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中,廣大政法干警創造并實踐著自己作為一個特殊群體的核心價值觀。它既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構成部分,又自成一體,成為一個內在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它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政法干警身上以及政法實際工作中的體現,是政法干警價值觀的政治性、倫理性與法律性的統一,是政法干警政治本色、宗旨理念、價值追求和基本操守四位一體的凝練與概括。
一、忠誠:關于政治本色的基本要求
忠誠是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中關于政治本色的基本要求。忠誠意指真心誠意,盡心竭力,不懷二心。其近義詞有忠實、竭誠、真誠、甘心、忠心、忠貞等,反義詞則是背叛、叛變、狡詐、狡猾、不忠等。就“忠”來說,為盡心竭力,忠誠無私之意。《說文·心部》解釋:“忠,敬也,盡心曰忠。”就“誠”來說,為真心誠意、真實、恭敬之意。《說文·心部》解釋說,“誠,信也。”朱熹也曾分別解釋過“忠”與“誠”,他說,“盡己之謂忠”,“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從中,我們不難想見其所理解的“忠誠”之意。
忠誠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與倫理美德的展現。忠誠既是一種品德,也是一種美德。在我國現時代的政法工作中,就是指政法干警對人民利益的忠誠,對黨的事業的忠誠,對憲法法律的忠誠。它是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在價值觀上的體現,也是這三個方面要求的具體化。忠誠是政法干警政治本色與職業品德的展示。“忠誠”中諸多方面的內容,是一個統一整體。忠誠于黨的事業、人民利益是政法干警的政治品質;忠誠于憲法法律則是政法干警的職業倫理。政治品質并不是空洞的,它需要通過職業倫理得以體現。不同職業的社會成員,可以也應該通過自己的職業倫理來展現自己的政治品質。因此,我們不能離開職業倫理來奢談政治品質。作為政法干警來說,政治品質是首要的,職業倫理是主要的;政治品質是根本的,職業倫理是基本的。
法律是政法干警是否忠誠的衡量標準。就“忠誠”來說,“忠”是“在心之中”,這個“中”是“不偏不倚、正得其宜”之“中”,不是簡單的一個“位置”概念,它需要一個相對客觀的標準或者尺度。就政法干警來說,要判斷其是否居心之中,就是看是否忠于法律,是否通過對于法律的忠誠,實現其對黨、對人民的忠誠。就“誠”來說,我理解,有“言必行,行必果,果如其然”之意。對于政法干警來說,判斷其是否“果如其然”,法律就是“然”的標準。正如馬克思所言,“法官除了法律之外沒有別的上司,法官的責任是當法律運用到個別場合時,根據他對法律的誠摯的理解來解釋法律。”所以,忠誠必須以法律為準繩、中介和直接對象。法律是判斷忠誠與否的根本標準。
忠誠法律就是忠誠黨的事業,忠誠人民利益。法官以法律為上司是否意味著法官可以不顧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呢?恰恰不是。因為我們的法律是人民利益的反映,是人民意志的體現,而這個意志又是在黨的領導下集中起來,上升為法律的。人民的意志實現、利益保障,黨的事業的推進,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通過法律包括法官的執法活動而得以實現的。我們的法律既以人民利益為基礎,是人民意志的體現,也是黨的主張的表現。實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利益正是黨的事業所系,因此,政法干警堅持法律至上,并不違背其對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的忠誠,更是其政治忠誠的法律展現。
二、為民:居于宗旨理念的地位
