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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章潤教授訪談:法學教育、大學精神與學術的人道意義
發布日期:2009-09-07  來源:《法治論壇》第11輯  作者:佚名

許章潤訪談——法學教育、大學精神與學術的人道意義

  法學院應當培養法律理性

  記者:目前中國正從倫理社會向法治社會過渡,在此過渡時期,法學教育如何切近自己的時代?

  許章潤:晚近以來,自西向東,全球文明經歷了從宗教、倫理文明秩序向法律文明秩序的轉型。法律文明秩序立基于工商社會的世俗理性,以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個體,即千千萬萬陌生人所構成的社會生活為基本預設。法律作為調節陌生個體之間世俗利益的社會控制手段,關于公、私權益互動的社會行為范型,表現為規范形態的人間價值形態,取代宗教與倫理,廣泛用諸公共生活,乃至滲透入私人生活空間。在西方社會,此種安排一定程度上甚至造成了所謂的“法律對于生活世界的過度殖民化”,弊從利來。由此,法律不僅是一種規則體系,同時還是一種意義體系。中國當下的法學教育必當緊緊圍繞現代法制的這一特點來展開。

  法律理性是現代法的內在精神品質,也是現代社會所謂規則之治的一個精神向度要求。特別是程序理性,更是賦予并檢驗世俗政治合法性的法制要件。因此,法學院要著力培養學生的法律理性,使受教育者將法律理性內化為自己的職業心性;另一方面,法律理性不僅不排斥,而且為對于人的關懷預留空間,圍繞著人的需要打轉,就此而言,不妨說法律即人生。因此,在法學教育中,對于法律理性的培養和對于洋溢在法律之中的人文關懷的弘揚,猶車之雙輪,鳥之雙翼,并行不悖,相得益彰。進而言之,理性為信仰預留空間,不妨說法律信仰是法律理性的內核之一,展現了法律的人文關懷,而共同構成了現代法的精神品格。由此,發掘核展示法學所秉具的啟發人類實踐的人道意義,使受教育者將法律理性和法律信仰冶于一己身心,造成受教育者的職業精神和志業擔當,便是法學教育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職責所在。

  記者:要達到這兩個基本要求,課程設置以及教學手段上需要實行怎樣的變革呢?

  許章潤:在當下中國,法學教育應著力解決這樣幾個問題。

  第一,要解決法學教育中過于強調法律的技術性操作,而弱于發掘與弘揚法律理性與人文精神這一弊端。總體而言,技術性操作與法律理性和人文關懷并不矛盾,它們常常是體現和落實后者的具體制度、程式與技藝。但是,就法學院的施教過程而言,汲汲于工匠式的“技術培訓”,而忽略基本學理的研習,甚至將法學教育等同于“會辦案子”(姑不細究何為“會辦案子”),就不免遺漏、遮蔽了犖犖大端。面對紛紜世象,浩瀚法網,新陳代謝如江水漫漫的人世生活,如此培育的人才,必將舉一隅而不能三反之,捉襟見肘,難當大任。以所謂會不會“辦案子”來衡估法學院畢業生質量,是牛頭不對馬嘴的外行話,短視而市儈。倘若法學院窮四年之功,不過培養了一批略具操作能力,卻缺乏法律理性的“會打官司”的人;只會津津于技術性細節,而不懂得法律之道即生存之道,缺乏將法制放置于構建理想而愜意的人間秩序這一整體圖景中通盤致思的現代社會建設者,人文價值的關懷者,那么,不能謂之成功的法學教育。畢竟,法學院的教育不只是教人寫“狀子”。“赤腳律師”沒讀過一天法學院,照樣會寫“狀子”。即便就“狀子”而言,要寫好“狀子”,精準有據,辭通意順,甚至優雅的“狀子”,則非接受超出技術性培訓的法學院教育不可,也是明擺著的事,而為過來人的經歷所再三佐證者。

  第二,晚近以來,在現代大學學術建制中,法學院患有課程知識含量不足,學術水準欠缺,思想內涵蒼白的通病。此非中國獨有,世界各國皆然。法學院作為一種職業養成之所,雖然生源洶涌,甚至位置顯赫,但學術位階不高,也是不爭的事實。大陸法系的法學教育相對強調學理性,但總體狀況可能也不甚樂觀,所以才會常常發生超拔心智轉習形上學理的“跳槽”現象。因此,20世紀60年代以來,尤其從70年代開始,美國的法學院開設了諸如法律與文學,法律與經濟,法律與社會等課程,矛頭所向,正是法學院這種思維僵化、視野狹隘、學術含量不足的弊端。近一年來,哈佛大學法學院更從一年級即開設比較法學、國際法學等類科目,彰顯的不外是“視野”的重要性。以實用理性著稱的哈佛法學院有此改革,反映了原理性、學理性學習的基礎意義。有鑒于此,中國的法學院應當開設一些與人文、社會科學相關的通識課程,鼓勵學生選修或輔修人文、社科和科學院系的課程,以解決法學院學生知識結構單一、學術視野狹窄的問題。

