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21年10月28-29日,“數字經濟時代:跨境貿易規制與在線糾紛解決”國際研討會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2021年10月28日至29日,“數字經濟時代:跨境貿易規制與在線糾紛解決”國際研討會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研討會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共同主辦,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承辦,中國國際商會和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ICCA)協辦。研討會旨在探討數字經濟背景下的跨境貿易規制與在線糾紛解決方面的理論與實務問題。來自商務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國國際商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國際商會、地方法院、仲裁機構、調解機構、科研機構、高校、企業等理論與實務部門的專家學者參加了此次研討。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條法司二級巡視員葉軍致開幕詞時指出,發展數字經濟是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為我們帶來的新機遇,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有賴于相關規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此次會議契合了當前的現實需求,期待來自國內外各領域的專家為數字經濟規則的發展和完善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共同為國際規則的協調統一,為數字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秘書長Anna Joubin-Bret女士在致詞中強調數據保護對于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并介紹了聯合國貿法會在數字經濟其他相關法律問題,尤其是商業數據的交易方面的努力。她指出區域性貿易協定、多邊貿易協定對數字貿易的深遠影響和聯合國貿法會近年來在推動數字貿易法治現代化與協調化過程中的工作,強調了中國政府的參與,以及中國學術界、商界參與貿法會工作的重要性。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聯合黨委書記陳國平在致詞中回顧了國際法研究所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近年來在數字經濟在線糾紛解決等領域的各項學術活動和研討會的開展情況,闡明了本屆研討會的重要學術價值和學術意義,介紹了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和國際法研究所近期在數據保護、個人信息保護、國際貿易法等各個學科當中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學術成就,期待本次會議取得更加豐富的成果。
會議第一天開幕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國際經濟法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劉敬東研究員主持。
在第一單元“國際經貿規則視角下的跨境電子商務”研討環節,聯合國貿法會法律官員Alexander Kunzelmann、暨南大學法學院劉穎教授、國際商會仲裁與替代性爭議解決北亞地區主任兼國際商會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黃志瑾、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交易銀行部副總經理徐珺、阿里巴巴集團政府事務部高級總監楊文、北京小笨鳥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副總裁魏紅六位專家先后發言。對外經貿大學國際商法研究所所長沈四寶教授主持該議題研討。
Alexander Kunzelmann先生向與會者介紹了關于聯合國貿法會正在進行的商業數據交易工作的更多細節,并說明此項工作是建立在貿法會過去制定的電子商務示范法律和條約的基礎之上。貿法會秘書處對提供數據的合同和處理數據的合同進行了區分,并確定未來可能開展協調工作的幾個領域,包括關于數據交付和一致性的規則以及各方的使用權,有關數據安全、數據完整性以及數據可遷徙性的規則。他同時強調,貿法會目前的工作與個人數據保護沒有關聯。
劉穎教授在報告中指出,在數字經濟中有兩個關鍵的要素,一個是平臺,一個是數據。數字經濟通過平臺與數據而運行,對平臺的規范和對數據的規范這兩個要素存在密切的聯系,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
黃志瑾主任介紹了《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下的電子商務規則。她指出,對于傳統觀點認為的數字貿易的四個貿易壁壘(本地化要求、市場進入的限制、數據及個人隱私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CPTPP都予以了一定程度的回應。
