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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份厚重的科研考核表說起 ——記張晉藩教授近年的學術生涯
發布日期:2014-03-14  來源:法大網  作者:顧元

記張晉藩教授近年的學術生涯

  2013年年底,中國政法大學對全,F職教師過去一屆任期科研工作情況進行了全面考核。張晉藩先生(以下簡稱張先生)作為學校的終身教授,本不在考核之列,朱勇副校長提出,為了在研究院樹立科研的標桿,也希望對張先生進行一次考核。于是由院學術秘書楊丹東帶領兩名博士生,嚴格按照標準,收集了張先生近6年(2007—2013)的科研成果資料,同大家一樣進行考評。最終他的考核得分令人感到震撼,總分達到4925分,超出了學校對于二級教授定量應完成分(700分)的6倍多。取得這樣的成績,對于一位年逾八旬的老學者來說是難以想象的。

  經過仔細梳理2007—2013年張先生的科研成果,獨著有6部,合計總篇幅超過400萬字。這六部為:《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中華法制文明的演進》(修訂版,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中國法制史》(商務印書館2010年版)、《中華法系研究論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鏡鑒心語—法史研究中的古與今》(廈門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中華法制文明史》(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其中,《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第三版)和《中華法制文明史》是張先生60余年中法史學術研究的代表作。前者即將由德國著名的斯普林格(Springer)出版社譯成英文出版發行。

  主編的學術著作有7部,這七部是:《中國古代監察法制史》(江蘇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中國古代監察制度史》(中國方正出版社2012年版)、《中國法制六十年》(陜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社會轉型與法律變革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清代律學名著選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以及2部《中國法制史》重要教材。

  除上述著作外,6年間,先生發表的學術論文數量達到了頗為驚人的69篇,其中國外A&L學術刊物論文1篇,國內權威期刊6篇(包括《中國社會科學》1篇、《新華文摘》1篇、《中國法學》3篇、《民族研究》1篇),核心期刊論文27篇,一般期刊報章35篇。

  在這六年間,還出版了由張先生主編的國務院重點文化項目《中華大典·法律典》中的《刑法分典》《訴訟法分典》《法理分典》和《行政法分典》四部以及由張先生任總主編的《中國少數民族法制通史》四卷。

  張先生在短短的六年間,獲得如此豐碩的成果,是和他一貫的勤奮治學的精神分不開的。下面,我們從幾個方面稍作分析。

一、堅持進取、永不停歇

  在張先生六十余年的學術生涯中,堅持進取、永不停歇是他一貫的治學精神。我們試以《中華法制文明史》為例,加以說明。早在2000年,張先生出版了《中華法制文明的演進》一書,本書第一次提出了“法制文明”概念,沿著法制文明的線索組織全書的架構進行論證。他在緒論中提到本書的重點是“揭示中華法制文明的起源與主要特征和中華法制文明的世界地位”。張先生認為,法制的形成是中國古代社會由野蠻進入文明的重要標志。馬克思在論證中國古代社會時認為中國古代是早熟的文明,這符合中國法制發展的實際。早在公元前11世紀的周朝法制,無論立法還是司法都無愧為早熟的法制文明。中華法系之所以被東方國家廣泛取法,得到世界的普遍認同,足以說明其文明的價值。這本書以其厚實的理論要旨、求新的研究路徑、翔實的開拓史料、深廣的研究內容、求全的涉及領域、鮮明的篇目論點,將中國法制史的學術研究推向一個新的高潮。2010年,張先生本著去蕪存精的原則將原書從90萬字修改壓縮至82萬字,力求突出主線,本書獲得第六屆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法學二等獎。

  還在2003年,張先生又出版了一部《中國近代社會與法制文明》,可以說是《中華法制文明演進》的續編。在緒論中提到“西學東漸以后為救亡圖存、富國強兵推進法制近代化的進程,揭開了近代法制文明新的一頁”。本書力圖用法制文明的標準,解釋中國近代新舊錯雜、中西碰撞的法制現象,抽象出發展的規律性和歷史的借鑒。本書在后記中提到,如有可能,將續寫中華法制文明史的當代卷。這成為他撰寫一部貫通古今的《中華法制文明史》的動力。