  第三,法律是一種規則體系,同時并為一種意義體系,二者共存于規范世界,而塑造了人間秩序。在此情形下,關于法律理性和人文精神的養育,主要解決的是法律作為意義體系對于它的制定者、執行者提出的職業心性要求。而法律作為規則體系則另有所求,例如,它要求法科學生秉具高于一般法律技術的形式理性,特別是程序正義意識,一種職業心智。所以,法學院一方面要強化法學的學術與思想含量,另一方面要讓學生獲得操作能力,但首先和主要的,在法學教育作為高等教育及其與法律職業的勞動分工的意義上,是以法律理性與人文關懷為核心的法學學術與思想的培育,以法律的基本原理、學理的研習為核心。至于“操作能力”,或者說“辦案子”的流程、業務和事務性知識與技巧,畢業后“以法律為業”,不學要學,不會也要會,自能于實踐中逐漸砥礪成熟。倘若混了三五年,連這一套都不會,要么是真笨,要么是不適合此類工作,全世界怕也沒有一所法學院能夠教會他們“辦案子”的。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條,是要養成法律人的人格。內涵此種人格者,以法作為最高準則,將法律視為獨立于其他力量,特別是不屈服于權力并不受意識形態操控的一種存在,堅信法律是達成公平正義的天下公器。換言之,法學院的學生應當秉具法律信仰。否則,一切都談不上。

  記者:您認為目前中國法學教育主要存在哪些問題?

  許章潤:中國目前的法學教育,總體而言還沒有達到我們所向往的理想境界,可能也不太符合社會的要求。事實上,不僅難以提供高端法律人才,即就社會通常一般要求的法學理論水準和操作能力這兩個層面而言,既有的法學院訓育體制亦且欠缺多多。漢語法學尚未發育成熟,整個中國的現代轉型尚在進行之中,出現此種現象,當是意料中事。

  具體而言,法學院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四端:

  第一,法學教育體制錯亂。現在是三種體系并行。不僅有傳統的法學本科教育體系,而且,“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體系并列。中國的法學本科教育體系,即高中畢業后直接進入大學深造法學本科課程,與英國、澳大利亞等國體制類似。法學碩士生源可能來自這一部分人群,也可能出自其他科系的本科畢業生,而各選法學的具體子科深造,學制兩到三年不等。此種本、碩體制,施行近三十年,是中國現行法學教育的主流。據說,法律碩士教育體系意在仿效美國法學教育,因而其英文名稱也相應地叫做J.M.,以為J.D. 之中國版也。但是,問題在于,其課程設置與一般的法學本科教育并無不同,甚至有所弱化,則如何保證質量,實現此種體系的初衷,其實是一個并未解決的問題。特別是中國的大學人文教育薄弱,致使原本需要在本科階段實現的人文教育目標落空,而無此教育背景的考生直接進入原本功利性就極強的法科,則情形可知。現實情形是,對于多數法學院來說,法律碩士已經成為“創收”項目了。常聽法學院系的主任院長們感慨:“法碩”項目爭取(不)下來,日子就(不)好過了。“創收”并沒錯,但錯在整體性體制設置錯亂,質量不保,難恪初衷,已然影響到這一體制的社會聲譽了。

  第二,中國法學教育輕忽博雅教育,導致法學院的學生僅次于工、商學科學生,普遍比較急功近利,將“以法律為業”徑直等同于依恃法律作為謀生手段,“吃法律”者也。一些學生最高的理想就是打官司掙錢。掙錢天經地義,沒錢無法過日子,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人活世間更一日不可無謀生之具。但是,如果法學院教育的結果使得“打官司賺錢”成為受教育者普遍憧憬的美好未來,此外無他,則情形可怖。好比入教之后,始覺上帝虛幻,天下罪惡皆假爾之名以行,則教堂可怖,不言自明。缺乏高遠志向和人文關懷,于個人言,或未為福也;于社會國族言,則絕對為禍;于具有浩瀚人文傳承、時空廣大的國族言,則為滅頂之災。所以,當下的課程設置應當強化法學院的博雅教育、人文教育性質,以博雅教育和人文關懷來克服法律的世俗性、法學教育的功利化所滋生的各種負面因素。

  第三,中國的法學教育機構膨脹過速,且師資水準差別過大。近十年間,中國的法學院系突然膨脹到630多所,蔚成世界最大規模法學教育,其成長速率,頗類19、20世紀交接時段的美利堅。不過,細加推究,其實一多半不具備資質。各院系法學教育水準參差不齊,導致劣幣效應,法學院的學生就業難。中國在1977年恢復高考前法科停辦二十年,此后法學教育逐漸復辦,但畢竟劫后負重,體能有限。因此,20世紀80年代初期前后那幾年受教于法科,而后擔任教職者,其中相當數量,無論知識結構還是理論視野,其實均已無法適應如今的教學需要了。——說句不客氣話,不少學生讀的書比他們還多。這是殘酷的現實,但卻是不可否認的事實。至于原來教“黨史”一類課程而“改行”的,基本不合格,已有目共睹,無需贅言。

