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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法學家眼中的德沃金:認真對待權利
發布日期:2013-03-17  來源:中國青年報·冰點周刊  作者:林 衍

編者按:近年來,中國社會的顯著進步之一,便是公民權利意識的逐漸高漲。越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權利”就越是一個需要嚴肅界定和厘清的范疇。美國法理學家德沃金有一本在世界范圍內廣有影響的著作——《認真對待權利》。這位學者剛剛去世,我們希望借紀念之機,結合中國語境,來認真地談一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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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這一天,81歲的羅納德·德沃金在倫敦去世。

英國《衛報》在訃聞中將其與19世紀世界上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斯圖爾特·密爾相提并論。《紐約書評》開辟專版,刊登了他半個世紀以來最具代表性的6篇文章作為紀念。紐約大學法學院網站上則更新了對他的介紹:“他可能是兩百年之后其著作還可以被讀的兩三個人之一。”

在遙遠的中國,很多學者也在悼念這位思想家。幾乎無一例外的是,他們反復提及了一本叫做《認真對待權利》(Taking Rights Seriously)的書。

在這本被《紐約書評》稱為“任何關心我們的公共生活的理論或者實踐的人都應該一讀”的書中,德沃金主張每一個公民都能享有“平等關懷與尊重的權利”,他將權利制度視為一個社會中多數人對于尊重少數人尊嚴的真誠許諾。

德沃金去世前幾天,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孫笑俠正在重讀這本書的英文版。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仝宗錦則在獲悉其死訊后找出了中譯本,又看了一遍其中長達29頁的序言。

在這篇專門為中國讀者撰寫的序言里,德沃金這樣寫道:“思想沒有政治的疆界,它們不因文化的不同而不同,它們沒有發明者,也沒有所有者。”

事實上,就在上個學期,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高鴻鈞曾經為碩士生專門開設了一堂讀書課,選擇的討論教材正是這本書。課程的主要組織者是他的博士生魯楠。去年年初,這個年輕人剛剛翻譯了德沃金的另一本重要著作。更早些時候,他到哈佛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回國前花了好幾百美元買德沃金的書。

“中國一定會走進權利社會,無論是普通公民還是政府都需要有這個心理準備。”魯楠堅決地說,“所以我們有必要去學習這本書。”

在這本書的封面上,一個女人握著一個小小的天平,但這個女人并不是正義女神,而是一個戴著白色頭巾的普通農婦。而在圖畫的正上方,大號的紅體字寫著——認真對待權利。

這種權利之所以具有非常的重要性,是因為對它的侵犯會觸犯人之為人的尊嚴——還有什么比這更加重要呢?

1998年,“依法治國”被正式寫入憲法的前一年,《認真對待權利》這本書第一次進入中國。高鴻鈞是當時的編委會成員,他清楚地記得,引入此書的初衷就是“啟蒙權利意識”。而在2000年初,受這本書的啟發,高鴻鈞還參與到了另一本本土著作的編纂,叫做《走向權利的時代》。

這在當時的輿論界引發了不小的爭議。有人提出,“不是義務時代嗎,怎么還走向權利時代了呢?”還有人提出,“人人都要權利,亂套了怎么辦?”更極端的批評,則將這種判斷視為“資產階級自由化”的表現。

十多年后,當高鴻鈞的學生魯楠再次講授《認真對待權利》這本書時,已經很少有人對“權利”一詞的合理性提出質疑。“所有人都在用這個詞,也喜歡用這個詞,烏坎的農民用這個詞,被拆遷的釘子戶也用這個詞。”魯楠表示。

課堂上的情形也印證了他的判斷。盡管手捧的是一個美國人發表在上世紀70年代的舊作,但學生們經常掛在嘴邊的卻是戶籍制度、異地高考、強制拆遷這樣的中國現實問題。

這讓魯楠想起了德沃金經歷過的時代。1967年,德沃金的第一篇成名論文《規則的模式》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發表,那一年他只有36歲。這個戴著大眼鏡、留著一頭金發的年輕人所處的美國,正在發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變革:在馬丁·路德·金的影響下,越來越多的美國人參加抗議活動,要求結束對黑人的不公正待遇;一群以姐妹相稱的白人婦女,開啟了一項爭取兩性平等的婦女解放運動;在白宮外面,幾乎天天都有反對政府強制青年服兵役參加越戰的示威活動。

