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挖掘中國古代法治蘊含的豐富智慧和經驗,從傳統法律文化中汲取營養,以服務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中國法律史學會主辦了第二屆“法治傳統與創新發展”前沿論壇。本次論壇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和故宮博物院研究室共同承辦,以騰訊會議線上形式順利召開。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故宮博物院、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吉林大學、南京大學、廈門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云南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天津財經大學、商務印書館、《中國社會科學》《近代史研究》《中國法律評論》《法學雜志》等單位的四十余位專家學者云聚一堂,共抒學術高見。來自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的近百位師生聆聽了此次會議。
開幕式
論壇開幕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張生研究員主持。張生研究員首先對參加本次論壇的各位專家學者表達了熱烈的歡迎。他指出,此次與故宮博物院研究室合作辦會具有深刻意義。法律史學工作者們一直致力于將法律史學研究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故宮博物院是中華五千年文明進程中的文化瑰寶,是展現和弘揚歷史文化的重要窗口。非常期待能夠與故宮學人開展交流合作,借鑒故宮博物院挖掘和傳承傳統文化的成功經驗,助力傳統法律文化在當代社會煥發新的生機與活力。
張生研究員
故宮博物院研究室主任王子林研究館員首先做開幕致辭。王子林主任表示,在當前的情況下,能夠舉辦一場如此高規格的學術會議實屬不易,對本次論壇的順利召開表示熱烈祝賀。隨后,王子林主任向與會的各位專家簡要介紹了故宮研究院開展的學術研究情況。故宮研究院作為故宮博物院的非建制學術平臺,設有25個研究所,涉及故宮學、明清史、古文獻、建筑遺產保護、宮廷音樂與戲曲研究等多個學術領域,而法律史和故宮學也密切相關。中國古代社會是“家國同構”的格局,古代法律傳統中最重要的精神莫過于禮與法的結合。整個故宮外朝和內廷的布局,正是“家國同構”運行格局的縮影,也是中國古代禮法結合的體現。王子林主任非常希望能夠與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和中國法律史學會建立交流合作,共同推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也非常歡迎大家在疫情好轉后到故宮博物院參觀學習,在紫禁城中探尋中華傳統法律文化。
王子林研究館員
隨后,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聯合黨委書記陳國平致歡迎辭。陳國平書記對到會的各位嘉賓表示了誠摯的感謝,并預祝本次論壇取得圓滿成功。陳書記指出,本次論壇的主題是“中華法律傳統及其近代化”,各位專家在會上發表真知灼見,也正是對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進行創造性轉化的體現。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必須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這一指引也為法律史學研究增強了動力,明確了方向,并且提出了新的任務。傳承和弘揚中華法文化中的優秀基因,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貢獻智慧和力量,是新時代賦予法律史學者們的責任和使命。
陳國平書記
開幕式之后,論壇的研討環節正式開始。本次論壇的研討共分為五場,主題分別為“優秀傳統文化與法治”“古代裁判制度”“法律史研究新思路與新方法”“文化資源與法律史研究”和“法律史研究方向與選題”。參會嘉賓圍繞會議議題展開了深層次、多角度的研討。
第一單元 優秀傳統文化與法治
