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我連身邊的人都無法改變,談何改變世界?我能改變的只有自己。”何家弘似有感觸。
何家弘,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證據學專業教授,還有另外一個身份是“癡醒齋”齋主。癡醒齋既是他的博客的名稱,也是他家書房的名字。
“人生之道,當癡則癡,當醒則醒;只有亦癡亦醒,方能一癡一醒。”他在博客上這樣注解,旁邊配了一張看上去有些滑稽的視頻截圖——何家弘正穿著清朝的官服在一檔法制節目中擔任主持嘉賓“指點江山”。
玄妙的人生哲語與嬉笑的人物圖片相映成趣,“我喜歡這樣輕松的、超然的略帶點調侃的人生態度,人生不能過得太沉重呵。”
那,什么時候該癡?什么時候該醒?
何家弘笑了笑,“那就得看自己的體悟了,生命本來就是一場體悟嘛。”
“這些年,我覺得自己一直在退。”
這張照片也是多年前的事情了。
現在,他很少做電視節目嘉賓,也比較少接受媒體采訪,因為他不喜歡命題作文,不喜歡照本宣科,不喜歡說應景的話,于是不少媒體碰了軟釘子回來。
不想說,寧可不說。
“也可以這樣理解——我不再努力去改變不能改變的世界了,那是年輕時候的自己,深具使命感?一直以公共知識分子自許。現在,也許是年紀大了,也許是走南闖北多了,突然發現,這些年來,我連身邊的人都無法改變,談何改變世界?我能改變的只有自己。”何家弘似有感觸。
所以,對于之前熱衷的很多,他都“荒廢”掉了,比如給報紙寫雜文(他曾一度給北京晚報撰寫《法苑雜談》專欄并結集出版),比如參加各種公開活動,比如上網開個微博發表一下“高見”——之前網易給他開通的微博也被他“荒廢”掉了。2009年在友人勸說下開通的法律博客也不怎么更新了,只是前一陣子突然冒出來的“美國線人”(鏈接1)事件讓他有些惱火,不得不在博客上公開聲明。
他在聲明里說,“這個‘美國線人’名單對我還是有傷害的,那就是侵害了我的名譽權。一些網友痛罵這個名單上的人都是‘漢奸’、‘賣國賊’,這是我絕對無法接受的。如果相關的網站和個人不采取積極行動替我恢復名譽,我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起訴的手段來維護我的權利。”
“我覺得這個玩笑開過了。之前,我對網友一直很寬容,網絡功能不可替代,是民意的積聚與疏泄,即使語言有些偏激,仍極力維護,并積極與網友們聯誼,參加各種活動(鏈接2)。但現在越發覺得,部分網友或者說是一些人完全把網絡當成了工具。觀點的批判,我可以接受;但不能淪為人身攻擊。”
氣憤極了,怎么辦?
“能怎么辦?我不愿意陷入或者糾纏于任何不愉快之中,性格使然。面對令人氣惱的事情,我基本保持理性,會去思考應該做什么?怎么樣去做?” 停頓了一下,何家弘說,“這些年,我覺得自己一直在退,退回到一個普通高校教授的位置。”
“但是,這并不代表我是一個悲觀主義者,只是改變了表達的方式。做好本職工作同時,我最大的愛好或者說享受就是寫小說。”
目前,何家弘還在給本科生上課,講的是“證據調查”。同時每年帶1-2個博士生,1-2個法學碩士研究生,4-5個法律碩士,還有今年新帶了與檢察機關聯合培養的側重實務研究的博士后。這已經占據了自己70%的精力,還要兼顧科研。
采訪中獲悉,他的代表作《短缺證據與模糊事實——證據學精要》剛剛出版。“一個法學家,沒有自己的代表作,怎么行?如果非要選一本書來了解我的學術研究,看這一本即可。”
不過,與他的小說相比,他又認為,小說的壽命應該比學術書更長一些。“也許十年以后,我的學術觀點已經落伍了,但是,蘊含在我的小說里的關于這個時代的人性的思考卻仍熠熠生輝。”
純粹為了圓一場文學夢
何家弘說,喜歡文學的人多半是敏感的,感性的,就連寫作法學論文時都會想著用不一樣的表達,比如,1999年,他曾經給《法學研究》雜志寫過一篇很學術的證據學研究論文,標題卻是《讓證據走下人造的神壇》,文字富有感染力充溢了情緒。
“文學就是人學,它會讓我從人性的角度去思考問題,更高層面上關照人與事,這大概讓我不由自主地超脫了法學思維的一些局限,條條框框。”起初是業余愛好,純粹為了圓一場文學夢。
