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學教授的人生起伏
馬克昌
我應北師大法學院和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院長趙秉志教授之邀給大家做個講座,給我出的題目是—一位法學教授的人生起伏。這個題目符合我的生活經歷,現在我就依照題目命題作文。我的人生經歷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一、求學生涯和早期工作
第一階段為求學生涯和早期參加工作階段,時間跨度大致為1946年到1956年。
我是河南西華縣人,1946年考上武漢大學法律系司法組,之所以報考司法組,因為第一司法組為公費,有一定經濟資助,減少個人在校費用,第二包分配,畢業以后可以分到法院工作。武大山清水秀,是一個很好的讀書的地方。我上大學時反國民黨的運動是此起彼伏,我也參加了一些活動。這段時間學習的內容是國民黨的《六法全書》。1948年以后解放戰爭就逐漸逼近了,1949年5月16日武漢解放。1950年我畢業以后被保送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班學習,那是新中國第一屆研究生班,給我上刑法課的是蘇聯專家貝斯特洛娃教授。1946到1952年的這段時間確實難忘。在這一階段,我學習了國民黨的《六法全書》,也學習了蘇聯的一些刑法理論,這為以后做學問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回校以后,作為青年教師,我在學校里也很受重用,同時在課余兼任法律系秘書,當時的系主任是韓德培教授。這一段時間我工作非常愉快,同時也是我生涯中很美好的、值得回憶的一段。
在1954年,國家建立了律師制度。當時我們學校的司機把一個騎自行車的人輾死了,學校讓我以律師身份做辯護人,我根據調查認為事故責任不在司機,而在騎自行車的人,因為他剛學騎自行車,他還不會騎呢,歪歪扭扭自己倒在了車子下面。法院最后采納了我的辯護意見。這樣,我在學校就有名了——“能把軋死了人辯到無罪還不讓受任何刑事處分”。1956年評職稱時,我的事跡被報到了學校,領導對我的印象非常好,認為我還是個人才,所以這樣就給了我獎勵,工資連升三級,由66元提到100.5元。那時候100元可是相當高啊,一般的人只有三十幾元,我的工資相當于一般人工資的三倍,可以說那個時候是春風得意啊,不過,我正春風得意之時,大禍也來臨了。
二、人生磨難
第二階段為人生磨難期,時間跨度為1957年到1978年。
1957年毛主席號召整風,給黨提意見,號召我們共青團員帶頭提,讓我們提,我們就提了,具體內容很多。后來,我因此而被劃為“右派”。原因有幾個:
一個與我發表的一篇文章有關。當時有個同志是從人大調去的,也是我要來的,他當時動不動就批評這個老師不對那個老師不對。我們那個書記認為這個同志好,表揚他是“出淤泥而不染”。我就在《武大戰報》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實際上就是批評我們書記說的話是不對的,題目叫做《XXX同志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嗎?》,這篇文章被認為是對黨組織的攻擊。還有一個問題與我的一個提案有關。當時我們學校的一個人大代表叫朱君允,因為要開人代會,他就在廣播里收集提案。考慮到我們建國都快八年了,刑法典還沒有,判案不方便,所以當時我就起草了一個提案“希望盡快制定刑法典”,里面有“能使我們的法官根據法律條文來定罪判刑”、“盡量避免錯誤”這樣一些話,結果就變成了是在攻擊那時的審判制度,這樣,就有兩大罪狀了,還有其他什么罪狀現在也記不清了。到了1958年我被劃成了右派。當時對右派處理分為六等,我算是處理得比較輕的(倒數第二等),我的講師資格還保留,工資降了一級,生活上還算是不壞。5月份處理了以后,不能教書了,我被“下放”到鄉里去勞動改造。
我去的地方叫八里湖農場(在湖北省蘄春縣),在那里,插秧、拔草,忙了幾個月,勞動量還是比較重的。后來因農場需要搞規劃,我被抽出來當規劃組組長(當時成立了一個組,一共四個人)。我就替他們設計,成天到處跑、丈量。水庫也是我們設計的。當時不會干,就買了一本修水利的書。如何丈量,在哪修閘門等等,把這一套學了,之后還是給他建了一個水庫。這算是我的一個成績了。
