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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國華教授訪談:人大法律人之當代中國法學名家系列
發布日期:2010-05-28  來源:人大法學院網  作者:佚名

編者按: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自1950年成立至今,為國家與社會培養了一批又一批優秀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公務員、法律科研人員等法律人才,為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做出了重大的貢獻。作為中國法學教育的“工作母機”和“法學家的搖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更是為許多法學教育機構輸送了大量學識淵博、富有創新精神的學者。

為迎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六十周年華誕,展現活躍在各法學教育機構的法學家校友們的成就,人大法學院校友網特推出“人大法律人之當代中國法學名家”系列。本系列收錄的學者信息來自于《當代中國法學名家》一書。該書是由王叔文、王家福、高銘暄、江平、陳光中、肖蔚云、巫昌禎、江偉、王利明、趙秉志、陳興良等在京的22位著名法學家組成編輯委員會,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由該編輯委員會評審出的兩批共216名“當代中國法學名家”中,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畢業的名家人數有50人,居于各院校之首。

在中國人民大學校園里,人們經常能看見一位鶴發童顏、精神矍鑠的老人騎車忙碌而行的身影。他可能是到教學樓,聲若洪鐘地給博士、碩士研究生上法理學專題課;也可能是前往法學院教工合唱團,一絲不茍地指揮排練;興許又是去參加某個法學理論會議,認真研討事關中國法制建設和法學教育的大計。他五十多年如一日,伴著新中國法制建設事業的曲折發展歷程,伴著法學研究和法學理論的潮漲潮落,愛黨愛國,無私奉獻,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鐘愛的事業——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研究和教育之中,道德文章皆高,身教言教并重,以傳道授業為樂,而“不知老之將至”。他,就是新中國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國人民大學法理學博士點的創建人和主持人孫國華先生。

成長經歷

孫國華先生19254月出生于山西省陽高縣一個小集鎮(現屬河北省陽原縣),其時,軍閥混戰正酣,人民流離艱辛。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日寇入侵,祖國山河淪陷,滿目瘡痍,民族的危難給少年時代的孫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37年,他的故鄉也被日寇侵占,眼見日寇在我們的國土上耀武揚威、燒殺戮掠的種種罪惡行徑(一次因他不愿意向日本兵行禮,而招致毒打),他充滿了對侵略者的仇恨和對祖國強盛的向往。

1941年,年僅16歲的他,告別了家鄉和親人,來到北平求學,就讀于北平匯文中學,在這里他接受了系統的中學教育,打下很好的科學知識基礎,并逐漸樹立了“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的遠大抱負,這個理想成為他以后人生道路上的閃亮標尺,并貫穿至今。勤奮學習的同時,孫先生還在愛國老師的影響下,反對日寇對我國的侵略和文化殖民。有一次上課時,國文老師出了個作文題目:“霧”,他抑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憤懣,當即寫下了一首詩:“可怕的大霧,擋住我久未奔放的視線,使我望不見天壇綺麗的身影和北海矗立的塔尖:但總有一天,會云消霧散,到那時青天白日(當時的中國國旗)再現。……”詩寫完后,孫先生本以為老師會因此責怪自己年輕魯莽,甚或會受到侵略者的迫害,卻不料老師給了他全班最高分。這首少年時代所作的愛國詩篇及因此而贏得的“最高分”,便永遠成為孫先生愛國情懷的寶貴記憶。

1945年,抗戰結束,趕走了日本侵略者,卻又迎來了橫行霸道的美國兵,中國人民又一次陷入了深重的災難中。帝國主義的侵略和國民黨反動派的腐敗,這些反面教員的教育使孫先生逐步認識到,只有打倒美蔣反動派,才能使我們的國家重獲新生,只有共產黨才能救中國這個真理。孫先生 1946年在北平匯文中學畢業后考入朝陽大學司法組學習,積極參加進步學生運動,并很快成為當時的學運領袖,在黨的地下組織的領導下率領同學們與國民黨反動派進行斗爭。1947年“五?二零”運動時就上了國民黨的黑名單;1948819國民黨對北平進步學生進行大逮捕,孫先生未及撤離而被捕,直到北平和平解放才獲釋。后來由組織分配,先到以謝老(覺哉)為校長的中國政法大學教育科工作,1950年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為第一期研究生,研習法學理論。

