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學院之間競爭越來激烈,法學院硬件不斷得到改善,法學院數量越來越多,法學院學費越來越昂貴的今天,我們的確需要反思法學教育的價值與時代使命,要思考如何因應時代與民眾的期待,如何履行法學院的社會責任。
在此我要提出這樣一個最簡單,但需要思考的問題——為什么我們需要法學院,以此展開我的演講,進而和同行們一道討論“法學院存在和發展的意義”、“我們需要什么樣的法學院”等問題。
法學院存在和發展的意義
為什么我們需要法學院?從法學院存在的那天起我們就思考這個問題,這種思考一直在延續。我的理解是:
第一,我們的社會需要“法律人”,而法律人共同體只有通過法學院才能培養、塑造和凝聚。
無論在何種社會類型中,我們都說“法律人”這個概念。那么,什么是“法律人”呢?聞名于世的古羅馬名著《法學階梯》中有一句話:“法學乃正義之學。”法律人,簡言之就是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及其聚合。法律人作為社會個體意義上的個人,他們不僅懂得做人的道理,有良知、有正義感,而且是擁有獨立思想、獨立人格和獨立尊嚴,追求自由,富有社會責任感,同時擁有成熟的法律思維的主體。在社會的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等諸多分工當中,確實需要法律人群體作為法治理念最忠實的體現者和實施者、社會正義的捍衛者,以及社會和諧發展的參與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人概念絕不僅僅是一個注冊登記的概念,而主要是一個內心認同和道德確信的過程。
我們培養的法律人應該相信,只有嚴格依法辦事,才能發揮其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大效用;只有捍衛法律的尊嚴和神圣性,才能彰顯人的理性、主體性以及人在社會中崇高的價值目標。
第二,我們的社會需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代表性社會科學”,而法律學科只有通過法學院才能夯實、發展和提升。
意大利的博洛尼亞大學是西方最古老的大學,被譽為歐洲“大學之母”,建立于1088年,至今已有九百多年的歷史。該校初創之際,就以法學、醫學和神學(宗教學)三個專業著稱于世。
2011年4月,我訪問雅典大學的時候,也感受到了三個專業的價值聯系與社會功能。法學調整人的社會關系,以解除其生活中的痛苦;醫學解剖和研究人的生理疾患,以解除其肉體上的痛苦;神學(宗教學)討論天人關系和靈魂問題,以解除其精神上的痛苦。三大學科分別代表著當時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人文歷史傳統的最高水平,為近代世界的轉型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至今這所大學還珍藏著一張人體解剖床,九百多年前,人就是在這張床上第一次被醫學解剖的,醫學家看到它就看到了近代醫學的起源;而法學家、宗教學家看到它,就看到了使人成其為人的證據,因為人能夠被解剖就證明人從上帝那里被解放出來了,人的社會主體地位復活了,人開始被關愛和尊重了。
與此同時,伴隨著西方著名的“三R運動”(文藝復興、新教革命、羅馬法復興),近代科學啟蒙思想風起云涌、人權法治觀念普遍普及,由此奠定了近現代法律科學研究和教育的基石。
第三,我們的社會需要人文主義和弘揚以人為本的“現代法律文化”,而良法善治理念只有通過法學院才能培養、教育和推廣。
對國家公共權力而言,以人為本有其特定含義。其一,它應以人人為本,即一切人都是公共權力關愛和尊重的對象,無一例外。這一點既不同于企業,也不同于學校。企業家講以人為本,只以能為其企業帶來利潤的人為本,大學校長講以人為本,其僅以教師、學生為本,而不會以教輔人員和后勤人員為本;其二,它以最大限度地滿足人的需要為本。人的需求是分層次的,公共權力在滿足人的不同需求時,應從人的最低需求得到滿足開始,故此,解決人的生存和溫飽問題、民生問題就是公共權力在實踐以人為本理念時的第一考慮;其三,以實現人的權利和自由為本,這是以人為本在制度上的表現,尊重和保障人權應是國家的基本義務;其四,以人的身心自由和全面的發展為本,這是以人為本的哲學表達,是最高層次的以人為本。
第四,在于社會共同體價值的塑造與維護的需要。
一個社會和國家是否充滿著正義,民眾是否感受法律的陽光,是否始終感受溫暖,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法學教育的價值與功能。當社會上出現非正義的現象,如法官腐敗、律師喪失職業道德,有法律背景的政治家失去政治與法律倫理時,我們的院長們容易責備司法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律師缺乏自律與職業道德等,希望把法學院的教育與社會不公正現象能夠“切割”開來,以此滿足所謂法學教育的純潔性,但我們心里都明白,這些現象存在的根源在于我們的法學教育,我們是無法逃避責任的。我們的責任不只是讓他們依靠所謂名牌法學院的光環去找好工作,享受高薪,沉浸在高就業率與豐厚的校友捐款之中。
一個不合格的法律人才,也許毀壞或者摧毀民眾的法律信任與社會公平的感受。因此,在社會共同體的價值體系的維護中,法學院將承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與功能。
我們需要什么樣的法學院
毫無疑問,許多著名法學院的目標都是辦國內一流法學院或者世界一流法學院。“一流”已經成為校園和法學院生活中出現頻率最高的詞匯,也在變為失去靈魂與精神的廉價的口號。作為院長,我也經常使用這個概念,但心中缺乏自信與安全感。真的存在一流法學院嗎?由誰判斷,根據什么標準判斷?因為是一流,我們就那么理直氣壯地提高學費嗎?這是非常不清晰的概念,口號歸口號,我們應先使法學院回歸大學精神,讓它高尚起來,成為受人尊重的法學院。
在我的心目中,受人尊重的法學院,應具有以下幾個特點:首先,應該具有濃厚真摯的人文情懷;其次,應彰顯誠信尚公的德性;再次,受人尊重的法學院都具有豐厚的學術傳統和豐碩的思想創新;最后,受人尊重的法學院大都與鮮明獨特的文明形態、國家社會需要以及個性特點相得益彰。
濃厚真摯的人文情懷、誠信尚公的道德品性、豐厚的學術傳統、豐碩的思想創新以及鮮明獨特的學院特色統一在一起,就一定是受人尊重的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