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學家、哲學家羅納德·德沃金因白血病于2013年2月14日在倫敦去世,享年81歲。他二戰后與哈特的辯論成為世界法哲學一里程碑。2002年,德翁更是以70歲高齡來華講學,先后訪問了清華法學院、政法大學、讀書雜志、復旦大學、浙江大學,每到一地,都受到了熱烈的歡迎。現刊發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許章潤舊文《德沃金教授及其中國之行》,紀念這位畢生都在為追求正義而努力的法理學家。
一、給他的心靈以最精微的激動
2002年5月17上午,德沃金教授自英國抵京。按原定計劃,法學院的兩位學生去機場接機,乘出租車到友誼賓館,幫忙安排住下。大家都忙于會務,接待陸續抵蒞的國內代表,無法抽身,遂囑咐接機的同學午飯后陪德翁去頤和園看看。不想長途旅行,飛機晚點,在賓館為住宿安排又歷周折,費時甚久。至此,老先生人困馬乏,飯也沒吃,洗一洗,就睡下了。
德翁此行是應邀來清華大學參加“德沃金法哲學思想國際研討會”。說來不好意思,籌備這樣的“國際會議”,是在既無錢,又無任何支持的情形下動手的。總共兩、三個教書匠,加上請來幫忙的幾位學生,就準備搭架子開會。當然,學術會議大抵如此,真正有財力、權力和心力,又是會務組,又是接待組什么的,多半倒未必學術了。直到會期臨近一月不到的時候,才知道召開這樣的“國際會議”,光學者樂意不行,還必須獲得“上面”的批準,王晨光教授遂連夜趕寫申請報告。畢竟是改革開放的年月,學校管外事的很通達,輕描淡寫地指正幾句后,不僅批準開會,而且叮囑要籌夠資金,把會開好。是的,是要把會開好,可錢呢?王晨光教授動員了自己的人脈,幾經協商,福特基金會答應解決美國天普大學法學院一位教授的全程旅費。德翁的住宿費尚無著落。會議以“清華大學法治與人權研究中心”的名義籌組,而這種中心,在學界吃飯的同事都明白,倘若主事的不想折騰,是一分錢也沒有的。所謂自由組合,靈活機動,皮包公司,就是這么回事。怎么辦呢?關鍵時刻,還是使出了吃“單位”大鍋飯的老傳統,請求清華大學法學院幫忙。院領導班子經過研究,積極支持,認為只要有學術價值,花錢就花吧!反正需要報銷的主要款項只有德翁的住宿費和國內機票,招待蒞會代表的飯費。都是法學院的教員和學生,自覺自愿做這件事,也不存在什么報酬的問題。再說,就算是花錢讓年輕學子們見見這位享譽全球的大學者,聽聽人家是怎么談問題的,也是值得的。如此這般,一塊石頭落了地,因而也就可以大模大樣地本中華之美德,結“外賓”之歡心,叮嚀接機的學生:“德翁年紀大了,要打好一點的的啊!”
當日傍晚稍早時分,老人家和攜行的女友一起“打的”來到清華園。他們兩位,接機的兩位女同學,四人一路說說笑笑,“聯袂”從東門走進校園。五月的清華園,草青樹綠,天藍藍,和風徐來。德翁中等身量,微駝背,一身淺白便裝,緩步當車,映襯其間,竟是那般藹藹恂恂,而又飄然無拘。德翁笑著說,旅行尚好,飲食尚好,休息尚好,他是她們的英文老師,教學尚好。
會期共兩天,外加兩次公眾講座。即5月18和19日兩天開會,5月21日德翁為清華師生作一次公開演講。另一次公眾講座由天普大學的戴維?凱瑞斯教授主持。凱教授批判法學中人,雖人到中年,“批判”精神不減,聲音宏亮,吐字清晰,骨碌碌,真像“半空中滾過一排響雷”。(注1) 18日上午,與會代表依次發言,描摹“德沃金法哲學思想”這只大象的不同部位。下午則以自由討論為主,虛虛實實之間,中國外國兩頭,遞招接招,不亦樂乎。事后,德翁說發言者對于西方學術思想的熟悉,給他留下了深刻印象。第二天上午,由德翁和凱瑞斯教授分別作中心發言。兩位教授譜系有別,聲名不等,但都論點分明,向聽眾講明白的同時,還不忘對等商榷,彼此之間講明白,可算是“煙絲皮里純”,見血不封喉,使出了渾身解數。下午,就在緊鄰清華園的萬圣書園,由上述研究中心和《讀書》雜志共同主持一個小型座談會,題目是“自由主義法律精神與美國憲政傳統”,主要是想借助《讀書》的名氣,為憲政研究張本。說是小型座談會,沒想到出席者竟有百余人,多是周圍院校的學生,以清華、北大和法大三校居多。室內人多勢眾,氣溫猋升,設計使用空調而空調尚未開通的書屋窗戶密閉,老先生端坐中間,云蒸霞蔚,一身大汗,不停喝水。店主蘇里兄文化人也,雖說見過的陣勢不少,此刻卻也感同身受,陪同流汗不已,喝水無數。將近三小時下來,就如唐德剛先生借太史公之言狀喻胡適老夫子,此時此刻,德老夫子也已有幾許“惶惶如喪家之犬!”的模樣了。看他老人家這么累,還被人拖去趕飯局,真是不忍。不過,據事后德翁相告,那頓飯是他在北京吃得最luxurious 的。——真高興他有口福!