當時,中國人民大學作為新中國第一個“新型正規大學”,是引進蘇聯教育模式和相關哲學社會科學知識的中心,也是青年精英們向往的圣地。為了新中國法制建設的需要,何思敬等著名馬克思主義法學家主持下的人大法律系從1950年開始招收研究生,其后數年,通過本科和研究生的培養,不僅為國家培養和輸送了一大批德才兼備的干部,而且也造就了當今中國一代杰出的法學家。

孫先生在研究生學習期間,有兩位導師,中方導師是被毛澤東譽為“中國第一流的法學家”的我國著名馬克思主義法學家、哲學家、教育家何思敬,蘇方導師是人大法律系蘇聯專家組組長EM.謝米里亨,后者是參加過蘇聯衛國戰爭的老戰士,這二位都具有堅實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功底。在老師們的指導下,孫先生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努力學習俄語,系統學習了“馬克思列寧主義基礎”、“政治經濟學”、“馬列主義關于國家與法的理論”、“國家與法的史”、“政治思想史”、“蘇維埃國家法”、“蘇維埃民法”、“蘇維埃法院組織法”、“國際法”等一系列課程,各門功課均十分出色,是同一期百多位研究生中的佼佼者,受到師生的一致好評。不僅如此,經過組織的考察,群眾關系好、關心公益的孫先生還擔任了大班長、黨分支書記、團支部書記以及團總支副書記、書記等職,直到1952年留校任教,由此開啟了他漫長的法學教育和研究生涯。

50多年來,孫先生兢兢業業,毫無懈怠,將自己對祖國和人民的熱愛融入到崇高的教育事業之中。他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兼任全國法院業余大學、高級法官培訓中心,中央電大、吉林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南京師大、陜西省委黨校、新疆大學、新疆財經大學等多所院校的主講或客座教授。此外,他還是朝陽大學校友會會長,人大法學院朝陽法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顧問,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國法學會聯合舉辦的國家中高級干部學法講師團的高級講師,并曾是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法學規劃小組成員。

教學與科研

孫先生桃李滿天下,為包括中國人民大學在內的全國許多高校培養了一批又一批人才。他作為中央電大、前中央第一和第二政法干校、前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全國法院業余法律大學法理學課程的主講,曾向多達數十萬計的學員講授法學知識,引領他們步入法學理論的殿堂。這些人中不乏優秀的黨政干部、審判人員、律師、法學專家和共和國法制建設的棟梁之才。

孫先生20世紀50年代中后期開始指導研究生,先后招收過十余屆碩士研究生。1986年成為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建立并主持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法理學專業博士點,迄今已經指導或參與指導博士研究生數十名;指導博士后研究人員多名。他教過的本、專科學生以及各種各類函授學生、進修訪問學員更是無計其數。

孫先生刻苦鉆研教學業務,力求精益求精,先后給學生講授過國家與法的理論、政治思想史、馬列主義經典著作選讀、法學基礎理論、法理學、蘇聯法的一般理論等十多門課程。他注重自身修養,身教與言教相結合,立德與立言并重,給學生樹立了良好的人生楷模,使之真正成為國民表率、社會棟梁。

1986年,孫先生到中南海給以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的胡耀邦為首的包括胡喬木、李鵬、胡啟立、姚依林等中共中央書記處領導同志講授法制課。20世紀80年代以來,孫先生多次給中央國家機關司局級以上干部和部分省市領導班子講授法制課。

在繁重的教學之余,孫先生如饑似渴地學習、領悟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學習古今中外一切有益于我們的法律理論和知識,筆耕不輟,著作等身。創作了大量研究社會主義法學和法治理論的學術論文和專著,先后出版著作50余種,發表文章近200篇。其主要研究領域為馬克思主義法哲學、社會主義法理論、法社會學、比較法學、前蘇聯(俄羅斯)法的一般理論、現實法理論等,是公認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權威,法理學泰斗。他的許多觀點成為法學理論領域的通識性觀點,引領了一大批后輩學者的研究道路。孫國華教授為了把法學這門關于正義的藝術,變成社會和諧、繁榮、進步的動力,在理論思維這條崎嶇泥濘的山路上不懈攀登,永不言倦。

