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鋒:1962年生,籍貫四川,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兼任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
籍貫四川的郭鋒,個子不是很高,說話極快,反應敏捷,辦事干脆。
汶川大地震發生后,他馬上帶著自己的女兒到紅十字會捐款一萬元。
也許這不代表什么,但是他說法律人應該擔承起社會責任。
郭鋒現在很忙。他說每天忙的就是怎樣為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引進優秀的教師,怎樣為法學院的學生設立更多的獎學金,怎樣把法學院發展得更有特色。
我們深知,一個法學院系的建設和發展離不開一位高瞻遠矚、運籌帷幄的管理者,而管理者的辦學與教育理念更是決定法學院系的發展路徑和未來的關鍵因素。
作為一所財經院校中法學院系的管理者,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郭鋒院長有什么獨到的見解?記者就法學教育和法學院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對他進行了訪談。
郭鋒院長很富有理性地對記者說,他自己在人大法學院呆了多年,想讓財大法學院與在京的眾多其他兄弟法學院如人大法學院、北大法學院、清華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相比,想談超越,別說目前不可能,將來也不太可能。
他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我跟北師大刑科院比刑法,你說啥時追得上。”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如何發展得更快?如何發展得更好?出路,在于尋求特色。既然是財經類大學的法學院,我們也有我們獨特的優勢,我們可以培養銀行法專家,我們可以培養票據法專家,我們可以培養證券法專家,我們也可以培養會計法專家……”
以特色教育為立院之本
記者:全國法學院系已達630多所,在某些學者看來,中國法學院的數量規模已經過于飽和,趨同的培養模式,也使得畢業生在就業市場上沒有優勢。中財法學院作為后起的法學院系,與傳統的法學強院相比,如何在教學模式、培養目標上走出自己的特色來?
郭鋒:目前國內設有法律院系的高校已達630多所,大致可分為綜合類大學法學院、政法類大學、理工農醫類大學法學院、財經類大學法學院。要在林林總總的數百家法學院中占據一席之地,并做到脫穎而出,必須形成中財法學院自己的特色和優勢。
必須清醒地認識到,中財法學院和國內一流大學法學院和其他兄弟院校法學院的差距。從全國范圍來看,迄至目前,有一級學科博士點的大學12家,有一級學科碩士點的大學43家;從民商法二級學科來看,有國家重點學科的大學一家,有博士點的大學16家,有碩士點的大學110家;再從經濟法來看,有國家重點學科的大學兩家,即北大、人大,有博士點的是16家,有碩士點的是110家。從一級學科到重點學科,從碩士點到博士點,我們還要拼搏。
在此情況下,我認為,中財法學院的定位、特色和發展戰略應當是:適應經濟全球化和教育通識化的潮流,緊密依托我校財經、管理學科的優勢、學術資源,以及和金融、法律實務部門的緊密聯系,堅持法學和經濟學相結合,理論和實務相貫通,造就一批在學術界、教育界具有較大影響力并具有國際化思維觀念的教師隊伍;致力于培養具有堅實理論基礎,既通法律又懂經濟并具有良好外語水平的高級應用型復合人才;以地處首都的區位優勢和財經私法的品牌定位,力爭在3至5年內將中財法學院打造成國內財經院校中的優秀法學院;在8至10年內,將法學院建設成特色鮮明、單科優勢突出的一流法學院,并在國際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校內,法學院應當成為僅次于金融學院或與金融學院并列的王牌學院。
法學院培養的學生,可以偏向于應用型、實務型,但必須注重法學理論的系統性訓練,具備堅實的理論基礎,不宜以案例教學、法律實踐代替理論學習,不能把法學院辦成職業技術培訓學校。
法學院畢業的學生,應當有寬敞的出口,以適合社會各個領域的職業需求,比如,可以作法官、檢察官、律師,也可以作政府公務員、金融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的法務人員、業務人員,教師、研究人員等等,不應當、也不可能僅僅作公司律師。
教師和學生是法學院的主體
記者:不同的教育理念、培養模式、管理制度對法學院系的發展會產生不同的影響。最近幾年,由管理不善、制度缺失所帶來的法學人才流失異常劇烈。您認為,大學法學院的管理者充當的應該是什么角色?在制度中如何體現教師、學生的主體地位?
郭鋒:法學院是以教師和學生為主體,主要擔負科學研究和培養人才的功能,因此從事法學院治理的主體,應當是教師和學生。法學院以院長為中心的管理團隊實際上提供的是一種公共服務,而不應當將教師和學生視為管理的對象。鑒于此,法學院的治理本質是自治性質,它應當奉行民主與寬容的治理理念和立院精神。
法學院的發展戰略、人事制度、財務制度、薪酬制度等實際上都應當由以教授為核心而組成的委員會來進行實質性的決策。為了實現這種理念,就必須尊重教師的個人自由,并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學術和教學條件,正如哈佛大學第23任校長康能所述:如果要使大學成為研究的中心,就必
創造追求真理的學術氛圍
記者:大學是傳播文明、培育理念的場所,它特別強調人格獨立和精神自由,對于法學學科來講尤其是如此。但是在當今大學校園,行政對學術的不當干預、行政力量對學術資源的壟斷等現象還廣泛存在,作為法學院院長,您如何看待行政力量與學術自由之間的關系?
郭鋒:大學是進行專業化教育的社區,是促進知識進步、提升人文素質的場所,是培養引領未來社會發展的領袖或精英人才的基地。因此,追求真理的學術氛圍是大學文化的本質特征。
作為法學院而言,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思想和學術自由的環境是管理團隊義不容辭的責任。這就必須排斥意識形態和行政對學術自由的干預,不以意識形態和行政評價機制來衡量教師的學術研究和學生的綜合素質。
法學院始終應當把樹立法律人的價值目標作為法科人才培養的基本要求,并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為學生的思想自由和個人價值、公民責任感的確立創造條件。
在美國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學生為主體的校園風潮中,伯克利大學的學生就為創造一個自由的大學氛圍而抗議大學管理當局的虛假矯飾和官僚作風,要求改革迂腐而不切實際的課程設置,保障學生的人格尊嚴和智力思辯空間。
這雖然已是歷史事件,但對我們當今的法學教育仍然不乏警示和啟迪。
蔣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