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教授作為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障法的開拓者之一,對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的發(fā)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尤其在勞動法方面,其作出的貢獻至今仍無人能及。其深厚的理論造詣和研究高度至今仍為學界所推崇,提出的一些觀點仍然為理論界和實務界共同關注。
一葉見木,一書見證
關老勤于耕耘,著作等身,學識淵博,見解獨到,對問題的見解入木三分,論述中旁征博引。近年來,關老傾注心血于《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一書。該書引起筆者思考的首先是書名。
從我國勞動法發(fā)展的歷史來看,勞動法從屬于民法、到屬于經(jīng)濟法、再到現(xiàn)在與社會保障法一起成為新的法律部門——社會法——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種變化凸顯了勞動法地位的上升。關老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勞動法,他認為勞動法應屬于經(jīng)濟法而不是屬于民法。經(jīng)濟法、勞動法都具有公法的性質,都由國家公權力介入這一共同點使勞動法擺脫了民法的影響,并在其立法目的以及立法原則方面都發(fā)生了變化。在立法目的上表現(xiàn)為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并通過國家公權力的介入來調整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事實上的不平等關系。正是在這一理論前提之下,我國第一部勞動法產(chǎn)生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公布之日也就是勞動法擺脫經(jīng)濟法的影響而向獨立的社會法這一部門法發(fā)展的正式開始。關老為此奮筆疾書,撰寫了大量的專業(yè)著作與文章,喚起了社會對以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為核心的社會法部門的認可。《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一書在體例安排上也體現(xiàn)了社會法是部門法這一概念,并將社會法的核心——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包含在本書之內(nèi),保持了體系上的完整性。本書共分兩編,第一編是勞動法,第二編是社會保障法。這一體例安排體現(xiàn)了理論爭議的焦點,即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二者關系。理論界對于二者的關系有三種不同的觀點,即勞動法包含社會保障法、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相互交叉、社會保障法包含勞動法。關老在本書中首先對這一問題作出了回答,從書名“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可以看出,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是相互獨立、相互并列的,二者既不是包含關系也不是交叉關系。正是由于二者之間存在的區(qū)別,決定了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之間相互獨立、相互并列的關系。
本書語言簡練,涵蓋了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的所有內(nèi)容。在勞動法這一編中,關老以1995年開始實施的勞動法為基礎,在章節(jié)安排上與勞動法基本一致,對勞動法中的重要制度做了介紹,其中包括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等。而且,在本書的第十七章,還對我國“仲裁前置”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做了介紹,實現(xiàn)了實體與程序的結合。在社會保障法這一編中,按照社會保障的內(nèi)容,分別對社會保險法、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疾病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救濟、社會優(yōu)撫和社會福利,全面而系統(tǒng)地對社會保障制度做了介紹。用如此之少的字數(shù)把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的所有內(nèi)容都涵蓋在內(nèi),對于重要制度的介紹卻面面俱到。“減一字則太少,增一字則太多”。從這一點上可以看出關老在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方面深厚的理論造詣。
關老對于我國勞動法學界的貢獻是巨大的。正是由于關老等人的貢獻,我們從前蘇聯(lián)學習了最前沿的勞動法理論,并初步建立了我國的社會主義勞動和社會保障體系,在高等學校中開設勞動法課程,培養(yǎng)了大批的法律人才。關老在勞動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還無人望其項背,對勞動法、經(jīng)濟法的發(fā)展所作的貢獻更讓人自嘆不如。
一己之力,一案之功
驚悉關老仙逝,筆者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領導、同事趕到關老家中。映入眼簾的是熟悉的“為民直言,當代施洋”銘牌,還有河南煤礦老工人鞏恩送的“捍衛(wèi)勞動法尊嚴,維護勞動者權益——敬獻德高望重的關懷教授”錦旗。在法學院的微信群中,筆者寫下了“勞工救星,工會護法…巨星隕落,天地同悲。”看到了“心地善良,不斷為勞動者利益奮斗的學者。”“為勞工者謀福利…先生垂范,后生有以為訓,銘記在心。”“永遠懷念敬愛的關懷教授!”等追思與悼念泉思如涌。
“替職工說話,為職工辦事,我認為是我的社會責任,也是一種樂趣。”關老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1993年,北京一家賓館60多位工人失業(yè),還輸了官司,他們慕名找到關老。關老為他們撰寫的文章在《工人日報》發(fā)表。該官司歷經(jīng)8年12次裁決終于打贏,工人們保住了飯碗。寧波兩姐妹打工四個月,不但分文未獲,反欠企業(yè)入廠押金,連辭職都不可能,還被企業(yè)勒令繳納違約金。訴諸法律后,歷經(jīng)勞動仲裁、法院一審、二審,反倒要由她們承擔敗訴的責任。“入廠押金是勞動部明令禁止的,職工因這個違法行為而違約純屬正當,仲裁和判決都有錯!”關老的登高一呼,讓這家企業(yè)認識到了錯誤,撤銷了自己的違法行為。
“我覺得作為一名勞動法的研究者,要參與到實際工作中去,所以有很多人來找我辦案,我覺得應該走出去,保持和他們的聯(lián)系。我把我的名字定為關懷嘛,那么就應該用實際行動來實現(xiàn)我的目標。”還有關注勞動者、關愛普通人、關懷弱勢的職工,不僅是勞動法學者的本分,而且是勞動法學者的標志。在現(xiàn)實生活中,要做到這點不易,要長期堅持做到更難,關老終其一生地身體力行,連自己的名字都注釋著此情此意。
師母告訴我們,病中的關老在醫(yī)院聽聞護工的工資與保險安排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當即記下了這件事。病情剛有緩解,關老就提筆給報社寫信,呼吁關注、保護醫(yī)院護工的合法權益。師母告訴我們,不久前,到家中服務的小時工告訴關老其打工時曾受到不法傷害,關老就拖著病體給法院寫信,對相關案件提出專業(yè)意見,最近收到了法院給關老的回信。有天下午,師母用輪椅推著關老到樓下散步,路遇素不相識的民工向關老訴說自己的工資被拖欠。回到家中,關老寫字有困難,就口述了法律意見,由師母寫下來,寄送給相關部門。
作為一位教師,作為一位學者,傾注全部心血地為勞動者維權,唯一能夠使用的只有他手中的筆!關懷老師正是用他手中的這只筆,寫下了體現(xiàn)勞動者權利的我國勞動法的條文,寫成了教誨弟子以維護勞動者權益為己任的教材與著述,寫出了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個案分析意見,寫就了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宣言與誓言。這些無以估量的寶貴財富,如同他的音容笑貌,將永遠留存在我們心中,激勵著我們前行。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