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稱為是學者型官員和官員中的學者;
他是中國法律界少有的“三棲法律人”;
他以鍥而不舍的精神,與眾多法律人一起推動著法律的車輪前行……
他出生寒微,所以深知底層百姓的艱難;他當過村官,所以懂得基層干部的辛苦;他碩研所學的專業是冷僻的法制史,所以能以歷史的眼光來解讀中國的法律;他畢業分配到最高人民法院做一名資料員,所以能從收集的龐雜信息中敏銳地發現行政訴訟法這一“空白點”,并最終成為一名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專家……
其實他的人生并沒有人們想象得那樣順風順水,但是他總是能把自己的劣勢轉化成優勢,把苦難當成財富,把磨礪當成積累,把冷遇當成機遇,把人生當成盡展才華的大舞臺。
他,就是從宜昌走出去的國家大法官,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的江必新。
7月22日,記者專程來到最高人民法院拜見江必新。江必新全然沒有大法官的威儀,平易近人,談吐儒雅,但談笑間,那種舉重若輕的從容,那種寵辱不驚的達觀,給人留下異常深刻的印象。
他的處女作刊在當年的《宜昌報》
問:我在網上查閱您的資料時,發現您所有簡歷上都寫著“湖北枝江人”,可見家鄉在您的心目中是何等的重要,您能就此談一談您在家鄉的經歷和對家鄉的印象嗎?
答:我出生在枝江一個農民家庭,家中有兄弟姊妹四個,我排行老大。小時候,家境貧寒,我放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放牛或打豬草,完成當天的任務后,才能回家安心地寫作業。也許正是這份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讓我十分珍惜,所以讀書十分用功。
16歲那年,我高中畢業,雖然學業優異,但是逢上那個時代,沒有機會上大學,只好回鄉務農。當時村辦的小學需要一名教音樂的民辦老師,而我正好識點簡譜,會唱幾句樣板戲,還能吹吹笛子,拉拉二胡,所以在村里“脫穎而出”,幸運地被招到村辦小學當一名老師。
我這個人喜歡看書,特別愛琢磨問題,當民辦教師期間,我并沒有閑著,而是利用難得的空閑時間,自學完大學中文系的全部課程。我喜歡閱讀文學書籍,也做過“文學夢”,所以經常給村里、鄉里的廣播站寫個表揚稿、寄個新聞稿。那個時候,家家戶戶都有廣播喇叭,每每聽到自己的文章被播出后,總是感到一種難言的興奮和喜悅,而鄉親的贊譽和夸獎,更是讓小小的我感受到巨大的成就感,激勵我筆耕不輟。
我的第一篇被印成鉛字的作品還是在當時的《宜昌報》上刊發的,是一首學大寨的小詩,豪邁慷慨,有些意境。當時我的一位老師看到后,倍加推崇,居然還將這篇小詩用毛筆全文抄下來,貼在自己的臥室,經常吟讀。我無意到他家親眼所見后,深受感動。
家鄉是一個民風非常淳厚的地方,家鄉人對我的鼓勵和幫助,都是在這些點點滴滴的小事中,讓我無時不感受溫暖和關愛,無時不激勵我奮發向上。
當民辦教師和村官六年受益終身
問:您高中畢業回鄉后,在農村呆了6年,這6年,您都干過什么?如此大好的青春卻與泥巴相伴,這樣的經歷對您的人生意味著什么?
答:我高中畢業后,先是在村辦小學當了三年民辦教師,后來又被村里的干部相中,選拔到村里當民兵連長,那年我才18歲。兩年后,剛剛20歲的我居然被推選為生產大隊的大隊長,當年的大隊長在鄉親們眼中可是一個“大官”。
如此年輕的大隊長,當然不能服眾,不過,我自有一套方法來解決這一問題。我記得,村里一位莊稼老把式,曾當過生產隊長,對我這個乳臭未干的學生娃根本不放在眼里,笑話我是個分不清時節的“門外漢”。可讓他沒想到的是,我早就動腦筋自制一個二十四節氣表,將什么節氣種什么莊稼、什么時候防治病蟲害等等標注得一清二楚,背得滾瓜爛熟,不但那些農事我都了然于胸,而且因為我有文化,懂得一些科學種田的新招數,那些“老把式”們總算對我認可了。
說實在,如果沒有后來的恢復高考,我當時是安心扎根農村“干革命”的。作為一隊之長,我常常是起早貪黑,事事身先士卒。遇到農忙時節,我更是沒白天和黑夜,有時確實累極了,倒在田埂就睡過去了。
正是因為年輕時有過磨礪,之后,任何體力活對我來說都不在話下,工作中的加班加點我更沒當回事,也從不計較,這段經歷成為我人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
問:在人生的起點上,誰是對您影響最大的人?他們給您人生怎樣的影響?