20日,按計劃,德翁去看看長城,中午時分去長城腳下的中國政法大學作一次演講,與這座中國最大的法學院的同學們見面。陪同前往的,是筆者和舒國瀅教授二人。這次不用打的,由法大派車,送去。迄至登臨絕頂,眺高天之下,山巒起伏,渾渾莽莽,地球胸膛里,一脈大墻于山脊逶迤,默然無聲,老先生似乎真是有點恍然而憬然。筆者告謂“不到長城非好漢”,他一轉頭就轉告女友,并且添油加醋說,“孔子說的”。
法大校園條件之差,行政管理之劣,在京城高校中恐怕位列前茅,而學生素質之高,鉆研風氣之濃厚,亦且名列前茅。德翁的演講是如此激越豪邁,而又充溢著理性的光輝。學生的提問也丁一卯二,直捷無忌,旗鼓相當。看得出來,不少學生對已經譯為中文的德翁的那些著述,是相當熟悉的,而現場用英語提問和應對,也頗得體,不卑不亢間彰顯了新一代年輕人的底氣。就象雪萊的詩句吟誦的那樣:
他從幼小起,就由莊嚴的幻象
和溫柔而燦爛的夢所培育。
大地和天空的每一景象,每種聲音,
都給他的心靈以最精微的激動。
神圣的哲學之泉源沒有逃過
他干渴的嘴唇,他熟悉莊嚴的過去
以故事或論理所宣示的一切
真的、美的和善的。少年流去了,
他離開了與他隔閡的家,要到
陌生的遠方去尋求奇異的真理。
“認真對待人權”,這是第二天德翁在清華園的公眾演講題目,顯然點化自作者早年的名著《認真對待權利》。二者的命意,在筆者理解,恰如某教授的調侃,在于吁請“把權利當回事”。從積極意義來看,作為受托一方,權力機構應當為公民行使權利一任馳驅,——“領導就是服務嘛!”;從消極意義來看,尤其是不要動不動就拿小老百姓過日子的事情開涮。
德翁來華之前即已函告演講題目,說明是有備而來的。果然,講演以兩大原則為基點,直指究竟人權意味著什么、為何人權如此重要這一問題的核心。第一項原則是“人人平等”,即每個人的生命均同等重要而寶貴,都應善加對待,促其圓滿。推而言之,筆者理解,還當包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等等的命意在內。第二條原則是“特殊責任”,用德翁的原話就是,“人必須自己就成功的人生擔負主要責任”。此處的人,當然是才質、基礎各不相等的個人。根據第一條原則,政府應當合理分配社會財富,而基于第二條原則,言論自由和政治活動自由自然不在話下。對于社會財富的合理分配,意味著手握大權的政府自積極意義上表達對于全體公民的“平等的關切”,它構成了政治社會的“至上之善”。在法制文明秩序之下, 經由一整套的法制安排,對社會財富的占有、分配和使用予以合理配置,是政府的職責所在。說穿了,養活你政府一大家子干嗎,還不就是托你辦這件事么!否則,只好另托別人了。正如德翁此前即已闡說的那樣,政府宣稱對全體公民擁有統治權力,并且要求他們獻出自己的忠誠,可如果政府對于他們的命運沒有表現出平等的關切,那它就不是一個合法的政府。換言之,全體公民也就沒有義務獻出自己的政治忠誠。(注2)而“平等的關切”,主要的或者說關鍵的,是要落實為合理分配社會財富的體制。——這年月,沒錢叫人怎么過日子。因而,就法律角度來看,它至少包括稅收、信貸、保險、勞動、環保、福利、產權、契約、侵權和民權保障等等一系列法制安排。說來讓人感慨莫名,從當年培根論說自由,將它與私有財產緊密聯系在一起,近世西人對于財富的取得、分配和使用,一直以來就是如此上綱上線,而又細致入微。(注3)它不僅有助于實現平等,同時,并造成了“平等”的實際結果就是“平等者,金錢目前人人平等也!”這一怪胎。可倘非如此,可能反而更糟。就像今日中國有一伙據說叫什么“自由主義者”的,吁求保護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聽著特別順耳的當然還是新貴們,而與億萬受剝奪的人們無涉。可不這樣,又能好到哪里去,或者,只會更糟。難局,難局,大聲疾呼民主與平等的中國今日也要面對的難局,真是讓人愁腸百結。
這兩大個人主義原則,淺白而直接,卻如“分配正義與校正正義”,或者“人是生而自由的,卻又無往而不在枷鎖之中”一類的命題,牽一發而動全身,泱泱乎其為大端矣!怎一個“通俗”了得。而如此難題,德翁的論述真可謂通俗,舉重若輕,一層層,一條條,縷析著讓你看清了,小子!而用詞之貼切,出語無浮飾,表達流暢密不透風,卻又間架豁達明明朗朗,直如老農耘地,用力婉轉,徐疾裕如,身手矯健里風聲不驚,就把活做了,令人感佩、感佩。——這后面,該是多少的汗水呀!
