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周的框架下探討法治人才培養問題,這在以往中國法學界舉辦的無數次研討會中是極為少見的,也因此給了我們把中國和東盟國家法學教育中有益的話題加以對照比較,分享各自的經驗,進而促進交流互鑒的機會。
中國與東南亞至少有著兩千多年的交往歷史。中國文化,包括政治制度、文化教育、科技、藝術等各領域,對東南亞都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作為東西方交往的重要通道,東南亞各國和中國一樣,大都不同程度地經歷了西方列強殖民統治的入侵和影響,并在晚近一百多年來先后進行了推進本國現代化發展道路的艱辛探索,這其中就包括建立和發展怎樣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以及包括法律職業和法學教育在內的相關制度和設施。如今,東盟國家法學教育也面臨如各國專家所指出的一些問題,比如在印度尼西亞,法學教育過度依賴對規則的學習,教條和形式主義影響嚴重,缺乏對價值觀的重視,跟不上全球化時代需要。在泰國,法律學習過分地死記硬背,缺乏高效率的討論以及國際法和投資貿易方面的優質師資。在馬來西亞,法律學生缺乏適當的角色定位,法學教育質量監管還有不足。在新加坡,學生在學習掌握大陸法,特別是私法知識方面有缺陷,畢業生服務領域局限于本土,沒有為其他地方所接受,對外影響力不高。在越南,法學教育學術化色彩濃厚,與法律實務脫節,法律學生缺乏職業知識和技能訓練,法學院和教師缺乏必要的自主性和靈活性,中央政策管控過度,教學計劃死板,學生獨立的創造性、批判性思維欠缺,職業道德訓練不足,經費投入和相關保障不足,等等。這些問題與中國法學教育中存在的問題也有一定的類似之處。所以我們的研討對相互交流和分享各自經驗大有裨益。下面我主要就當代中國法治人才培養和法學教育的價值理念和發展現狀和未來趨勢做一些概括和介紹。
一、當代中國法學教育的基本價值理念
當代中國法治人才培養和法學教育,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法治建設過程不斷形成和完善發展起來的。特別是最近十多年來,中國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對法治人才培養和法學教育提出一系列新部署和新要求。這些部署和要求的背后,包涵了反映當代中國法學教育價值的豐富內容,成為重塑中國法學教育樣式的各項外在舉措的思想基礎,歸納起來:
(1)法治人才培養和法學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基礎性、先導性作用;法治人才培養上不去,法治領域不能人才輩出,全面依法治國就不可能做好。
(2)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強的業務工作,也是業務性很強的政治工作,法治人才培養和法學教育具有政治性和業務性這種雙重性特點,要解決好為誰教、教什么、教給誰、怎樣教的問題。
(3)法學院校是法治人才培養的第一陣地,也是推進法治理論創新的重要力量;推進法學院校改革要統籌規劃,整體布局,特別是要研究謀劃新時代法治人才培養和法治隊伍建設長遠規劃,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推動東中西部法治工作隊伍均衡布局,使法學教育跟上時代發展,體現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客觀要求。
(4)法學教育要按照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的要求,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明法篤行的基本方針,既要提高學生的法學知識水平,打牢法學知識功底,加強道德養成,培養法治精神,首先把人做好,然后才可能成為合格的法治人才。
(5)加強對中國法治的原創性概念、判斷、范疇、理論的研究,加強中國特色和國際視野的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課程體系、教材體系建設,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積極吸收借鑒世界優秀法治文明成果。把論文寫在祖國的大地上,不做西方理論的“搬運工”,構建符合法學學科特點的學術評價體系,構建中國自主的法學知識體系。
(6)法學學科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學生首先要打牢法學基礎知識,同時要強化法學實踐教學;要打破高校和社會之間的體制壁壘,將實際工作部門優質實踐教學資源引進高校,把法治實踐最新經驗和生動案例帶進課堂教學。
(7)法學專業教師要成為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范實踐者,在做好理論研究和教學的同時,深入了解法律實際工作,實事求是看待社會,多看主流和光明面,多用正能量鼓舞激勵學生;建設以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為主要導向的法學教師考核制度,著力破除“五唯”(分數、升學、文憑、論文、帽子)傾向;推動法學院校、科研院所與法治工作部門人員雙向交流。
(8)著眼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兩個大局,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和法學教育工作,重點做好涉外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人才培養、國際組織法律人才培養推送工作。
(9)發揮好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指揮棒作用,把好法律職業入口關。
以上價值準則構成了當代中國法學教育的基本價值理念的主要內容,它們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當代中國法學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二、最近十年來深化法學教育改革的主要舉措
最近十年來,中國黨和政府將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協調推進,包括法治隊伍建設和法學教育在內的法治體系建設,都體現著黨和國家的最高意志。