  從2011年起,張先生便著手整理資料,準備編寫一部貫穿古今的中華法制文明史。2012年春節甫過,張先生聘請了一位專職秘書,幫他讀書、打字,因為張先生此時視力極差。用了整整一年的時間終于完成《中華法制文明史》的古代卷、近代、當代卷,共150萬字,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該書以法制文明為中心線索,貫通古今,完全打破過去中國法制史的框架與體系。在當代卷的緒論中提出“在馬克思主義社會觀、國家觀、法律觀的指導下,新中國的法制既是對中華法制文明優秀成果的繼承,又帶有鮮明的時代特色,開辟了法治中國文明史上的新紀元”。

  需要指出,如此一部道盡數千年法制文明的皇皇巨著,出自一人之手,已令人感嘆作者學力之厚;而如若得知此書作者是在年逾耄耋、目力衰弱的情形下,猶每日伏案六小時、字斟句酌而成此巨著時,則令人無法不驚嘆其治學魄力之堅之毅。本書的主旨在于使廣大的讀者了解中華法制文明的真實歷史及其發展演變的規律。本書古代卷以縱向論述為主,近代、當代卷則基本以橫向論述為主,由縱向傳承到橫向論證是符合古代和近、當代法制歷史發展的實際的。此書的思想內涵,“從法制文明一語上可得以深刻體現。在文明的框架下談中國法制的演進,將法制與文明緊密相結合,文明不敢說張先生是第一人,但至少他是國內較早這樣提出者。這一用語并不是只是法律制度史的換一說法而已,而是代表了一種學術范式的轉換”。[ 陳煜:《走向歷史深處的中華法制文明——張晉藩著<中華法制文明史>讀后》,載《中國政法大學校報》2013年4月30日第1版。]

  《中華法制文明史》在通史的視野下,將法制文明梳理貫通,或勾稽史料,或闡釋理論,或鋪陳史實,或言說大義,有血有肉,眉目清晰?芍^要言不繁,切中肯綮。先生以通史的格局鋪排法制文明的寫法,為法制文明的研究提供了一個系統的思路與新視野,為探求法制興衰與歷史周期律之間的關系提供充分的論據。

  正如一位讀者所評價的:“作者的思想至今仍十分活躍,仍有著很強的學術創新意識與學術創造力……特別是在耄耋之年,視力不濟的情況下完成一部一百五十萬余字的《中華法制文明史》學術專著,著實需要持之以恒的堅持與自強不息的性格作支撐。在‘養怡之!哪隁q里繼續治學,其間甘苦唯有自知。作者一生的學術生涯幾乎伴隨了法律史在新中國發展的整個歷程。六秩年華用來治史論著,這幾部著作可以說是作者學術生涯的積淀。書中有些觀點的提法與修正,突破了作者原有的觀點。說明作者秉持‘活到老,學到老’的心態,恪守‘不偷懶,不自滿’的自省、自覺。書中有些新觀點、新見解的提出更是發前人所未發音,若非勤于思考,志在千里,斷難保有這種可貴的科學攀登精神![參見楊靜:《永不停歇的探索——從<中華法制文明的演進>》到<中華法制文明史>》,載《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3年第11期。]

  除《中華法制文明史》等著作外,近年先生圍繞著中華法制文明史還發表了若干學術論文,如《論中華法制文明的幾個問題》(載《中國法學》2009年第5期)、《法制文明與和諧社會》(載《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7年第6期)和《論中華法制文明》(載《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等。

二、不斷求新、從不滿足

  創新是學術的生命,是學術發展的動力源泉。篳路藍縷的求新精神和從不滿足的奮斗精神貫穿于張先生一生的學術進程中,也在近年的學術生涯中得到充分體現。這里僅以《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為例簡要分析。

