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廣播電視法治建設,3月27日下午,由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中山大學互聯網與治理研究中心、北京師范大學中國社會管理研究院和華東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四家單位聯合主辦的“全媒體傳播格局下的《廣播電視法》立法線上研討會”成功舉辦。
來自全國高校、科研機構、廣播電視臺和互聯網平臺等各領域近60位專家學者、行業從業者等參加了本次研討會。
與會人員緊密圍繞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征求意見稿)》,從立法目標、媒介融合、業務準入、傳統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的分類規范、與相關法律的銜接、法律責任等多個層面展開了討論并提出了建議。
“廣播電視立法事關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構建,《廣播電視法(征求意見稿)》的公布,意味著我國將擁有一部規范廣播電視活動的基本法,它不僅有助于應對實踐挑戰和推動廣播電視業的健康發展,而且能夠促進廣播電視的法治管理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實現。”會上,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教授、中山大學互聯網與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盧家銀表示。
華東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主任彭桂兵則提出,該征求意見稿從總體上看體系完備,符合當前廣播電視產業發展的需求,關于對新聞類廣播電視節目的規制總體上比較清楚,建議草案在修改時可以進一步明確新聞類廣播電視節目的范圍。
對于會上熱議的立法基本原則問題,北京師范大學《社會治理》雜志副社長兼副總編輯劉逸帆認為,廣播電視法的制訂既要體現時代性,又要具備前瞻性和共通性,尊重傳播規律和歷史發展趨勢,還要能夠促進我國廣電業與世界各國廣電業的交流與合作,能夠有助于提升我國新聞傳播在全球傳播格局中間的份量與影響,講好中國故事,傳達中國聲音。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鄭寧則建議:“廣播電視法應建構科學有效的網絡視聽節目監管制度,推動媒體深度融合發展,平衡好文化安全、人民文化權益保障以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關系!
據介紹,主辦方將整理建議提交廣電總局供立法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