直到1959年9月,學校把我們這些人從八里湖農場召回學校。這時,黨中央就提出來要給一部分表現好的右派摘帽子,相比來說我算是表現好的,在這個情況下,我被摘掉了帽子。我就這樣應當是重新回到人民隊伍里面來了。但沒有想到摘了帽子又有一個名詞“摘帽右派”——就是你摘了帽子,你還是右派。我們武大法律系因為主要骨干力量都被劃做右派,法律系就沒辦法再辦下去了,只好解散,把武漢大學法律系并到湖北大學,武漢大學從這以后的21年里就沒有法律系了。我也沒地方可去了,所以就繼續在農場里勞動了一段時間,后來又把我調到伙食科讓我當出納管錢。我就給校領導寫了封信。說明這個工作不太適合我,能不能把我調到圖書館去。那個校長還算不錯,后來就把我調到圖書館。
1962年元月,我已經開始到圖書館工作了。圖書館還是比較好的。因為人在圖書館,有好多書是在外面看不到的,我在那里都可看到,如《金瓶梅》、《十日談》等。我還閱讀了較多的中國古典著作,比如說《論語》、《孟子》、《道德經》、《莊子》、《韓非子》等等,到現在有些我還可以背下來,這個為我以后做學問搭建了古代文化基礎的平臺。給我安排的工作是“參考咨詢”工作,就是有人遇到什么問題找你問,你得給出答案。我不是“百科全書”,不是什么都會回答,因此就要懂得用工具書。例如“司馬文章元亮酒,右軍書法少陵詩”,元亮就是陶淵明。你如果不知道可以借助于工具書查找。所以當時對我提了很多問題,因為我懂得用這些工具書,就一一解答,這對我寫文章也起到了一定作用。我寫過一篇文章《株連考略》。別人看了這篇文章就問我,你怎么知道那么多書啊!我說我是通過工具書查出來的,不是說我看了那么多書。那個時候別人是要跟你劃清界限的,人很少來往,不是正好嗎,你少跟我來往,時間就是我的,這樣就有較多的時間看書。不過后來還是又出了一樁事。當時圖書館代館長看我是學法律的,對圖書館的工作也比較熟悉,就想讓我幫他起草《圖書館規章制度匯編》。我就讓各個單位先自己寫,然后我來潤色潤色,把它們條文化,這樣我就給他們編了一個規章制度匯編,這個《武漢大學圖書館規章制度匯編》出來以后,向有關圖書館贈送,在我看來也是一件好事吧。
誰知道好事又變壞事。文化大革命來了,北京抓了個“三家村”,武漢大學甚至武漢大學圖書館也要抓“三家村”。這樣圖書館的館長、秘書、我,三個人就成了武漢大學圖書館的“三家村”。大家想想,我怎么能成“三家村”呢?那就是因為我幫助起草了規章制度匯編,這就是受到了圖書館館長的重用,就變成了圖書館“三家村”了,所以這樣又被批斗。后來又把我們拉到東升公社進行勞動,那個勞動量相當大——挑石頭,挑了兩個月,我才回到學校。回到學校不用干重活,還是要受到監視,不準到處亂走動。那正好我不亂走動,也就用不著再挨整了。所以,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說實際上還是保護了我——因為我受到監視,其他人就都不管了。我就在圖書館跟著群眾,在監督下工作。
大約1970年春夏之交,我和學校的一些人被送到武大五七干校走“五七”道路。武大五七干校所在之地叫七里湖。我們在那里開玩笑說:“你看,這么多年了從八里湖到七里湖,才退了一里路。”現在聽起來蠻有意思的,但在那個時候,內心還是比較沉重的。不過我私下里并沒感到蠻大壓力,反正就是這個樣子了,大家被搞的彼此彼此,也就沒什么壓力了。在收獲期到的時候,原先我也是在田里干活,但后來沒有多久就把我安排到食堂去燒爐子。
我燒爐子燒得還挺有水平的。有一年是過元旦,他們給我放假,讓我休息休息,換另外一個人過來燒火,結果呢,他燒不好,飯經常是生的。后來同志們反映,說過年過節不能老讓我們吃生飯。組織上就告訴我:“你還是不休息吧,你看大家都吃生飯了。”所以這樣我就沒休息,還是讓我繼續燒火,這也算是成績吧。在思想上,要保持愉快心情,不要遇到困難就灰心喪氣,這樣日子怎么過啊?所以那段時間呢,確實我們思想上并沒有說感到蠻悲觀。剛才不是說了嗎,并非是只有你一個人受了那么多委屈,因為在我們那里勞動的都彼此彼此。那么多人,錯劃的還不少,并不是你一個人孤零零的。心靈上還有點安慰。而且跟他們比起來,我是燒火的,勞動強度輕一點,而且又不挨刮風下雨,還算是不錯的,我也很滿足了。當時因思想還比較輕松吧,所以有時候也寫詩填詞,我還寫了好幾首詩呢。我記得當時添過一首詞《賀新郎》,寫了這樣兩句話:“天下樂,樂無疆。”就是你如果以天下為己任,那快樂是無窮無盡的。我當時并沒有感到悲觀失望。后來又過了一段時間,學校就把我抽回去,抽到圖書館里繼續工作。
