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何處不選擇——趙秉志教授訪談錄
本文刊登于《法學家茶座》第12輯
采訪者為《法學家茶座》特邀記者 楚衛
趙秉志,1956年生,河南南陽人。1987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專業,1988年3月獲法學博士學位,系新中國首屆刑法學博士。博士畢業后留校任教,先后破格晉升為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教授、博士生導師。1990年至1991年赴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曾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國家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2005年8月,他與數位同事一起加盟北京師范大學,創建了我國首家獨立的、實體性、綜合性的刑事法學研究機構———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并擔任院長。2006年4月,在學校的重點扶持與大力支持下,北京師范大學撤法律系并成立法學院,任命他擔任法學院院長。然而每一位名人背后,必然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趙秉志是時代的幸運兒和弄潮兒,但其成長也經歷了大大小小的選擇,有過徘徊,也有過猶豫。作為一位著名的法學家,他怎樣看待人生的選擇?面臨選擇時,又是如何處理的呢?趙秉志人生之路的選擇可以給我們后來者怎樣的啟發和引導?
楚衛(以下簡稱問):首先,祝賀北師大刑科院成立一周年并取得迅猛發展,看得出,您和您的同事們都非常高興。其次,感謝您于百忙之中接受《茶座》的采訪。您為什么選擇“選擇”作為今天訪談的主題呢?能否請您先談一下對“選擇”這個命題的看法?
趙秉志(以下簡稱趙):人生何處不選擇?實際上人生處處都在選擇。沒有選擇,人生就失去了航標,就不會有正確的方向和通向成功之路。人生的選擇有得有失,有利有弊。什么是選擇?面臨多種前途、多種機遇、多種可能性的時候才有選擇,才叫選擇。若只能如此,就不叫選擇,也就無法選擇。若面臨多種前景時,可不可以不選擇?不選擇是隨波逐流,實際上也是一種非常實在的選擇,只不過是你把主動權交給了一些你不能掌握的東西。所以人還是要積極選擇。為什么要選擇?選擇好了后,人的主觀能動性在相關條件下能夠更充分地發揮;選擇不好,那就是相反。至于選擇之后的前景好不好,那當然要往好的方面去努力。人需要選擇,需要去努力。人的選擇之路,是一輩子的,大大小小的選擇都是選擇。但人生重要的選擇,往往只有幾步,也許當時并不能清醒地認識到。個人的選擇,首先關系到自身;如果在一定崗位上,可能涉及到一個團隊、一個單位、一個地方;如果在國家領導人的崗位上,還涉及國家利益、民族利益和社會利益。選擇錯了,就有很大問題,人要靠行動來做出自己的選擇。要了解選擇的條件,了解自己的優勢劣勢。正確的選擇既要靠自己的知識,更要靠自己的見解、智慧和判斷,尤其是決斷。年輕時候的選擇,決不能自以為是,輕易拒絕過來人,尤其是師長善意的引導和幫助。人一輩子都應當積極選擇,選擇各種發展的機遇,選擇進步。當然,也有選擇錯的時候。人只要重要關頭選擇對就行,選擇錯了可以修正、調整。但有些時候,有的關頭選擇錯了,從根本上修正很難,再想回頭不大容易。對我的發展而言,迄今稱得上重要關頭的選擇大概有七八個吧。
問:從您的簡歷看,似乎高中畢業下鄉是您人生第一次重大的選擇?
