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交流研討私募基金糾紛呈現的新熱點、新問題,2021年8月13日,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和北京基金業協會聯合主辦、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承辦的“私募基金爭議解決前沿問題研討會”在北京以線下和線上直播相結合的方式成功舉辦。
貿仲仲裁院副院長解常晴女士、北京基金業協會秘書長郭薇女士及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黨委書記、管理合伙人蔣琪先生分別為論壇致開幕辭。解常晴副院長在致辭中分享了貿仲近五年來處理基金、股權、資產管理等金融案件的相關數據。她表示仲裁以其獨有優勢在基金爭議解決領域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在行業快速發展同時伴隨出現大量法律問題與爭議的背景下,貿仲近年來受理的基金案件類型多樣且數量呈現快速上升趨勢,貿仲公平公正、專業權威的仲裁裁決對維護基金投資者和基金公司的合法權益、規范行業行為、引導建立更加健康有序的行業生態環境意義重大;希望進一步加強與行業協會和律師界的合作交流,加深了解行業發展和對仲裁服務的需求,更加充分發揮仲裁優勢,攜手推動基金行業健康發展。
隨后,貿仲資深案件經辦人尹天樞以“貿仲關于私募基金的裁決概況”進行主題報告發言。尹天樞介紹了貿仲受理基金案件的具體類型、各類型下主要的爭議焦點以及仲裁庭的裁決思路,并結合案件對當事人參加仲裁程序提出建議。
研討會圍繞“投資人與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銷售機構間的爭議解決”“基金與底層資產之間爭議解決的熱點問題”“私募基金退出階段的爭議問題” 三大熱點話題展開。貿仲邀請了兩位基金爭議裁判經驗豐富的仲裁員,分別是中信證券合規總監、首席風險官張國明和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法系主任伏軍作為研討會發言嘉賓。張國明仲裁員圍繞管理人在基金募集階段的義務、適當性義務的邊界確定、違反適當性義務的認定與法律后果、托管人義務的確定、仲裁條款能否突破投資人的代位與代表仲裁等問題,結合現有法律規定與裁判實務進行了精辟講解。
伏軍仲裁員則以基金管理人不盡責情況下的賠償為主題,從仲裁員角度出發、結合具體仲裁案例,分析了基金管理人在“募投管退”各個階段中的具體義務,并重點圍繞買者自負、賣者盡責的原則、范圍、具體情形、舉證和責任認定分享了專家觀點。
除此之外,北京基金業協會會員單位的多位法務、基金合伙人以及德和衡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律師圍繞活動主題分別進行了實務分享。在最后的交流與討論環節,線上線下的來賓與演講嘉賓就私募基金疑難問題進行了積極互動和交流探討。
此次論壇共吸引線上線下來自基金行業和法律界的200余位嘉賓的參與,取得良好反響。研討會有助于加深行業對私募基金爭議解決熱點問題及前沿實踐的了解,增強了行業以仲裁方式解決基金糾紛的信心,也為基金業界與仲裁界、法律界的交流互通提供了很好的交流、學習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