學術歷程

孫國華先生法學研究生活的起點,可以追溯到1952年初撰寫的《法的物質意義上的淵源與法的形式意義上的淵源之關系》。這篇論文提出,法存在著物質意義上和形式意義上兩個淵源,這也就意味著法存在著內容與形式兩個方面的問題,必須結合這兩個方面闡述和研究法,而不能只看到其中一個方面。只看到法的物質意義上的淵源(法的內容)或只看到法的形式意義上的淵源,是造成法的理論錯覺和盲目實踐的基本原因。這一認識,不僅為孫國華先生提出“法是理與力的結合”這一著名觀點奠定了基礎,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視為孫先生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的核心。從朝陽大學司法組,到中國人民大學第一期法學研究生學習,孫先生如饑似渴地學習法學理論知識和馬列主義經典文獻,打下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深厚功底,具有非凡的學術研究能力和創造性,在研究生時期就被我國最早、也是最權威的法學研究雜志《政法研究》(《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的前身)聘為編委之一。

1955年,年方30歲的孫先生發表了《我國人民民主法制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的作用》(《政法研究》1955年第1期,后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文章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結合當時“一化三改”的歷史任務,分四個方面對作為社會主義建設之有機組成部分的人民民主法制的作用進行了系統、全面、有說服力的論述。這篇文章的基本命題,實際上也就是貫穿在孫先生一系列文章、著作中的一根主線。在這些作品中,他反復強調共產黨取得政權以后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這也為后來確立關于社會主義法治的理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年,他還出版了《談談守法》(通俗讀物出版社1955年版)的個人專著,對公民自覺遵守反映最廣大人民利益的社會主義法律的重要意義、途徑等予以論證。這些著作的發表,初步奠定了他作為年輕的馬思主義法學理論家的地位。從此,他教學和學術生涯的每一步,不管是逆境還是順境,不管是潮漲還是潮落,都與馬克思主義法學在中國的發展之路息息相關,與馬克思主義法學在當代的歷史運命息息相關。

經過“反右”和“文革”長時間的學術沉寂,十一屆三中全會帶來了思想解放的曙光,帶來了法學的春天,孫先生也煥發了自己的學術青春,步入學術創作的高峰時期。1978年,他在《人民日報》(1978年11月24)上發表文章《一定要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在十一屆三中全會還未結束,黨中央還未正式做出偉大的戰略轉折的時候,提出并論證了社會主義國家加強法制建設的主張,批判了一個時期以來甚囂塵上的“法律虛無主義”。這篇文章,像法學領域的一只報春燕,預告了中國法制建設新時期的到來,為恢復和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提供了理論支撐。

此后,他接連發表了《黨的政策與法律的關系》(《法學研究》1978年試刊號,后轉載于《光明日報》1979224),《法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法學研究》19801期),《社會主義民主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前提和基礎》《社會主義法制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體現和保障》(初為廣播稿,后收入《民主和法制講座》,天津人民廣播電臺197910月出版),《法的基本理論講授提綱》(群眾出版社1979年版)等文章,并多次在全國的法制宣教班、政法干部培訓班講授加強民主、法制等問題。對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掀起一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新高潮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從1980年開始籌備、由法律出版社在1982年正式出版的由孫國華先生擔任主編的全國統編教材《法學基礎理論》(第一部全國高校試用教材),這本教材自出版到1995年共印行約200多萬冊,創造了法學類圖書銷售的記錄,并成為一個時代的最具代表性的權威教材。這本書貫徹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精神,在多方面實現了撥亂反正,適應新時期的需要,進行了大膽的理論創新,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1)第一次提出除講授法的歷史類型(區分法的社會本質)之外,還要講授法系的概念和分類(揭示法的存在形式),從而大大豐富了法律文化的內容;(2)明確承認了法有繼承性,但又不把它與其他屬性對立起來;(3)明確肯定法既執行階級統治職能,又執行社會公共職能,但要注意二者的內在聯系;(4)吸收國內外、特別是前蘇聯法學的前沿性研究和教材成果,在堅持馬克思法學基本理論的基礎上,完善了法的定義,即指出法是通過確定權利與義務的方式來確認、保障和發展對統治階級有利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的;(5)特別需要強調的是,他在這本教材中首次提出并論證了社會主義法的階級性、人民性、社會性、規范性、科學性、公正性、國家強制性與居民可自愿遵守等屬性的辯證統一,既反對把法的本質屬性單純歸結為階級性,也反對用法的其他屬性來否定法的階級性,從而既拋棄了以階級斗爭為綱的錯誤公式又堅持了正確的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分析;(6)強調了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性,并把法制的重點放在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即干部的守法問題上;(7)吸收了前蘇聯法學理論許多合理的有益經驗,并結合中國法制建設的實際,比較科學地界定了法學理論中的一系列基本范疇,諸如:法、法律規范、法律關系、法律意識、法的創制、法的實現、法律解釋、法律制裁、法律責任、法的體系等等。