趙:是的。我人生第一次重大的選擇是在1974年4月,當時是高中畢業,面臨是否下鄉插隊。我家是南陽市的,父親是地區農科所所長,一位終身致力于農業科學研究的農學家,母親是小學教師。我上面有一個哥哥和兩個姐姐,他們當時都已經上山或下鄉了。根據當時的政策,我可以留在父母身邊。為什么選擇下鄉呢?主要是受到時代風潮的影響,別人都到農村鍛煉、參加革命,我怎么就不能去呢?覺得留城里不高尚、不光榮,就報了名。后來看,這個選擇是盲目的,不理性的,但有著時代的必然性。那這個選擇錯沒錯呢?回頭看,在那個年代,即便不下鄉,在城里也學不到東西,無非是找個工作混日子。但我下鄉了,從1974年4月到1977年8月,三年多的時間,應該說對我一生有很重要的、基礎性的影響。我10歲前,也就是“文革”前一直住在郊區的機關大院里,“文革”開始后,因父親被打成“走資派”,我們全家也被趕出機關大院而住進市區,實際上下鄉時我已近18歲,對農村情況的了解基本等于零。我下鄉的新野縣上莊公社東風大隊,算是農村比較發達的地區。但你沒去之前,根本想象不到農村的落后和農民的貧窮到了什么地步。我下鄉先在大隊農科所干農活,后來到大隊機修廠當農業工人開車床,做過大隊團總支委員和副書記。三年多的農村教育是我下鄉前根本體會不到的。一個是農民的疾苦,你根本無法想象;第二個是農民的樸實、善良,對人實在和熱誠,代表了中國最基層老百姓基本的品德。下鄉三年多,對我是國情、民情的教育和人生品行、作風、精神的洗禮,教給我很多有用的知識和做人的道理。這第一個選擇,從耽誤了幾年時光來講是可惜的,但大的背景是在城里也學不到東西。這三年多時間,讓我了解最基層,了解老百姓,了解社會,這是我在父母身邊,在學校和城市里,根本無法學到的。這三年多難忘的經歷,是我步入社會的第一課、第一站,對我自己的成長道路,對我獲得與人交往的經驗、品質,奠定了一個較好的基礎。盡管選擇的當時有沖動、有盲目,但回頭看,可以說是得大于失,收獲很大。
問:您的第二次選擇,是考大學嗎?
趙:是的。我1977年8月從農村進了工廠,到車隊學修車和開車,這在當時應該說是一個很不錯的職業。1977年下半年國家恢復高考后,考不考大學就是一個選擇。我當時覺得“工農兵大學生”基本學不到什么東西。但我的父母和中學班主任賀國均老師都督促我考。因此,選擇考大學,雖然有追求知識的沖動,但更多的是由于父母和老師的督促。考什么專業?又是一個選擇。原來想考醫學院,后來改成了考文科,主要是因為復習時間太短,我的化學課基礎又不好,而當時聽說醫學院不收化學不好的。我高考時報了三個志愿,第一個是鄭州大學的新聞學,第二個是南開大學的經濟學,第三個是武漢大學的哲學。從報志愿的順序看就知道我不懂行,哪能后面的志愿高于前面的呢?由于我父親在“文革”中被打成“走資派”而吃盡了苦頭,全家也都受到了很多不公正的對待,因而我當時對政治特別反感,從沒想過要學政治專業。但因為下鄉時入了黨,最后被錄取到鄭州大學政治系。一聽通知說錄到了政治系,當時我就不想上了,連入學通知書都不想取。但我所尊敬的賀老師對我說,上不上大學對人一生是有重大區別的,上什么專業、干什么工作以后還可以改變、可以選擇。這話我大體上聽進去了,賀老師陪我去高招辦取回了入學通知書。考大學、選專業和上大學是我人生的第二次重大選擇,回頭看是非常正確的,但我當時曾非常猶豫———要不要考,錄取政治系以后要不要上,都非常猶豫。從考醫改成考文,則是我自己的選擇,根本沒與人商量。考大學和上大學得益于父母和中學時代的恩師對我的督促與指點。這說明在面臨人生重要選擇時,自己把握不好的,不要固執己見。如果我當時沒有去上大學,那現在肯定會是另外一種狀況。
問:您當時上的是政治系,后來怎么變成了法律呢?