  1995年法律出版社約請張先生為“當代中國法學文庫”撰寫一本專著,此后他用了兩年多的時間完成了《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一書。在前言中,他以明確的語言表述了對于中國法律傳統的認識。他說:傳統決不意味著腐朽、保守;民族性也決不是劣根性。傳統是歷史和文化的積淀,只能更新,不能鏟除,失去傳統喪失了民族文化的特點,就失去了前進的歷史與文化的基礎。我們需要從固有的法律傳統中,引出滋潤了五千年中國的源頭活水,需要科學地總結和吸收有價值的因素。他還強調指出,不尊重優秀傳統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民族。張先生在論證“傳統”部分采取專題形式,分列12篇:(1)引禮入法,禮法結合 ;(2)恭行天理,執法原情;(3)法則公平,權利等差;(4)法自君出,權尊于法;(5)家族本位,倫理法治;(6)重刑輕民,律學獨秀;(7)以法治官,明職課責;(8)縱向比較,因時定制;(9)立法修律,比附判例;(10)援法定罪,類推裁斷;(11)無訟是求,調處息爭;(12)諸法并存,民刑有分。“轉型”部分分為3個部分:“西方法文化的輸入”、“傳統法觀念的轉變”和“中國法律近代轉型的開端:新律的制定與司法改革”。此書榮獲司法部“95”期間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

  2005年法律出版社將此書作為“法學研究生精讀書系”再版。張先生修訂時將“傳統”部分增加了“以人為本,明德慎罰”篇,而將原第(3)、(6)2篇分析為“權利等差,義務本位”、“法尚公平,重刑輕民”和“統一釋法,律學獨秀”3篇,使專題數量增加為14篇,體現了作者對中國傳統法律的人文主義精神和民主性因素的新思考。“轉型”部分增加為“西方法文化的輸入”、“傳統法觀念的轉變”、“轉型過程中的法制改革思想與實踐”、“民國時期法律近代轉型的繼續推進”和“中國法律近代轉型的歷史價值及經驗借鑒”5個方面。

  2008年張先生又開始了第三版的修訂。盡管此書的初版再版受到讀者的好評,但張先生在第三版修訂時,在第二版的基礎上進行了全面的幾乎是逐字逐句的修改,第三版較第二版增加了6萬字。“傳統”部分達到15篇,新增“中華法系,各族締造”一篇,體現了先生一貫認為中華法系是以華夏族為主體各少數民族共同締造的一貫認識。在“轉型”部分充實了內容,不僅使得近代轉型部分的內容愈加豐滿,更突出了對于中國法律傳統近代轉型之時代背景、思想基礎、歷程與成就等的分析與闡釋,也使得近代轉型的價值分析和歷史借鑒意義得到濃墨重彩地凸顯。第三版榮獲中國法學會首屆優秀成果專著類二等獎。

  《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是張先生闡釋中國法律文化的一部力作,三次修訂體現了張先生對于中國法律史基本問題思考的不斷深化,反映了作者不斷求新的探索精神和從不滿足的治學勇氣,凸顯了張先生對于中國法文化傳統及其創造性轉化的自覺意識和使命感。

  當我們看到修改第二版的底稿時,發現幾乎每段每字都做了修改,新補充的觀點和資料密密麻麻地寫在紙條上,不下百余張,形成了兩厚本雜沓紛紜的書稿,可見其用力之深,稱得上是嘔心瀝血。這兩本底稿,對于年輕的學者說來是一個最好的無聲的教材,從中可以看出老學者對待自己不斷求新、從不滿足的治學精神。

三、韌性自勉、鍥而不舍

  張先生治學歷來主張滴水穿石,繩鋸木斷的韌性精神。他強調成就從鍥而不舍中來,切忌一曝十寒。這不僅表現在他個人的治學上,也表現在他負責主持的一些重大科研項目上。由他提出并擔任總主編的《中國法制通史》的出版經歷,充分說明了這一點。1979年,他在中國法律史學會成立大會上,提出編寫《中國法制通史》的多卷本,以牢固樹立中國法制史學的世界地位。此后,他從全國組織力量開展編寫工作,這中間經過了經費短缺、出版困難等各種不利因素,使得出版工作時續時斷,以至有些分卷主編退休了,個別人過世了,還有一些作者感到出版無望,悄然離去。但是,張先生不斷從博士畢業生中補充編寫作力量,還多方奔走,籌措經費,最終經過了十九年,使這部多卷本終于問世。這部書被譽為“世紀之作”,受到中外法史界的好評。在新書發布會上,大家都認為,沒有張先生的堅持,這部書早就流產了。當然,其中的甘苦只有張先生自己知道,他是本著為民族爭取榮譽的歷史使命感工作的,這也充分體現了他的韌性精神。我們再從《中華大典·法律典》和《中國少數民族法制通史》這兩部書的出版經歷進一步說明張先生以韌性自勉自勵的治學精神。