那天,擔任翻譯的是朱偉一博士。朱博士負笈哥倫比亞大學,獲法律博士學位,傳譯精到、專業,措辭平實而優美,與德翁原文氣質相當,堪稱佳譯。特別是朱兄身體好,連續幾天工作,樂在其中,始終不顯疲態,為會議掙了面子。就學生的提問來看,既有自然率切的,也有同樣是有備而來的,如同德翁的接招不慌不忙,同學們的問答也可以說是理性而友好的。雖說如今的學生幾乎個個氣壯如牛、天生大才的模樣,將不講禮貌當作個性獨立,但此時此刻,筆者可以打包票,他們哪里會有什么“敵意”喲!
第二天,老先生“南巡”,往杭州、上海和香港而去。德翁“在北京認真地對待權利”的故事,到此謝幕。
二、權利的象征
當今在世的西方法學家中,論在漢語法學界的影響,無出德翁之右者。不僅其主要著述均已譯為中文,海峽兩岸四地一紙風行,如《法律帝國》、《認真對待權利》、《自由的法》和《至上之善》,而且,他的著作及其論述理路,折服了無數讀者,而不分年老年少,什么自由主義還是保守主義。至于真看得懂還是真看不懂,屬于慢慢來的事,倒不是問題的關鍵,不妨遵循學術上沒有高高在上的裁判這一思路往前邁步,誰也不能打包票,更用不著自詡高明,好像舉世滔滔,只有自己才“認真對待學術”。君不見,一句“認真對待權利”,直讓人眼熱心跳。品味再三后,熱血澎湃與沉著吟詠兼有,跺腳跳罵與默默搖頭齊出。實際上,就近世中西思想交通史而言,八十年前泰戈爾、杜威訪華,四十年代龐德來華“指導”立法,近年的哈貝馬斯、德里達相繼過境,都是在在可志者。就法學言,百年間來華講學,堪稱世界級大家的,也只有“龐、德”二人而已。若說有所不同,則當年龐德來華,官方盛接,媒體猛報,學界高奉,欹歟盛哉。德翁此來,“中國人民站起來了”有年,“科學”及其“家”是生產力,因而老人家也就是“悄悄的來,正如靜靜地去,不帶走一片云彩”。媒體自然無遑顧及,——沒有賣點嘛;實際上,鄙校的高層技術官僚們,對德翁也是聞所未聞的。只在聽說他也是英、美兩國的什么“院士”,這才臨時由“主管文科”的副校長,在21日的講座前,作二十來分鐘“親切交談”,“認真對待”了一下他。
是的,這二十來年間,西方來華的各色學人,可謂過江之鯽,而往訪西國的中國學人,包括假冒偽劣的,尤有過之。為什么偏偏德沃金、哈貝馬斯攪動一池漣漪,需要我們“認真對待”呢?
羅納德?德沃金何許人也?一介書生嘛!一位教書匠嘛!書生之職志,在書生事業。那么,就讓我們從“德沃金教授”的書講起。
《法律帝國》是德翁的代表作,也是在世界范圍內,尤其是在英語文明圈產生巨大反響的名著。此書緊緊攫住普通法傳統中“法官說什么,法律也就常常變成了什么”(注4)這一關鍵鋪展思路,而最后落實為對于究竟法官憑什么這樣說的說明,——自內在的、擬設的法官這一司法的參與者的立場而作的深度的說明。具體來看,德翁是這樣來鋪陳自己的思路的:法官為了說出法律“是”什么,當然并不一定“應”是什么,必須經由訴訟來查明事實和法律,因而,事實、法律暨蘊涵于二者背后的道德-正義三大因素,構成了訴訟過程的基本語境和主導判決結果的基本因素。其中,核心是法律問題,包括“法律命題”和“法律依據”這兩個子項。法律命題的證成有待于法律依據的圓融,正是圍繞于此,法官大人糾纏于“理論性爭論”;也正是不同的“理論性爭論”,為法律依據的正當性提供了不同的論證。法官為什么要這樣判決而不是那樣判決,那是因為法官信采了特定的正當性論證。由此,建設性的闡釋性概念和整體一致性概念聯袂而出,構成了德氏法律帝國的基本闡釋元素,蔚然擔負起法律依據正當性的論證杠桿,而建立起一種關于法律的正當依據,亦即何謂法律的一家之言。論者滔滔,或知或罪,但人家一脈貫通,至少自圓其說呢!