  第四,這幾年中國法學院的“教材建設”出現了多元化格局,不少院系自編教材,也有由出版社牽頭組織編寫的,還有影印出版的外國著名法學院的教材。或獨著,或合編,均有長足進步,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但是,問題在于,就已經刊行的教材來看,一方面對于世界主要國家的法學研究現狀多有隔膜,另一方面對于中國當下的法制現實亦未能作出深刻反思;不僅教材內容和編纂體系有待更新,而且需要以中國法制作為基本事實,拓展知識視域,強化理論解說力,提升學術水準。總之,教材水準與教師素質的提升,課程體系的優化,均為當務之急。

  記者:您認為哪種法學教育體系適合中國國情?

  許章潤:法學本科教育利在有助于養成受教育者公平正義的理想情操,而公平正義是法律的靈魂。衡量一國法學教育成功與否,要看大多數受教者是否內涵此種情操。否則,滿街訟棍游走,觸目黑心法曹,就像今日中國官場多為貪瀆之官,即便溫總理天天晚上睡不著覺,事情也難辦。一般而言,大學時代,青春洋溢,對未來滿懷憧憬,對于社會大眾的生存苦難和一己的生命難題,極度敏感,心懷同情。當此年代,如果引導得法,學生較易受到法律理想的感召,比較傾向于認同公平正義、誠實信用等等永恒價值,而心向往之,甚至學而時習之。但是,另一方面,法律是關于社會組織、政治安排和糾紛解決的規則與技術,與家長里短、柴米油鹽息息相關,涉及是非曲直、黑白榮辱、卑鄙與光榮。學生年齡太小,對這些事沒有切身感受或者深切體悟,雖然于字紙層面研讀了一系列公平正義的基本理念,但畢竟隔一層。不僅具體操作時可能一籌莫展,而且,紙上得來終覺淺,即就理解而言,也不可能有多深體悟,因而一遇現實,即刻張皇,也是可以想象的。特別是就我的比較與體認而言,東亞各國青少年的自立年齡,似乎較歐美同齡人普遍晚一些,而能否自立,即是否與能否親身向社會討食,直接關系到對于作為社會現象的法律的理解。凡此種種,加劇了本科法學教育的難度,使得法學本科教育在先享其利的同時,復蒙其弊。

  話說回頭,可惜,現在的教育體制,特別是校園黨團活動,使得不少高中生進入大學不久,即迅速自少年進入“成年”,將本應充滿理想情操的激揚年月壓縮為零,一筆勾銷,個個“實用”得很,也不得不實用得很,二十來歲的青年,其做派與心態,均成斵輪老手,真是教育的悲哀。清朗校園里,這些預備黨棍們叫囂于東西,隳突乎南北,猶花下濯足,夫復何言。

  碩士生階段接受法學教育的好處是,經過四年本科學習,年齡稍長,對于人間冷暖初有體會,對于過日子的難處和法律的操作性,對于法律在世俗社會中的作用及其有限性,相對而言,均有所了解,可能也有些切身的體會。其中一些同學可能已然工作過幾年甚至相當長時期,不僅對于校園生活與“社會”的差別感喟良深,而且對于社會生活的炎涼冷暖,亦且坦然。但是,另一方面,對于可能曾經洋溢胸中的美好理想,關于公平正義的種種憧憬,似乎已經不再感動了。尤其是“法律碩士”,交付高額學費讀書,需要償還的甚多,不僅學力參差懸殊,而且功利指向更加迫切,這時候再講公平正義,作用可能就不大了。我有時想象,未來人世上行走的“法棍”中必有曾經受教于我的學生,心里就不是個滋味。但形式比人強,一傅眾咻,他們還不是被社會慢慢教會的,我一介教書匠,吹胡子瞪眼,不管用。

  在這種情況下,我建議在中國實行六年制法學教育。其基本思路是,高中畢業入讀法學院,接受連續六年的法學訓育,畢業時直接頒發碩士學位。課程安排上,前兩年學習主要為外語、人文、社科與經濟課程,即博雅教育。從第三年到第五年,用三年時間接受系統法學培訓,第六年用于論文寫作與法律實踐能力的培養。在具體安排上,當然準允學生適時轉系,為懷持法學興趣的其他科系學生開啟進修之門。我想這是比較切合中國實際的體系,既保留了從高中畢業入讀法科尚具理想主義追求的優點,同時又能通過較長時間的訓練,養成一個職業法律人所必需具備的心性與心智。

  如果這一方案行不通,那么,干脆廢止法學本科體系,全部采行法碩培養模式,既能廣拓生源,保證考生質量,又能集中精力,確保教育質量,復收“創收”之效,皆大歡喜,好不熱鬧。

  司法考試的負面沖擊應引起整個法學界的關注

  記者:您如何看待法學教育與司法考試之間的關系?

