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蔚云一生致力于憲法學研究,先后參與了憲法、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等多部重要法律的修改和起草工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和“一國兩制”的偉大事業(yè)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同時,他還在北京大學、澳門科技大學任教,為中國法制建設培養(yǎng)了大量人才,有的學生甚至還成為了某些專業(yè)法領域的領軍人物。
肖蔚云教授生前留影 攝影/李俊東
2011年3月10日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莊嚴宣布,黨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立法工作目標如期完成。1982年通過的現(xiàn)行憲法作為根本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法律體系的最核心和最重要的內容。
在這一歷史時刻,撫今追昔,當時參加憲法起草的我國著名法學家肖蔚云已是斯人已逝,令人不禁扼腕嘆息。但其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做出的貢獻,值得后來者敬仰。
參加現(xiàn)行憲法的起草
肖蔚云,生于1924年,從事憲法學研究近六十年,歷經(jīng)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的風云變幻,可以說是新中國法制建設的見證人。“先生年少時志在文史,但上中學時,受朱自清、聞一多和陳獨秀等進步學者的影響,萌生了對民主的追求。1947年北大在抗戰(zhàn)結束后恢復招生,先生懷著讀書救國理想,放棄了文史專業(yè),走上了法學之路。”故人駕鶴西去,記者雖無緣見識肖老的風采,但從肖老培養(yǎng)的我國首屆憲法行政法專業(yè)博士研究生、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的回憶中,我們感受到:肖老一生潛心探究民主法治的精神,需要我們這一代人銘記、傳承下去。
1979年,在經(jīng)歷十年浩劫之后,中國痛定思痛,重啟了民主與法制建設之路。1980年9月10日,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決定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隨后成立了憲法修改委員會秘書處。肖蔚云于1980年至1982年參加了秘書處工作,負責草擬憲法總綱、第三條“民主集中制”和第五條“法制原則”的初稿。對于憲法的修改,肖老參閱了大量古今中外的憲法資料,結合中國的實際提出了許多真知灼見。例如,建議將公民基本權利義務一章放在國家機構的前面;全國人大下設各專門委員會等。
1982年憲法通過后,中英、中葡談判,港澳回歸,國家統(tǒng)一成為了迫在眉睫的大事。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兩國政府正式簽署了《關于香港問題的聯(lián)合聲明》。1987年4月13日,中葡兩國政府正式簽署《關于澳門問題的聯(lián)合聲明》,這標志著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偉大構想開始轉化為現(xiàn)實。作為德高望重的憲法學專家,肖蔚云先后被任命為制定香港、澳門基本法政治體制小組負責人。但由于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起草前無古人,能夠參考的資料少之又少,而涉及的內容則相當廣泛,制定難度可想而知。
“肖老師曾跟我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可能有三百天都在忙著法律的調研、起草、座談。”回憶起當時肖老的忙忙碌碌,肖老的學生、北大法學院教授王磊告訴記者,這兩部對國家有重大意義的立法,飽含著肖老的大量心血。
1990年2月17日,鄧小平同志在會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全體委員時,就曾說過:“你們經(jīng)過近5年的辛勤勞動,寫出了一部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的法律著作。說它具有歷史意義,不只是過去、現(xiàn)在,而且包括將來;說國際意義,不只是第三世界,而且對全人類都具有長遠意義。這是一個具有創(chuàng)造性的杰作。”
