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以兩個“一百年”建設目標和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和階段性目標為參照,并基于法治中國建設戰略目標定位,可將今后一個時期法治中國建設的重大任務概括為四項基本要務、八個工作重點。
四項基本要務
四項基本要務,就是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這是十八大做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核心內容。
科學立法:之所以強調科學立法,是為了突出提高立法質量。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國,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國;越是強調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質量。”
嚴格執法:通常講要規范文明嚴格執法。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嚴格執法,這是很有針對性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或者實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無濟于事。”現實生活中出現的很多問題,往往同執法失之于寬、失之于松有很大關系。對違法行為不能遷就。不然的話,就會產生“破窗效應”了。
公正司法:黨的十八大報告把司法從執法中分離出來,將公正司法單獨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本要務,體現出全黨對司法的性質和重要性的認識的深化。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定分止爭的最后一道防線、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的最后一道防線,三道防線都歸結于公正司法。所謂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權利一定會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懲罰,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根本活動原則,并負有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保證憲法和法律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努力培養社會主義法治文化,讓憲法家喻戶曉,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八個工作重點
第一,推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法治化。
在當代中國,中國共產黨既是執政黨,又是領導黨,擁有對國家政權機關和整個社會的領導權,這種領導權是其執政權的政治基礎。所以,建設法治中國,實現法治中國夢,關鍵在于黨,在于黨科學而又有效地依法執政。因此,依法執政是法治中國建設的核心任務,也是法治中國建設的根本保證。
第二,加快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完備有效的法律體系是法治中國的重要標志,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制度前提。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我們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實踐是法律的基礎,法律要隨著實踐發展而發展。全面深化改革,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擴大社會主義民主,推行行政體制改革,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創新社會治理,保護生態環境,都對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繼續完善法律體系。一方面要適時制定新的法律,另一方面要及時修改和完善法律。
第三,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保障憲法法律統一有效實施。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所以,要堅持憲法至上,保證憲法全面有效實施。為此,要進一步健全憲法實施監督機制和程序,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為此,要加快健全全國人民大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體系,保證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規范性文件(和行為)以及對重大問題所作決定是否違憲提出審查意見;加強和完善以全國人大常委會為中心的立法監督制度,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監督,行使憲法所賦予的撤銷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撤銷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的職權;完善備案審查制度,認真做好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依法對行政法規、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特別行政區立法的備案工作,加強備案審查機制,注意審查機制與撤銷機制、協商機制的銜接。
加強和完善法律解釋。學會使用法律解釋的手段,處理新出現的社會問題。完善相關法律,明確憲法和法律解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統一考慮憲法修改和憲法解釋。
第四,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和嚴格執法,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也是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持依法行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必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構建職權法定、行為規范、程序正當、公平公開、高效便民、誠實守信的行政權力運行體系,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必須優化政府公共服務,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必須推進行政執法體系機制程序改革,確保嚴格公正規范執法,保障法律法規統一正確實施。
第五,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文明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建設公正文明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深化政治體制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重要內容。加快建設公正文明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確保權利救濟、定分止爭、制約公權等司法職能作用得到充分發揮,確保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加快推進司法管理體制改革,確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統一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推進人權司法保障法治化,切實維護人民權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推進司法職權配置科學化。完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組織體系。
第六,推進依法治理與依法自治,建設法治社會。
法治社會是一個與法治國家相區別的概念。法治國家是指國家政權運行的法治化,而法治社會是指社會體系運轉的法治化。建設法治社會,必須正確處理政府與社會、自治與他治、維權與維穩、活力與秩序、法律與其他社會規范的關系,全面推進依法治理、依法自治、依法維穩、依法維權,建立暢通有序的群眾利益表達渠道,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完善普法教育機制與守法激勵機制,形成全民守法、崇法尚善、循法而行的良好社會氛圍。
一個平等、自由和協商的社會領域是法治國家的根基所在。社會組織是社會治理的重要主體。社會自治為公民及社會組織通過自我協商、平等對話、參與社會治理、依法解決社會問題留出了廣闊空間。社會依法自治和國家依法治理相結合,構成了法治社會的多元共治體系。
第七,推進國家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化、法治化。
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依法規范權力,加強權力監督,是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邊界清晰、運轉高效、相互協調、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模式,確保黨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建立比較嚴格的權力清單制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著力構建黨的監督、人大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和民主監督、社會監督有機結合、覆蓋全面、運轉高效、執行有力的全方位、立體化監督體系。依法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第八,統籌國內法治和國際法治兩個大局,加強國際法治交流與合作,為中華民族和平崛起和偉大復興創造良好的國際法治環境。
在當今全球化時代,我國要全面推進法治建設,必須面向世界,確立統籌國內法治和國際法治兩個大局的觀念,正確處理國內法治與國際法治的關系,樹立法治中國的良好形象;同時,要更加積極主動地參與國際法治建設,在全球治理中擴大中國的話語權,構建更加公正、更加文明的國際經濟政治法律新秩序,在促進國際關系法治化的過程中維護我國的合法利益。
(文章為作者在第十期中國法治創新講壇上演講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