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事刑法學教學和研究工作已逾半個世紀,但對我怎樣喜歡上刑法學這門學科,我卻從來沒有形諸文字。
說來話長,童年在故鄉(浙江省玉環縣鮮迭村)上小學時,我就聽人說我的父親在上海做“官”,至于當的什么官,我并不知道。后來稍稍長大一些,才知道他是在上海特區地方法院當書記官。這件事給自己思想上多多少少打下了一點烙印,覺得自己是“法”門子弟,與“法”字天然有點聯系。當然,那時對什么是“法”,我一無所知,不過感性上感覺得到:法院就像古代的衙門,是打官司的地方,打官司就得去法院。以后去溫州讀中學,從初中到高中,親眼看到過法院門口掛的牌子,也看到過不少律師事務所的牌子,報紙上也有一些有關的報道,我的升學志愿就形成。我立志將來考大學要報考法律系。
1947年高中畢業時,我按自己的志愿去辦,先后報考了南方的三所著名大學即浙江大學、復旦大學、武漢大學的法律系,有幸都被錄取了。因為那時我的父親在杭州工作,任杭州市地方法院推事(也即法官),我想借父親的一點“光”,將來求職容易一些,同時也想圖個生活方便,就選擇了浙江大學法學院法律系就讀。
當時浙江大學法學院院長是李浩培。李先生是被浙大校長竺可楨從武漢大學法律系系主任崗位上聘任過來的。李先生早年留學英國,是國內著名的國際法專家。說來也巧,我入學后第一學年的刑法總則課就是李先生講授的。據李先生后來講,當時沒有聘請到刑法教授,他就親自上陣,他一輩子也就講過這一次刑法課。李先生的講課分析細致、條理清晰、娓娓動聽,對我產生了強烈的震撼,引起我極大的興趣。我本來就對他仰慕,此時就更肅然起敬了。所有的課,我最喜歡聽的是李先生講的刑法課。刑法學的對象明確,體系完整,內容生動,邏輯嚴密,并且所見所聞與實際生活距離非常之近,聽起來毫無枯燥之感。所以聽了李先生講的這門課之后,我就暗地下了決心:好好學習刑法這門課。當時模模糊糊地也意識到將來選擇職業也許就在這一方面呢!
我上了大學之后,父親有一次對我作了明確的表態:“我不管有什么困難,一定供給你到大學畢業。至于畢業以后,你是出洋留學,還是將來當大學教授,那就看你自己的了。”這段話給我留下難忘的印象。首先是激勵我必須很好完成大學學業。這個強烈愿望在下述一件事上表現得尤為明顯。1949年5月杭州解放,其后不久浙江大學法學院即被當時的省軍管會文教部撤銷(可能與廢除舊“六法全書”有關吧),對此,李院長和我們廣大同學都表示不能理解,但又無可奈何。同學們紛紛參加當時省里舉辦的人民干部學校,以便接受短期培訓后去從事革命工作。但我堅持要完成大學學業。既然浙大法學院宣布撤銷,我就在李浩培教授的幫助下,想方設法轉到北京大學法律系繼續就讀。在解放后的北大,我接受了革命傳統教育、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和法律專業教育,其中也聽到了著名刑法學家蔡樞衡教授的刑法課和黃覺非教授的刑事政策課,進一步提高了我對刑法學的興趣。
1950年,新中國第一所新型的正規的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宣告成立,該校聘請了大批蘇聯專家任教。這對我有很大的吸引力,令我心馳神往。當1951年7月我在北大畢業,法律系領導征求分配去向志愿時,我就毫不猶豫地提出愿意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當刑法研究生。法律系領導經過研究滿足了我的志愿。這樣,從1951年8月起我就被保送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當了刑法研究生。在兩年研究生學習期間,我先后接受貝斯特洛娃、達馬亨、尼可拉耶夫、柯爾金四位前蘇聯專家的專業教育,對刑法學有了更全面、更系統、更深入的了解,研究的興趣也越來越濃。這就為我的專業思想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我一再沉思,我已與刑法學結下不解之緣,今后我恐怕只有吃刑法學這碗“飯”了。果不其然,研究生畢業之后,我就被留校任教,而且一干就是50年。我已由一名青年變成老者,如今還在“老驥伏櫪”。
回顧我走過的路程,可以用三句話來概括:一是父親永生的叮嚀激勵我完成大學學業,我沒有辜負他的遺愿;二是李浩培教授的講課使我對刑法學產生濃厚的興趣,決定了我的人生走向;三是三所大學(浙大、北大、人大)的教育奠定了我的專業基礎,使我對母校哺育之恩永志不忘。就我自己來說,我只是有股傻勁而已,認準了刑法學,就執著地追求,專業思想自始至終沒有動搖,既不想當官,也不想經商,就想做一名合格的教授。平凡如此者,也就沒有資格再羅嗦什么了。
本文原載于《法學家茶座》第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