答:應當說,對我影響最大的是我的祖母和父母。祖母是一個尊崇傳統禮教的人,因抗日戰爭而早年守寡,含辛茹苦將我父親撫養成人。她心里無時不裝著家人的冷暖,而從不考慮自己的得失;只要別人有求于她,她總是慷慨相助;她終身勞作而從不知道疲倦,直到九十高齡仍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
我出生在“大辦鋼鐵”和“興修水利”的年代,父母常常在外,我幾乎是在祖母懷抱里長大的,許多做人的道理以及我僅有的一點天文學知識,都是祖母傳授給我的。
我的父母親基本上是目不識丁的農民,但是他們給予我們的那份徹底無私的愛,那種本性中的善良,都深深影響了我。我記得有一年,父母親被派到離家數十里的地方修水庫,當天晚上他們工地上“打牙祭”,每人派送一份肉菜。為了讓幾月沒見葷腥的孩子解解饞,他們舍不得吃上一口,父親餓著肚子連夜將一碗肉送到家中。看著我們吃下后,他又急急忙忙地往工地趕,來回走了整整一通宵,第二天一早,還要強撐著到工地上干活……
父母的愛讓我感受到人間的真愛和大愛,他們不僅對兒女如此,對鄉鄰、親朋也非常友善、和氣。父母的言傳身教,讓我深刻體味到人世間的真情,懂得愛的真諦,并能夠推己及人,以悲天憫人的情懷來關注社會,來關愛需要幫助的群體。
另外,從小學到高中的老師的誨人不倦、為人師表及照亮別人、犧牲自己的蠟燭精神,在我的人生中打下了深刻烙印;家鄉從村到縣里的領導聯系群眾、艱苦樸素、與群眾打成一片的工作作風,動員群眾、組織群眾的工作能力,以及以身作則、公而忘私的精神,給我樹立了良好的榜樣;同學的相互幫助、相互砥礪的友誼也給了我許多前進的力量。總之,當民辦教師和村官六年,讓我受益終身。
當資料員時,敏銳地發現我國法律的“空白點”
問:作為一名行政法專家,您是如何選準這一研究方向的?又是怎樣推動和促成我國行政法的立法和實施的?
答:1985年,我從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畢業后,分配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因為我學的專業是法制史,是一個冷僻的專業,不像學民法、刑法等熱門專業的,能夠直接從事本專業的工作。單位領導覺得我這專業不好派活兒,就安排我到研究室里,當一名資料員,幫著收集、整理報紙上關于法院的一些新聞、評論等,供領導參閱。
說實在,這其實是一個打雜的活兒,但是我并沒有在意,反而干得非常投入認真。在龐雜的信息中,我敏銳地發現一個新動向:湖南汨羅縣法院、武漢市和重慶市中院率先在全國成立了行政審判庭,開始受理行政訴訟案件,而當時,我國在行政法方面尚處于空白,這一發現無疑讓我心頭一亮。我馬上將這些信息反饋給領導,并在當時研究室領導的支持下,動手寫了一份報告,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意見。我的這份報告得到領導的高度重視。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一個調研組,專門調查論證行政訴訟體制的構建,而我也因此被吸收到這個調研組,從此開始這方面的研究。
成長和進步融入了家鄉的元素
問:您能夠從一個農家子弟成長為一名副部級領導,您的成功靠的是什么?您認為,成功最重要的要素是什么?
答:我并不認為自己有多么成功,常常感到的是遺憾和內疚。如果說有一點成就的話,大半歸功于家鄉的賜予。我的出生背景使我的骨子里深藏著平民意識和蒼生情懷,為百姓去疾苦、為大眾謀福祉、為貧民討公平、為弱勢張正義成為一種自然感情;家鄉六年的工作經歷,不僅使我熟悉了人情世事和國情,而且培養了我求真務實、不尚空談的作風和堅持“問題導向”的學風;在家鄉的艱苦勞作,不僅給我強健的體魄,而且鍛煉了我鍥而不舍的精神。正是這些情感、作風和精神,支撐和推動著我不斷成長和進步。
做“三棲法律人”既累又“自在”
問:您既為法官,又當教授,還做學問,有人稱您為“三棲法律人”,您是如何處理這三者之間的關系的?