  許章潤:司法考試已經成為法學教育的無形指揮棒,使得法學教育,尤其是學生本身圍繞著司法考試打轉。此種情形缺陷甚大,令人擔憂。

  首先,司法考試題目的設計本身是否真能測定學生的實際知識與理論水準,頗值懷疑。據我所知,在歷年司法考試中,許多習法不久的原本非法律專業的學生一考即過,反倒是那些學了三四年甚至六七年,接受了完整法學教育的學生考不上。如果這是個案,尚可以例外論之,但如果屢見不鮮,我相信這里面一定有問題。

  其次,司法考試是對于法學的一種應用性測試,一種職業入門的標準與門檻。它并不能體現法學教育需要養成的人文關懷和法律理性等項要求,而這兩條對于未來的法律人來說,恰恰才是最主要的指標。

  司法考試的內容只是最基本的實用性知識,法條本位的記誦性知識占據主流,而此種知識對于法律理性和人文關懷來講,是低層次的,屬于必要條件,但遠遠不是充分必要條件。而且,由于是一種應用性的知識,這種知識在學院里面不一定能夠獲得,這就使得學生從本科三年級開始,甚至在一二年級的時候,已然放棄了對于基本學理的學習,而將精力定位于應付司法考試上。最后即便通過了,我們做老師的心里明白,他其實并沒學到多少東西。就我此刻供職的大學情形來看,本、碩兩層次的學生,在學最后一年,為了應付司考和求職,多數根本無心學習,學士、碩士論文質量急劇下降,多數慘不忍睹。——慘到什么程度?東拼西湊,寫不出完整句子也!而他們本來應該也能夠至少寫出通順句子的。而在考試通過率、就業率等等各種壓力之下,老師能不讓他們通過畢業嗎?說實在話,與其這樣彼此糊弄,不如取消學位論文寫作算了。

  在此,我愿重申一句,法條本位的記誦性知識,小道也,皮毛也;對于法律的原理性、學理性知識和理論的研習,才是法科學生的看家本領。這是你們比諸“赤腳律師”的優勝之處。望受教者三思。

  基于上述理由,司法考試作為法律職業的門票,對于中國現階段法學教育帶來的負面沖擊,應該引起整個法學界的重視。它實際上已經嚴重沖擊了正常的教學。而且,司法考試是一個通行證,類如黨證或者公務員考試及格證,如果要求學生在畢業前一定通過,這不公平,會淘汰掉一大批優秀人才。

  記者: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

  許章潤:不妨看看其他國家相對成熟的做法。以英語國家為例,比如英國與澳大利亞,當然也有這種考試,但一般是在學業完成以后,即在本科教育完成以后,有一到兩年的時間作clerkship(見習生),通過這個階段的見習以后再考試,沒有讓學生在寶貴的本科及研究生學習階段來應付這些。

  記者:您剛才也提到了法學院學生的實際就業率較低。您認為除了上面說的這些原因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一些原因呢?

  許章潤:近年法科畢業生就業率低,甚至低到倒數第一,原因甚眾,情形復雜,事涉中國社會現階段整體發展狀況,而非法學教育本身出了什么嚴重問題,更非法學院或者大學之責。

  概括起來,我認為主要有這樣一些原因:

  第一,法律專業是一種高端專業。它是工商社會,也就是說現代都市生活才需要的服務行業,主要以陌生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作為服務對象,為國與國之間的政經互動提供規則之維。就前者而言,在廣大的中國農村并不存在,或者說并不充分存在。所以,在中國目前城市化程度較低,八億人口生活在農村的情形下,一廂情愿于法學院的畢業生具有寬廣的就業門路,既不可能,也不現實。——想一想,如果中國每年有一萬名電影導演專業的畢業生,那么,大多數恐怕只能去開的士了吧!不是中國不需要電影導演,而是中國沒有也不可能有消納如此之眾的電影生產與消費市場。

  第二,一個國家只有當經濟比較繁榮,人們的經濟利益往來比較活躍,生產與交易充沛之際,才會帶動所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法律服務。如果這個社會并無如此繁復的經濟事項和充沛的權利義務交往關系,也就不需要相應配套的法律服務,那么,如何可能消納這種人才呢?大家看到,在中國的沿海和東南部發達地區,所要求的法律服務比較多,法科畢業生就業相對充分,而在中西部就相對較少。即就北京而言,據說朝陽、海淀法院訟案紛沓,而宣武、豐臺相對“輕閑”,也是這個道理。當然,如果你以“廣東、江浙富甲天下,卻無法學院稱雄天下”相詰,好比說中國文明五千年,如今卻以“不要隨地吐痰”作為公民道德,都是無唯一正解的問題,我還真的一時語塞呢!

