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一屆三中全會到十八屆五中全會,黨領導人民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實現了從人治到法治、從強調專政統治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轉變。回顧37年法治建設歷程,以下八個方面的“中國經驗”值得深入研究:
第一,從領導體制角度看,中國法治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各機關部門分工負責,各地方區域統籌兼顧、協作互動的協商性法治。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政協制度、基層民主制度以及共產黨領導下各部門、各地區、各社會團體、各方面人士廣泛的內部協商協作,最終凝聚共識、統一步調,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從實現方式角度看,中國法治是自上而下推行的權力主導型法治。這使改革措施較少地受到傳統價值觀念、社會多元力量、現實復雜利益的鉗制,能夠快速實現目標,及時獲取成果。
第三,從價值目標角度看,中國法治是追求公平正義與社會和諧的社會主義法治。中國法治帶有明確而濃厚的意識形態屬性,與中國近代積貧積弱的歷史、經濟社會發展極不平衡的特殊國情有關,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只有社會主義才能發展中國,這凝結構成了中國法治的底色。
第四,從制度形成角度看,中國法治是強調理性主義目標規劃的建構型法治。法治建設方面,國家有關于立法、司法、執法以及普法宣傳工作的詳細規劃,我國的法治改革是有領導、有規劃和建設性的。
第五,從制度運行角度看,中國法治是先易后難、穩步推進的漸進型法治。法治實踐中,從中央到地方,從科學立法到司法改革,都審慎擬定改革方案,防范改革風險,漸次實現改革目標。
第六,從績效評估角度看,中國法治是注重實驗與推廣,以點帶面的學習型法治。法治改革的實際過程是:反復試驗,不斷學習,搶抓機遇,持續調整,從而極大地消解了法律保守性與創新性之間的矛盾。
第七,從文化背景角度看,中國法治是本國傳統法律文化、蘇聯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交互影響下的混合型法治。我們采取了一分為二、兼容并包的態度,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立足中國、面向世界,既充分體現時代精神,又繼承優秀歷史傳統,適應現代化要求的、不斷發展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文化。
第八,從法治格局角度看,中國法治是“一國兩制三法系四法域”的開放型法治。不同政治法律制度和思想觀念在實踐中相互摩擦、沖突、博弈、協調,我國作為法律全球化的實驗室,給世界帶來了法系融合、趨同的生動樣本。
上述八個模式特征,是中國法治建設經驗與困難的綜合體。在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階段,我們必須以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動法治建設工作在創新中發展,不斷邁向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