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已于2020年12月25日通過,并于2021年1月1日與《民法典》同步施行。其中既對《民法典》上的新制度新規則作出了統一解釋,也結合《擔保法》《物權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實施以來的裁判經驗對相關司法態度進行了大幅調整。
為推進民法典擔保制度司法解釋的統一解釋與適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不動產法研究中心和《法學家》雜志社擬于2021年4月10日舉辦民法典擔保制度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研討會,期待社會各界建言獻策,貢獻智慧。
本次研討會的主要議題包括:
1. 擔保一般規定中的爭議問題
主要議題:非典型擔保交易的擔保功能問題;擔保的從屬性問題;擔保人資格問題(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分支機構、特別法人);法定代表人越權擔保問題;最高額擔保問題;共同擔保中擔保人之間的內部關系;借新還舊對于擔保責任的影響。
2.保證合同中的爭議問題
主要議題:保證方式的識別問題;保證期間問題(最高額保證的保證期間、共同保證的保證期間、撤訴是否影響保證期間、保證合同無效時保證期間的適用);先訴抗辯權與訴訟、執行程序的銜接問題;保證人清償承受權(代位權)的適用;增信措施的解釋問題;保證人權利保護規則對于物上保證人的類推適用。
3. 擔保物權中的爭議問題
主要議題:抵押財產的范圍(權屬不明或有爭議的財產、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設立的抵押權的效力、違章建筑抵押的效力、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權的效力與實現、房地一體處分規則的適用、預售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效力);抵押財產的轉讓規則;抵押權的實現規則;擔保財產的概括描述問題;動產抵押權登記對抗的第三人范圍;正常經營活動中的買受人規則的適用;超優先順位規則的適用;提單質押問題;倉單質押問題;應收賬款質押問題;留置權的適用限制問題。
4. 非典型擔保中的爭議問題
主要議題:讓與擔保的識別與權利實現;股權讓與擔保中名義股東的權利保護;破產程序中的融資租賃和所有權保留;融資租賃交易和所有權保留交易中所有權的權利屬性與實現;售后回租和不動產融資租賃的定性;保理與應收賬款質權的沖突;保證金擔保問題;定金規則的適用。
會議時間:2021年4月10日8:00-18:00
會議地點: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會議地點、會議方式可能會調整)
研討會將采取主題報告和討論的方式進行,請有意發表主題報告的專家學者提交論文電子版至郵箱 mfdjx2021@163.com。
主辦: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
中國人民大學不動產法研究中心
《法學家》雜志社
承辦:
中國人民大學不動產法研究中心
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