  第三,法科學生是寬口徑人才,他們不僅可以從事立法與司法工作,而且,舉凡國家治理、社會工作、經濟管理等等,也都是法律人的用武之地。也就是說,法律人才的就業不能僅限于司法機構和律師事務所,其就業空間可以說是全方位的。據說美國的國會議員70%以上是法科畢業生,而公司和政府里面更且需要大量的法務人員,這是因為現代政治即法律政治,現代經濟即法律經濟,現代社會即法治社會,法律人才不可或缺,于是才有了寬廣的就業渠道。中國目前缺乏“政治市場”,因此法律人能夠發揮國家治理作用的就業場所,還沒有真正發掘出來。至于諸如美國式的“律師泛濫成災”,以至于美國人將律師從車廂窗口扔出去就如古巴人隨手丟掉一枝雪茄,則又另當別論。

  第四,法學院自身的問題。剛才也提到過,最近十年,隨著經濟的發展,法學院從原來的二三百所,一下子膨脹到六百多所,當此“繁榮”之際,人才的供給超過了市場的需求,原本就困難的學生就業,自然雪上加霜。

  第五,我想強調的是,本來中國的司法機關受過正規培訓人員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但奇怪的是,真正受過法律教育的正規院校的畢業生要到這些機關找工作還不容易,說編制都滿了。這些編制都去哪兒了?

  這么多的法院有多少受過正規法學教育的學生?法官和大夫一樣,是掌握著人的性命的,不受過正規培訓怎么能動刀動槍呢?所以,司法機關等國家機構的招聘錄用標準是什么?又是根據何種程序?恐怕應該充分公開化、透明化。否則,對于這些受過正規教育的人來說是不公平的。畢竟,現代國家和現代法制需要的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勞動者。

  讓大學成為大學

  記者:剛才我們談的是法學教育。下面可否請您從整體上談一談大學應該怎樣培養學生?

  許章潤:茲事體大,非三言兩語所能打發。這里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晚近以來,現代大學教育確實經歷了一個從博雅教育到職業教育的轉變過程。傳統的大學,施行的是養成人格、傳承文明的博雅教育,但是后來實用主義與功利主義彌漫整個社會,生計的追求超過了求知的指向,大學教育僅僅成了職業培訓,大學淪為職業教育的場所。不過,即便如此,此種professional education 并非等同于通常所謂職業學院的“職教”,更非“學電腦,到新華”之類的技術培訓,而是高端專業人才的訓育,亦為常識。技術發明與應用,大學能做,企業研發中心同樣能做,甚至做得更好。但事關整個社會建制、人文生態與文明傳承的博雅教育,則非大學不可。而且,并非所有大學均以成為職業養成之所自相擔當。相反,只要是大學,均應是,而且首先是博雅教育與科學探索的殿堂。特別是一流大學,更且如此。而一個國家,特別是具有悠久而宏闊歷史文化傳統的國家,必須要有若干所這樣的一流大學。

  還有,大學作為知識公民安身立命的居所,其重要職能之一就是要養成現代公民。現代公民的培養是大學的一個重要任務,也是一個重要目標。作為現代公民,一個健全的社會成員,應當具有責任感,秉持獨立精神、自由思想與批判態度,特別是要心懷深切的道德關懷,對于人性懷持同情的自我意識。凡此均為現代公民的心性與心智所在,大學教育怎能不念茲在茲呢!為此目的,教授治校與學生自治,即落實教師在學校管理中和學生在大學教育中的主體地位,乃是必由之路。

  記者:您認為目前我國高等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什么?

  許章潤:除開經費匱乏、管理落后、教師整體水準有待提高等等問題,至少,目前中國大學還遭遇到三重困境:高度行政化的管理體制、市場經濟鼓動的拜金主義沖擊和畢業生就業難。在此三重困境沖擊下,中國高等教育的首要問題不在于經費投入,甚至也不在于“培養方式”和“就業率”等等“技巧性”問題。因為經費再多,而所用不當,抵不住龐大行政官僚系統的開支需求,類于當年國企的“一年拼命干,掙了三十萬;買個烏龜殼,坐個王八蛋”,也是枉然。可能有的官員對于在下此言不悅,牙癢癢。看官,只要審計一下決算,看看每年大學經費中行政官僚系統的開支,包括吃喝費用的比例,則一切了然,何須多費口舌。

  一言以蔽之,中國高等教育最主要的問題是,如何“讓大學成為大學”,即如何依循高等教育之道,讓大學作為獨立自尊的存在,獲得自主發展的條件。否則,一切免談。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最近二十年,中國的高等教育“有發展,無改革”,已有的所謂改革,大多是行政旨意下的瞎動,“不為新民,而為擾民”。其結果是,大學外延逐漸擴大,而內涵方面,與世界主要國家的優秀大學的差距不是縮小了,相反卻擴大了。這應該引起我們的深刻警怵。