趙:這就是我的第三次選擇了。大學兩年后,鄭大政治系一分為三,包括政治系、哲學系、經濟系。我聽到消息,下一步還有可能要建立法律系,但沒最后定下來,若建立法律系也只會選擇極少數學生。由于法律系是要從政治系分出來的,留在政治系才有可能被選上。這對我是個嚴峻的考驗,我最不愿意學政治,但為了學法律,我冒了險。結合平時的不錯表現和老師對我的良好印象,我覺得若建立法律系,自己有可能被選上,于是對自己說,若建立法律系且自己能選入最好;如果不能如愿,也就認了,以后再考研究生。第四學期放寒假時,我在家接到電報:“火速返校。”原來法律系宣告成立了,僅有三個領導和兩個學生,其中就有我。緊接著,我就和另一個同學被鄭州大學送到人大法律系法學本科代培學習。這也是一次重要的選擇。為什么選擇學法律呢?主要是“文革”時的親身感受和所見所聞,覺得一個社會怎能無法無天?尤其是父親等老一輩知識分子和各級領導干部的遭遇,讓我自然對無秩序有一種痛恨,對法治有一種渴望;而且時處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我國剛剛開始建立法制,我認為國家發展法治是一個大的方向,對于學習法律如饑似渴,有一點學法律的可能性也要爭取。這次選擇的體會是,有時候選擇是要冒一點風險的,你不能總是四平八穩,要求進可攻、退可守。選擇要敢于冒風險。而且,在選擇專業問題上,熱愛是基礎,同時還要看專業的發展前景,看國家和社會的需要。
第三次選擇,帶來了我由學政治而轉學法律的機遇和一批名師的言傳身教。在人大兩年的本科學習,使我能夠師從新中國第一代多位著名法學家,像高銘暄、王作富、佟柔、許崇德、孫國華、張晉藩、劉丁、江偉、徐立根等,受到他們學問和人品的熏陶。在這里,高銘暄教授和王作富教授成為我學習刑法的引路人,為我后來走上刑法學研究之路奠定了基礎。
問:您是否受到高老師和王老師的熏陶,而決定考刑法的研究生?
趙:可以這么說。1981年下半年考研究生是我人生的第四次重要選擇。
如果說前面的選擇,有的是盲目的,有的很猶豫,有的則冒險。那么第四次選擇時我對方向看得很準,但遇到的困難也相當大。因為我是鄭州大學選送到人大法律系代培學習的,鄭大希望我學完后回去當老師,因而開始時不同意我考研。我找到了教育部的文件:“應屆生考研究生,任何單位、任何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我利用法律武器據理力爭。校領導看到文件,又看到我的迫切之情,最后同意我考研。當時我已感到,要想做大學教師,僅僅本科畢業是遠遠不夠的。不是說“老師要有一桶水,才能給學生倒出一杯水”嘛。我因此希望考上研究生,提高自己的層次和水平,以更好地勝任教師工作。這次選擇不但選了專業,還選了導師。我當時毫不猶豫地選擇了人大刑法專業,選擇了高老師,被順利錄取。這次選擇的體會是,你得了解自己的志向,特別是找到有力的根據,因勢利導。這次選擇是我非常有意識的一個選擇,既選定了自己喜愛的專業,也選擇了我認為對自己一生有重大影響的老師,帶來了我后來研究生時代比較扎實的基礎。
問:您讀完碩士后,接著就考了博士嗎?
趙:對。1984年考博,是我的第五次選擇。當時面臨碩士畢業,考博還是工作,需要做出選擇。這次選擇與鄭州大學沒關系,我上了碩士就不屬于鄭大的人了,完全是自己決定的。因想進一步在專業上深造,恰好我碩士畢業那年導師高銘暄教授被批準為全國刑法學界首位博士生導師,機遇來了,我就選擇了考博士。但在考博的同時,又像其他很多同學一樣在找工作,因為誰都沒有絕對把握一定能被錄取上博士。考博結果出來了,我以優異成績被順利錄取,但我也已被最高人民檢察院錄用。最高人民檢察院按其當時政策不允許在職讀博士,因此是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還是上博士,就又需要選擇了。我沒有任何猶豫,選擇了上博士,從而與做一名檢察官擦肩而過。這次選擇,使得我后來和同窗陳興良一起成為新中國首屆刑法學博士。
三年博士讀得很起勁兒,也不覺得辛苦。1987年畢業,作為全國首屆刑法學博士,在當時的情況下,留校是順理成章的,但也可以出去工作。學校和導師都希望我留校,我當時覺得人大具有全國第一個刑法博士點,又成了國家級重點學科,發展前景很好,于是就在1987年底畢業時選擇了留校,1988年3月通過博士論文答辯,6月被破格評聘為副教授。并在1990年10月公派赴美國留學,1991年8月份按期回國。
問:出國留學時,您有沒有考慮過在美國讀博士或是留在美國工作呢?