《認真對待權利》是德氏壯年命筆,大聲疾呼,豪情迸溢。藉由實證的描述性理論和功利-價值的規范性理論,德氏提供了一個不同凡響的自由主義“權利論”,希圖解決法律的實效性問題,或者說,一個同樣令美國人頭疼的“有法不依”的難局。正是在這里,德翁將英美傳統下的理性的政治道德與合法性聯結起來通盤考慮。他老人家借此想說明的是,居民對于法律的特有敬意,才是法的有效性的關鍵所在。而居民之實在享有“權利”,乃是催發此種敬意的活水源頭。從而,“權利”使法律道德化,法律由此獲得其正當性,同時并使自己永遠處于德性的嚴密督視之下,不敢稍有懈怠。這里的“權利”,多數時候當然應該是普通居民日常維持基本愜意的日子所必需者,用作者的原話,其關鍵即應當受到平等關切與尊重的權利。這個“平等關切與尊重”說來簡單,其實頂頂重要,沒了它們,不僅對于美好生活的憧憬無以實現,而自己的人生可能會“被浪費掉”,即便平常的日子也會過得慘兮兮的,甚至是過不下去的。所以,德翁才會以“權利”行走四方,大話東游。
《至上之善——平等的理論與實踐》接續前思,再接再厲,回答“究竟平等的關切所要求的是什么?”德翁的答詞是,平等的關切要求政府致力于某種形式的物質平等,即資源的平等(equality of resources)。從而,如同他在前述“認真對待人權”的清華講座中所申說的,政府“必須”保證每個人擁有同等財富,無論這是什么樣的財富。為此,每個人的人生“具有同等重要性”的平等原則與個人應當對于自己的人生選擇負起責任的“具體責任”原則,應當是普遍恪守不悖的兩大基本原則。(注5)也就因此,福利平等、資源平等、自由和政治平等,等等,等等,才是“良善生活”的真正保障。——瞧瞧,德翁多天真!
如果說德翁的前兩部著作更多著力于學理研討,創發一家之言的話,那么,收入《自由的法——對于美國憲法的道德解讀》中的各篇文字,實際上,也包含《至上之善》第二部分“實踐”中的所有論文,則直接以美國現實社會中的各種法律難題為皋的。只不過前者更多關涉“憲法性”問題,后者則以更為具體的個案,透析公平、正義的社會-歷史之維,何嘗不是字字血,聲聲淚,渾身是膽雄糾糾!英美法學關注現實難題并且善于解決現實難題的學術傳統,在德翁的筆下,傳承無礙,揮灑自如,直如所詠:
況有文章山斗,
對桐陰滿庭清晝,
當年墮地,
而今試看,
風云奔走。
而無論上述著作還是《原則問題》和《生命的境域》,教書匠羅納德?德沃金氏所孜孜關注的不外乎現世的人生,一般狀態下此時此刻各位父老鄉親同志們朋友們國內同胞海外僑胞大家伙兒的生計之道,及其超越之維。從而,德老先生不是別的,一介書齋中的思想家,直面人生,憂思此世;一個NGO式的維權人士,筆掃千軍,以一身而敵一國!最終,“一卷陰符,二石硬弓,百斤寶刀”,他成了一個象征——關于“權利”的象征,關于“權利”不得輕侮不得開涮的象征。至少,從對于文本閱讀的歪打正著來看,人們在心中構筑了這樣一個德沃金。
是的,任何一種人文類型都有自己的學術公民和人文英雄,為此文明關護身心,梳釋困惑,申說理想。每當一種文明出現內在危機之時,走到重大轉折的關節之點,則常常也就是他們思緒泉翻、筆走龍蛇的時點,甚至是流血掉頭的死刻。梁漱溟之于“老中國”,堪謂“最后一個儒家”;薩維尼之于德意志法律精神,恰是“圣者”;(注6)而說到什么“新文化運動”,無法不提“我的朋友”胡適之,正像想到羅馬法律文明,五大法學家的身影便同時閃現眼前。沒有了這些人,所謂文明,只是空殼。有了他們,歷史頓時生動可視,血肉筑就。原來,那就是“我的父親和母親”的故事,我的已故親戚們的故事,我的鄰居的“父親和母親”的故事,我們這個慘淡經營的種群的“章回小說”!