徐珺副總經理介紹了國際商會積極推動的貿易數字化工作。她指出,國際商會數字化規則及相關數字化推動工作為全球貿易數字化提供了規制性的基礎,有利于促進跨境數字化貿易的發展。
楊文雄總監結合阿里巴巴在跨境電子商務領域的實踐,探討了雙邊經貿條約框架下的跨境電商交易規則對跨境貿易的影響及因應。他認為,自貿協定是構建跨境電子商務國際規則的主要形式,是構建跨境電商多層次法律規制體系的關鍵紐帶,也是有關國家構建體現本國利益的跨境電商規則的重要形式。
魏紅副總裁結合小笨鳥公司在幫助中小企業進行供應鏈金融、提供選品和跨境電商銷售服務等方面的實踐,從市場操作、市場、政策、國際環境、文化及語言差異等五個方面,探討了跨境電子商務實踐中遇到的問題。
在第二單元“個人信息保護法對跨境貿易的影響”研討環節,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環球法律評論》編輯部副主任姚佳研究員、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計算與大數據研究所工程師呼娜英、百度交易及合規法律部AI業務法務負責人徐全全、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ICCA)代表Kathleen Paisley、螞蟻金服隱私保護辦公室資深專家李海英、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數據保護合規部部長高瑞鑫六位專家先后發言。原外交部領事司參贊黃振宇主持該議題研討。
姚佳研究員根據最新制定頒布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對敏感個人信息的界定、敏感個人信息保護的限度、敏感個人信息保護理論體系的構建這三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探討。
呼娜英工程師討論了《個人信息保護法》對人臉信息的法律規制,以及相關司法解釋對人臉信息的指引。呼娜英工程師還介紹了中國信通院在助力相關的企業在落地人臉信息合規方面的努力。
徐全全女士介紹了人臉識別應用的市場概況和現有的合規框架,并從企業角度討論了可能面臨的合規挑戰,以及相關企業對合規挑戰的應對措施。
Kathleen Paisley女士介紹了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在解決國際爭端中的數據問題上所做的工作。她指出,在整個國際爭端解決層面上,體現出相似的趨勢,國際爭端解決必須符合各地區的數據保護規定才能順利進行。
李海英女士討論了個人金融信息跨境的法律保護,她指出,除了關注整體的個人信息保護規則以外,還應考慮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在金融、醫療等具體行業中的應用,需要更多地考慮行業的特殊性。
高瑞鑫先生,通過介紹發生挪威和日本的兩個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從企業視角探討了個人信息的跨境提供規則,并介紹了中興公司在數據保護方面的操作經驗。
會議第一天的閉幕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毛曉飛副研究員主持,浙江大學網絡空間安全學院院長、求是講席教授任奎致閉幕詞。
任奎教授在致閉幕詞時,從技術的角度談到了法律確定性的問題。他在致辭中表示,很高興看到包括國際組織在內的國內外同仁,都在從各自的專業角度推動數據的保護,希望未來技術界也能夠在這些方面起到更多的推動和配合作用。
10月29日的會議就在線糾紛解決相關法律問題展開研討。
中國國際商會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秘書局(ICC China)喻敏部長在致辭中指出,當今正處于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時代,數字經濟蓬勃發展,正成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也是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經濟格局的關鍵力量。如何擁抱數字經濟時代,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展,也成為社會各界共同關注的焦點,而跨境貿易規則對確保商品和服務的自由流通也是至關重要,世貿組織和國際商會總部都在積極推廣數字化貿易規則。在數字經濟時代,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將進一步幫助中國工商界熟悉和掌握國際商事規則,更好開展國際化經營活動。
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ICCA)主席Lucy Reed女士在致辭中介紹了ICCA對國際仲裁中數據保護問題進行的專門研究。針對在線爭議解決,她指出,盡管取得了進步,但是信息技術不能也不應該完全取代人與人之間面對面的互動,不管是出于案件的重要性還是證人證詞的細微差別,都應該努力在線上與線下交流之間找到正確的平衡,以便在國際仲裁中充分利用這兩者。
會議第二天的開幕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毛曉飛副研究員主持。