趙:在美國再讀博士倒是沒想過。不過1991年上半年在美國曾有一個工作機會。美國國會圖書館東亞法律研究中心給我提供了一個研究員的崗位,希望我在杜克大學做完訪問學者后,去他們那里做研究工作,薪水較豐厚。但我在出國的時候,就沒有打算在美國長時間停留,更沒有打算在美國找工作或者是拿學位,準備到時間就回來。當時人大刑法學科在全國已居領先地位,自己是業務骨干,在國內的事業已有相當的基礎,而且單位領導和導師對自己都非常器重,希望我能按期回國。我覺得回來前途比較大,就沒有接受美國國會圖書館的邀請。如果當時沒有按時回來,在美國工作一段時間或是花幾年功夫再讀了博士,從單位來講,這種行為不大好。但從個人長遠發展來看,也可能外語真正過關,專業發展更有后勁。不過回來有回來的發展道路。這第六次選擇從今天來看,不能說后悔;但在當時,有沒有一個更妥善、更好的可以兼顧的選擇設計呢?客觀地講,這次選擇應當一分為二,有利有弊。
問:您多年來的研究都注重理論聯系實際,那您有沒有想過到法律實務部門去工作呢?
趙:是在高校從事學術研究,還是到司法實務部門從事實務工作,這應該算是我的第七次選擇。1999年和2002年各有一次機會,但性質是一樣的。
1999年春節過后,最高法院主要領導想充實研究力量,希望我去當研究室正廳級的副主任,再過渡到當主任。我自己當時也非常想去。因為從1992年起,我當教授已經六七年了,加上體制等原因,覺得在學校沒有更大的發展空間。之前我還申請了富布萊特項目并已被錄取,按項目計劃要到美國做兩年訪問學者,資助較豐厚,還可帶家人孩子一起去,條件非常誘人。最高法院主要領導擔心我去那么長時間會影響我調最高法院工作,建議不要去。我就把這個機會放棄了。由于富布萊特項目從來沒有不去的,我還就此被要求向教育部和美國大使館寫了說明進行解釋。這次最終沒能到最高法院工作,主要原因是學校基于基地建設的需要,不同意放行,而到司法機關工作單位不同意放檔案是辦不成的。
2002年是同樣的機會,最高檢察院主要領導希望我去該院當研究室主任,并承諾要為我的繼續進步創造條件。我這次不像上次那么熱衷。因為這個時候我已經主持人大刑事法中心好幾年了,事業發展很好,而且我也不相信學校會輕易放我走,因而我只是答應可以考慮去,讓最高檢察院做做學校工作試試看。后來果然被學校一直拖著不研究,也就拖黃了。
這兩次都是面臨到中央司法領導機關工作還是繼續留在高校的選擇。如果去中央司法領導機關,一去就是正廳級,起點比較高,容易發展進步。但當時人大的刑法學科和刑事法中心發展很好,自己又是負責人,加之學校也不同意放行,特別是高老師幾次語重心長地與我談話,說我是學術起家的,學術基礎這么好,為個人為單位為學術事業,都不宜輕易離開這個崗位。基于學術事業心和恩師的厚望,猶豫之下,我還是沒去。回頭看,這兩次選擇也是有利有弊。到中央司法領導機關,也許能做出實際的貢獻,也許個人發展進步還不錯;但沒去,之后人大刑事法中心和全國刑法學研究會的繁榮發展,我起到了主導作用。當時究竟是到中央司法領導機關,還是繼續留在高校,在權衡和猶豫時,我經常拿在四川“劉氏莊園”參觀時看到的張大千所書的一副對聯來開導自己:“人到萬難須放膽,事遇兩可要平心。”怎么理解呢?如果你進退維谷,處于前進危險﹑后退更危險的時候,用英語講就是在魔鬼和大海之間(Between the devil and deep sea),你就要放膽一搏,你不搏,你就要陷入滅頂之災。關鍵在于我不是面臨這種處境,我是“事遇兩可”,到中央司法領導機關有實務和仕途的前途,在高校有學術事業的發展。我認為不能孤注一擲,要考慮周詳,謹慎行動。有些事情,比如考研,要堅決選擇;有些機遇,比如到實務部門或是留在高校,各有利弊,就要三思而定,酌情選擇。
問:離開人大到北師大,是否是一次重要的選擇呢?