以此觀之,則德翁在中國學術界最響的名頭恐怕不是什么“院士”。實際上,沒人關心他究竟是不是或者是什么院的士,甚至于大家對他究竟在哪個大學教書,也未必很清楚,未必很在意。先其聲、繪其影、奪其人、開其路,不是給漢語文明圈讀者的心靈以“最精微的激動”,而是“最激動的精微”的,乃是他的權利學說也,“把權利當回事”的大聲疾呼也!如果說德翁此來何益,特別是予那些莘莘學子何益,哪怕他們從來就不曾聽說過德沃金這個名字?非他,我們,生而為人,長而為公民,必須“把自己的權利當回事”也!中國人之認真對待權利,為自己為國族爭取權利,爭取權利而權利屢屢遭受侵犯,屢撲屢起,尸骨成山,血流成河,非始自德翁的說教或者不說教,而德翁也可能不是作此陳說的最后之人。但德翁中國之行,的確攪動一池漣漪。君不見,圖書館內,飯堂桌上,深夜臥談,同學們都將那“權利”二字,急切評說,細細回味。幾許激揚穿窗過,枯澀的法條頓時濡染血性;幾聲嘆息繞心頭,思想的精靈將在黎明振翅。而中國的明日,希望未必正在這激揚與嘆息之中,但失望乃至絕望卻肯定在于毫無這樣的激揚與嘆息!——“多大個事嘛!”,其實就是這么回事。倘有閑漢,以“無所事事”、“追星””看熱鬧”等輕薄之詞戲誣熱血澎湃之我學子,筆者在此將本護犢之私,作慷慨激昂、大義凜然狀:你算什么東西!
三、你們給我一個說法吧!
老先生此次來華,乃平生第一遭也。不僅是他,這兩年間,他、哈貝馬斯和德里達的訪華,都是第一次來“我大唐”。而且,三人均年事已高,姍姍來遲。事情頗復雜,而說來卻很簡單的是,二十世紀中葉以還,三十來年里,天翻地覆,內憂外困,中國學術自覺兼被迫與西方主流學術絕緣。近二十年更張易轍,慢慢復蘇,知道那邊發生了一些什么事情,這才有延請他們來訪的可能與必要。畢竟,整個二十世紀,歐美文明養育的碩學大儒也就這么多,多數成長于世紀前、中期。迄而至今,身康體健,碩果尚存的,數都數得出來。斗轉星移,滄海桑田,東邊日出西邊雨,沒了就是沒了。因此,搞點這樣的交流,看看他們,再看看自己,想想大家怎么過好日子,還挺迫切呢!十余萬萬生靈棲息的土地,是人類家園中的一座廓然廟堂,既然“同等的關切”不謬,當然需要認真對待!——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般地極其認真地對待!
老先生對于中國是十分陌生的。看得出來,來華之前,德翁在心中已先描摹著一幅中國景象,或許,那就叫“想象的異邦”吧!這個“異邦”不是別的,她是早先的傳教士、如今的《紐約時報》和漢學家們筆下的混合物。可能,外加一些他接觸過的“華籍人士”的描述與現身說法。他問講人權的主題會否麻煩,我說在大學盡管講,他說好,其實半信半疑;他問在清華開會時講可以,到法大給學生講行么,我依然說盡管講,他說好,其實還是半信半疑。據告,他來華前曾去了一趟德國法蘭克福,詢問好友哈貝馬斯對于清華的觀感,有關中國的輿情。事后我也才知道,行前曾有“漢學家”為智者慮,替他列了一個應當在華約見的人員的單子,據漢學家言,這些人私下會講“真話”。而老先生攜女友同游華夏,招招搖搖,據說是為了“挑戰”。挑戰?是的,向嚴守男女大防的禮教,外加共產主義的清教箴規,發起挑戰,將自由的愛情光輝,從而將自由的精神,播撒校園。都什么年月了,老先生還想用用“男女關系”這個題目,說明他心目中的中國還是“芙蓉鎮”上的街景。