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侯欣一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以“司法公正與司法公信力”為題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在談到一些網友通過網絡、微博等新媒體曝光自己或他人經歷的司法不公和“冤假錯案”問題時,姜明安表示,新媒體監督司法有利于督促法院糾錯,實現“矯正正義”,但對網絡、微博等新媒體監督司法要加以法律規范,適當加以限制。
姜明安認為,首先,要特別重視網絡、微博等新媒體對于監督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作用。一方面,法院應主動運用新媒體推進司法公開,推進判決書上網,主動接受網民監督;另一方面,公民在蒙受司法不公、冤假錯案后通過正常法律渠道不能獲得有效法律救濟的情況下,通過網絡、微博等新媒體曝光自己或他人經歷的司法不公和“冤假錯案“,有利于督促法院糾錯,實現“矯正正義”。
其次,對網絡、微博等新媒體監督司法要加以法律規范,適當加以限制,例如,對法院正在審理,尚未判決的案件,新媒體和傳統媒體都不能任意炒作,不能以媒體制造的“民意”去影響法官依法獨立裁判,不能通過媒體掀起所謂“同情、聲援弱者”的輿論聲浪去影響法官獨立行使司法裁量權。媒體既要監督司法(監督主要應限于司法腐敗和瀆職方面,而不是司法裁量的合理性、適當性方面),也要非常注重維護司法權威,維護司法的公信力。否則,我們就可能用我們自己的手,把司法公信力給毀掉了,把保護我們自己權利的最后一道屏障給破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