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探討法治在碳市場建設中的關鍵作用,由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碳排放權登記結算(武漢)有限責任公司共同主辦,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雙碳法治與經濟研究院承辦的首屆雙碳法治(武漢)高峰論壇于9月14日在武漢舉行。
論壇以“統一碳市場建設的法治保障”為主題,旨在匯聚法律、金融、政策、技術等各領域的專家學者,共同探討實施“雙碳”戰略中亟待解決的制度保障問題,嘗試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助推我國“雙碳”目標的實現。
司法立法執法協同推進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鄒進文,中碳登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朱國輝,湖北省法學會黨組成員、秘書長趙俊出席開幕式并發表致辭。朱國輝在致辭中指出碳市場的法治研究具有空前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因此,促進司法、立法、執法協同推進,加快與國際接軌的法治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雙碳法治與經濟研究院揭牌儀式在眾多嘉賓和專家的見證下舉行。該研究院立足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經與政法融通的辦學特色,是推動學校雙一流學科建設的重要舉措和積極嘗試,將為湖北省乃至全國“雙碳”法治領域的研究和實踐提供智力支持,在推動碳市場建設的法治保障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本次辦會秉持綠色發展理念,核算17.17噸二氧化碳當量溫室氣體,由湖北華電襄陽發電有限公司捐贈其持有的17.2噸全國碳市場配額進行抵消,最終實現了“零碳”辦會。論壇現場舉行了首屆雙碳法治高峰論壇碳中和證書頒發儀式,朱國輝代表碳排放權登記結算(武漢)有限責任公司為會議頒發了碳中和證書。
論壇發布了《雙碳法治武漢共識》。該共識提出的“深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與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綠色低碳發展理念”“積極探索氣候變化應對型立法”“持續深化嚴格聯動效率執法”“有效進行碳達峰碳中和司法”“全面推動主動自覺守法”,匯聚了眾多專家學者的智慧和經驗,將為“雙碳”目標的實現提供重要指導,并為我國碳市場建設、碳司法參與提供有益參考。
論壇開幕式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國家治理學院院長陳柏峰主持。
將氣候穩定權作為氣候訴訟的權利基礎
主旨報告環節,最高人民法院環資庭副庭長李相波以《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的司法實踐》為題作報告,強調助力碳達峰、碳中和是人民法院必須回答的時代之問,他從司法服務的保障經驗、調動行政資源、堅持能動司法三個方面闡述了如何助力“雙碳”目標的實現。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干部曹園樹以《立法司法執法多維度協同發力,共同推進全國碳市場制度建設》為題作報告,闡述了碳市場法治建設的工作進展及建設中的工作問題,強調法治、立法和執法在碳市場制度建設中的互動作用,倡導多部門協同合作。
武漢大學遙感信息工程學院副院長李四維分享了以《以領先遙感技術實施全球碳盤點和碳交易支撐》為題的演講,強調了碳中和國內治理和國家談判需要準確碳信息的支撐,介紹了武漢大學學科基礎與技術儲備能有效支持碳交易和環境保護。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一級高級法官周佳念發表了題為《涉碳案件集中管轄的理論與實踐思辨》的主題演講,分享了湖北省在涉碳案件集中管轄方面的成功經驗,并提出分別從集中管轄、條線管轄和歸口審理、地域管轄、級別管轄、約定管轄等方面完善涉碳集中管轄體制機制。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發展規劃部部長、雙碳法治與經濟研究院院長高利紅作了題為《氣候訴訟的權利基礎》的報告,強調了氣候訴訟在法治領域的重要性,主張氣候穩定權具有涵蓋全部氣候訴訟權利的概念容量,將氣候穩定權作為氣候訴訟的權利基礎,將是一個簡潔、有效的法律選擇。
論壇主旨報告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雙碳法治研究基地執行主任張寶主持。
為“雙碳”戰略實施提供法律支持
會議設“碳市場建設的法律問題”“碳市場建設的司法保障”兩個分論壇。第一個分論壇,由高利紅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尤明青主持。
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副所長柯堅以《基于雙碳戰略的碳市場法治形構》為題作報告,他從三個維度深入探討了碳達峰和碳中和成為國家重大戰略的背景、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定位以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法治構建。
中碳登戰略總監李全偉發表了題目《涉碳熱點法律問題探討——基于全國碳市場登記工作實踐分析》的報告,他在報告中深入研究了與碳相關的熱點法律問題,針對碳排放權的屬性和碳質押等方面的探討,發言旨在為碳市場法治建設提供有益的見解和分析。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全球氣候法經濟學中心主任曾盈盈作了題為《全球氣候治理與貿易新形勢下的碳交易“中國模式”》的主題分享,以歐盟碳關稅為例說明新形勢對我國碳市場的挑戰,闡述了聯動視角下我國碳市場國際化的理論內涵及階段目標。