趙:這是到目前為止,我人生中最關鍵、最重大的一次選擇。我們是2005年8月來到北師大的。但這個過程不是8月份才開始的,之前有數月時間在爭取改變現狀,而且我們最初選擇的并不是北師大。我們在學習外國先進經驗的基礎上認為,中國刑事法學要想在現有基礎上取得突破,必須在發展模式上做出創新,走實體化的道路。實體化的學術機構也是教育部設立國家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的初衷和要求。當時我們認識到,根據我們在人大事業發展面臨的瓶頸問題,我們有三條路徑可供選擇:一是在人大安于現狀,原地踏步;二是在人大爭取體制的突破;三是如果在人大爭取體制突破不成功,就到其他高校去發展。如果安于現狀,對我們個人而言,可謂輕車熟路,可保名利雙收;但就整個國家刑事法學事業發展而言,益處不大。受體制﹑學術環境和發展規模等的制約,在今后較長的時間內,刑事法中心也恐怕難有大的發展。于是,我們集體商量向外聯系,看有沒有地方愿意給我們以事業發展所需要的體制空間。正是以國家刑事法學事業發展為重的大局意識,促使我們決心到人大之外去尋求發展空間。雖然這樣選擇會面臨諸多困難和風險,而且個人損失會很大,但我想明白了一個道理:在事業上要算大賬,不能算小賬。我們留下來,怎么發展,過了三五年又能有什么發展?走出去,有了體制空間和寬闊平臺,辛苦三五年,又會得到怎樣的事業發展?體制問題顯然成了制約我們事業發展的瓶頸。有了體制條件,我們這個團隊原有的其他大的天時地利人和的條件都沒有變,事業就會有大的發展。當時直到箭在弦上時,還是誰也沒有想到我們會加盟北師大,因為大家都認為北師大的法律學科太弱了,不會在我們的選擇視野中。這次選擇,我們主要選擇的是體制,是事業!這次選擇,證明了我們追求事業的勇氣;而且刑科院一年的發展和法學院的建立已經初步證明了我們選擇的方向和道路是正確的,是有前途的,是得到各方面肯定的,對國家和社會有著重要的意義。
問:您選擇到北師大創建刑科院,現又兼任法學院院長,如何帶領您的同事們把這個選擇走好?能否請您談談北師大刑科院和法學院發展的規劃與前景?
趙:我在北師大,不光想把刑科院搞好,我最想作出的貢獻,是努力探索一條研究院(旨在占領學術制高點的高層次的專門研究機構)與法學院(學科完備、功能齊全的高等法學教研機構)相得益彰、協調發展的道路。如果這條路能走好,我覺得這也許是我對于事業發展、對于體制創新的最大貢獻。在兩院的大會小會上我都講,刑科院的體制一定要堅持,一定要弘揚。刑科院不光想在國內競爭,還要在國際上競爭。沒有體制,沒有專門的獨立的人、財、物,沒有相對雄厚集中的研究隊伍、高水平的學術成果和學術含量以及豐富的學術活動,要想在國際上占有一席之地,要想在國內顯著領先于其他單位,是不大可能的。所以,刑科院定位于培養高層次人才,占領學術制高點,占領學術前沿。另一方面,人才培養系統全面、學科搭配齊全合理,這是任何一個功能完備的法學院尤其是重點大學的一流法學院都應當具備的,這也是在給高層次的研究機構做人才輸送方面的配合。如果法學院能夠和刑科院配合好,相得益彰,不光是北師大的法學學科在短時間內可以迅速繁榮發展,后來居上而躍居前列,關鍵在于這種體制增強了學科和學校在國際上的影響。如果一些大的學科都能走這條路,那將是我國的一些學術機構在國際上能夠占一席之地的比較好的途徑。我總體的設想是,刑科院和法學院既彼此獨立,又能夠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能夠在體制、功能和人才培養、學術研究諸方面起到互補、互相促進的作用。這點在中國目前的高校還是比較缺乏的。
問:最后,能否請您結合自己的選擇,給我們的年輕學生和學者們在面臨人生選擇時應如何面對、如何處理,提出一些建議呢?
