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7日上午9時,由武漢大學法學院主辦的武漢大學民法典大講壇第一講隆重舉行。民法典迎來了中國法治新時代,為促進民法典的宣傳普及,武漢大學法學院決定在2020年6月7日至30日線上線下同時開展系列公益講座,邀請十余位法學大家齊聚珞珈,全方位解讀民法典。
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副組長王利明教授開啟了第一講,主題為“民法典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本次講座由武漢大學法學院孟勤國教授主持,武漢大學副校長周葉中教授致辭。武漢大學法學院眾多師生以及海內外司法實務工作者參與了本次講座。孟勤國教授對王利明教授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著重介紹了武漢大學舉辦民法典大講壇的目的和意義。周葉中副校長介紹了王利明教授的學術成就,在民法典編纂中做出的杰出貢獻,并對王利明教授長期對武大法學的支持和在百忙之中撥冗參加此次講座表示衷心的感謝。周葉中副校長在致辭中指出,民法典是治國安邦之大典,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武大法律人對民法典編纂作出了重要貢獻,愿致力于宣講民法典、弘揚私權。
講座肇始,王利明教授對武漢大學法學院的邀請表示感謝,從民法典的定位、三大特色的具體體現以及實施建議三個方面進行了深入闡釋。
首先,王利明教授認為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民法典是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一部基礎性法律、民事領域的基本法、市場經濟的基本法、行政執法和司法的基本遵循。民法典的指導思想、編纂程序、體例結構和內容均體現出中國特色、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王利明教授指出,我國民法典編纂體例有三大創新,即人格權獨立成編、侵權責任獨立成編以及合同編通則發揮債法總則的功能。
其次,王利明教授從五個方面重點闡釋了我國民法典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具體體現。第一,民法典充分反映了維護基本經濟制度的需要,其促進了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的結合,有效協調了改革和立法的關系,鞏固改革成果,如農村集體土地的“三權分置”改革。民法典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重視家庭和睦、提倡互助互愛。民法典承認習慣作為淵源,尊重善良風俗,例如繼承編中喪偶兒媳或喪偶女婿的繼承權問題。民法典還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精神,強化對人格尊嚴的保護,關懷弱勢群體。第二,民法典適應人民群眾對美好幸福生活的追求,強化對人格權和財產權的保護。人格權方面,人格權編的十項具體人格權與一般人格權構建了完整的人格權體系,并且強化了對生命、健康和身體的保護。財產權方面,確立了公私財產平等保護的原則;保護業主的權利;保護人民群眾的居住權;回應風險社會的時代需要,此處王利明教授特別提到了侵權責任編中的高空拋物致人損害責任。第三,民法典回應了互聯網、高科技、大數據時代的新需求。強化了對隱私、肖像的保護,規定人格利益的許可使用規則;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新增了生物識別信息和健康信息等作為個人信息;承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能夠作為財產保護,承認聲音是一種新型人格利益;規定了從事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研究的底線規則。第四,針對環境資源惡化帶來的環境保護和生態維護帶來的時代問題,民法典也作出了回應。在總則明確規定了綠色原則;侵權責任編部分增加了生態破壞責任、懲罰性賠償、破壞生態環境的修復責任;物權編、合同編則強調對物的利用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第五,民法典順應了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有效回應了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這一部分主要涉及到物權編和合同編的有關規定。物權編建立了更為完整、統一的擔保權利體系,統一了動產和權利擔保的登記制度;簡化了對擔保合同條款的要求;流押條款并不當然無效;確立了擔保物權的受償順序規則,主要依據登記時間確定;擔保物權合同的范圍發生了變化,動產讓與擔保可以包含在內;擴大了抵押財產的范圍;明確了抵押物可以轉讓。合同編則主要修改了有關交易安全與交易秩序的相關規則,一方面,確立了情勢變更規則,另一方面,增加了合同僵局的打破規則。此外,合同編還增加了電子商務規則,以及維護金融安全的規定。
再次,王利明教授結合實際提出了有關民法典實施的建議:準確理解、把握民法典,梳理權利觀念和合同嚴守意識,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規,清理現有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規范性文件,加強民法典的宣傳、普及工作。
最后,孟勤國教授對本次講座進行了精彩的總結,他認為王利明教授高屋建瓴地講述了民法典的定位、價值取向和基本功能,政治站位高,講座內容豐富、極具理論深度,同時與中國實際緊密結合、回應時代需求,彰顯了民法典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孟勤國教授再次對王利明教授的到來表示由衷的感謝,本次講座在全體師生的熱烈掌聲中圓滿結束。
巍巍珞珈,百年法學,珞珈法律人始終為國家法治建設鞠躬盡瘁。民法典者,治國安民之大典大法,盛世修法,百年鑄就法典之大成。武漢大學法學院愿盡綿薄之力,拋磚引玉,致力于宣傳普及民法典、弘揚私權,助推全面依法治國偉大方略的深入推進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