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鏡湖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對我們農民工的援助,學法用法真是太重要了!”順利討回疫情期間工資的羅某激動地對承辦律師說。
2019年10月,羅某入職安徽省蕪湖市某房地產公司,當日,雙方簽訂一份試用期合同,約定羅某在該公司的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雙方未再簽訂任何勞動合同。2020年2月至3月,恰逢疫情,羅某在家待崗,后公司復工復產,羅某到公司上班,公司未支付2月至3月疫情期間的工資。另在羅某工作期間,公司未為其購買社會保險。2020年3月28日,羅某離職。羅某到鏡湖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咨詢,并申請了法律援助。最終,在仲裁庭主持下,羅某與原公司達成調解協(xié)議,原公司在約定時間內一次性付清了工資。
這是鏡湖區(qū)“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法律援助專項活動的一個縮影。2021年1月初至春節(jié)前,蕪湖市鏡湖區(qū)法律援助中心提前謀劃,精心組織,將“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專項維權活動作為歲末重點工作,全力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努力讓農民工家庭度過一個溫暖祥和的春節(jié)。
活動期間,鏡湖區(qū)選派區(qū)法學會優(yōu)秀會員,聯合區(qū)人社局走進蕪湖交通經濟廣播直播間,圍繞“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主題,詳細解讀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的常見問題、需要注意的事項、申請方式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并通過生動鮮活的農民工維權案例進行以案釋法,使廣大聽眾在案情中了解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除線上“主場活動”外,還組織全區(qū)各街道設立了“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分會場,組織區(qū)法學會會員通過進企業(yè)、進工地、進村居開展普法講座、懸掛橫幅、分發(fā)宣傳手冊等形式開展活動,為廣大農民工送去討薪維權的“法治寶典”,主動為農民工朋友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服務;開辟農民工維權“綠色通道”,對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優(yōu)先受理,優(yōu)先指派,依托“12348”安徽法網等進行“預約辦”“在線辦”“掌上辦”,涉及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工傷賠償案件,免于經濟困難條件審查,法律援助申請于當日受理、當日指派。
“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專項維權活動的開展,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在用工單位和農民工群體中的知曉率,擴大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影響力,有利于引導全社會關心、關注和支持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