1953年,他出生在北京,滿族人。“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在“北大荒”務農,身份是“下鄉知識青年”。殘酷的生存環境和突發的“林彪事件”使他陷入了信仰的迷茫。激情燃燒過后,剩余的就是“人往高處走”的欲望。
何家弘用一個英文單詞來形容那時的自己——“ambitious”,“中文會被翻譯為野心勃勃,似乎帶有貶義的味道,但是,至少是準確表達了強烈的上進心,渾身充滿了激情。”不過,家庭出身的因素影響了他入黨、提干、上大學,這些理想都與他漸行漸遠。
“幻滅的心情如何形容?就好像《牛虻》中亞瑟·勃爾頓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來是他的生身父親,而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騙了他,茫然,沮喪,總之,無所適從的感覺。”
幸運的是,連續的挫折卻使那個原本朦朧的“文學夢”明晰。他利用業余時間趴在農舍的土炕上寫作兩年,完成了一部二十多萬字的長篇小說《當紅霞灑滿天空的時候》,也就是《X之罪》的初稿。
在那段艱辛的創作過程中,支撐他的力量就是一個很直接的夢想——拿著一本出版的小說,封面上印著他的名字!后來,這個夢想被擱置了,因為愛情的力量把他送進了法學院。
上大學后,他一心求學,在中國人民大學讀完了本科又讀碩士,后來又到美國西北大學法學院苦讀,終于“大頭朝下”地戴上了博士帽。回國后,他繼續在人民大學任教。法學路上求索15年之后,蟄伏于心底的文學夢突然蘇醒了。從1994年底開始,何家弘教學之余,5年內創作了5部小說(即《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無罪貪官》《無罪謀殺》),并被陸續翻譯到海外。
“有人說我的小說就是寫給外國人的。我不以為然,因為我寫作時根本就沒想到自己的小說能走出門。”何家弘說。
一切源于機緣巧合。1998年,何家弘在法國的埃克斯-馬賽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他把小說送給了為他做翻譯的中國留學生。回國后不久,就收到一位法國女士——瑪麗婭·克勞德的來信,在一個朋友那里,瑪麗婭看到了何家弘的小說《神秘的古畫》,很喜歡,決定隨后希望把他的小說作為碩士學位論文的研究主題,并開始翻譯何家弘的小說。那時,她正在法國普羅旺斯大學攻讀比較文學碩士學位,并已學習中文多年。
2002年1月,《神秘的古畫》出版了,這是第一部被翻譯到法國的當代中國犯罪小說。到2005年,瑪麗婭已經翻譯了他的四部小說。目前,瑪麗婭正在翻譯他的第5部小說《無罪謀殺》。
“如果沒有瑪麗婭對于中國的關注,對于我的小說的翻譯與推介,我的小說是不會被海外知曉的。”何家弘說。“其實,我寫小說主要是為了圓自己年輕時的文學夢。”
今年7月,《血之罪》的英文版終于付梓。在9月2日,他的第一本小說《血之罪》英文版發布會的英文演講中,他專門用了一個章節講述了自己的故事與愛情。
在談及這部小說的翻譯出版時,企鵝中國公司的經理周海倫認為,這是一個把優秀犯罪小說寫作的經典傳統融合于一個只能在中國講述的故事。“重新評價過去的罪惡是偉大作品的一個共性。但是在中國,這是一個特別沉痛的主題。人們不愿意回顧過去的錯誤。但是在《血之罪》中,我們看到了竭力探索過去事件的人物。”
一半是文學,一半是法學
“坦白說,我沒有系統研究過文學,我只是憑著自己的天性去寫作,所以,寫作對于我來說,是一種享受,當然,法學也是。我還曾經過寫過一本書《享受法學》。”
文學與法學的融合是何家弘獨有的特色:和很多法學家不同的是他寫小說,和眾多小說家不同的是他是法學家,所以他自稱自己的小說“一般是文學,一般是法學”。他希望讀者可以從他這里看到人性,同時還可以收獲到一些法學知識。
比如,《血之罪》1995年初版時,名曰《瘋女》(2007年以《人生情淵——雙血型人》再版)。這就是一本“以錯案為視角,以防范為動機,以人性為本源,以法治為皈依”反映刑事錯案的小說,以真實的錯案(鏈接3)為原型。