我是在1972年回到圖書館的。雖然我被摘帽子已經也有十多年了,但好多事你都插不上手,好多事他們也不許你干,好多電影對你有限制,不讓你看。盡管你是摘了帽子的,但是別人還是不把你當一般群眾來看待。我就繼續讀書。剛剛已經說過了,對工具書我還是做了一些研究。有一本工具書叫《古今圖書集成》〉,這本書在清朝曾經印過三次,一套印刷是五千多冊,后來中華書局影印是八百多冊。那是分量很大的一部書。我寫過一篇書評《略論〈古今圖書集成〉》。這篇文章一萬七千字,圖書館的同志認為是有參考價值的一篇文章,后來被收錄到1982年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古籍論叢》,也算是我在圖書館里所做出來的成果吧。在圖書館里后來慢慢就舒服一點,在圖書館里還能做點事。圖書館里評職稱就給我評了一個副研究館員,這在圖書館里那就是一個比較高的職稱。正是在這個時候出現了轉機。1978年10 月份有一個中央55號文件。55號文件要求為右派摘帽子同時改正,凡是沒有摘掉帽子的盡量摘掉,過去劃的右派根據情況予以改正。改正就不是這些同志的錯,是劃錯了,因此改正是恢復名譽。武漢大學做了這個工作,到1979年元月我就被通知改正,現在右派的名稱對我不再存在了,所以以后我的命運又起了大的變化。這一段時間算是告一段落了。
三、事業繁榮
第三個階段為事業蒸蒸日上期,即1979年至今。
改正以后學校里對我們的看法也不一樣了。當時我們的校長叫劉道玉,他認為過去武漢大學是以法律系出名的,現在法律系沒有了,應當盡快恢復。當時學校把韓德培先生(他現在還健在今年97 歲了)安排在外文系教書。因為他在加拿大留過學,還在哈佛讀過書,所以英語相當棒,外文系的老師沒有哪一個能把英語念得比他好,說得象他那么流利、地道。但畢竟他是學法律的(原法律系系主任),當時北京大學法律系要他,外交部要他,外交學院也派人要他。劉校長考慮到如果不把他調到法律系而仍讓他在外語系,這個人才就留不住了。當時黨中央號召“歸隊”,劉道玉校長認為與其在這個時候把他放走,那還不如重建法律系把他留下來。這樣后來劉道玉就建議黨委恢復法律系。
在1979年8月25日,劉道玉校長就找我們談話,準備讓韓老師作系主任,我作副主任,讓我們成立了一個法律系籌備組,韓老師為組長。當時法律系一共只有“七條槍”,就是法律系留在武大的老人還有七個,基本上是因為劃了右派,不可能到外地工作(外地也不要)的人,所以留在了武大。劉道玉校長就說了:“正好我們為武大留下了一批法律人才,這樣我們法律系恢復不像其他學校一樣沒有人才,我們有一些老先生還在,這樣法律系恢復就很快,能夠把法律系辦好”。他當時找我們談話就談了這樣一個觀點。當時劉道玉就給我們提出來,他說:“是不是這樣,給你們三年時間進行籌備,籌備好了你們再招生。”回來以后我們就說,用不著三年,明年就招生。那時候大家干勁很大。我們把武大圖書館法律方面的書都清出來,為法律系做準備。我們是在1979年下半年恢復的,那時因招生時間已過就不能再招了,所以提出來八零年招生。1980年我們招了第一批學生,法律系正式恢復了。
1980年10月上旬,湖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給武漢大學校長辦公室打電話,要我火速進京,具體因為什么事也不說,他們就通知我馬上到北京去,武漢大學給我買了火車票。其實到北京是讓我參加對四人幫的起訴書的討論,這當然是個好事兒呀,就這樣到了北京參加了討論。
當時起訴書中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罪行列了六十條。我們討論了一個禮拜。討論時有一個爭論,爭論的焦點是法律適用問題,也就是審理林江集團案應當適用懲治反革命條例還是適用當時的刑法(1979年的刑法)。在討論之前,彭真同志有一個講話,他說:今天在座的同志有的在57年受過委屈,57年反右擴大化,在法學界我是有責任的,現在對受了委屈的同志,我表示歉意。在座的有好幾位是在1957年被打成右派的。對這個道歉的話,我們是非常感激的。當時知識分子的心胸也很寬闊,并不計較。政法委的最高領導都承認他有責任,我們有什么事還要再計較呢?