“先生以求真務實的精神研究中國憲法體制中的種種法律問題,既著有《憲法學概論》、《論新憲法的新發(fā)展》、《我國現(xiàn)行憲法的誕生》、《香港基本法與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和《一國兩制與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等專著,又撰寫出一百余篇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在袁曙宏的心目中,用“云山蒼蒼,江水泱泱。先生之風,山高水長”來評價,實不為過。
但肖老在評價自己走過的80年歷程時卻很謙虛:“做人要對得起國家、對得起社會、對得起自己,回頭看看能說一句此生無愧。”
1996年2月15日,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籌委會推選委員會小組在北京舉行第一次會議。小組會由召集人譚耀宗(后右)、肖蔚云(中)和鐘士元主持 攝影/劉建生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在不知情的人看來,肖老參與國家法制建設的工作繁重,已經(jīng)是鞠躬盡瘁了,但實際上他一天也沒有脫離教學工作,在北大教書五十余載,從本科生到碩士生、博士生,培養(yǎng)學生無數(shù),可謂桃李滿天下。然而不無遺憾的是,肖老的學生雖大都從事著與法律相關的工作,但現(xiàn)今仍站在教書育人一線的學生卻寥寥無幾了。1987年開始聽肖老講課,之后留校成為肖老的同事,而后又成了肖老博士生的王磊教授告訴記者,如何接過肖老的棒,將肖老的治學精神傳承下去,常常縈繞于他的腦海中。
“肖老治學極嚴,尤其反對學生轉述他人的思想,他強調我們要在前人的觀點上,提煉出自己的。但他又不是一個一味在乎你的觀點有多驚人,或者是有多顛覆的老師,他是那種只要你能自己發(fā)現(xiàn),哪怕學術上很小的細節(jié),只要有獨到之處,就能給你鼓勵的老師。若是學生的研究沒新意沒想法,是很難在他手下過關的。”王磊覺得,過去總是聽到肖老說,“你的觀點是什么?”現(xiàn)在回味起來,這里面潛移默化的是一種創(chuàng)新精神。我們的國家要發(fā)展,創(chuàng)新非常重要,而創(chuàng)新人才又源于教育的不斷創(chuàng)新。我現(xiàn)在帶碩士、博士生時,也在借鑒肖老師的這種教學方法,因為沒有創(chuàng)新,學術就沒有發(fā)展。
同時,肖老在教學中還把教學與實踐相結合,注重對法律原義的理解。“對法律原義的重視,卻是我們現(xiàn)在一些專家學者所缺少的。”王磊說,肖老師認為一部法律要想實施好,就需要我們充分理解它的原義。比如法律條文當時為什么這樣寫,在起草時有幾種意見等情況。但現(xiàn)在有的學者根本不去查一查立法時的資料,而是在出現(xiàn)一個問題時想當然的作出結論。比如,學者們在土地立法中對征收和征用兩詞的差異有爭議,但早在2004年,王兆國副委員長在作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時就有了解釋,現(xiàn)在有很多不必要的爭論,是對以前法律原義的漠視。
肖老有一個很好的習慣,就是在參與立法的過程中,把法律原義一字不差地記錄下來,供后人進行研究。“肖老不會用電腦,都是自己親手寫,卻寫得非常清楚、工整,每個字都能認得清。讀肖老師的文章和書籍,更能體會到他的用詞造句非常簡單、嚴謹、準確,不像現(xiàn)在有些人用一些新造的詞語嚇唬別人。而與現(xiàn)在一些教授寫書時與人合寫、掛名等相比,肖老的每一篇文章都是自己寫的。他希望把每個真實的立法細節(jié)都記錄下來,多為后人留下點參考資料。”王磊告訴記者,當年他在北大法律系讀碩士時,關于憲法的書籍很少,主要就是看王漢斌、肖蔚云等這些參與了憲法起草的專家們寫的文章。比如肖老所著的《我國現(xiàn)行憲法的誕生》,對理解憲法的原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先生對年輕一代憲法學者寄予濃濃深情和殷殷期盼,他曾對我說,十年浩劫使我們喪失了許多寶貴的時間,中國法學要屹立于世界法壇,希望寄托在年輕一代身上,年輕學者要讀萬卷書,行萬里路,著眼中國,放眼世界,為中國的法治建設和世界的法學發(fā)展作出我們應有的貢獻。”現(xiàn)在已是我國法學界知名人物的袁曙宏每次回憶起肖老的諄諄教導,感受肖老的人品和學問,心緒難以平靜,《史記》中太史公的名言不自覺地回蕩耳邊: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向往之!(記者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