論壇第一單元由西北政法大學王健教授與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研究所董彥斌研究員共同主持。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馬小紅教授的報告題為《儒家的“自然觀”對古代法律的影響》。馬小紅教授認為,儒家“自然觀”的發展使中國古代社會逐漸摒棄了將法律單純作為懲罰工具的思維,而轉向以發掘、弘揚人之善性的教化作為法律的主要目的。儒家的自然觀賦予了中國古代法律以懲惡、揚善的雙重使命及兼容并蓄的特征。廈門大學法學院周東平教授的報告題為《論中國古代法典條標的起源問題——兼與《唐律疏議》(唐律)首創條標說商榷》。周東平教授在文章中梳理了目前學界對于唐律條標的研究現狀,并指出,僅根據現存諸版本《唐律疏議》目錄中包含條標,就直接斷定唐律條標自始存在并不合理。唐律條標并非自始存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李力教授的報告題為《如何面對考古文物史料——關于夏商西周法律思想研究的反思》。李力教授總結了既往法律史學者對于該命題的探索與貢獻,指出先秦各個時段法律史料的性質及其價值均頗具獨特性。在史料的開拓和利用問題上,法律史學者應特別注意兩個方面:第一,明確法律史學科的性質及定位;第二,提升甄別和閱讀史料的基本功。清華大學法學院陳新宇教授的報告題為《認真地對待秋審——傳統中國司法“正當程序”的新詮釋》。陳新宇教授從美國學者Derk Bodde和Clarence Morris在《中華帝國的法律》一書中對中國傳統司法特質的論述出發,從中央與地方關系的角度,利用《清代判牘案例匯編》中的《不符冊》及相關資料進行了對秋審制度的研究和反思。
本單元邀請了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李雪梅教授和商務印書館南京分館白中林研究員擔任評議人。李雪梅教授指出,周東平教授的報告可謂“小題大做”的典范,抓住中國傳統文化的傳承與創新這一主題,文章考證極為詳細,論證結構非常精妙。李力教授的文章具有極強的問題意識,關注史料的運用,對先秦法律史及學科間的比較都有清晰的呈現。白中林研究員從法理學的角度出發,對馬小紅教授的文章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本文對儒家自然觀的進一步探索具有深厚的學術價值,闡明了中國古代“以禮為本”的重要思想根源。白中林研究員認為陳新宇教授的文章筆力穩健,立足于扎實的材料,深入探討了秋審制度的內在合理性,也非常贊同陳新宇教授所提出的應避免研究之中“偏執”與“偏頗”的觀點。
第二單元 古代裁判制度
論壇第二單元由吉林大學法學院呂麗教授與《中國法律評論》袁芳常務副主編共同主持。云南大學法學院胡興東教授的報告題為《元代司法中的“量”裁問題》。胡興東教授認為,元代司法中的“量決”在適用時最大的難題在于如何界定案件中的“情理”。宋元明清時期的“情理”司法也能對我們當前的司法實踐提供歷史借鑒。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趙晶教授的報告題為《谫論南宋犯奸案件的證明困境》。趙晶教授的文章基于《名公書判清明集》中所載27件犯奸案件,分別通過對犯罪后果、犯罪行為、奸夫、主觀心理、品格證據的考察,深入分析了南宋犯奸案件的證明困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孫家紅副研究員的報告題為《〈紅格字式〉:解讀清代司法官文書的一把鑰匙》。孫家紅副研究員指出,清代司法官文書特別講究字型規范,有時出于避諱需要,刻意將犯人和死者名字改換字型。他的文章基于近些年發現的三種《紅字格式》稿抄本對上述現象進行了研究,認為該現象是傳統公文書寫制作規范的延續,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胡震教授的報告題為《清代審級制度研究:以刑案為中心》。胡震教授嘗試以清代審級制度為例,以刑案為中心,從結構、內容、功能和特征等方面,對中國古代審級制度進行綜合性的考察,并概括性地提出“地審央判”式的集權審級模式。