那天晚上,彭真同志和我們在一起吃飯,大家都說些感激的話,我當時也有所感想。雖然這一句話并不能把二十年崎嶇不平的生活勾銷,但我們也沒有計較。當時那是國家的災難呀,并不只是個人的災難,所以有時看問題,不要只從個人角度來看。
就在我們討論完了,司法部的同志又跑來找我,對我說:“現在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中央要求有律師辯護,看看你能不能留下來當辯護人呀?”。當時我有教材編寫任務在身(就是編《刑法學》),《刑法學》是我和高銘暄教授合編的,后來印了100多萬冊,他是主編,我是副主編。我就說我還有教材編寫任務。他說“這是我們內部的事,你不要擔心,我會跟他們交涉,你可以晚交稿子。現在審判是國家大事,你還是留下吧”。我無話可說了,只好就留下了。這樣,我就參加了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律師小組。參加律師小組,我當時還是比較愿意的。因為畢竟自己是學法律的,雖然知道他們犯了罪,但依法仍享有獲得辯護的權利,這也是憲法作了規定的,訴訟法作了規定的。這樣我也就很快答應了。在討論的時候,在如何辯的問題上,我的觀點還是很鮮明的,主張要把“戲”演好,就一定要演得逼真,那就得真給他們辯,最后大家討論來討論去還是同意認真辯護。
這樣我們就開始為辯護做準備。因為在文革期間,有句話叫“問題不在大小,關鍵在于態度”,就是說態度好,有罪也可以不處理。有的人考慮到請律師辯護顯示不認罪、態度不好可能會處理得重一點而沒有請律師。江青曾提出想請律師。我們律師組兩次見江青,她對請不請律師避而不談,她提出要律師代她在法庭上說話。我們的律師就跟她講:這樣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她一聽,就說:“那就不麻煩你們了。”這樣,她就沒有要律師。當時有五位被告人請了律師為其辯護。
我是給吳法憲辯護的,吳法憲很老實。我們到秦城監獄見他,先作了自我介紹,然后跟他說:“你要同意,我們當你的辯護律師,請你寫個條子,就是同意馬克昌、周亨元作我的辯護律師”。他馬上就按照我們說的寫了個條子。我拿到條子一看,哎呀,吳法憲這一筆字真漂亮,沒有功底寫不出來這么好的字。后來我就跟他談:“起訴書對你的控訴,你要有不同意見,認為不符合事實,你可以跟我們說,哪些不符合事實。”他很老實,我們一條一條地問,他都沒有意見,說起訴書寫的都是事實。當談到起訴書控訴他迫害羅瑞卿這條罪行的時候,他還說:“哎呀,我迫害羅瑞卿的罪行可多了,這里只寫了一條。”后來我們就問他:“你還有哪些罪行呢?說一說吧”。他就給我們舉了六條,而起訴書只寫了一條。我們向中央寫了一個匯報材料,說明吳法憲確實認罪,并且也揭發檢舉了別人。我們在給他辯護時,也把這些都寫進了辯護詞。
我們給他辯護的最重要的一點是關于“聯合艦隊”的事情。林立果(林彪的兒子)參軍時還不是黨員,是吳法憲幫他入的黨,并且把他提為作戰部副部長、空軍辦公室副主任,還提出林立果在空軍中可以“指揮一切”、“調動一切”,把權交給了林立果。結果林立果在空軍中成立了反革命“聯合艦隊”,這是特務組織,訓練成員如何竊取情報、如何進行暗殺,后來謀殺毛主席基本上是在林立果指揮下,由他這個小艦隊準備執行的。有條罪行是說吳法憲把他這個權交給林立果,林立果成立了反革命“聯合艦隊”,吳法憲也要對這個事負責。我們在法庭上就問:“你為什么要把這個權交給林立果呀?”,他說:“我是在拍林彪的馬屁。當時林彪是副統帥,我要巴結他。”,我們又問:“對后來林立果成立反革命聯合艦隊你知道嗎?”,他說:“我不知道,我確實不知道。”既然他不知道,那么就不能讓他對這個反革命罪行負責呀,這個我們替他做了辯護。
