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津大學法學院消息,2021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專家人民陪審員參加環境資源案件審理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專家研討會在天津大學法學院召開。環境資源審判庭主審法官、二級高級法官宋春雨,環境資源審判庭主審法官、三級高級法官葉陽,政治部法官管理部陪審工作管理處副處長鄂海珊,環境資源審判庭法官助理劉亞男,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張梓太,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博導紀格非,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樊傳明;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天津大學中國綠色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人民法院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研究(天津大學)基地主任孫佑海,天津大學法學院英才教授、天津大學中國綠色發展研究院副院長王小鋼,天津大學法學院講師、人民法院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研究(天津大學)基地副秘書長陳學敏等出席研討。
孫佑海對最高法院各位領導、法官和各位專家的到來表示歡迎。他簡要介紹了天津大學法學學科的發展歷史。孫院長感謝最高人民法院的信任,在天津大學設立了人民法院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研究基地,并且進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專家人民陪審員參加環境資源案件審理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的研討。基地全體研究成員將努力工作,為《規定》的早日出臺貢獻力量。
在宋春雨主審法官的主持下,參會人員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專家人民陪審員參加環境資源案件審理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逐條進行了討論。與會專家針對參審案件類型、法院合議庭組成、選任方式、選任條件等具體條款提出了多項建設性修改意見。宋春雨表示,將認真聽取各位學者的建議,深入論證研究,早日形成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司法解釋。
會后,與會人員在孫佑海院長的陪同下參觀了法學院院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