山東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白洋以《耕地碳匯與糧食安全保障協同推進的制度完善》為題作報告,從耕地碳匯與糧食安全保障之間的關系、耕地碳匯與糧食安全保障協同推進的價值、現有制度安排及其存在問題、二者協同推進的制度完善四個維度展開,為探討碳匯與糧食安全之間的關系以及如何在法治框架下更好地協同推進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參考。
《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科版)》編輯部主任章誠、湖北省長江生態保護基金會副秘書長錢正義作為評述人與各位專家就“雙碳”戰略的法治問題進行了交流。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周珂以《強化綠色法治實現雙碳目標》為題作報告,他深入梳理了氣候變化的立法和司法現狀,詳細闡述了氣候變化能動司法的三個著力點對于推動我國的碳市場建設和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武漢)雙碳產業暨碳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閻忠寧以《低碳產業與綠色金融的新發展》為題作報告,介紹了中國(武漢)雙碳產業暨碳金融研究院的成立背景、組織架構、核心優勢以及重大活動,強調了碳金融對低碳產業發展的影響和潛力。
武昌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助理王嘉慧發表了題為《一起涉碳環境問題行政公益訴訟案評析》的報告,報告中分享了一起涉及碳排放環節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例,強調了行政公益訴訟在保護環境和推動“雙碳”目標實現方面的重要性,是破解資源環境約束難題、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迫切需要。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商研究》編輯余耀軍,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伙人白明旭作為評述人,結合自身工作和研究經驗分享了他們在“雙碳”法治領域的獨到見解,為“雙碳”戰略的實施提供了更多法律支持和建議。
提出氣候司法本土化展開的方式與進路
第二個分論壇的與會嘉賓主要圍繞碳市場建設的司法保障進行探討。論壇由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鄢斌、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譚鐵軍主持。
重慶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杜輝以《氣候司法的本土化進路》為題作報告,提出如何從總體上建立有主體性的氣候司法中國模式,詳細分析了氣候司法規范體系的三重困境,明晰了氣候司法內核的識別定位和公益型司法與治理型司法的雙重功能定位,最后提出了氣候司法本土化展開的方式與進路。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環資庭副庭長伍勝以《發揮審判職能服務保障“雙碳”目標實現》為題作報告,指出服務保障“雙碳”目標的實現是法院的重大課題,介紹了法院如何通過審判工作為“雙碳”目標的實現提供支持和保障。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張樂喜圍繞《涉碳案件審判實務中存在的問題》發言,介紹了湖北法院服務保障“雙碳”目標的情況,指出了司法實踐中涉碳排放權交易的相關法律問題,并強調了解決這些問題的緊迫性。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馬杰圍繞《以高質量環境司法服務保障綠色低碳發展》發言,詳細介紹了江蘇的環境資源審判情況,指出了審判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強調了高質量的環境司法服務對于綠色低碳發展的保障作用。
武漢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副主任趙春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講師謝忠洲作為評述人針對“雙碳”司法相關問題分享了各自的觀點和經驗,豐富了本次峰會的討論。
華僑大學法學院院長劉超發表了《“藍碳”司法的實踐與機制》的主題演講,演講內容涵蓋了司法保障“雙碳”目標的內在機理、藍碳司法機制的實踐樣態、法理審視以及完善路徑。深入探討了“藍碳”司法的實踐與機制,為相關領域的研究和實踐提供了指導和啟發。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王峻以《堅持三個導向,為海南爭當雙碳優等生提供司法支持》為題作報告,從海南法院的實踐情況、工作情況進行了詳細介紹。強調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實踐導向”的三個導向為海南開展氣候變化治理工作提供司法支持。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副庭長鄭唯發表了《關于福建法院林業碳匯賠償司法機制的探索和再研究》的發言,分享了福建法院在林業碳匯賠償司法機制方面的具體嘗試,并詳細介紹了全國第一例以自愿認購碳匯的方式修補破壞的生態環境案件。
來自最高人民法院、生態環境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北省生態環境廳、湖北省法學會、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武漢碳清算所、湖北省雙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實務部門,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重慶大學、華僑大學、湖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等10余所高校和科研機構的125位專家學者參加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