當前如今眼目下,中國人哪里有那么“道德”。要是真有那么“德性”,人人君子,倒也好了。其實,當今沸騰的這片土地上,男歡女愛,題中應有之義,發展的硬道理,算個俅事嘛!君不見,清華,北大,全中國的大學校園里,墮入情網的大學生,小情侶,雌雄情深,脈脈款款,擁吻于湖光山色里,呢喃在曲徑幽巷中。甚至于飯堂餐桌之側、宿舍門墻之外,都在上演著甲方乙方、不見不散的人間有真情的出出活劇呢!而這,“上雅!”,才是美麗校園里的一道美麗的景色啊!除了宣稱自己不是人或者裝扮成答爾丟夫,誰有權力說青春男女不能這樣做。筆者平生只知道有一個笑話,即政法大學曾經在九十年代初明文規定,“戀愛一般不宜公開進行”,“學生在校園里不準摟抱接吻、勾肩搭背”,并委派特殊學生身攜相機,暗中偷拍,以為處分的證據。曾幾何時,這一切,燦爛陽光下的臭魚爛蝦,掃進垃圾堆,雨打風吹去。去年,重慶一所大學將兩情繾綣后一不小心只好做流產手術的大學生開除,而不是去悉心照顧和溫情安慰,真不是人,真是心理變態,說明待掃進垃圾堆的臭魚爛蝦還有不少。(注7)話題收回來,畢竟,就像各路議員在議會大堂里罵罵咧咧,甚至老拳相向、板磚如雨,雖算不得優秀的民主,但總比結伙咆哮于街壘拿盒子炮爛打要好;讓世界充滿愛,柔情蜜意小資麻麻的,雖說不免甜甜的酸酸的,但總比大家只想著入黨,都搞“斗批改”,整得彼此死去活來要好嘛!德翁對假想敵的估計犯了保守主義錯誤,源于一個“時代的錯位”的認知理念,再次證明雖智者的澄明理性亦有蒙塵之處。難怪,在去長城的車上,他不止一次喃喃:吆嗬!高速公路呢!(well, well, high way!)。——言下之意,沒想到。
說來話長,一個多世紀以來,中國的人文社會學科的智識分子,無論什么學科與層次的,都無法不使自己面對“中西文化”這一大框架來思考自己的專業課題,被迫在對西方社會與歷史的研習中拷問自家,無論這個西方是西歐-北美的西方,還是東歐-斯拉夫意義上的西方。總起來講,近世中國人力爭從全球視野和世界眼光來看待一切,希望獲得世界,實際上也就是代表著富強文明的西方的接納。包括入世和邀獲“奧運”主辦權,都是爭取“被接納”的努力的一部分。其間,用功之深,寓心之切,寄志之誠,幾致反而忘記了自身。把話題扯遠點,則一場噼里啪啦的“文革”,其實是此功、此心、此志歷遭頓挫后形成巨大緊張,左沖右突中拿“我的父親和母親”出出氣的臨時性解脫之道,更是將“被接納”推向悲劇。筆者在此這番鋪陳想要說的是,現代西方對于中國人來說,不僅是一個時空概念,如印度批評家阿希斯?南迪所言,它毋寧更是一種“心理空間”,西方不僅“在西方,也在西方之外”。(注8) 我們今日研究法律法學,包括對于傳統中國法律與社會的認識,將來中國所當有、所可能有的人世生活與人間秩序的設計,亦同樣不得不在“中西法律文化及其傳統”的糾纏中鋪陳思旅,正說明了這一“空間”的無可擺脫性。這正是近代中國一切有關現代性的敘述的特殊語境,也是近代中國的知識心靈之多一份扭結與悲沉的原因所在。因而,德翁慨言中國學者對于西方學術思想煞是熟悉,其實倒怪而不怪。而中國學者對于中國傳統和現實煞是不熟悉,那才叫做不怪而怪呢!說來話長,廣大亞非諸國族,它們的受教育者還有多少未受歐風美雨洗刷-洗腦的呢?!——包括上述校園里的卿卿我我小資麻麻的在內,究其根源,也與這歐風美雨脫不了干系呢!
