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中國憲法學說史”作為研究課題,我經過了長時間的思考。在二十多年的憲法學教學與研究中,我發現學術界對學說史、思想史等基礎性學科缺乏必要的關注,相關的研究成果比較少。毋庸諱言,與大約同時起步的經濟學、社會學、哲學等學科相比,法學在學術的思想性、純粹性和前沿性方面有待進一步地提升。有些研究成果僅僅把產生于西方法治發達國家特定語境中的理論、學說和制度不加理性選擇和分析地介紹、移植到中國來,使得中國的法學研究缺乏學術研究應有的體系性和創新性,學術規范性和自主性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法治建設毫無甄別地簡單重復西方法治路徑。
“學術者,天下之公器也”,某種意義上可以說,一國的學術研究水平反映了這個國家的文化發展和文明發達程度,也反映了學術共同體的責任與尊嚴。要想成為在國際上具有影響力的大國,絕不能在學術研究上拾人牙慧、步人后塵。在他人的話語體系中亦步亦趨,永遠不會有文化上的創新和自主性。
基于這種問題意識與學術責任,近些年來學者們開始關注中國法學,尤其是中國憲法學研究的自主性問題。如果從1908年晚清政府頒布《欽定憲法大綱》宣布預備立憲、仿行憲政起算,中國的憲法發展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滄桑歷史。百余年中,不同時期的憲法學人嘔心瀝血、殫精竭慮,為憲法學發展建言獻策,為中國的憲政建設付出了艱辛努力。他們的學術觀點和理論,經過歷史的過濾和文化的積淀,逐漸發展成為了反映當時社會時代特征的憲法學說。我們認為,中國的憲法研究和憲政建設,除了要借鑒當今世界法治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以外,更重要的還是回歸本源,研究百余年來中國憲法學發展史,認真體會、借鑒中國學人留下的寶貴學術財富和經驗教訓。
憲法學說史研究難度超乎想象
2007年,“中國憲法學說史研究”課題獲得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立項。在研究過程中,我們發現難度超乎想象。首先是史料的搜集問題。研究中國憲法學說史,首要的工作是史料的搜集和整理,只有在較為完備的歷史資料的基礎上才能提煉出相應的憲法學說。但是歷史研究容不得半點浮夸,要以史料說話,有幾分材料說幾分話。為了盡可能完整地收集憲法史料,課題組成員運用各種資源,先后在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武漢大學、浙江大學、山東大學等院校機構的圖書館復印了清末民初時期的各種書籍,特別是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國家圖書館古籍館影印復制了大量珍貴史料。這些素材不僅為中國憲法學說史研究提供了第一手資料,而且為后人系統研究清末民初時期的憲法史料提供了條件。
初步收集了相關史料之后,面臨的第二個難題是如何從浩如煙海的史料中提煉、升華出體系化的理論學說。憲法學在發展過程中形成了憲法制度史、憲法思想史和憲法學說史等專業化的知識體系。盡管憲法學說史與憲法制度史、憲法思想史密切相關,但它們之間存在著明顯的不同。從研究內容上看,憲法制度史是從憲法發展的制度變革層面來研究憲法的發展歷程;憲法思想史是從憲法發展的思想流變層面來研究憲法的變遷過程;而憲法學說史則是從憲法發展的學術積累層面研究憲法學產生與發展的過程,考察憲法的歷史積淀,旨在探討不同時期特定概念與范疇體系化的過程。它既不同于憲法發展歷史,也不同于特定時代憲法思想的記載,是對學術對象變遷的“再現”與“再認識”。
在以往憲法學的研究中,我們往往側重于制度史、思想史層面的研究,對學說史關注不夠。中國憲法學一百多年的發展歷史中,各種憲法觀點或思想如星辰閃耀,璀璨多輝。但是,是不是所有的憲法觀點、主張都可以稱為學說?究竟什么樣的學術觀點、主張才可能稱為憲法學說?這些問題困擾課題組很長時間。因為沒有現成的范本可供參照,一切工作都是篳路藍縷,從頭做起,其史料收集之困苦、學術梳理之辛勞、學說提煉之艱難,確是冷暖自知,難與外人道也。