趙:我總結自己迄今的這些選擇,概括來講,就是人生無處不選擇。大大小小的選擇都是選擇,有對的,有錯的,有對錯各半的。人生要不斷積極探索、積極選擇、勇于選擇,也要不斷地及時修正自己的選擇。我覺得人生的發展,處于不斷地選擇探索之中,首先是方向和道路的選擇;但也不是有了方向和道路就不用選擇了,往哪兒走的方向甚至道路都決定了,路上也還要選擇,因為它不像地圖上標的那么簡單,在具體走路的時候,蜿蜒迂回啊,峰回路轉啊,柳暗花明啊,你看得不大清楚了,這時你就還要做出一些選擇。
給青年同仁們提建議不敢當,只能說是有些具體的感悟和體會與大家分享吧。第一點,要做有心人。法國科學家巴斯德有句名言:“機遇只偏愛那種有準備的頭腦。”選擇成功,不是憑空而來的,除了各種因素之外,更在于你自身條件的積累。機遇來時,不要因為自己條件不夠而枉自興嘆。
第二點,要善于了解自己。“知人者智,知己者明。”要了解自己,善于規劃自己,就是你想怎么樣發展,有一個規劃你才好選擇。要達到一個什么目的,怎么樣發展,大的方向要清楚。比如我上述的最后一次選擇,是要干事業,希望自己和團隊有這個平臺。如果我沒有這樣的志向,要這個平臺干什么呢?我想做大這個事業,才會做出這個選擇。大的志向不是想有就有的,要根據你自己事業的發展,根據你的眼界。簡單地說,就是要敢于選擇,善于選擇,積極選擇,不能消極對待。同時,要適當調整自己已有的選擇。做出選擇后,如果這件事明明不行,你不能硬著頭皮走下去,一條道兒走到黑。
第三點,選擇中的主見與納言。人的一生很長,會不斷遇到需要自己做出選擇的時候,這時首先就得有自己的主見。人生選擇主要靠自己的主見;但另一方面又不能忽視、拒絕別人特別是師長親朋善意的幫助、提醒,尤其在你對選擇比較盲目的時候。以我自己為例,考大學和上大學,父母和師長的幫助起了很大作用;是留在高校還是到實務部門,導師的指點給了很大的幫助。這些建議對正確的選擇,有積極的影響。
第四點,要選擇攀登的挑戰。人生要發展要進步就要勇于選擇挑戰,選擇大的天地、高的階梯。借用《白鹿原》這本名著里的一句話,“誰不離開這個原子,誰就沒有出息”。人生的選擇應該盡可能不是平面,不是原地踏步,而是攀登,選擇從人生階梯的一層攀登到二層,從二層攀登到三層,是一個攀登的過程。人最累的時候就是攀登的時候,而不是在平坦大道往前走的時候。選擇本身要有挑戰性的發展前景。不選擇有挑戰性的前景,是沒有意義的,是不會有大的發展機遇和空間的。英語有諺云“No pains, No gains”,沒有經歷過大的挑戰、受過大的痛苦和磨難,就不會有大的收獲。所以選擇,尤其是涉及人生和事業發展重大關頭的選擇,就要有意識地去選擇有挑戰性的東西。
第五點,要特別把握好重大的選擇。人的一生大大小小有很多選擇,當然每一個選擇都要認真對待,但關鍵是要把握好一些重大的選擇。人生的重大選擇錯了,有些是無法彌補或修正的,有些即使可修正也事倍功半,要走彎路。所以一些重大的選擇,一定要站在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任的態度上,特別是在你擔任一定職務,涉及單位和其他人的前途命運時尤應慎重。所以我說,選擇都要認真對待,重大選擇尤其要把握好。有些事情,是不能讓你試驗的。年輕時可能不懂,但隨著年齡和閱歷的增長,就會逐漸知道選擇,尤其是重大選擇的重要意義了。對于我自己若干次重大的選擇,回頭看看,有些選擇不是特別滿意;有些選擇有其歷史原因;大部分選擇還算滿意或基本滿意。我是一個積極的、勇于探索、敢于選擇的人,加之我對選擇的認真對待和各方面的幫助,所以我的選擇大多數是不錯的。人生有很多十字路口,你不選擇,你隨便走一條路,那也是一個選擇啊。這個時候就要審時度勢,就要了解自己,了解環境,了解自己的志向,了解自己的條件,進而自覺地做出明智的選擇。