“為民”在政法干警的整個核心價值觀中,居于宗旨理念的地位。它指明了政法干警工作的直接服務對象。人民至上,為人民服務是一切民主政權的根本原則,更是人民民主的首要要求。人民大眾是否切實地當家做主,國家權力是否真正地以人民為依歸,公務人員是否真實地以人民利益為宗旨,是社會主義國家與資本主義國家的本質區別。在我國,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中的“為民”是中國社會主義人民民主政權本質、中國共產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中國政法機關性質與職責的重要體現,是核心價值觀中的宗旨理念。廣大政法干警要樹立宗旨意識和服務觀念,始終保障各階層、各領域人民群眾包括自然人、法人乃至相關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
政法干警的“為民”包含著立身為民和執法為民的兩個方面。立身為民是指政法干警立身于“政法干警”的身份、職責,作為社會管理者,政法干部也是社會的服務者。我們必須擺正自己的位置、調正自己的心態、校正自己的行為。為民,從執法工作來看,也就是要執法為民。行政執法、司法以及司法行政等各項執法工作,都必須以服務人民為宗旨。“為民”中的“民”首先是“人民”的含義。但是“人民”是一個整體概念。如果僅僅止于此,就可能失之于過于抽象而難以落實。所以執法為民的“民”還必須深入至社會的個體及其整體,包括個人以及由個人結合而成的民眾,甚至是訴訟參與人。
政法干警的“為民”應體現在自己的政法工作之中。廣義的為民包括為人民、為公民、為民眾、為社會等廣泛的含義。在政法工作中,則具體表現為原告、被告等相關的訴訟當事人,行政執法中的相對人,等等。政法干警必須在每一個法律事務處理,每一個案件辦理中,針對各個當事人、相對人等具體的服務對象,表現出服務的精神,作出具體的服務行為。即使面對罪犯,也應尊重其人權,保障其權益。
三、公正:政法干警的價值目標
公正是社會的價值追求,也是法律的崇高理想,更是政法干警的價值目標。在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中,公正是目標性的要求。它是政法干警現實而又崇高的理想,是其心與行的統一。要達成公正,首先要依賴于公正的法律制度,有了公正的法律制度之后,執法包括司法才能成為確保公正得以實現的路徑。法律制度、司法制度的設計都必須以公正為首先的目標。然而僅有宏觀的制度是遠遠不夠的。
公正必須體現在具體的制度與機制設計之中。在我國的立法上必須首先體現社會公正的要求,使公正成為立法終極而又現實的目標。其次,我們的執法包括司法的制度與機制設計也必須體現公正的要求,并確實能為實現公正提供具體而現實的程序與方法。政法干警在執法中的巨大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必須堅守公正的價值目標。具體說來,在查明案件事實,理解和適用法律規范中,都必須堅持以公正為根本指針。執法包括司法的具體制度和機制必須體現公正的要求,成為實現公正的路徑與保障。
公正必須依靠政法干警的實際行動才能得以現實。一般說來,法律如果能夠被自覺遵守,就不會產生社會矛盾糾紛。一旦法律被違反,政法干警的公正處置就變得必不可少或者異常重要。政法干警是執法包括司法的主體,他們對于公正的態度以及是否能夠堅持公正,就不可被忽視,并必須受重視。如果沒有他們的公正,當事人就無法獲得公正,相關的矛盾糾紛就無法得到有效解決,也就沒有社會的持久和諧與長期穩定。政法干警的行為公正是實現公正的直接動力和根本標志,是實現公正價值追求的具體實踐。
公正要求有一支高素質的政法干警隊伍。在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中,公正對廣大政法干警提出了極高的心理要求、行為要求、結果要求和評價要求。公正作為核心價值中的目標,有時是隨處可見、唾手可得,有時則是高不可攀、遙不可及。為此政法干警必須具有相當的知識、素質、能力和修養。為此,政法干警就肩負著使自己不斷進取、不斷提升、不斷完善的修身使命。高素質的政法干警隊伍,是公正得以實現的前提與動力。
四、廉潔:屬于基本操守的范疇
“廉潔”屬于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體系中基本操守的范疇。廉潔是對所有公職人員的基本要求,更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從應然的意義上講,只有為政廉潔,公職人員才能無愧于民眾的重托與期盼。就政法干警來說,廉潔則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它首先是由政法干警的工作性質、職責、使命所決定的。廉潔是忠誠、為民、公正三大價值目標的道德保障,也是主體的自身基礎。如果政法干警不能做到廉潔,所有的忠誠、為民、公正都將成為空談,冤假錯案就無法避免,社會的公正將因廉潔的喪失而難以獲得,即使有所成就也難免在各種誘惑面前功虧一簣。