相比而言,德沃金們就沒這個必要了。早期的西洋曾經有過萊布尼茨《中國紀事》一類的書籍,為斯時的“中國風”添油加醋。“兄弟在英國的時候”買的一套青花瓷餐具,圖案俱為明窯定式,小橋流水,隱舍漁樵,而產地卻在老英,說明其來有自,當年的中國風刮的。漢學研究亦已有近兩百年的歷史,積攢下浩繁資料。但是,凡此種種,特別是后者,讀者諸君,始終不過是專業圈子內的事,對于整體的西洋文明,不曾如它們之于中國文明那般,恍兮煌兮,振聾發聵。畢竟,中國文明再厲害,但既無力燒凡爾賽,又不能到白金漢施展打砸搶,更沒法咆哮“利益均沾”,那便沒了佐證,誰信呀!因而,的的確確,粗略言之,近世西方是從自家歷史里慢慢演來的,其學術和思想基本上一脈連綿,無有斜愣愣折斷后再予庚續的苦惱,或者說,這苦惱已然在文藝復興階段消解了。職是之故,這兩百年間,除了自家打鬧火并外,西方文明凱歌高奏,似乎打遍天下無敵手,慢慢地,便營構出一種自足自恰的屬性,并賦予其知識理路以如此自信。也就因此,基本而言,一方面可以說東方與中國是他們時時提起的話題,而不論通與不通,以至于筆者親聞一名美國大學生慷慨激昂地要求中國將西藏歸還給尼伯爾。另一方面,實際上只有少數專門從業者才會涉獵“比較文化研究”,法律領域尤其如此。但是,問題在于,近世西洋之戰無不勝,如上所述,慢慢訓就了一種理性的傲慢,使得其中的知識分子對于任何事物都敢于,也盡可以放言儻論。即便諸如將君子指認為貴族,小人就是平民的昂格爾,為了“證偽”,即標立中國為例,任意裁制歷史,而并未感到有什么唐突。(注9)因此,雖然謙稱初來咋到,對于實際問題不敢妄加評論,但是,德翁初來“我大唐”便以批判文化相對主義為契,點撥中國既然已經按照西方模式改革了自己的經濟,為什么卻不能“改變”自己的文化呢?難道真存在一種叫做中國文化的實體嗎?誰能保證它不是一種想象呢?而無論是改變還是改革,眼前不就有一個現成的模子在等著你去模仿嗎!說真的,這樣一種抹煞個體性的普適主義訴求,這樣一種無視多元性的單一座標體系,這樣一種公然要求別人拜師的大言不慚背后的文化優越感,表達的恰恰是與西方意義上的個人主義的自由主義傳統兩相抵牾的東西,而在在給人一種武斷而蠻橫的意味,一種理性的傲慢和知識的無知。還有,它也象傳教士的教諭:改信吧,你們這些罪人,“蛤痢鷺鴨”!全不管信不信是我自個兒的事,憑什么我非要信你的。
其實,德翁的自信是西方-美國的自信的個體展現,德翁的“普適”也是西方-美國的“普適”的情境性延伸。早在來華前十年,老人家即已為《法律帝國》中譯本寫過這樣的話:
《法律帝國》一書不僅旨在探討我所熟悉的英美法律制度,而且也提出了一種普遍的闡釋模式和實在理想。這種闡釋模式和實在理想,適用于所有國家的法律制度,包括那些諸如像中國一樣具有全然不同歷史和傳統的國家。(注10)
秉持如此的知識的自信,非盛世大國的臣民不能有。問題在于,如果這只是私人的話語,學院里吹吹牛皮,高誦“自決,還是不自決,這是一個問題”,(注11)倒也無妨。 可假如具有羅伯特?卡根(Robert Kagan)和威廉?克里斯托爾(William Kristol)等縱橫家們的能量,理論指導了實踐,甚至于如下文那個“最壞的人”一般,理論家直接實踐,那世界可就好戲連臺、砸鍋賣鐵了!那時,恐怕問題不再是“自決,還是不自決,這是一個問題”,而是“打,還是不打,這不是一個問題”。德翁是那般藹藹恂恂,雅致,真是一個可愛的老人;德翁的這些理念卻具有如此濃厚的“一元化領導”氣息,甚至霸道,未堪信賴。——難道,真如觀堂所言,可愛的不可信,可信的不可愛?
德翁就學和成長的歲月,也是其學思精進、法意漸熟的時段,正好是整個世界都被莫名其妙的意識形態分裂為兩大對立陣營的瘋狂年代。兩邊的當權者,共同奉守著不是天使就是魔鬼,亦即“911”后“要么是朋友,要么是敵人”這一類的階級陣線劃分信條。將紛繁的世象簡單化,復雜的人群類型化,典型的非白即黑的思維方式后面,透露的則是心底里的惶惑、恐懼和殺氣。那個時代,給各色人等的影響是太深刻了,誰能逃脫!走筆至此,我且斗膽姑為君子度,德翁既從“那時”走過來,如果“那時”的一切對他的學思與法意居然毫無影響,怕是萬求不得。處萬緒糾結之中,用世之志殷切,想超然而無以超然,此雖智者亦所不免,悲喜交加,佐證多有。——別忘了,德翁還當過美國民主黨海外籌款委員會的頭兒呢!德翁此來“我大唐”,對于可能的橫逆本做好思想準備,倘演講遭禁、便衣盯梢、參與者第二天即不見了,可能,反會激揚斗志,愈戰愈勇。不料,此中國非彼中國了。學術就是學術,再借機生事,使出對付聞一多的招來,把我們這些書生太當回事,豈非更大的“時代的錯誤”!——這到底對誰好?其實,我們這些教書的,就愛說幾句話,也就愛圖個說幾句話的自由,哈哈,“多大個事嘛!”德翁“在北京認真地對待權利”,本屬常態的書生論學,或者像某人說的那樣,“學術游戲”嘛,而前后明里間卻牽扯到這些曲里拐八的,當事人各有擔心和用心,這究竟是為什么呢?吾不知也。通達明智的先生們,你們給我一個說法吧!