  目前,我國在大學理念、課程設置、招生計劃、人才培養的總體模式等方方面面,實行高度的行政性壟斷。它使得大學成為等因奉此的行政體制中的一個下級機構,一個全然毫無獨立自尊品格的“巨型國營單位”。大學的行政首長產生于自上而下的權力運作,因而,他無需對大學負責,而是對任命他的上級負責,大學對他也就沒有多少約束力。即便眾目睽睽,而“目不識丁”,讓大學蒙羞,不也官照做嗎?在此情形下,教授們成為一整套“管理”體系下的教書匠。所謂的“改革”,扮演的不過是數字化、定量化,硬性責成大學教授使用“胖胖”、申報項目、考核普通話的鬧劇,全部是依據行政權力“如何便于管理”而策定的框框,反倒湮沒了純粹求知的沖動與探索真理的主體意志。正如楊東平教授所言,它使教授們陷入條文、表格、檢查、評估的災難之中,恰如昔日的政治運動。——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你們什么時候能夠不再擾民呢?特別是大學載負著額外的“意識形態期待”,導致基于動輒得咎的恐懼或顧忌而來的心靈窒礙,探索未知世界的熱情蒼白,創發能力低下。

  大學的產品是學生,而學生畢業后能否擔當得起現代公民的職責,不是三五年即可顯現出來的,通常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甚至一兩代人才能表現出來。高等教育的這種遲效性,使得現在的教育主管部門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甚至還為“我們在辦世界上最大的教育”而沾沾自喜。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提升,國際交往程度愈發頻密,擔負的國際責任和遭遇的國際沖擊機率的增加,中國在思想創發、倫理智慧、道德理想、社會資本,以及關于營建理想而愜意的全球人間秩序的創造性構想,關于人類實踐的人道意義的闡發等等軟實力方面的短缺,將會進一步顯現出來。而軟實力的提升,要靠作為知識、學術和思想的發動機的大學來促成。——教育是國家戰略,其義在此。我想,這是一個急迫而嚴重的問題,必須引起整個學術思想界和全社會的高度重視。

  記者:請您具體談談軟實力的差距。

  許章潤:如果用當下流行的大學排行榜來衡估我國高等教育的話,也許還可以聊以自慰。畢竟,以僅僅2%左右GDP的微量投入,而在世界大學排名中躋身二百之列,已屬不易。事實上,這十余年間中國高校在國際性雜志上的發文數量日漸提升,教育規模空前擴大,“海歸”日增,美麗與丑陋的大樓接連拔地而起。我很看重大學有無莊重美麗的大樓與小樓,沒有大樓與小樓,就沒有大師與小師。這恰恰是一些動不動就批評北大清華,瞎嚷嚷的“憤青”“憤中”們不明所以之處。凡此均為高校同仁發愿起力、勵精圖治的結果。但是,即便如此,所有這一切也都屬于外延方面。至于近十年間遍地開花的大學城,視大學如盛裝學生的倉庫,使校園若經濟開發區,布局、設計與建筑,多無可取之處,不少粗鄙不堪,勢利透頂,則又另當別論了。

  我前面所說的“差距擴大”,是指在高等教育的理念和體制方面,在大學作為自由精神的堡壘、價值世界的看護者,作為具有自尊與獨立個性的思想源泉等等定位和作用方面,不是在提升,相反,卻日漸式微。在行政化與市場化、國家功利主義與就業功利主義的多重夾擊之下,其逐漸式微,實在也是背乎期望,卻不出意料的了。

  率先邁入現代社會的國族給予我們的一個重要啟示就是,大學不僅是知識創發的中心,而且一定要承擔起作為具有自尊的獨立單元的精神示范作用。作為自由精神的堡壘,大學是與世俗社會相對的價值世界的守護者。而恰恰是在這些構成大學品質的最主要精神領域與體制安排上,我們的大學是在式微,而不是在改善。而且,即便當我們說諸如發文數量上升的時候,大家可能都注意到,這些論文主要是理工學科的,人文社會科學這些涉關國家軟實力的領域,恰恰疲軟而蒼白。即便是理工科論文,也多為應用性成果,真正探索未知世界的原創性成果,微乎其微。當然,這并非是以所謂“國際性”雜志的發文數量來要求中國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包括法學研究。人文與法學多半具有特定文明的問題意識和場域性進路,概難通約,豈能以這種單一標準衡之?更何況,為了在“國際性”雜志上發文便放棄漢語言說,其本身即屬自我背反了。畢竟,當今之世,所謂“國際性”,其實是西方性,多數時候就是英語性和美國性。

  這里有個頗有意思的現象,僅就法學界情形來看,類如什么社科項目之類名目下的出品,絕大多數屬于三流、不入流之作,近年一些同仁以外文在海外期刊發文,其實多半屬于通俗介紹性質,內行一看便知,兀自矜夸,只會令人噴飯。

  記者:高等教育如何突破這三重困境?