另外一個是南逃廣州、另立中央、分裂國家的指控。按他們一伙的計劃,有三條步驟:第一個就是先謀殺毛主席,這是以江騰蛟為前線總指揮的;第二個步驟就是逃到廣州,另立中央,謀殺計劃不成則南逃廣州,跟中央對立,然后勾結蘇聯夾擊北京政權;第三個步驟就是跑到國外去。林彪準備把他的四員大將(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都搞到廣州去,另立中央。但這只是他們的設想,其實這幾個人本人都不知道。因為起訴書是控訴他們南逃廣州,另立中央,在法庭上我們就問吳法憲:“南逃廣州你知道嗎?”,他說:“不知道,我連聽說都沒聽說過。”因此我們也就進行辯護,認為吳法憲對南逃廣州,另立中央,分裂國家不應當承擔責任。當然也提到他態度好,認罪悔罪并揭發同伙罪行。最后建議法庭對吳法憲依法從輕判處。
我們給他辯護完以后,他非常感謝,想見我們。我們再次到秦城監獄的時候,在見了我們以后,他老淚縱橫,痛哭不已。他說:“我感謝你們,這么多年來,沒有人替我說一句好話,這時候你們能替我說好話,我是發自內心的感謝。不僅是我感謝,我的家人,我的兒女都感謝。”
在對林江反革命集團案主犯開庭起訴時,我坐在審判臺辯護人席上,我下邊就是江青。我心里想:“你們也有今天啊!你們過去盡害人,今天也受審判呀。我在文化大革命的時候,我也到東升公社勞動過。”后來有人問我:“你過去挨過整,你恨不恨他們呀?你怎么還肯給他們辯護?”我說:“那是兩回事,恨他們是一回事,幫他們辯護那時法律要求。我是搞法律工作的,怎么能不給他們辯護?”
后來審判完四人幫我回去以后,一位記者,是跟我比較熟的記者,就馬上趕到我家里去,對我進行采訪。這些經過和感想都被作為獨家新聞報導,標題是“無產階級戰士的廣闊胸懷”。意思是說,盡管我受到他們的迫害,但我不計較個人恩怨,還能替他們辯護。當然,這篇文章把我如何參與審判四人幫,如何到了秦城監獄等等這些細節,寫得也都比較細。這是關于我參加四人幫審判的第一個報道,這個報道寫得還比較長,占了一個版面的一半,所以,我就成了知名人士。別的老師就開玩笑說:“你劃得來啊,你還是沾了四人幫的光。因為你審四人幫,這是一件大案,將來這作為歷史就會寫下來,既然要寫下來,那么誰作為辯護律師,這作為歷史資料,當然也會留下來,所以我們到時候在歷史上消失了,你因為這個事在歷史上就留下名了呀!難道還不是沾了四人幫的光嗎?”我就說:“我受了四人幫的苦,也沾了四人幫的光。”這個問題就看你怎么看了。
最后還要講一講我和高銘暄教授一起編寫《刑法學》教材。特別審判結束以后,我就開始寫教材了。教材以后的發行量是一百多萬冊,當時的政法院校基本上用的是這個教材。所以在這以后,我就有了名氣。我覺得一個人出名是各種因素造成的,我是歷史造成的。我在人大學習時是新中國建國后最早的研究生,后來,我們國家把很多法律院系都停辦,只留了三家法律院系。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人才奇缺。后來鄧小平上臺以后,就強調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亟需法律人才,我們這些人就成了寶貝,加上寫寫文章啊、出書啊,名聲就由此而起。要問我人生的經驗,我的經驗就是:遇到勝利,你要警惕自己,成績還小的很,不值得驕傲,要正確對待勝利,正確對待成績;同時還要正確對待困難,不要因為一點挫折,就灰心喪氣,一蹶不振。要知道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問題在于你怎么正確對待。我在以前被劃成了右派(后來是摘帽右派),很少人跟你來往,你的交際范圍很窄,這當然不好了,但這也有一個好處,就是留給你很多讀書時間。你不是正好可以利用這個時間好好讀書嗎?我看到好多人,因為受到錯劃,后來成了這個家、那個家,就是利用這個時間認真讀書,這個對他的成長還是有很多好處的,關鍵在于要有一個正確的態度。這就是我要跟大家講的我的人生起伏。謝謝!(整理人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博士后王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