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由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主辦、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承辦的第三屆國際航空航天法治論壇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理解與適用”學術研討會順利舉行。
與會學者合影
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主任朱子勤教授表示,本屆論壇是《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布后最早舉辦的專門從法律層面探討的學術研討會,介紹了研究中心為本次研討會整理的《無人機法律法規資料匯編》,收集了我國與無人機相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行業標準等資料,同時以專欄列舉的方式對我國與美國、歐盟的相關規定進行了比較。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副院長張玲在歡迎致辭中表示,國際法學院特別關注與支持對國際法前沿問題的研究,肯定了研究團隊在航空法學術研究領域取得的成績,并預祝論壇成功舉辦。
中國航空學會科技咨詢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石靖敏討論了正在建立和完善的中國民用無人機管理體系以及《條例》的創新之處,并對“無人機”概念、《條例》執行、管理組織體系創新和國家航空法規體系完善提出了思考。
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副研究員李亞凝介紹了《條例》的立法歷程,并從原則、管理要素與技術要素及其細分要素、無人駕駛航空器風險等方面討論了無人駕駛航空法規標準體系的構建。
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政策法規部經理王亞瓊從無人機分類、產品要求、空域、行為規范等角度作了討論,指出無人機立法要解決技術創新與社會利益平衡的問題。
漢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孟原介紹了中國和全球無人機產業發展情況及民用無人機的分類,梳理了《條例》規定的中國民用無人機監管框架,并以大型民用無人機為例論述了無人機運營企業外部融資方的權利保護與運營資質及許可、運營持續要求。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低空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戴銳討論了《條例》關于無人機公安法律規制的內容,包括公安機關的職責范圍、強制性權力、處罰性權力等。
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覃華平在評議時表示,各位專家從條例的制定歷史、有關概念的辨析、具體條文的解讀以及對條文的反思等方面做了精彩發言,使我們感覺到無人駕駛航空器立法不易,涉及法律法規龐雜,監管部門眾多,但同時我們也看到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前景廣闊,大有可為。為此,我們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產業應力爭做到便利飛行,易于監管,完善監管服務平臺。另外考慮到技術發展,還應在法律法規方面做到與國際接軌,特別是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制定的規則,為無人駕駛航空器跨境飛行做好保障。
會議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