老先生給人的感覺是十分的慈祥、和藹,甚至于一介好好先生。從長城下來后,在飯店衛生間用手捧點水抹抹臉,憨憨笑說“我洗臉啦”,淳樸本色,書生無拘,盡顯無遺。在法大的演講后,與學生們青春激揚的問答恰恰相反,有一個蠢貨突然問:“你對我們這所大學如何看?”他到這個學校,準確地說,到這個梯形教室,只有幾十分鐘。始則略有詫異,繼則笑笑,充滿理解地笑笑。說:“這是一個極好的大學!”——他還能說什么呢?!不過,也不盡然。在清華第一天吃晚飯時,他的辨鋒犀利,毫不讓人,當眾痛斥偉大祖國的副總統切尼是美國“最壞的人”,口氣果斷而決絕。
我常常想,像德沃金這樣的學者,要是生活在一個沒有法度的社會里,一個將學術規范等同于廁紙的大學里,恐怕一輩子要受氣,委委屈屈過日子,頂多弄一個副教授,典型的窮教書先生而已。這個副教授,當然是刻下“我大清”的標準,而不是傳統英國大學體制下的標準。要么,就在“五七”干校或者勞改隊給擺弄糊涂,甚至給弄死了。——楊兆龍不就是楊兆龍們嗎!學校的退伍軍人房產科長要是不欺負他,專門拿他開涮,那才怪了;不學無術,但卻會弄事的同僚,要不把他擠兌得連課都沒得上,那才怪了!那時候,恐怕不只是黃口小兒說他“挺淺的”,可能還會有狗屁不通的“領導”煩他“沒用”,譏他“老朽”,批他“反動”呢!
是否他也確實遇到了類似的問題,才發出了“把權利當回事”這樣的呼求呢!吾不知也;是否當今世界,事實上正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著這類事情,所以才需要我們“同去”認真對待呢!吾不知也。通達明智的先生們,你們再給我一個說法吧!
2003年5月16日
于清華明理樓
注 釋:
1、凱瑞斯教授的講題是“美國言論自由的歷史與現實”,中譯本載《清華法學》(北京)2002年第1卷第1期,頁252以下。并詳氏編The Politics of Law: A Progressive Critique, Basic Books, 1998.
2、參詳(美)羅納德·德沃金著、馮克利譯:《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論與實踐》“導論:平等重要嗎?”(南京:江蘇人們出版社,2003),頁1-1。
3、參詳Francis Bacon, “Preparation Towards the Union of Laws”,in The Works of Francis Bacon (ed. with introduction, notes and commentaries by Graham Rees. Oxford and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vol. vii, at 727-743.
4、羅納德·德沃金著、李常青等譯校:《法律帝國》(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頁2。
5、參詳(美)羅納德·德沃金著、馮克利譯:《至上的美德——平等的理論與實踐》“導論:平等重要嗎?”(南京:江蘇人們出版社,2003),頁4,6-7。
6、參詳:(德)赫爾曼·康特羅維茨:“薩維尼與歷史法學派”,載《法律季評》(倫敦)1937年ccxi號,頁326—430(Hermann Kantorowicz, Savigny and the HistoricalSchool of Law,in The Law Quarterly Review)。
7、至于墮胎所牽扯到的倫理和宗教難題,則又另當別論。好在國人于此雖無熾烈理念,因而多有踐踏生靈的惡行,但好處是面對現實,心理通達。
8、阿希絲·南迪:《作為摹本的敵人:殖民主義統治下自我的失落與回歸》(新德里:牛津大學出版社,1983)頁xi(Ashis Nandy, The Intimate Enemy: Loss and Recoveryof Self under Colonialism, New 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9、R. M. 昂格爾著、吳玉章等譯:《現代社會中的法律》(南京:譯林出版社,2001),頁85以下。
10、羅納德·德沃金著、李長青等譯校:《法律帝國》(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中文版序”。
11、在《認真對待權利》“中文版序言”中,作者(杜明和德沃金)寫道:我們不能假設適合于一種文化的所有的東西,都適合于或者應該適合于所有的文化。縱觀歷史,強行推行外來的思想和價值觀曾經帶來了很多的悲劇,這種悲劇常常是由外部力量對被動的社會推行外來的思想和價值觀造成的。在國際法上,我們對于一個文化強行把自己的實踐和價值觀強加于另外的文化的危害性的認識,導致了我們對一個國際法原則的接受,這個原則被稱為自決原則。……自決原則并不僅僅因為一些價值觀和思想產生于另一種文化,而阻止一種文化對于它們的接受。 詳羅納德·德沃金著、信春鷹等譯:《認真對待權利》(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頁5以下。
來源:共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