以后孫先生又主編或獨著了多部《法學基礎理論》教材,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教材有:《法學基礎理論》,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版,1995年第2版; 《法學基礎理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7年出版,曾被前蘇聯法學家贊譽為是“專著性教材”,40萬字,1991年獲中國人民大字科研成果優秀教材獎,1992年獲教委第二屆優秀教材二等獎;《法理學教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4年出版,1995年獲人民大學第三屆優秀教材獎;《法理學》(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出版,2002年獲得國家級圖書一等獎。這些書,再加上歷年來為全國電大、法院業余大學、函授大學、師資培訓等領域編寫的教材,構成了一道獨特而亮麗的教學研究風景線。它們彼此之間既有邏輯聯系,相互銜接;又在內容上結合不斷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各有側重,多有創新,與時俱進,不斷深化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認識,從而使得馬克思主義法學永葆理論活力,在新的時代繼續發揮其巨大作用。

孫國華先生能使用多種外文閱讀、翻譯,多年來曾翻譯過不少蘇聯法學理論書籍和論文,如由他組織翻譯和校訂的《法的一般理論(上下冊)》(前蘇,CC.阿列克謝耶夫著),法律出版社 1988出版上冊,1991年出版下冊;《法的一般理論》(前蘇,雅維茨著),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年出版。除了這兩本書外,孫老師還組織翻譯了一系列重要的學術論文,但限于經費等多種原因均未能出版,而是以“內部交流稿”、“參考資料”等形式,對我國的法理學研究和教學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

除了編譯各種法理學教材外,孫先生還涉足理論法學的多個領域,他出版的其他重要著述有: 1993年與黃達強教授共同主編的《社會主義民主:跨世紀的沉思》面世,對社會主義民主進行了前所未有的全面論述,對社會主義時代條件下,民主的內涵、演變、價值追求、實現條件以及民主與法制的關系等問題,做了深入的分析。同年,他主編的《人權:走向自由的標尺》由山東人民出版社出版,該書以將近30萬字的篇幅,系統論證了社會主義國家的人權觀,批駁了認為社會主義不講人權的錯誤觀點,對長期以來我們相對忽視對人權理論的研究以及人權實現缺乏法律保障等問題進行了論述,對人權理論在我國的興起和深入研究作出了貢獻。他主編的《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一書,1995年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對于黨的十四大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戰略方針在法律上進行了詳盡地闡述,為法學界進一步解放思想、把法學研究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相結合提供了理論支持。

20世紀80年代末期以來,國際上蘇東劇變,冷戰結束;國內有一些人認為馬克思主義理論“過時了”,“不能用了”,自覺不自覺地要用歐美流行的各種“主義”取代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指導思想地位。對此,孫先生始終頭腦清醒,“咬定青山不放松”,堅信馬克思主義的真理性。仁人志士近百年來的救國啟蒙的歷史,使他堅信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只有社會主義才能發展中國:半個多世紀的人生經歷也讓他堅信:馬克思主義是科學,法學的創新一定要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輕率地否定它的這個或那個基本原理,只能導致思想混亂,達不到真正的理論創新。面對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只有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為指導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才能把握正確的方向。科學社會主義運動中的失誤,不是因為馬克思主義過時了、錯了,而是后人在聯系實際時的認識錯了、對活的馬克思主義研究少了。我們過去實踐中、理論中基本的、正確的東西要堅持,對于失誤和不足的地方則要加以糾正、豐富和發展,這才是中國當代法學理論研究的根本出路。

為了廓清人們的思想混亂,進一步深化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認識和研究,孫國華先生接連申請和主持兩項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項目:《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研究——關于法的概論和本質的原理》(1996年結項,課題成果由群眾出版社出版,42萬字)、《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研究——關于法的形成與運作的原理》(2002年結項,課題成果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近50萬字)。1996年,他還申報了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博士點重點項目課題《社會主義法治論》,從歷史角度扼要分析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條件,回顧了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確立過程,說明了社會主義依法治國區別于資本主義依法治國的本質特征,并以法制建設的“十六字”方針為內容,論述了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描述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特征,深入分析了推進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途徑。上述三項課題以及隨后出版的三本著作,對于在新的歷史時期,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必將成為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和政治文明建設中的一座豐碑。

(編輯:賈曉旭 唐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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