  許章潤:不妨參引中國經濟改革的成功經驗,讓大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多元化,以此多元化引燃社會的教育熱情,解放社會的教育能力。換言之,在國家投入嚴重不足,而社會需要旺盛的今天,應該允許、扶植和引導私立大學發展。現在的“民辦大學”無文憑頒授權,“妾身未明”,跡近殘疾,尷尬異常。而所謂的“二級學院”,缺乏主體資格,前景不明,后期投入不足,發展乏力。凡此體制桎梏,均不利于激發社會的投入熱情,阻遏了社會教育資源的涌發。

  以中國人口之眾,受教育人口之多,國家一方面要壟斷高等教育,另一方面又要提供充沛而有效的高等教育體系,實在是勉為其難,或者干脆就是不可能。在目前的體制下,不少高校承受著高額貸款造成的財政危機等等壓力,單靠大學自身很難克服。一部分高校連貸款也沒門,只能硬挺。而高校之所以高額舉債,實為應對擴招的不得已。國家要求擴招,卻無相應經費投入,作為公立大學,當然只能靠銀行吃飯了。在此情形下,允許私營資本進入高等教育,替國家分憂解難,滿足社會的教育需求,應該說是一種可行的方法。中國現代大學體制發軔之際,私立大學曾有良好表現,創造了像老復旦這樣的典范。今日復興“私學”,以為國民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于國于民于學全利而無害,何樂而不為呢?

  另外,要允許外資進入高等教育,通過獨資或者合資的方式,“內引外聯”,在中國主權范圍內和統一教育體系轄制下,形成新的高教空間,促進國內大學的發展。已經運行的中歐商學院和即將“投產”的中歐法學院,為此提供了一種可選擇的模式。對于公立大學,國家要有選擇地保留若干所最具實力的加大扶持,而將小型的地方性院校,經由改制,轉換成私立大學。否則,在中國這樣一個尚未臻達發達之境的國家,政府獨力支撐1700多所大學,實在是力所不逮,最后的結果只能是胖子拖瘦,瘦子拖死,大家一起喪失創發能力,剩幾個集裝箱專家和教“毛概”的在那兒忙活吧。

  知識分子應有士志于道的擔道精神

  記者: 您認為在當前中國,知識分子應怎樣做?

  許章潤:除去“文革”這種極其罕見的例外,中國一脈相承的教義是將老師的職責定位于“傳道授業解惑”。現在對此定位似乎已然有所修正。例如,過去評價某某,輒謂“經師”“人師”,意謂“教書”的同時還“育人”。而現在呢,大家更愿意把自己看作是“經師”,而非“人師”,即在所謂的“教書育人”上淡化后者。然而,就教育的本質而言,“育人”恰恰是最重要的,比傳授知識重要得多,也困難得多。大學教授不愿“育人”,不是源于自我定位錯亂,實在是對于將教育者置于卑微屈從地位的行政化體制心存抵觸,也不得不然。——作為一個需要時刻接受“管理”甚至“教育”的人,教育者的主體性不再,他怎么可能面對學子,凜然秉具“教士”般擔當呢?!在這方面,需要三思的更多的不是“知識分子”,而是有權有勢、高高在上的行政管理者們。

  我過去常常說,法學家是法律的良心,就像知識分子是社會的良心。我想,不管教授在大學體制的總體配置中實際位居何處,今天都還應該秉承這個擔當,不能因為“行政化”與世俗社會的種種沖擊而放棄這一最后的職守。一句話,莊敬自強,士志于道,其實不是大道理,而是勞動分工使然。——“在哪座山就要唱哪個調”,否則要我們混什么?!

  記者:知識分子如何保有一種獨立的精神呢?

  許章潤:歷史表明,在任何情況下,包括在西方發達國家,知識分子和知識分子共同體的獨立地位的獲得,不僅靠外在的自覺承認,同時還要靠自己的積極抗爭。

  20世紀50年代前后,美國曾經發生過多起干涉大學學術自由的案件,如1952年的Adler 案,1954年的Sweezy 案,1962年的Keyishian 案。最高法院有關于此的判例,今天讀來,恍如身在中世紀。其間,知識分子依法恃理的自我抗爭,整個社會的理解與同情,至關重要。所以,一方面是社會的承認,另一方面自身須奮力抗爭。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中華文明在21世紀的沛然復興,要求中國在經濟改革和社會變遷之際同時啟動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設,包括改革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實際上,到目前為止,高校是唯一未受根本性觸動的“巨型國營單位”。在此情形下,高度行政化的高校建制本身,就是對于諸如教授治校、學術獨立、思想自由和學生自治這類大學主體性理念的根本性否定。由于中國目前高度的行政化體制安排,使得中國高等教育的參與者,包括一些大學教授,普遍出現一種鴕鳥心態:以不參與、消極退避來求得一己之安。其所釋放出來的一個信號就是,以消極作為反抗。——“不跟你玩了”,灑家吃喝玩樂去,隨你瞎弄吧,其實也是一種抗爭。以鴕鳥心態對待困境,最終必將徹底顛覆大學作為知識公民安身立命的家園這一傳統。如此這般,大學失卻了向心力、凝聚力,大家失去了為了更加美好的共同精神家園而奮斗的意愿,豈不一起“玩完”。

  記者:您怎么看學術腐敗?