  1994年張先生承擔了《中華大典·法律典》主編的工作。根據張先生的意見,分為6個分典:法理分典、刑法分典、行政法分典、訴訟法分典、民法分典和經濟法分典。由于分典主編不斷發生變動,有的退休,有的過世,經費又十分拮據,難度又非常之大,因此拖延時日,進展不齊。但是先生堅持不懈,克服各種困難,于2013年6月終于完成法理、刑法、行政、訴訟四個分典,2000余萬字。時間也已經過去了十九年,預計余下兩個分典將在2014年完成。

  編寫《中國少數民族法制通史》(多卷本)是張先生早在1983年提出的,直到中國法制通史時完成之后才有暇顧及此事。2000年,張先生召開了全國性的中國少數民族編寫大會,基于“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圣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歷史責任感,親自倡導并擔綱《中國少數民族法制通史》的總主編。撰修這樣一部信而有征的少數民族法制通史,是一項前無古人的事業。

  這個項目,雖然得到社科基金的支持,但數目極少,而工作又需要進行田野調查,所幸參加撰寫的專家本著奉獻的精神積極工作,2007年,出版了第一批四卷。此后又得到教育部項目基金的支持,2014年將出版第二批十卷。全書完成尚需時日,張先生以充沛的精力和信心表示將繼續不斷地克服各種困難完成這一具有歷史意義的科研工作。以上的三個例證足以說明張先生在領導科研工作上自勉自勵、鍥而不舍的精神。

四、面對現實、學以致用

  張先生歷來主張,法律史研究的是過去,但面對的是現實,法律史學的價值就在于科學的總結法制歷史的經驗與教訓,為當前的法制建設提供歷史借鑒。他認為,這是法制史學生命力之所在。2012年出版的《鏡鑒心語》便是收集了以經世致用為特點的二十篇文章而成的。其中的《中國古代廉政法制建設及其啟示》一文被收錄到《新華文摘》。最足以說明張先生面對現實、學以致用是他三次為中共中央書記處和人大常委的講課。

  1986年6月他應邀為中共中央書記處講授法律課,講題是《談談法制歷史經驗的借鑒問題》。從以下四個方面提出了歷史借鑒:第一,法制與國家盛衰之不可分。第二,禮樂政刑綜合為治。第三,改制與更法相互促進。第四,治法與治人并重。這次講課受到了普遍好評,因此,1996年全國人大重開法律課時,又請張先生主講,講題是《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化開端》。本次講課除概括中國法律的傳統外,還重點談到了以下的歷史借鑒:(一)重視或漠視法治對國家盛衰具有重大影響;(二)變法改制與法律的保障作用;(三)正確處理權力與法律的關系是維系法制的根本;(四)良法與廉吏是推行法制的必要條件;(五)發揮監察機關司法監督的作用。

  1998年再次應邀為全國人大常委會講課,講題為《中華法制文明的世界地位與近代化的思考》。其中除闡明中華法制文明的世界地位外,還總結了中國法制近代化的經驗與教訓,主要是:1、西方法文化的輸入與大陸法系的取向;2、法觀念的更新是法制近代化的思想相前提;3、移植西方法律與中國國情相結合;4、改良政治是清末法制近代化的前提。

  三次講課題目不同,內容有異,但貫穿的主線皆是為當前的法制建設提供歷史借鑒。但是,張先生反對簡單化的古為今用,他強調要在科學二字上下功夫,無論是總結歷史經驗,還是抽象歷史的規律性,都要符合科學。