也正是在這個民權運動高漲的時代,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做出了一系列里程碑式的判決。在1954年的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中,它宣布公立學校中的黑白種族隔離制度違反憲法;在1966年的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中,它裁定警方羈押當事人必須告知其擁有某些權利,包括請律師的權利,這被稱為“米蘭達警告”。

在魯楠看來,德沃金所做的,正是對這些美國歷史上的重大問題給出理論回應。

“政府是否尊重公民的道德和政治權利?政府的外交政策,或者它的種族政策,是否同這些權利背道而馳?權利一直受到侵犯的少數人,是否有權利違反法律以作為對這種侵犯的回應?”在書中的“認真對待權利”一章中,德沃金開門見山地發問。

在他之前,人們普遍認為,法律是一套既定的規則體系,它的運轉與道德倫理并無直接關系。而政府的使命就是依據功利主義原則,在個人權利和公共利益之間計算利益得失,并給出中間道路。

但德沃金毫不留情地向這些理論發起了沖擊。他相信,在政治和法律制度的背后,應該有一種“不可克減、不可動搖”的道德性權利,它能反映出立國的基本共識與憲法精神。

他打了這樣一個比方來闡釋自己的權利界定:如果政府為了公共利益將一條街從雙車道改為單車道,那么它這樣做沒有錯。但如果政府取消保障言論自由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即使它深信剝奪言論自由對大多數人的境況可能會更好,對于一個國家來說,這也是可恥的。而這種權利之所以具有非常的重要性,是因為對它的侵犯會觸犯人之為人的尊嚴——還有什么比這更加重要呢?

在德沃金的書里,曾有一段精彩的比喻很受歡迎:在打橋牌時,一旦人們選擇亮出“王牌”,便會大過牌面上的其他任何點數。銘刻在憲法中的基本權利,便被德沃金視為超過所有政治理由的“王牌”。

在中國的課堂上,這個比喻也激起極大共鳴。在一次討論拆遷問題的時候,學生們幾乎有著清一色的共識:在某一時刻為了所謂的集體利益而犧牲被拆遷者的權利,是不可以接受的。

這讓生于1980年的魯楠想起,自己的成長中曾深深刻著集體主義的烙印,一切都要求整齊劃一,連各家的裝修都差不多。在那種文化氛圍下,幾乎很難找到個人的位置。在大學剛接觸“權利”這個概念的時候,也有不少同齡人表達過“權利要是爆炸了怎么辦”的憂慮。

“在過去的政治決策里,我們已經習慣了為經濟發展讓路,哪怕犧牲一代人甚至兩代人。”魯楠說,“但如今,或許是該從功利政治走向權利政治的時代了。”

后來,魯楠特意將“權利是王牌”這句話放進了上課常用的PPT里。

他們必須表現出,他們有能力理解權利的含義,而且要保證在原則執行過程中,他們絕不會橫加干涉

2010年冬天,魯楠到哈佛大學做訪問學者,恰巧趕上德沃金的一次演講。

魯楠記得,演講在哈佛大學最大的報告廳里舉辦,幾乎整個社會科學領域的老師都早早來到現場,占據了靠前的位置。他注意到,《公正》一書的作者桑德爾坐在前排,將近80歲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瑪蒂亞·森也佝僂著腰來到現場,就連德沃金最大的論敵、批判法學的領軍人物鄧肯·肯尼迪也沒有缺席,他選擇坐在桑德爾旁邊。

這時候的德沃金已經79歲了,他穿著老派的西裝,在妻子的攙扶下走上臺。他用有點微弱的聲音開始了他的演講:“古希臘的詩人阿奇洛庫斯有一句名言,狐貍知道很多事,但刺猬只知道一件大事。價值便是這件大事。”這一天,他帶來了自己的最后一部作品,作品的名字正是《刺猬的正義》。

這是屬于德沃金的做派。他并不介意美國前副總統安格魯將自由主義者對于個人權利的關心比喻為撲向國家這艘航船的颶風。在長達半個多世紀的學術生涯里,他反對政府迫害和平抗議人士,力挺美國平權運動,批評侵犯公民隱私權的《愛國者法案》。他不介意發出不和諧的聲音,并且向來如此。