  許章潤:一個基本看法是,學術腐敗可能未必如媒體報道的那般洶涌澎湃,但也不像文過飾非者遮掩的那么少。而就危害程度來說,我相信首先不是教授造假或者學生抄襲。他本事再大,能蹦達到哪里去。畢竟,腐敗以權力為前提。但是,行政僭篡學術、政治凌駕思想這一整體性和根本性腐敗,可就禍莫大焉。例如,大而言之,憑藉權力獨握真理標準而扭曲學術良知的錯亂評價體系,逼良為娼式的“本科教學評估”,行政部門對于科研經費和學術榮譽制頒權的壟斷,等等;小而言之,官員“撈取”學位與教職,在論著上“掛名”,利用權力獲取項目,而后交給打工的教授炮制,等等。待到東窗事發,所有權人入稟法院,法庭卻又受命瞎判,顛倒黑白,無異于為三只手張目,其害則及于天下矣。這些,才是令人傷神而致命的。

  想一想吧。大學校園里降臨了一個官爺,年紀輕輕的小官爺,則全校“跼高天,蹐厚地”,鳥驚魚駭,氣消膽奪,一派肅殺。保安和便衣橫道而立,阻攔往來師生,大聲喝曰“今天有首長來視察”。“首長”一時興來,體恤下情,往訪學生食堂,“為了維護秩序”,立刻封鎖大門,師生只好干等挨餓。其所昭示的尊卑體系,其所演繹的榮辱觀念,再愚鈍之人,也心知肚明。當此情境,你說我們這些教書匠怎么教育孩子們,又如何說服我們自己。老友一度出長某校科研處,后來不干了,告謂“太受刺激”。其例如某次來了“上面”分管科研立項的年輕處長,學校出面陪同的三位教授,年齡總和150歲,是他的五倍,卻只能小心翼翼,生怕這小處長崽子不高興。大學教授卑微,一至若此,體制的造化也。

  不從根本上變革這一切,聽憑大盜橫行,只抓幾個文章小偷,并由此對整個知識界進行道德撻伐,除了轉移視線,別無它用。

  記者:現在學生論文造假現象也很嚴重。

  許章潤:這又牽扯到中國大學體制的一個問題。現在是嚴進寬出,而就培養人才來說,毋寧寬進嚴出。所謂“嚴出”不是動輒不許畢業,而是嚴格考核,并給你多次機會,但要求你誠實對待。

  舉個例子,大學規定如果四門課不及格,即便補考及格,也拿不到學位。這就不對了。而一門課不及格給你一次補考機會,倘若再不及格,然后就沒有機會了,就更錯了。如果某位同學第一年不及格,第二年第三年連考四年、五年,最后通過了,應該祝賀他。這相當于一名馬拉松選手,雖然比賽時摔傷了,卻堅持跑到最后,我們不是還給他鼓掌嗎?教育也應該這樣:給人機會。現在學生兩次不過就讓他休學,這是趕盡殺絕政策,這就逼得學生做假。當然,造假的多半不是這樣逼出來的。

  記者:針對這些現象,我們的社會應如何做?

  許章潤:每個國族都需要有自己的大腦與心靈。不僅在于梳理文明記憶,審視當下生存境況,而且在于燭照前路,未雨綢繆。通常所謂的“知識分子”,即供役于此,而蔚為民族的大腦與心靈。就今日中國而言,欲恪此任,知識界必須具備自尊人格與受尊氛圍,而這非唯提高經濟收入即可一蹴而就,萬事大吉。最低限度而言,整個社會對于知識與知識者的獨立品格、思想自由的尊重,知識界本身以莊敬自強立身,政治權力恪守自己的邊界,信守不干涉承諾,將大學還給大學,均為必備條件。特別是后者,事關大學完整性。而恰恰在此,我們彼此都欠缺得很。

  大學作為自治的獨立單元,相對于世俗社會和政治力量的知識中心與精神堡壘,其主體性的喪失,其人格與精神的侏儒化,其創造熱情的蒼白疲弱,必然導致學術腐敗屢禁不止。在今天的中國,如何隨著知識分子生活待遇的提高,而建設一種尊重、承認并且維護大學的獨立品性,形成秉持知識分子良心發言的社會機制與氛圍,同樣是當務之急。

  一個民族如果失去了自己的大腦與心靈,即喪失了與政治國家和世俗社會三足鼎立并存的知識分子集團,是不健全的,可能也是可怕的。

摘自《法治論壇》第11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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