第六點,正確的選擇包括進取與放棄。戰場上不可能永遠是進攻,還有必要的防御和退卻。人生選擇又何嘗不是如此。很多時候你應該選擇進取,因為進取往往與成績和成功緊密相伴;但由自身條件和客觀因素所影響所決定,有時候選擇退卻乃至放棄才是明智的。有所得必有所失,有所失必有所得,有時候退一步才能換來進兩步,正所謂退一步海闊天空。有個說法叫“選擇放棄是一門藝術”,這是很有道理的。選擇放棄不是向逆境和困難投降,不是選擇失敗,而是審時度勢后的一種策略性的明智之舉。該選擇進取時你不做此選擇,當然是錯誤的;但該選擇放棄時你不知道放棄,或者不敢選擇放棄,那也是不明智的,是要碰壁的。明智的選擇放棄決不是怯懦之舉,該放棄時不選擇放棄才是匹夫之勇,豈不聞“煩惱皆因強出頭”。因此,懂得選擇必要的放棄,這也是人生進行正確選擇的一個不可或缺的方面。
第七點,要善于從別人的選擇中學習。我上大學和讀研究生時一直比較喜歡看名人傳記,其中重要一點,就是看成功人士在人生道路上是怎么選擇的。不要只看到偉人、名人的成功,更要看到他們成功路上的選擇和艱苦奮斗的歷程。別人在面臨一個事情的時候,怎樣選擇,為什么這樣選擇,人家的選擇為什么對?你處在這個位置的時候,你會怎樣選擇?要善于從別人的選擇里面來感悟他們選擇的精髓。當然,任何選擇都沒有現成的東西可遵循,我的感悟是要抓住主要矛盾,要不拘形式,要看怎樣選擇才能通向發展進步之路。
第八點,涉及眾人的選擇要力求眾志成城。如果選擇涉及一個單位、一個團隊,涉及眾人利益時,要讓當事人充分了解自己面臨的情況,要促使當事人自己做出理智的決定,這是非常重要的。人人都有選擇的自由,人人都有自己的意志。這次從人大到師大,不光是我自己,還包括好幾個人,甚至還有幾位原來打算一起到師大或對此有所考慮而最終沒有與我們同行的同事,我讓大家都了解情況,我們團隊的成員曾多次集體討論我們事業面臨的困境、發展的走向及我們可能的選擇等問題,可以說我們真正做到了民主,做到了尊重個人的意愿,這是我們這次重大行動之所以成功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毛主席說“我們應該相信群眾”,我理解就是這個道理。如果我藏著掖著,不相信大家,甚至愚弄大家,最后非敗得一塌糊涂不可。
第九點,選擇之后,一定要堅定走下去,要自信,不要這山望那山高。如果選擇之后,總是猶豫,三心二意,比長比短,這也是非常大的忌諱,會影響你的前進步伐和決心。只要你認為選擇的方向和道路是正確的,就要堅定地走下去。不但選擇要堅定、果斷,選擇以后還要堅定地把道路走好。而后面這點,可不是一賭氣、一跺腳、一下決心就能做到的,必須Step by step。選擇以后要堅定自己的選擇,還要發展自己的選擇帶來的事業發展的機遇。這點也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對已經做出的選擇要經常回頭看看。這樣不是要患得患失或后悔,而是要總結經驗教訓,減少今后選擇的盲目性,使原來做出的好的選擇能夠堅持,能夠發揚。年輕的時候,選擇可能是盲目的,慢慢地到半自覺,最后到完全自覺。比如這次離開人大,就是我非常果斷而又理智的選擇,決不是沒有深思熟慮的選擇,不是一個意氣用事的選擇。總之,人生處處有選擇。學會選擇,重視選擇,勇于選擇進取,懂得選擇放棄,成功和快樂就會與你的人生之旅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