在第一單元“跨境數據糾紛與司法管轄”研討環節,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祝建軍、杭州互聯網法院跨境貿易庭業務負責人張巨、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管辦副主任李文超、新浪集團法務部總經理谷海燕、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五位法官、專家和學者先后發言。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二級高級法官馬東旭主持了該議題研討。
祝建軍法官分析了跨境知識產權糾紛產生的原因和存在的四種類型,總結了這四種跨境知識產權糾紛的司法管轄權問題,提出對解決跨境知識產權糾紛應堅持或在一定條件下突破知識產權地域性問題的思考及建議。
張巨法官對跨境電子商務案件的基本情況和進展做了介紹,結合杭州互聯網法院處理的六個案例,對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義務,境外進口的商品性質,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誤導性陳述,對職業索賠人的認定,經營者的告知義務,跨境零售進口商品的質量標準認定,七天無理由退貨的適用認定,做了清楚的陳述,充分體現了對消費者權益的司法保護。
李文超法官通過對不正當競爭糾紛的司法實踐介紹,分析了不同案例的不同觀點,提出了構建數據權益的司法保護鏈,提出共創數據安全流轉的生態系統,共享數據資產可信流通的交易,明確了司法保護的節點。
谷海燕總經理介紹了長臂管轄在美國和英國演進的歷史,指出了長臂管轄涉以司法之名行霸權之實質,分析了長臂管轄的影響,并對國家和企業層面應對長臂管轄的措施進行了系統和全面的介紹。
劉曉春主任列舉了跨境數據的典型場景,介紹了CPTPP、RCEP、GTPR的相關規定和美國、歐盟的跨境數據政策。針對跨境數據流動中的難點問題進行了深入闡述,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在第二單元“跨境電商合同風險與多元化糾紛解決”研討環節,聯合國貿法會法律官員Jae Sung Lee、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主任李虎、德國奧斯納布呂克大學教授Christoph Busch、北京多元調解發展促進會會長翟晶敏、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中國區首席代表張寸淵、海南國際仲裁院互聯網服務仲裁中心副主任王琮瑋六名專家、學者先后發言。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常務副秘書長陳建主持了該議題研討。
Jae Sung Lee先生介紹了聯合國貿法會近期在解決爭端方面通過的《快速仲裁規則》和三個新的有關國際調解的案文,包括《貿法會調解規則》和《調解說明》。對于未來的工作方向,他提出貿法會將關注數字經濟中的爭端解決問題。為了協助委員會能夠在了解信息的基礎上對日后立法工作的可取性與可行性作出決議,明年3月將會舉行一次座談會,討論與新技術有關的糾紛、ODR平臺以及使用新技術對爭議解決的影響和確立新標準的必要性等內容。
李虎副主任從實踐經驗出發,對技術在仲裁中的應用尤其是視頻開庭若干問題進行了梳理總結,詳細闡述了技術在仲裁中發揮的作用、技術在常規仲裁中的應用現狀,以及技術在常規仲裁、網上仲裁中的可持續性應用等問題,特別指出了網絡安全、數據及隱私保護的重要性。
Christoph Busch教授介紹了跨境電子商務合同中消費者權利和爭議解決的最新進展,并特別強調電子商務平臺的作用。他指出,在線市場日益增長的平臺力量,促使全球的監管機構采取行動,以確保數字領域公平的競爭和公平的市場。
翟晶敏會長從實踐的角度探討了在線調解中當事人的權利保障問題。他指出,總體來看,新技術對在線調解的構建具有重大的影響,不僅使得社會矛盾更加便捷高效地解決,還能最大程度實現調解案件的效率和公平。但在實踐中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研究和探索。
張寸淵先生在報告中回顧了有關電子合同效力與認定的法律框架,介紹了他曾參與辦理的代表性案例。他指出我國法律,及以紐約公約、UNCITRAL Model Law為代表的國際主要商事仲裁法律文件均認可電子仲裁協議的效力,但相關事實查明工作可能較為困難。企業及律師需要考慮,如何有效證明電子協議簽署的事實,包括簽約人身份、協議內容以及內容在簽約后未經篡改等,并據此優化簽約流程并全程留痕,這樣才能在爭議產生后提供有力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仲裁員也應當對日新月異的電子簽約方式保持開放、包容的態度,在當事人及專家的協助下理解電子簽約的技術特點和流程,依法確認簽約事實及協議效力。
王琮瑋副主任從跨境電商類糾紛的特殊性、互聯網服務專業仲裁解決跨境電商糾紛的優勢等方面探討了跨境電商背景下互聯網服務專業仲裁的發展方向,并給出了自己建議。
會議第二天的閉幕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秘書長任宏達助理研究員主持,國際商事仲裁理事會(ICCA)執行主任Lise Boseman女士致閉幕詞。
Lise Boseman女士在閉幕詞中指出,數字技術的使用,已經并將繼續極大地改變跨境貿易數據和個人信息保護,以及包括國際仲裁在內的爭端解決實踐。ICCA密切關注數字經濟對國際仲裁領域帶來的變化并開展相關研究工作,并期待更多與中國仲裁專家的對話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