“9.11”之后,德沃金看到美國軍隊海外虐囚、小布什政府無限期監禁恐怖分子嫌疑犯的新聞屢屢見諸報端。他第一時間寫了一篇題為《恐怖主義與人權》的長文。

在文章中,德沃金直言不諱地批評了小布什政府的功利主義選擇:人權的領域沒有護照。當我們無視受害者人權的時候,我們也放棄了自己的尊嚴。面對危險而犧牲自尊是一種特別可恥的怯懦,在權利和安全之間進行平衡的隱喻極具誤導性。一種不同的隱喻會準確得多,我們必須在我們的安全與我們的尊嚴之間進行平衡。難道現在我們如此驚恐,以至于我們的尊嚴不值一錢了嗎?

德沃金在紐約大學的同事虞平記得,在一次座談會上,德沃金回答了別人對于他時時保持批評姿態的質疑:“我們是知識分子,批評是我們的本職工作。社會花了很大的代價來請我們做這份工作,如果我不去批評,那就是我的失職。”

他還在書里這樣寫道:由多數人投票產生的官員會對權利的定義有一個自己的見解,而這種見解將會決定他們的行為。毋庸置疑,這些官員會對少數派提出的權利訴求表示不滿,這就意味著他們在面對手中的權力時要更加審慎。他們必須表現出,他們有能力理解權利的含義,而且要保證在原則執行過程中,他們絕不會橫加干涉。

溫和的紳士,學術上卻會投下決斗的白手套

1931年12月11日,德沃金出生于一個單親家庭,他的父親是一個猶太人,而母親則要依靠教音樂撫養三個孩子。在德沃金的傳記里,關于童年的經歷幾乎被一筆帶過,進入哈佛大學前拿到的一筆數額不菲獎學金算是一個相對圓滿的句號。

事實上,德沃金從沒有向外界提起過,其主張保護少數人權利的立場是否與那段經歷有關。虞平記得,德沃金曾經告訴自己,60年代反越戰的時候,因為對于美國政治不滿,他曾和包括約翰·羅爾斯在內的幾位年輕自由主義學者們一起,試圖在一個小島上注冊一個獨立共和國,滿足烏托邦式的理想。

后來,他和寫出《正義論》的羅爾斯共同成為了影響美國人20世紀下半葉文化與公共生活的重要人物。

但在另一些方面,他們卻截然不同。40年前,德沃金現在的同事托馬斯·納格爾在一間毫無特色的小旅館酒吧第一次見到他。那是美國哲學協會的一個常設會場,在哲學家聚會慣有的混亂氛圍中,羅爾斯穿著已經磨破的鞋子和襯衣,而與他一同前來的德沃金則穿著手工剪裁的西裝,身上的褡褳閃閃發光,襯衣胸口處的口袋里露出絲綢手絹。

一個優雅而時尚的長者,這正是大部分人對于德沃金的第一印象。他喜歡聽音樂會,會乘私人游艇出海,還在聞名世界的馬薩葡萄園島擁有一套自己的別墅,甚至連說話都帶有很重的英國腔。

《時代》雜志的記者戴維曾經這樣描述拜訪德沃金的情景:在一個普通的早晨,這個皮膚曬成棕褐色,有一頭沙色頭發的法學教授拎著一條游泳褲然后穿著它通過甲板,來到他私人海灘邊的海里暢快地游了會兒泳。而到了晚上,便會有一場匯集了來這里度假的學者們的談話。

另一次,虞平去旁聽德沃金的課,聽到一半的時候,德沃金突然問學生們:“你們想聽聽哈貝馬斯嗎?”結果,第二周,德沃金便將哈貝馬斯請到課堂上。虞平記得,當時有一位大胡子同學坐在自己旁邊認真記筆記,后來,他才知道那個人原來是牛津大學的首席法理學教授拉茲。

某種意義上,德沃金被視為紐約大學法學院的標志。但在同事和朋友的眼中,他更像是一個很溫和的紳士。虞平記得,他和人們印象中語速很快的美國人完全不同,說話慢條斯理,總是笑咪咪地,甚至很少會表現出不悅的情緒。

