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時間:2005年
今年全國稅收宣傳月依然沿續了2003年、2004年的主題——“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小康社會”。近日記者圍繞有關“依法誠信納稅”的一系列問題,采訪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
記者: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從1992年起至今已連續開展14個年頭了。但目前還是存在依法誠信納稅意識比較淡薄,稅收流失問題比較嚴重,涉稅違法案件時有發生的現象。對此您如何看待?
劉劍文:首先應該看到,通過多年的努力,包括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的廣泛開展,依法納稅、誠信納稅的觀念正逐步深入人心。全國稅收宣傳月作為稅收宣傳的固定形式,也為越來越多的人們所熟識。這項活動的開展對提高全社會的納稅意識、宣傳稅收法律法規、營造良好的依法治稅環境,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但也應該注意到,要實現依法誠信納稅,僅靠稅務機關,以及每年一次的稅收宣傳月活動是不夠的,需要全社會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記者:目前有哪些因素影響公民依法誠信納稅?
劉劍文:可以說是多方面的,其中有經濟方面的原因,也有政治、歷史、文化方面等原因。
從經濟上看,中國老百姓的收入普遍不是很高,而稅法是涉及老百姓的財產及利益的。在經濟不是很發達,甚至有些地方連最基本的溫飽問題都沒有解決的情況下,老百姓肯定首先考慮自己最基本的利益,而不是納稅。可見,依法誠信納稅目前在我國還沒有建立起牢固的經濟基礎。
從政治上看,長期以來,我們國家比較忽視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更多強調的是納稅人的義務。沒有樹立和宣傳“國家要給納稅人提供公共產品,而公共產品的資金來源是納稅人”的觀念。國家給人的感覺是抽象的、空洞的。作為一個民主與法制的國家,當然強調納稅人的義務,但更重要的是應該強調納稅人的權利。因為一旦權利與義務失衡,就會導致經濟上的失衡。政府應該讓納稅人體會到,他們在盡義務的同時,也在享受權利。
從歷史文化的角度看,我國歷代王朝在制定法律時,都較少考慮人民的權利。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中,多少次農民起義都是為了反對統治者的苛捐雜稅。這種傳統文化背景下,使人往往把稅收與暴政聯系起來。老百姓“天生”對稅收就有一種逆反心理。
目前我們國家尚未建立起完整的稅收法制,稅收立法比較落后,是依法誠信納稅存在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自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以來,我國已初步建立了基本的法律體系,但財稅方面,特別是稅法的立法還很滯后,與市場經濟的要求相差甚遠。我國共有25個稅種,但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稅種法只有兩個。一個是《個人所得稅法》,一個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雖然《農業稅條例》也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稅種法,但它從1958年誕生到現在經歷了40多年,內容已經過時,明年農業稅就要全部取消了。在程序法方面就有一個《稅收征管法》。在稅法體系中行政法規占主導,如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等都是條例,甚至沒有一部統率各層次和各門類法律法規的稅收基本法,即稅法通則。
市場經濟強調保護合法的私有財產。稅法與民法都涉及私有財產的保護,但方式有所不同。民法是從積極意義上保護私人財產權,稅法上則是從消極意義上,即國家通過限制政府的征稅權,來保護私人財產權。前面我們提到,我國稅法體系中,大量都是行政法規,其效力、檔次級別都較低。在老百姓看來,行政法規就是政策,政策就意味著剛性差,容易變。這讓他們很難提高對稅法的信任度和遵從度。稅法只有通過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并且充分考慮了納稅人的承受能力,才會得到老百姓的擁護。
其實,誠信問題不光發生在納稅方面。試想在社會充斥著企業欠債不還、假冒偽劣商品肆虐等誠信缺失問題的情況下,納稅人的誠信意識怎么可能風景獨好呢?如果誠信形成了一個體系,既是一種道德準則,又是一個法律準則,那么在納稅方面,納稅人就會較好地做到誠信。
記者:世界上一些國家有良好的誠信納稅氛圍,在這方面國外有哪些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劉劍文:一方面是因為這些國家有堅實的經濟基礎。另一方面是這些國家都有完善的稅收法律體系,特別是實行了稅收立憲。縱覽世界各國憲法,均有關于稅收立憲的條款,并且內容很多,對稅的開征、減免退都有詳細、明確的規定。相比之下,我國現行憲法關于稅收立憲規定存在諸多缺陷。目前我國憲法關于稅收的條款只有一條,即第5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從稅收立憲的起源及其本質來看,稅收立憲重在規范國家征稅權、保護人民的基本財產權和自由權,而我國憲法的這一條規定顯然是從維護國家權利、保證人民履行義務的角度出發的。我國憲法關于稅收立憲的缺失,導致了我國稅法領域行政法規占主導,而法律占次要地位的局面,這一立法現狀在世界各國都是罕見的。在我國加入WTO、融入世界經濟一體化的時代潮流之時,大力加強稅法領域的法治建設勢在必行。縱觀世界各國憲法,像我國憲法僅規定公民的納稅義務,卻沒有規定國家征稅權行使的也不多見。因此,為提高我國憲法在世界上的形象,稅收立憲也是勢在必行。
此外,誠信納稅在這些國家做得好,與市場經濟發達有關。稅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只有市場經濟很發達才有稅的問題。在發達國家,有一個說法叫“國家無產人民有產”。意思是國家是人民的國家,國家是納稅人的國家,國家的財產就是人民的財產。而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是計劃經濟。計劃經濟實行統收統支,你需要什么東西國家給你,你的勞動所得都交給國家,不存在稅的問題。正是因為受“稅收無用論”的長期影響,很多人對稅收存在的必要性缺乏應有的認識。國家有產人民無產,也使很多人認為反正財產是國家的,不要白不要,以致貪污、受賄行為嚴重。如果國家財產是人民的、是納稅人的,政府在分配、使用國家財產時,就會受到納稅人嚴密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