在收集了基本史料、確立了總體框架后,還要解決史料的精準度問題。由于年代久遠,很多憲法史料逐漸毀棄,現存的可用資料有時還互相齟齬,難以印證。為此,我們通過各種途徑,盡可能通過第一手資料整理出相對可信的結論。例如,在研究清末五大臣出訪的相關史料時發現,載澤考察英國憲政的時候,曾邀政法學教員埃喜來去使署講解英國憲法。但在載澤和與其同去之人的日記里,均沒有對埃喜來個人情況的詳細介紹。《載澤日記》提供的線索有兩條:埃喜來是位政法教授;埃喜來將其所著兩書《地方自治論》和《憲法解義》相贈。根據這兩條線索,課題組成員在英國國家檔案館進行了查詢。結果顯示,與這位“埃喜來教授”最相匹配的應該是珀西·埃喜來爵士。但此人系英國人,并非如五大臣奏折中所說是美國人。為了排除這一矛盾的信息,確定到底誰最有可能是載澤所講的“埃喜來”,該專題負責人李蕊佚博士與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公法學權威馬丁·洛克林教授取得聯系。經過一番調查,洛克林教授認定此人就是珀西·埃喜來爵士。幾番詳細考證,給五大臣講解憲法的教授身份終于塵埃落定。
中國憲法學說史的研究價值
“中國憲法學說史研究”探討的是憲法學作為一門知識體系傳入中國并在中國立足、發展與演變的學術變遷過程。從地位上看,憲法學說史是憲法學體系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憲法學學科發展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尤其是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既保持本土憲法文化的自主性,又保持憲法文化的開放性,是我們應關注的一大現實問題。我們研究本課題的基本思路是:如果我們要在“西法東漸”的過程中、在西方憲法學話語占據主導優勢的背景下保持自身法律文化的主體性,就必須深刻認識自身法律文化尤其是憲法文化的現代價值,而揭示這種價值的結構與功能,需要從對中國憲法學說史的梳理和體系化研究開始。
基于這種考慮,課題組試圖通過對中國學者自身憲法學說的系統梳理來揭示憲法學在中國的起源、發展與演變的歷史過程,對百余年來中國憲法學說的發展流變做整體上的考察,并通過對憲法學說傳承過程的呈現,客觀地揭示我們對憲法觀念和憲政理論曲折的繼受過程。
研究中國憲法學說史并非僅出于是對歷史的懷念與同情,還希望對當今憲法學研究和憲政建設提供理論上的支持和借鑒。在西法東漸的進程中,中國學者為西方憲法理論的本土化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提出了若干根植中國、符合國情、具有本土特色的憲法概念和憲法學說。這些理性的成果對于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創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憲法文化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從長遠來看,中國的憲法學說是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民族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因此,我們需要將中國憲法學說史的研究置于文化建設的框架內考察,彰顯其隱含的學術價值與社會價值,力求在憲法學發展進程中汲取有益營養,為憲法學中國化提供理論資源和學術動力。
當然,學說史研究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需要跨學科的知識,更需要對學術和歷史的虔誠與客觀的態度。從歷史和現實視角準確地把握憲法學說史的脈絡與變遷規律需要付出學術努力。本課題雖然在基本資料收集和知識脈絡的梳理上取得了一定進展,發表了二十多篇(冊)與課題相關的階段性成果,但由于學術水平的局限,仍不能完整地描繪出豐富的學術傳統,在學術史的概括與話語的轉換上也存在一些不足。本書采用的是專題的研究方式,盡管在寫作和統稿中做了諸多努力,力求內容表述上的統一,但各專題之間難免還有內容或資料上的重復。可以說,本書對中國憲法學說史的研究僅僅是一個開始,我們希望繼續跟蹤學術動向,拓展研究領域,爭取經過若干年的努力,完成多卷本、體系化,同時能夠全面反映中國人憲法學思想與智慧的《中國憲法學說史》。
注:本文為《中國憲法學說史研究》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