而一旦進入到學術問題的論戰,德沃金便儼然成為了一名嚴陣以待的斗士。魯楠記得,他的文章中會出現“向你們投下決斗的白手套”這樣的鮮明姿態。而香港中文大學教授周保松曾參與過德沃金在倫敦大學主持的法律和政治哲學研討會,并將其稱為倫敦最美的學術風景。他記得,研討會通常在倫敦大學附近的一間老房子里召開,門外連一張海報都不會貼。大家一坐下來就開始辯論,德沃金很少說客套話,總是會不留情面地直接質疑對方的論據,直到對方被說服為止。

有些時候,德沃金就事論事的風格甚至會顯得不近人情。在自己被牛津大學教授哈特“欽定”為學術接班人的情況下,他仍然不遺余力地對這位前輩的觀點進行全面推翻。直到哈特1992年去世后,德沃金仍在撰寫文章對其觀點進行批評。而在耶魯大學任職的時候,他曾經有一位同教一門課的同事叫羅伯特·博克。1987年,博克曾被里根提名為大法官,結果德沃金對此表達了激烈的反對,他直言“右翼教義會支配博克的判決,從而毀壞憲法傳統”。

最終,這位老同事的“前途”斷送在了太過認真的德沃金手里。

如果一個國家實行有差別的歧視原則,那么它就必須對這種行為作出解釋

羅爾斯曾將德沃金和19世紀的思想家斯圖爾特·密爾相提并論,因為正如同密爾會以平民的身份推進婦女選舉權那樣,德沃金也找到了介入公共生活的方式。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他便將重要的政論文章發表在《紐約書評》上,一以貫之的說理幾乎涵蓋了半個世紀以來美國社會最重要的爭議性話題。

事實上,德沃金權利理論的影響不僅局限于美國。匈牙利前憲法法院院長、前總統紹約姆,曾在判決書上多次引用德沃金的學術觀點。上世紀80年代,阿根廷審判軍人獨裁者,當地的哲學家卡洛斯·尼諾專程把德沃金請到布宜諾斯艾利斯。而智利在民主轉型后,負責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真相委員會所作的報告《永不再犯》,其英文版序言也正是由德沃金親自撰寫。

2002年夏天,德沃金來了一趟中國。他去了北京什剎海的酒吧,在上海和平飯店樓下看了老年爵士樂隊的表演,更重要的是,他終于與中國的法學界有了第一次親密接觸。那一次,他先后在清華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復旦大學與浙江大學進行了主題演講。

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孫笑俠當時還是浙江大學法學院院長,他明確希望德沃金能夠以“認真對待權利”為主題在中國進行演講,德沃金也欣然答應。

原來,早在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時候,中國法理學界曾經就“權利本位”的問題在《中國法學》雜志上展開過大討論。孫笑俠清楚地記得有一位學者持有這樣一個觀點:如果不規定權利,只規定義務,這部法律能不能運行呢?照樣也是能運行的。如果光規定權利,不規定義務,這部法律就無法實施了。所以,應該堅持義務本位。

他當時這樣反駁:“從秦始皇時期一直到清王朝的法律都很健全和細致,但中國社會真正缺少的恰恰是對平民百姓尊重的價值觀。”

這段經歷讓孫笑俠覺得,德沃金來中國,談“權利”再合適不過。

事實上,在那次中國之行里,德沃金依然保持著鮮明的個人風格。據在場的人回憶,70歲的德沃金穿著一件麻褐色的西服,配白色休閑褲和白色休閑鞋,小指上帶著一枚銀白色的戒指。而在浙江大學進行正式演講前,校方授予了他一個顧問教授的榮譽稱號。按照程序,校長發表講話,然后由德沃金致辭。沒想到,德沃金一張嘴就是:“我們就談談權利問題。”

翻譯趕忙沖他使眼色,而孫笑俠也使勁地拽他的衣服。過了一會兒,德沃金才突然間明白過來,還沒有對這個榮譽致感謝辭。據孫笑俠回憶,很多人發出了善意的笑聲,“這種情況在中國不多見,很多人反而覺得很難得。”