本單元邀請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朱騰教授和歷史學院的劉文遠副教授擔任評議人。朱騰教授認為,以往對“情理”的研究多集中于概念的分析與闡釋,研究時段亦多集中于明清,胡興東老師的文章則聚焦元代司法,補充了中國法律史研究在這一主題上的內容,有利于加深學界對于“情理”司法的認識。趙晶老師的文風嚴謹細致,所作報告為現今司法實踐中難題的解決提供了來自古代的參照,讓讀者對現代與宋代的證明標準都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胡震老師的文章從宏觀的角度出發,將清代的審級制度置于當時的整個政治結構中進行考察,為當下司法審級制度改革提供了歷史借鑒。孫家紅老師的文章見微知著,從文書的視角切入,將結論提升到法律文化層面,足以見孫老師的功底深厚。劉文遠副教授認為,四位發言人的報告角度新穎、史料詳實、研究扎實,對具體問題的研討都承載了相同的主題,即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在儒家化的過程中,強調道德的教化而非簡單的懲戒。胡興東老師的文章對元代司法中的情理問題進行了系統考察,對元代的案例進行了全面解讀。趙晶老師的文章通過宋代犯奸案件的證明困境,為觀察中國古代如何處理情理關系提供了另一種思路。胡震教授對清代審級制度進行了綜合考察,概括性地提出了“地審央判”式的集權審理結構模式,有力地回應了清代司法裁判中的終局性問題。孫家紅老師的文章細致深入、視角新穎,文中所論及正俗字之間的轉化與避諱問題,或可置于時代背景予以更詳細的探尋。
第三單元 法律史研究新思路與新方法
論壇第三單元由南京大學法學院張仁善教授與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研究院顧元教授共同主持。清華大學法學院聶鑫教授的報告題為《國民政府考試院對傳統科舉制度的繼承與發展》。聶鑫教授認為,國民政府考試院一方面是基于孫中山五權憲法的設計,另一方面也源于中國傳統科舉取士的文化。研究民國時期考試院制度的形成與矛盾,對于當代中國考試、人事制度建設與政治體制完善,亦有一定參考意義。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柴榮教授的報告題為《宋代女性土地權利保護》。文章從司法訴訟中展現的女性土地權利、女性土地權利保護的體現形態以及女性土地權利提升之語境三個方面展開論述。柴榮教授認為,研究宋代女性土地權利保護整體性法律理論及體系化司法解釋方法,能夠為完善當下女性土地權利保護法律機制提供歷史參照。《近代史研究》編輯部胡永恒副編審的報告題為《有沒有“正宗”的法律史研究?》。胡永恒副編審指出,對于法律史學研究者而言,無論專業背景是法學還是史學,最重要的找到適合自己的研究方法,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專長,同時,也要針對自身知識結構和學術訓練的短板,加強史學或法學的專業技能的提升,盡可能做到法史兼修。南京審計大學法學院李相森副教授的報告題為《陜甘寧邊區法律解釋制度初探(1937-1949)》。李相森副教授認為,陜甘寧邊區法律制度表現出法律解釋主體多元、由最高行政機關統一法律解釋、具有較強的立法性和行政性等特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法律解釋制度構建產生了深遠影響。
本單元邀請了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王帥一副研究員和黃海助理研究員擔任評議人。王帥一副研究員認為,聶鑫老師與李相森老師的文章均思路清晰、文筆流暢。聶鑫老師的論文對考試院制度運作等方面的分析極為精彩,但對科舉制度的繼承與發展的論述篇幅相對略短,令人稍感意猶未盡。李相森老師的文章邏輯縝密,或許可以增添結語,對文章進行總結升華。黃海助理研究員認為,學界既往關于女性法律地位的研究,都是列舉法律條文作為證明材料,柴榮老師的文章選擇了從司法實踐入手,是非常新穎的角度。文章還探討了宋代商業發達與女性地位的關系,屬于社會史的范疇,整篇文章可謂是宋代女性土地權利保護這一主題的法學和史學的精彩對話。胡永恒老師的文章對法律史學研究在不同階段的發展范式進行了非常精當的評價,交叉學科的魅力正在于學科之間的對話。胡老師的文章給法律史學研究者帶來了深刻啟發。
第四單元 文化資源與法律史研究
