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強調指出,“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各個方面,關系國家建設和國家治理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
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改革、發展、穩定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三個重要支點。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離不開法治,改革開放越深入越要強調法治。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強化法治觀念,全面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要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統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要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提供法治保障,以高質量法治支撐高質量發展。國家安全是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的重要基礎,法治是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保障安全的有效手段,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妥善協調利益關系、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統籌推進各領域安全,堅持依法應對重大挑戰、抵御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在法治軌道上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機制、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完善國家安全機制,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切實保障國家長治久安。
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把法治建設貫穿于“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實現法治工作和國家各方面工作的有機融合。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密圍繞和有效回應總體布局對法治工作水平和能力的要求。在經濟建設方面,要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導向,建設法治經濟;在政治建設方面,要聚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建設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在文化建設方面,要圍繞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遵循文化發展規律、有利于激發文化創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建設法治文化;在社會建設方面,要堅持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治理體制創新,建設法治社會;在生態文明建設方面,要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以高質量生態文明法治建設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求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原則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在法治軌道上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軍事、外交以及網絡信息、新興科技、公共衛生等各領域國家治理納入法治軌道,加強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國家治理是國家制度的集中體現,要適應時代變化和形勢發展,不斷完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要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增強按制度辦事、依法辦事意識,善于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范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為政治穩定、經濟發展、文化繁榮、民族團結、人民幸福、社會安寧、國家統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者:李洪雷,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人事教育局副局長,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