在這段小插曲之后,德沃金開始了他的正式演講。

在發言的最開始,他試圖指出一個現實,即由于文化的不同,東西方對權利的認識問題上確實存在差異。他進而解釋道,西方往往將個人看做是最重的,而東方則認為集體或整體的利益最重要。

“但是,我不同意這種觀點。”德沃金話鋒一轉,開始了他想要做出的論述。

“從個人主義出發,首先就要承認每一個人的生命與尊嚴都應當受到尊重。”德沃金一字一頓地說,“如果一個國家實行有差別的歧視原則,那么它就必須對這種行為作出解釋。”

他坦承,在美國每年都會出現幾件黑人遭遇警察不公正對待的案件,而這已經違背了權利的平等原則。

“當一個國家沒有真誠的對待每一個人時,那么我們就可以說它違反了人權。”德沃金嚴肅地說。

在這場演講即將結束的時候,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林來梵站起身說:“羅爾斯虛擬了一個無知之幕,而您的理論中的權利是沒有提到起源的,這是我所想知道的。”

“很難回答。”德沃金肯定了中國學者的問題,然后說,“如果一定要回答的話,我想說,是自尊,自尊是權利的來源。”

如果政府不認真地對待權利,那么它也不能夠認真地對待法律

大學時初讀《認真對待權利》,魯楠并沒有讀懂。他說自己那時對權利的理解還停留在民法課老師所定義的概念:利就是利益,權就是能力,權利就是有能力兌現自己的利益。

“這話對不對呢,在很多情況下都是對的。但在一些涉及到人之為人的底線問題上,利字后面還應該有一個義字,這種道義性權利應該牢牢地扎根在一個國家的價值觀里,不動不搖。”對魯楠來說,權利這個詞的概念問題已經想通了,但在現實中發生的一些問題卻似乎很難從德沃金的書中找到答案。

“很混亂,很多的合理權利訴求沒法得到承認,很多的不合理權利訴求也沒有被有效地厘清。”在高鴻鈞的辦公室里,年輕的魯楠無奈地說,“權利像口號一樣被我們成天掛在嘴邊,卻似乎無從落實。”

坐在一旁的高鴻鈞接過話茬:“我們究竟是更相信權利還是更相信權力?”

在他看來,當今社會的一個畸形狀態是,依靠權力解決問題成為最方便的路徑,如果權力不行就比狠斗勇,誰狠誰就有奶吃。相反,越是在權力格局里沒有位置的弱勢群體,越是特別愿意鉆研法律,研究權利,“他們其實不是信這個,而是沒別的招了。”

魯楠又想起德沃金。在德沃金的學術生涯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幾乎成了他的一個“出氣筒”。他多次撰文批評最高法院,甚至曾以“拷問羅伯茨法官”這樣激烈的用語作為文章標題。2012年,德沃金在《紐約書評》發表了5篇文章,幾乎無一例外地批判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直到他因白血病去世前4個月,他的最后一篇文章仍然是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試圖收回之前2003年的一項有助于有色人種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案例”作出批評。

然而,當有人絕望地認為最高法院已經失去價值的時候,德沃金又會毫不遲疑地站出來替最高法院辯護。他認為,無論何時,都不能夠放棄最高法院。

“因為德沃金認為司法的功能無可取代。”在魯楠看來,上個世紀60年代的美國無疑動蕩不安,但之所以這個國家能走出那段困難時期,一個重要的經驗就是將很多重大的社會問題以司法化的方式解決,這就使政治問題變成權利問題,以技術化的方式避免了極端的社會沖突。

而就在這本書“認真對待權利”這一章的最后一段,德沃金寫道:如果政府不給予法律獲得尊重的權利,它就不能重建對法律的敬畏。如果政府忽視法律與有秩序的野蠻之間的區別,它同樣不能重建人們對法律的敬畏。如果政府不認真地對待權利,那么它也不能夠認真地對待法律。

德沃金去世后,魯楠看了好幾篇關于他的訃聞。但他認為有的評價對德沃金來說“過譽了”。“在美國,他的觀點已經談不上新鮮。”魯楠說,但這并不一件壞事,“因為那個曾經鮮活的時代精神,已經很大程度上進入平常人的生活了,它不再是支票,而是現鈔。”

“但德沃金對于當今中國卻適逢其時。”魯楠最后說。

本報記者 林衍 實習生 張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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