五、勇開風氣,涉獵廣泛

  張先生借用晚清學者龔自珍的詩句:“但開風氣不為先”。說他的作用但開風氣而已,不敢為先。實際上但開風氣是事實,不敢為先是先生的自謙。

  1986年6月召開中國法律史學會年會,先生在會上發言,提出中國古代法典的編撰原則是諸法合體,民刑不分,但就法律體系而言,是諸法并存,民刑有分的。因此,部門法史、民族法制史都應該進行研究,張先生的意見得到與會者的廣泛認同。(見1986年6月17日的簡報)。這等于為法制史學研究開辟了新的廣闊領域,也推動法制史進入了更符合歷史實際的新的時期。張先生不僅是言者,而且是行者,他自己率先垂范,在八十年代初期,在《中國社會科學》上接連發表文章,闡述中國古代的行政制度與行政法,以及中國古代的文官制度。此后,又在中國古代監察制度上撰寫論文和專著,表明他對中國行政法史研究的心得和體會。也是在八十年代初期,他在《政法論壇》上第一次發表了論中國古代民事法律發展過程與特點的文章。其后,不斷發表這方面的論文,并主編了大部頭的《中國民法史》。九十年代初期,他出版了《中國刑法史新論》。迄今為止,還出版有主編的《中國司法制度史》等。至于民族法制史,詳見前述。這些領域多數是前人未曾涉及的,說明了張先生的勇于開拓的精神。就以考評中涉及到的69篇文章為例,其中有屬于監察制度的,有屬于行政法史的,有屬于司法制度史的,有屬于民法史的,有屬于刑法史的,有屬于思想文化的,其涉獵之廣,由此可見。

  張先生歷來反對守成,他總是不停地開辟蹊徑,供大家前行。但是,沒有研究就談不上開拓,開拓的蹊徑不是通往大道也很難有后繼者。張先生每開創一個領域都是以堅實的研究為基礎的,有理有據,不尚空談。他確實開風氣了。他熱切希望同道與后學能夠堅持從本土法文化出發,實事求是的研究中國古代的豐富的法制歷史內容,不斷地開拓創新,這樣才能使中華法文化自立于世界法制優勝之林。

  寫到這里,足以說明這份考評的厚重了。

  張先生如此豐富的著作和文章,而且被權威刊物、核心刊物以及重要的報紙所登載,說明了他不是一時之作,而是深刻地反映了厚積薄發、積學待用,是六十余年篳路藍縷、刻苦砥礪的結果。張先生有兩句治學與修身的名言:不偷懶,不自滿。這是法史界大家都知道的。僅從上述6年的科研成果可以看出,他是何等勤奮、何等刻苦。在他70歲以前視力還健全的時候,每天從8點半就開始工作,直到下午5點。隨著年事已高,目力衰弱,每天仍能保證4至5小時,從來無假期的概念。今年春節期間,他還完成了《從人本到人權的發展軌跡》的論文。他總是虛懷若谷,不敢自滿,而且越來越感到學識不足。從張先生口中,從無驕矜自滿之氣,從他口中也從未聽到對其他學者的輕視之辭。只有在勉勵后學時,他才說過自詡的話,但實際上是勉勵并期望學生趕上并超過他。他說:“趕超老師并非易事,因為我還在前進!如果說法律史是一座宏偉的殿堂,那么我正凝望著這座殿堂的門楣載欣載奔。”[張晉藩:“自敘”,載《未已集》,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如果說這6年來先生的科研成果確實為我們樹立了一個光彩的標桿,那么他的不偷懶不自滿的自我警示,更是我們后學者應該奉為標桿的。

  先生在學術道路上孜孜以求,老驥伏櫪,不待揚鞭自奮蹄。據我所知,先生最近還列出了一系列重大課題,希望全院全校的甚至全國的法制史學者能夠參加。這種老驥伏櫪,志在千里的豪情與魄力真的使后學者欽敬。1992年,62歲的先生自國外講學歸來,曾賦詩《自敘》一首言志:

  六十二載逝如風,踏破青天紫云輕;

  霾霧豈能遮望眼,春來去路在目中。

  金戈鐵馬催征志,健步何須待玉驄;

  苦戀文字雖云苦,書沒深山有余名。

  [張晉藩:《思悠集——張晉藩詩選》之“自敘”,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67頁。]

  22年后,先生依然壯心不已,學術創新之力不減當年。先生載欣載奔的學術人生也時時鞭策著晚輩后學,使他們不憚于前行。

  看到先生考評的具體材料后,震撼之余,有感而發,寫下這篇文字。

  (本文作者顧元,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研究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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