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的重大任務。2017年中央成立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后,制定發布了有關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規劃、實施綱要和意見。《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在加強隊伍和人才保障中提出了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任務的重要舉措,包括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和在職法官、檢察官、律師同堂培訓制度;加強邊疆地區、民族地區和基層法治專門隊伍建設等等,并以一個段落描述了“構建凸顯時代特征,體現中國特色的法治人才培養體系”的內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在全面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方面,提出法學院校參與的培訓任務、成立法治政府高端智庫和研究基地等任務。《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提出要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智庫作用,大力打造法治社會建設理論研究基地。《關于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的意見》也提出學理探討、課題研究和設置“法治文化”學科專業的任務。《新時代法治人才培養規劃(2021-2025)》對新時代法治人才培養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原則、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組織實施保障等方面做了全面系統的安排部署。以上這些規劃或綱要,幾乎無不涉及法治人才培養和法學教育工作,充分體現了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對法學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為落實上述工作部署的精神和要求,有關部門進一步推出了具體工作舉措:
(1)2018年9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聯合發布實施《關于堅持德法兼修實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養計劃2.0的意見》,這是對兩部門2011年相應計劃的升級版。
(2)修訂和實施新版法學類專業培養方案(2021),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概論》納入法學教學體系,從而形成法學本科專業核心課程的“1+10+X”最新模式。
(3)研制和實行新版《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及其管理辦法,設置了中共黨史黨建學、紀檢監察學、國家安全學、區域國別學等有關法學的一級學科和法律博士、社會工作博士、知識產權碩士、國際事務等專業學位,為法學學科體現時代風貌、服務國家和社會需求提供了制度保障。這項工作也是回應構建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的一個嘗試。相應地,在法學學科專業建設方面,教育主管部門于2021年發布了體現新時代教育評價導向的新一輪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實施方案(2021-2025),這意味將對我國數量龐大的所有法學本科專業將進行一次全覆蓋式的專業資質鑒定,無疑是牽動所有開設法學本科專業的高校的一項重大質量檢驗工程。
(4)重構國家職業教育體系,按照國家職業教育改革總體實施方案(2019)和《關于推動新時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2021),修訂頒布了新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將原來中等職業教育、高等專科教育、高職本科教育三個層次的專業目錄整合為中專、大專、本科專業目錄,在這三個學段設置“公安與司法”類專業,其中在中專設“法律事務”;大專設“法律實務”(下設法律事務、法律文秘、檢察事務3個專業)和“法律執行”(下設刑事執行、民事執行、行政執行、司法警務、社區矯正5個專業)兩個專業類;本科階段在“法律實務”專業類下設“法律”本科專業,在“法律執行”專業類下設“刑事矯正與管理”、“司法警務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3個本科專業,使政法類高職教育得到了整合和規范。
(5)為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司法部和教育部于2021年和2022年先后實施了法律碩士(涉外律師)、法律碩士(國際仲裁)等涉外法治人才培養項目。國家留學主管部門也于2021年設立了為期三年的“國際組織后備人才培養項目”,全額資助國內在讀和有志于到國際組織工作的優秀碩士生,選派赴國外攻讀學位。教育主管部門還計劃出臺有關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指導意見。中央依法治國辦、中宣部、外交部、教育部、司法部、商務部六部門還聯合組建設立一批“國家級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涉外法治人才培養以及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是我國法學教育界持續性關注的一個重點領域。
(6)以“馬工程”示范教材建設為統領加強全國法學教材建設。最近十年來,中國教材工作的一個重大變化就是明確了教材是國家事權,并據此重構教材管理工作機構和工作機制,出臺了“一規劃四辦法”,包括高校教材管理辦法,設立了國家教材獎勵制度,等等。
上述工作部署和具體工作舉措,極大豐富了當代中國法學教育的內涵,增添了新時代推進法學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動力,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了必要的條件保障。
三、指導新時代中國法學教育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總之,《意見》高屋建瓴、法治特色鮮明、聚焦矛盾焦點、內容豐富立體、決策明確,部署有力,彰顯了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規劃性、系統性和戰略性,為形成內容科學、結構合理、系統完備、協同高效的法學教育體系和法學理論研究體系目標的實現提供了根本保障。
作者:王健,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西北政法大學副校長
來源:本文系王健教授2023年3月26日在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周組委會和貴州師范大學在貴陽舉辦的“中國-東盟法治人才培養研討會”上發言,文字有修訂,法學學術前沿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