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下午,由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聯合主辦的“數據權益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研討會”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成功舉辦。自2023年9月以來,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共同承擔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課題“數據權益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問題研究”的研究工作,經過一年的深入系統研究,課題已基本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課題是組織全國法院和法學教學及研究機構開展司法研究的重要平臺。本次研討會邀請了來自學術界與實務界的眾多專家學者參與,共同探討數據權益的基礎理論、實踐經驗和挑戰及司法保護路徑。
開幕致辭
研討會開幕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環球法律評論》編輯部主任姚佳編審主持。姚佳首先對與會嘉賓表示熱烈歡迎和衷心感謝,并介紹了本次會議的背景和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秦元明審判長致辭,強調了開展數據權益法律問題研究的重要性,并深刻闡述了對數據權益問題的認識,包括法律性質、法律適用以及司法實踐面臨的重點與難點問題。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洪適權代表課題組向蒞臨論壇的各位嘉賓表示感謝與歡迎。洪院長介紹了課題的完成情況,課題組通過開展廣泛調研、問卷調查、案例分析,完成相關報告、論文和建議文稿,并且課題組始終緊密聯系司法實踐,取得了豐碩的階段性成果。
本次會議共分為三大主題,聚焦數據權益制度架構、數據不正當競爭以及數據流通利用與保護的平衡三大方面的前沿問題。
主題一:數據權益制度架構相關問題
本環節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秦元明審判長主持。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張平老師以《數據權益保護的法律基礎、實踐困惑及學術爭論》為題,就數據權益保護的法律基礎、實踐困惑、現行數據確權模式、數據產權登記制度、數據交易等相關問題展開討論并提出自己的觀點。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程嘯教授以《我國個人數據的權益保護與開發利用問題》為題,從個人數據的角度出發,探討了數據權益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之間的平衡,指出個人數據保護是利用的前提,提出個人數據權益保護的方向,以及在個人數據開發利用過程中所要注意的問題。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判監督庭馮剛庭長以《數據的司法保護》為題,結合自身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分享了數據司法保護的最新動態與挑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高級法官張金柱以《數據權利或權益相關問題探討》為題,對數據權利或權益的界定問題進行了深刻分析,提出了獨到見解。各位專家的發言緊密圍繞數據權益的核心議題,展現了不同視角下的思考與探索,為構建完善的數據權益制度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建議。
主題二:數據不正當競爭相關問題
本環節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處陳龍業處長主持。陳龍業處長指出,應當把握好數據流通和數據保護之間的關系,并就相應研究方法和法律適用等方面提出研究路徑和研究思路。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徐俊副庭長以《基于客體特征的數據使用公平研究》為題,提出應關注基于客體特征的數據使用公平性問題,其提出數據的特征和數據的場景類型,并指出數據保護對場景化的依賴和數據競爭的正當性評估要素。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趙千喜副庭長以《數據的權利屬性與保護路徑》為題對數據權利屬性與保護路徑進行了深刻剖析,強調準確把握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要件。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王江橋庭長以《數據不正當競爭糾紛的裁判路徑》為題,結合實際案例分享了數據不正當競爭糾紛的裁判路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李莉莎副庭長以《平臺數據不正當競爭糾紛相關問題探討》為題,特別關注了平臺數據不正當競爭糾紛的新趨勢與新問題。
主題三:數據流通利用與保護的平衡
本環節由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洪適權主持,與會專家圍繞數據流通利用與保護的平衡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嚴開元庭長以《數據流通利用中的利益平衡》為題,提出利益平衡是數據權益司法保護的核心,平衡的中心點是以激勵競爭、創新和激勵數據權益方愿意開放數據使用和許可為價值目標,這是數據司法的重要任務。應通過個案利益衡量合理激勵數據權益方的數據開放愿望,留足數字經濟發展的寬松空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知識產權法庭蔣筱熙庭長以《數據流通中數據權益保護的原則》為題,深入探討了數據流通中數據權益保護的具體原則。廣州互聯網法院劉冬梅副院長以《數據流通與個人信息保護的分界線——基于裁判個案的視角》為題,結合具體案例,分析了數據流通與個人信息保護之間的分界線。本環節的專家發言不僅展示了各領域的最新研究成果與實踐經驗,也強調了在推動數據流通利用的同時,必須高度重視個人數據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實現數據流通與保護的和諧共生。
閉幕總結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專利庭肖海棠庭長主持了閉幕式,對本次研討會的成功舉辦表示祝賀,并感謝所有與會嘉賓的積極參與和精彩發言。隨后,姚佳作為閉幕式致辭人,對本次研討會進行全面總結。
本次研討會的成功舉辦,為司法實務界和學術界搭建了一個交流互動的平臺,為數據權益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貢獻了諸多真知灼見和寶貴經驗,為未來該領域的法律研究和實踐提供了寶貴的思路和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