和同學為本次會議的成功舉辦所付出的努力表達了感謝。他認為,本次會議體現了這一研究領域深厚的文化底蘊與巨大的學術潛力,對于建設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結合本土歷史文化資源回答現實之問而言有著重要的意義。王旭教授還向與會來賓介紹了中國人民大學中華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的基本情況,并歡迎各位老師與中國人民大學中華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展開各種形式的合作,共同探索中華法治文化,建設中華法治文明。
下午五點四十分左右,本次學術研討會在熱烈的掌聲中圓滿落幕。
(文/李浩源、吳思宇,圖/鄧嘉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