廉潔要依賴政法干警的主體自覺。任何廉潔都是特定權力主體的廉潔。特定主體的個體狀況對于其行為具有根本的決定意義。廉潔表現了政法干警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確切地說更直接地表明了他們的金錢觀、財富觀。能否廉潔,廉潔的程度,表現了政法干警的自律水平和他律成效。在自律和他律之間,自律是基礎,他律是條件;自律是內在的,他律是外在的;自律是根本的,他律是必要的。只有將自律與他律統一起來,結合起來,廉潔才能得到政法干警的內心確信和外在堅守。
廉潔要借助于必要的制度機制。從宏觀方面來說,要保障廉潔,必須要有民主與監督的制度機制,民主是根治腐敗的第一良方,監督則是確保廉潔的重要手段。沒有民主和監督就無法實現更無法保持廉潔。但是并不是說有了民主與監督,就一定能確保廉潔。因為,對于任何特定主體的廉潔要求,都必須以保障其較好的物質生活條件作為前提。對于政法干警來說,適度的薪酬既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從政法干警自身來說,當然不宜強調薪酬一定要多高。薪酬的高度也不是政法干警廉潔與否的理由。但是作為國家和社會的制度設計來說,則必須保證政法干警的素質、勞動、尊嚴得到足夠的社會尊重與承認。忽視或者藐視必要的薪酬待遇,沒有必要的物質保證,我們就會陷入假大空的觀念迷霧之中。在漠視政法干警個人利益的同時,必然會傷害多數政法干警的積極性,廉潔也必然成為困難。片面的思想政治宣傳,難免會導致災難性的后果。對此,我們必須具有唯物主義的理性、冷靜與明智,以可能而有效的待遇保證為基礎,提出廉潔要求并確保廉政。
五、四位一體,缺一不可
“忠誠、為民、公正、廉潔”這八個字,四位一體,共同構成政法干警的核心價值觀體系。之所以認為這是一個價值觀整體,是因為:
第一,忠誠、為民、公正、廉潔,各具自己的重要內涵,缺一不可。忠誠、為民、公正、廉潔四個元素,忠誠所強調的是政治本色,為民所強調的是宗旨理念,公正所強調的是價值追求,廉潔所強調的是基本操守,每個元素具有自己的特定內涵。它們任何一個元素都不可以被忽略,并共同構成一個統一整體。沒有忠誠,政法干警就失去了最基本的政治前提,就無法對人民、對黨、對法律擔當起應有的責任。政法干警政治本色的喪失就等于自我的失落,必然在根本上否定政法干警的本質。為民,指出了我們一切工作的宗旨。沒有切實的為民宗旨,政法干警就失去了服務的方向。公正是政法干警從事政法工作的價值追求,也是其保持內心寧靜、無愧無悔的心理依據。公正執法是法律公正的現實化,更是政法干警良知的外化。廉潔,是政法干警清廉執法的保證,是社會對其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沒有廉潔,政法干警就會走向腐敗,敗壞法治,失去應有的社會聲譽。
第二,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相互作用,彼此互動,牽一發而動全身。忠誠是品德統帥,是政治主導,是首要的前提,它決定著其他三者的方向。為民,是忠誠的具體表現,也是忠誠的服務主體與公正的評價主體之所系,還是廉潔的宗旨所指。公正,體現著其他三者的價值訴求,也是最終贏得社會尊重并能承受歷史考驗的神圣目標。廉潔是前三者的保證,沒有廉潔作為保證,忠誠、為民、公正都只是虛假的噱頭,徒具口號的外表,口惠而實不至。
第三,忠誠、為民、公正、廉潔,共同構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子系統,是對政法干警的價值觀的具體要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一個宏大的整體,它由眾多的子系統構成,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即是其中的重要構成部分。與之相并列的還有公務員價值觀、教育工作者價值觀、科技工作者價值觀,等等。就政法干警的價值觀來說,是一個相對獨立而又特別重要的分支。這是由政法干警在政法工作上的重大作用決定的,也是由政法工作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與影響力所決定的。作為政法干警必須牢記并堅守核心價值觀,將其落實到自己日常的實際工作中,使自己沉浸其中,發乎其心,存乎其行。我們要使政法干警的核心價值觀體現在每個政法干警身上,體現在政法工作的各個環節與方面。
卓澤淵,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