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官員的腐敗,可謂源遠流長、根深蒂固。那么這種腐敗究竟是如何產生的呢?清代的“陋規”,可視為一個歷史性的注腳。
官員的腐敗,可謂源遠流長、根深蒂固。那么這種腐敗究竟是如何產生的呢?清代的“陋規”,可視為一個歷史性的注腳。
蓋任何國家的政治架構——包括其官僚體制的確立,總要以某種政治理想作為正當化的依據,由此形成一種內在自洽的觀念秩序。這在古今中外皆然,尤其是理性化的國家,更是如此。而得益于中華文明的早熟化,古代中國政治國家就有理性化的特征,為此在這方面形成了一種過猶不及的傾向,即:公共領域中所形成的這種政治理想,就像是喝了什么“補藥”似的,一向特別高邁,基本上不從“權力性惡論”這樣的冷眼視角出發,甚至無睹人性的基本弱點。
在此方面最值得一提的便是:在明清之后,雖然尚未出現“官吏即公仆”這樣的假想觀念,但朝廷官員的公定收入也一直是頗低廉的,開國之初對官員貪腐的懲罰也是極為嚴厲的,然而最終還是無法克服官員的腐敗。
那么,這一過程又是怎樣發生的呢?
簡單說,其大致如下:由于過于理想化的觀念下所確立的政治制度,往往無法克服人性的弱點,甚至無法適應現實,為此在實際操作層面上,不得不被各種自然而然所形成的、在當今被稱為“潛規則”的各種東西給填補了進去。令人驚訝的是:這類“潛規則”之中的一些部分,因為具有現實的合理性,為此在有時甚至還會獲得了公定化,即被納入了正式的制度框架之中;但即便如此,這些被制度化了的游戲規則,照樣還是留下了某種漏洞,以致弊害叢生。
在鄙人看來,中國歷來的許多制度悲劇,大多就生發于類似這樣一種反差結構之中——在觀念上播下了龍種,卻在現實中收到了跳蚤。腐敗現象也不例外。清代的“陋規”就典型地說明了這一點。
據載,清代朝廷一品高官的每年正俸只有180兩銀子,而正七品縣官的正俸則只有45兩。但這樣的收入十分微薄,故而后來又不得不設定了“養廉銀”的制度。但這種“養廉銀”制度還算不上現代所說的“高薪養廉”,因為當時州縣官的養廉銀按官職等級、任職地域的“肥瘦”雖有不同,但如果按照公定標準,每年也僅在數百兩至一千多兩之間,仍未算可觀。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上述的正俸與“養廉銀”這兩項正規收入相加在一起,往往還不夠支付官員自己私人聘請的刑名、錢谷幕友的薪酬——那時也叫“束修”。根據清代著名幕友王輝祖在其《佐治藥言》一書中的記載,僅是刑名、錢谷這兩類師爺,一般各“月修百兩”,“歲修千金”,更何況州縣官為了辦公,許多人還不止雇傭刑名、錢谷這兩個幕友,部分的情形是“每缺須用幕友四五人”呢。
那么,為什么清代地方官員非要花大價錢聘請“幕友”不可呢?說到底,這同樣也是由于上述所說的那種政治理想與現實弊制之間所存在的背離現象引起的。中國古代政府機構的設置,據說實際上接受的是戰國時代法家著作《商君書》中“明主治官不治民”的主張,為此歷代下級官府的官員數量極少,不像今日這樣,許多鄉鎮的干部就可能多達好幾百號人呢。
就拿清代來說吧。據《大清會典事例》統計,當時全國在編的州縣官員共計1448人,佐雜胥吏共3046人,按照郭建教授在2004年出版的《師爺當家》一書中所言,平均每一州縣不過2.1人。但實際上由于地方官府的職責日趨加重,加之官員大多是科舉出身,平生所學不外乎書經詩賦,基本不通刑名、錢谷之類的實學,為此要處理公務,就不得不私自掏錢,延聘一批尊稱為“幕友”、俗稱為“師爺”的人來“佐治”了,乃至形成“無幕不成衙”的定局。對此,朝廷也只好加以認準。
那么,既然地方官員的正規收入有限,最終為何還能高薪延聘得起幕友,還養活得了自己和家人呢?奧妙就在于當時官員還有一種額外的收入,而且往往是主要的收入,此即種種的“陋規”。
“火耗”、“羨余”就屬于此類的陋規!盎鸷摹敝傅氖钦鞫悤r須把百姓上繳的小量或零碎的銀塊鑄成一個個以50兩為標準的銀錠,為此會有些損耗,為了填補這些損耗,官員在征稅之際,便預先向百姓加收一些銀兩,故稱“火耗”;而“羨余”則指的是征糧過程中也有倉儲、運輸等環節上的損耗,同理亦向百姓加收的那部分糧食。這火耗與羨余的加收,起初并無法定標準,而是按照各地衙門的“老規矩”確定(據研究,通常占正式稅收的5%至15%不等),為此就稱為“陋規”,而其中的盈余部分,在清代起初,可由州縣官公開收為己有,納入私囊,朝廷后來也只好予以允準,于是,結果便可想而知了。
康熙帝就曾乖巧地承認:“清官并非一文不取民間,否則無法應付開支。州縣官若只取一分火耗,便是好官”。迄雍正時實行所謂“火耗歸公”,但實際上也允許州縣官合法獲得火耗,并作為“養廉銀”,只是劃定了法定比例而已。而由于除了“耗羨”之外,還有下屬的“孝敬”等其他種種“陋規”,為此清代一般州縣官每年總收入可達一萬兩以上。所謂“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就是由此而來的?梢姡瘮〉南喈斠恍┎糠,實際上是由“陋規”衍化出來的,只不過那些可能導致腐敗的規矩,還被安上一個正式的稱呼,叫做“陋規”而已。
類似這樣的“陋規”現象,不獨清代才有吧。當今中國各地官場,同樣就有種種導致腐敗的“陋規”,只不過明里不可能公稱“陋規”而已。而吾人透過“陋規”進行分析,就可以發現:從表面上看,“陋規”似乎就是腐敗的制度性根源,但其實如果進一步追究下去,則應該說,高邁的政治理想與具體生成“陋規”的制度現實之間的背離結構,才是腐敗文化傳統生成的總根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