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期貨市場的頂層設計與法治實踐近年來一直致力于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指出:“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推進股票和債券發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降低杠桿率。”然而,我國長期以來存在內幕交易、市場操縱、虛假陳述等頑疾。證券期貨市場犯罪更是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重要原因之一。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20年12月26日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此次刑法修正內容較多,其中涉及證券期貨犯罪條文的修改更是引起市場與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刑法修正案(十一)》加重了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等證券類犯罪的刑罰,強化了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刑事責任等,顯著提升了證券期貨犯罪震懾效力。《刑法修正案(十一)》將對未來我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不過,刑法規定中也有很多內容還較抽象、概括,需要加以深入研究,部分核心構成要件尚需進一步通過司法解釋等予以明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保障證券期貨犯罪“零容忍”的刑事政策落到實處。
基于此,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金融法治創新研究基地擬于4月底召開“《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背景下證券期貨市場的刑法保障”研討會,并得到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和《交大法學》編輯部的大力支持。本次研討會擬邀請證券期貨犯罪刑法理論與實務界具有深入研究的權威專家學者,以主旨發言、多個單元的專題發言、與談等形式,深入探討證券期貨犯罪懲治與防范的重大理論與實務問題,為新《證券法》的實施、加快推進《期貨法》立法、《刑法修正案(十一)》證券期貨犯罪條款理解與適用等問題建言獻策。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刑事法學科老師和研究生全員參與研討。
誠摯歡迎校內外專家學者、青年學子參加本次研討會。
主辦單位: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金融檢察法治創新研究基地、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交大法學》編輯部
三、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1年4月30日(周五)
地點: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樓203會議室
研討會籌備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