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主辦,西南政法大學承辦的“聚焦綠色發展、環境權、環境法典”第二節憲法與環境法對話會將于2021年5月29日在重慶召開。具體內容如下:
第二屆憲法與環境法對話會:聚焦綠色發展、環境權、環境法典
主辦: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
承辦:西南政法大學
2021年5月29日/重慶
2018年3月11日,現行《憲法》將“生態文明”、包含綠色發展在內的“新發展理念”以及“美麗中國”等明確寫入憲法,標志著憲法生態文明規范體系以及憲法上第五個國家基本制度即生態文明制度的形成。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的通過,標志著新的法典化時代的到來。我國環境法的理論與實踐在生態文明建設的新時代征程中取得了長足發展。
近年來,憲法學、環境法學與其他部門法學一道以開展部門法學科對話的形式探索和解答著生態文明法治建設找中諸多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隨著環境憲法時代的到來,環境法學與憲法學的對話與交流尤顯必要和重要,增進憲法與環境法的融會與貫通已成為貫徹落實新時代以來黨的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精神,以法治方式推動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的關鍵一步。為了深化憲法學和環境法學之間的對話交流,在第一屆對話會的基礎上,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和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擬于2021年5月29日(周六)在西南政法大學舉辦“第二屆憲法與環境法對話會”,研討主題如下:
1.綠色發展
2.環境權
3.環境法典
參會者請于2021年5月9日前提交會議回執(請下載附件)到聯系人郵箱。
會議聯系人:張翔;秦天寶;徐以祥;
張震(13098741453,cqzhangzhen@126.com)。
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
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
西南政法大學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