論壇第四單元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高漢成研究員與《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蔡永明編審共同主持。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尤陳俊教授的報告題為《中國法律史料中數據記載的雙重特性及其學術利用》。尤陳俊教授認為,法律史學的研究方法應當具有開放性。學界對其他學科研究方法的引入,對法律史學整體的向前推進產生了重要的影響。例如量化歷史研究的方法,對于中國法律史的研究來說不能算是全新的方法,但是以往的量化研究所基于的樣本數量很少,有限的個案分析無法探究到客觀公允的結果。我們應當以足夠數量的樣本分析為基礎,相信數據所傳遞的信息,得出準確精當的結論。故宮博物院研究室張劍虹研究館員的報告題為《北魏禮法與女性形象的建構——基于故宮院藏北魏婦女墓志的考察》。張劍虹研究館員認為,北魏的墓志與詩歌、小說、史籍中記載的女性形象存在差異性。墓志所呈現的女性形象符合當時社會的禮法精神,說明北魏對于女性的理想化期許符合儒家標準,也體現了拓跋鮮卑對漢文化的認可、接受、吸納與學習。西南民族大學旅游與歷史文化學院張艷林講師的報告題為《<法律答問>中“道法合一”思想探析》。張艷林老師指出,《法律答問》所傳遞出的恤刑等思想體現出了超越制度與技術層面的“大法”,即“彝倫”之精神,反映了中華傳統文化中的“道法合一”思想。
本單元邀請了中國社會科學雜志社的王博編輯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的姚宇博士后擔任評議人。王博編輯主要對尤陳俊教授的報告進行了補充。王編輯認為,量化分析應當建立在定性背景之上,無論采取何種研究方法,對史實背景的掌握是最基礎的工作。很多假說不能通過單純的數據處理與量化研究得到驗證,應當在分析時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其結論方能扎實可靠。姚宇博士后主要評議了張劍虹研究館員和張艷林講師的文章。他認為,張劍虹研究館員的文章落腳點在北魏的教化,無論是選題角度、材料運用還是論證思路都引人入勝。張艷林老師的文章通過考察睡虎地秦簡中《法律答問》的文本,探討其承載的法文化,出發點值得肯定,并且對法律答問的性質進行了細致梳理,但應當注重理論觀點和具體制度之間的聯系。
第五單元 圓桌討論—法律史研究方向與選題
論壇第五單元由吉林大學法學院劉曉林教授與《法學雜志》劉宇瓊副編審共同主持。參加本次論壇的所有專家學者都參與了本場圓桌討論。大家紛紛表示,扎實的研究是學者的立身之本,但當代學者不能僅是埋首于書齋之中,還應當承擔時代賦予的責任。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這也給法律史學的研究提供了強大的動力。法律史學的研究應當進一步拓寬視野,以開放包容的態度接納交叉學科的研究,不僅做到法學和史學的融會貫通,還需要吸收其他學科的研究方法,產出更多優秀的學術成果,并加以傳播和推廣,以回應社會的期望。
本次論壇的每個單元均設有自由討論環節,參會專家均踴躍發言,就法律史學的前沿問題展開熱烈的研討。大家一致認為,開放的學術交流能夠有效地促進學術發展,期待能將今天研討的收獲和自己的研究方向相結合,為推動法律史學整體向前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閉幕式
侯欣一教授
本次論壇的閉幕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王帥一副研究員主持。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侯欣一教授做總結發言。侯欣一教授首先對中國法律史學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和故宮博物院研究室表達了誠摯的感謝,不僅感謝主辦方和承辦方邀請自己做總結發言,更加感謝主辦方和承辦方為大家舉辦了一場如此高規格的學術盛會。此次論壇的參會人員有來自高校和科研機構的法學和歷史學學者,還有來自雜志社、出版社的同仁,論壇注重加強各學科對話,研討的議題涵蓋了法律史學和歷史學界近幾年關注的核心領域,既有舊題新做,亦有新題探索。侯欣一教授認為,參加論壇的既有爐火純青的知名學者,又有厚積薄發的中青學者,絕大多數的參會論文都達到了極高的學術水平,讓人看到了法律史學研究的潛力與前途。同時,我們應當深刻認識到故宮學和法律史學之間的聯系。故宮作為明清兩朝的皇家宮殿,其所體現的宮廷制度正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縮影。故宮承載的歷史文化,值得我們每個人去挖掘和探索,并加以現代性的闡釋。論壇的最后,王帥一副研究員誠摯邀請各位在明年的第三屆“法治傳統與創新發展”前沿論壇上再相聚。
責任編輯:譚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