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第十二屆在鳴行政法治論壇”在北京舉辦,行政賠償司法領域的專家教授針對“中國行政賠償司法現狀以及完善行政賠償制度的立法建議”問題,展開充分討論。
第十二屆在鳴行政法治論壇活動現場。主辦方供圖
論壇上,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湛中樂表示,行政賠償所需要賠償的范圍以及賠償標準應該擴大和提高,民法典實施后,未來國家賠償法的框架,還要往這個方向去完善。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比較法學研究院院長解志勇認為,現實中當事人被違法行政行為侵害后,獲得賠償的難度很大。原因在于,目前獲得賠償的實體條件設計、程序的安排,都還有很多不合理之處。
針對現行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沒有規定住改非房屋的補償標準”,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林鴻潮教授則建議,未來在補償條例或者司法解釋上,需要將“住改非”的補償和賠償標準明確和固定下來。
在當天的論壇上,與會專家還圍繞“許水云訴金華市婺城區政府行政強制及行政賠償案”展開了充分討論。
2016年,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創辦了“在鳴行政法治論壇”。該論壇的創辦意在推動律師參與立法,讓立法上的法律法規更貼合實際,更容易的運用和操作。進一步深化法律文化,形成全民的法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