答:“三棲法律人”既使我活得很累,也使我活得很“充實自在”。三者無疑會有些時間沖突,但也相輔相成、相互促進。處理三者關系的原則是順從工作的需要。作為法院的法官,經常會遇到大量的新情況新問題,經常會面對一些疑難案件。在我看來,任何一個疑難問題的棘手案件,都隱含著深刻的理論問題,或者都需要新的理念或理論作指引。為了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弊端,就必須深入研究古今中外的案例和前人的經驗和智慧,研究學術界各種不同的觀點和學說。解決了這些疑難問題的棘手案件本身就是一種理論和理念創新,而拿這些最前沿、最新鮮的研究成果去教博士研究生,或者讓博士研究生參與到這些最尖端、最前沿的研究中去,不也是一件兩全其美的事情嗎?
“三棲法律人”使我遠離了很多不必要的應酬,減少了職場風險,增強了工作的理性,提升了工作的境界,也使我的文章著作少了許多空談,多了一些可操作性。
祈望父老鄉親多加理解和諒解
問:您常回家鄉嗎?您對家鄉有何建言?
答:游子在外,鄉情難舍。不敢有什么建言,倒是希望得到家鄉的父老鄉親的理解和諒解。家鄉給了我很多很多,飲水思源,應當為家鄉建設做點貢獻。但因職業和職務的關系,至今鄉恩難報,“獻”志未酬,甚至親情都難以報答。當法官以“中立”、“公平”為要,不能因鄉情而屈法,更不能以親情而枉法;既不能因家鄉之事而有所偏袒,更不能因親朋好友而傷害無辜。
祖母因恐懼死后火化的痛苦,曾托付:“我死后千萬不要火化,讓必新想辦法讓我土葬。”我在重慶市掛職政法委副書記期間,祖母病逝,時值我負責協調處理幾個黑社會性質犯罪案件。祖母去世后,家人來電提及祖母的托付。我與祖母感情深厚,死后不要火化是她一生中向我提出的唯一請求。但家鄉正在厲行殯葬制度改革,作為一名法院的法官,如果我帶頭不執行規定,必然會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并對家鄉的社會管理帶來極大的困難。考慮再三,我決定還是應執行規定。
為了減輕內心的痛苦,我連夜輾轉從重慶飛到武漢,再到家里(因當天已無重慶至宜昌的往返航班),跪在祖母靈柩前失聲痛哭,祈求祖母在天之靈寬恕。一個小時后,我又到宜昌搭乘去成都的飛機,又從成都連夜趕到重慶,第二天早上七點半提前趕到了審理黑社會性質犯罪案件的現場。每念及此,我都會潸然淚下。我想,我這輩子因職業和職務的關系,很難報答家鄉父老鄉親的恩典,我唯一想做或能做的是以自己的品行和工作成績為家鄉爭點光,切不可因無能而辱沒家鄉的名聲,更不能因不公正和腐敗而使鄉親們蒙羞!
人物簡歷
江必新,現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1956年9月生,湖北枝江人;1975年8月入黨。1985年1月參加工作。法學博士學位。
1978年至1984年在西南政法大學學習,先后獲學士、碩士學位。
1999年9月-2004年6月在北京大學學習,獲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
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書記員、助理審判員。
1988年9月行政審判庭助理審判員。
1991年11月-1992年8月在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掛職鍛煉。
1992年8月-1993年8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掛職鍛煉。
199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審判員、副庭長。
199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最高人民法院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兼辦公室主任。
2001年10月-2002年12月掛職重慶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2004年5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代院長、黨組書記。
2005年2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7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審判員。
主要業績
先后被聘為司法部國家“九五”普法宣講團成員,中國政法大學、中南大學、湘潭大學和國家法官學院的特聘教授、兼職教授、研究員以及碩士生、博士生導師,并擔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分會副會長。1999年被中國法學會評為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個人專著有《行政法制的基本類型——行政與法的關系發展史》、《中國法文化的淵源與流變》等。還與人合著或參編40余部,參與編寫《行政法學教程》等教材20余種。在《中國法學》等刊物上發表論文百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