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卑是一種美德。“利刀割體痕易合,惡語傷人恨難消。”一個謙卑的人深知自負和狂妄對他人的傷害,因而總是去與人為善。與謙卑的人打交道,如沐春風,如飲甘露。
謙卑是一種風度。它不卑不亢,寵辱不驚,得意時不驕傲,失意時不沮喪。
謙卑是一種力量。人的本性帶有自負的一面,喜歡高談闊論,自我炫耀。能把這種本性深深地壓下去,難道不是勇敢而有力量的人么?
謙卑是一種參悟。牛頓晚年說,在科學面前,他只是一個在岸邊揀石子的小孩。這是他窮畢生之力、面對浩瀚宇宙發出的由衷感嘆。
謙卑也是最有益處的。一個謙卑的人不僅自己平安和喜樂,而且深得眾人的喜歡。《老子》云:“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謙卑如此好,難怪古今中外多少宗教和智者要宣揚謙卑、鼓勵謙卑了。佛教的《金剛經》等經典,旨在幫助人們降服自己的妄心。基督教的《馬太福音》告訴我們:“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里就是最大的。”
托爾斯泰說:“只有在謙卑的時候,才能領略到生活的安寧和歡樂。”泰戈爾也指出:“當我們大為謙卑的時候,便是我們最接近偉大的時候。”
所以,維特根斯坦才奉勸:“你內心的傲慢大廈必須拆毀,雖然這是件艱難無比的事情。”
維氏說得太對了,要拆除我們內心的傲慢大廈,樹立起謙卑的品性,確實“艱難無比”。多少次想把自己的心沉下去,就如石沉水中,一直到水底才安息,但妄心卻如漂浮的葫蘆,不時地冒出來,或者這邊按下去,那邊又浮起來。
可是,我們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去正視人性,深刻反思。
《約翰福音》中有一個故事: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帶了一個行淫時被抓到的婦人來,叫她站在中間,對耶穌說:“先生,這婦人是正在犯奸淫的時候被抓到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怎樣說呢?”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想找把柄來控告他。耶穌就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他就可以先拿起石頭打她。”這些人聽了這話,一個一個地都離開了。
我們中間又有誰沒有犯過錯?我們是否每個人都有勇氣說出口?你會不會覺得自己曾經的墮落、曾經被污染的心都沒有影響到今天的你,自己應當感恩才是?即便你真的沒有犯下過大錯,那有沒有心里面覺得自己不配承受某種恩典?
謙卑不只與個人的修行有關,還與一個國家的制度、民族的氣質和社會的文化密切相關。我們經常在歷史和現實中看到這樣的現象:一個人在沒有得勢時,極盡巴結之能事,一副“奴才”嘴臉,卑躬屈膝,見風使舵;一旦有朝一日得勢,馬上“老爺”氣派十足,高高在上,頤指氣使。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根源在于社會缺乏平等意識和人格尊嚴。只有在一個消除特權、價值多元的社會,謙卑作為一種民族品性,才能得到培育和呵護。
為什么《馬太福音》要說“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因為小孩子遇到事情總是喜歡求助于自己的父母,所以他容易謙卑;但大人們遇到事情卻往往憑自己的意思來處理,因而容易自傲。這里隱藏的另一層深意是:人類作為大自然之子,它并不能為所欲為,而是應當有所節制,有所敬畏。像“人有多大膽,地有多高產”這樣的強勢話語,顯得過于狂妄,太不謙卑,所以遭到大自然的報應也不足為奇。
強勢話語體現在對待違法犯罪上,那就是無情打擊,徹底消滅。在這樣的語境下,違法犯罪者是得不到同情的。但是,下面這個發生在美國1935年的真實故事能否給我們一些啟示呢?當時,紐約市長拉古迪亞旁聽了一樁庭審,一老婦為孫子偷面包被罰十美元。審判結束后,市長脫下帽子放入十美元,說:“現在請每個人交五十美分罰金,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祖母去偷面包來喂養孫子的城市。”拉古迪亞以行動告訴人們,一個社會的冷漠和道德淪喪,其實每個人都負有責任。
小時候,我讀美國歷屆總統的就職演說,總有一個疑惑:為什么他們的最后一句都是“愿全能的上帝保佑美利堅”?這些總統都是有文化的人,他們怎么還如此迷信呢?
現在我慢慢明白了,科學與神學是兩個層面,前者有關世俗,后者有關精神。既然我們從科學上都得承認運氣的存在,且無法使任何一個人或者國家強大到可以不受運氣的影響,那么我們在精神上保持一種謙卑,以獲得心理上的安慰和激勵,進而內化成世俗中的動力,不是很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