當時的何家弘剛從美國西北大學留學回來,在人民大學擔任講師。聽到這起錯案的時候,何家弘正在構思第一部“洪律師推理小說”,該案頗為及時地為他提供了創作的靈感。“錯放和錯判都體現了一個社會的價值取向。”
2005年,何家弘曾帶領一些青年學者成立了“刑事錯案實證研究”課題組,他發現多數刑事錯案都是多種原因重合作用造成的,如社會輿論的壓力、上級機關或領導的干涉、快速破案的工作壓力等。不過,這些原因往往都要通過證據問題表現出來或者轉化為證據問題,包括刑訊逼供、鑒定錯誤、偽造證據等形式。所以,為了預防錯案的發生,就要完善我國的刑事證據規則,加強對取證、舉證、質證、認證活動的控制和管理。
發之于小說的思考,收之于小說,何家弘把他近年來關于刑事錯案的研究成果與心得也都寫進了修訂后的《血之罪》。從這個意義上講,《血之罪》可以作為“刑事錯案研究”的普及讀本。
《x之罪》(鏈接4)這部小說則來源于2006年-2008年,他掛職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廳副廳長期間對于“瀆職犯罪”的深刻認知。“貪官固然應該嚴懲,昏官、庸官、懶官更應該受到處罰,然而,人們對瀆職犯罪還存在一定的認識誤區,從某種程度上說,法治的根本精神不在于‘治民’,而在于‘治官’。”
創作靈感來自真實案例
作為法學家,何家弘是著名證據法大師華爾茲教授的高足,中國首屈一指的證據學專家。作為一名文學創作者,他一再聲明自己只是個“業余水平”。小說的出版與出名,多少給他一種陰差陽錯的感覺。
不過,創作始終脫離不了作家的生活。仔細閱讀,不難發現,何家弘的小說時段都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這也是他的青年時代,思想最活躍最留戀的一個年代,對社會感觸也最深的一個時期;而且4部推理小說都是以“洪律師”(鏈接4)為主人公。
“很多讀者都問我,洪律師是否就是我本人?我的回答是,既是也不是,他只是一個代言人,穿起了我很多的感悟。”
在創作中,他盡可能的追求真實,因為只有接近現實的作品才讓他感到有力量,這一點與他早年沉醉于《被侮辱與被損害的》、《怎么辦》、《你到底要什么?》等前蘇聯批判現實主義文學作品有關系。
當然,作為文學創作,他在小說中對這些“原始素材”都進行了藝術加工,但是細心的讀者仍然可以從中看出一些真實的痕跡。
比如,《血之罪》中洪鈞和肖雪騎車遭遇“絆馬索”搶劫的情節和《性之罪》中陸伯平使用特殊手法撬盜保險柜的情節就都來源于他在人民大學攻讀偵查學碩士學位時在北京市公安局實習參與的辦案經歷;《性之罪》中夏哲被陷害于股市詐騙罪的情節來源于一名當事人向他咨詢法律問題時講述的親身遭遇;《人生怪圈———神秘的古畫》中關于“達圣健腦液秘方”的情節則受到了新聞報道的啟迪。
正如文學評論家吳秉杰所說的:“歷史人生、社會背景、利益關系、罪與罰、情感與欲望,有關知識分子自省與精神層面上的課題,與犯罪問題相聯系的倫理問題,以及對社會歷史合法性和道德合理性的深層思考,都進入了何家弘的小說視野。”
“由于我自覺或不自覺地把研習法學的心得融入在文學作品之中,所以這些小說也可以稱為‘法學讀本’。”何家弘說。
從五部小說所涉及的法律內容來分,《血之罪》是刑事錯案讀本,《性之罪》是證據調查讀本,《X之罪》是瀆職犯罪讀本,《無罪貪官》是腐敗犯罪讀本,《無罪謀殺》是刑事證據讀本。
“如果說前三部是從文學到法學的創作,那么后兩部則是從法學到文學的寫作。在前三部小說的創作中,我是先有生活中的案例和故事,然后加入法學的內容。在后兩部小說的創作中,我卻是先有法學或法治的主題,然后再根據生活積累去編寫案例故事。”
陰謀與愛情
陰謀與愛情是文學永恒的主題。
在何家弘的小說里,陰謀以犯罪的形態存在。
不過,在他的小說里,你找不到絕對的惡人,即使是罪大惡極的人也有情有可原的地方,這是他對于人性特別的理解。
“人人常常爭論,人之初性本善,還是性本惡?其實,每個人身上都有善源與惡源,即人性本惡亦本善,只不過在不同的環境下不同的表現而已。比如,孟子的時代,他提出‘性本善’,是因為那個時代激發了人的善源,而到了荀子那個時代便不同了,所以,得出了相反的結論。”
在《血之罪》中,何家弘對人性善惡問題進行了個體解析。在《性之罪》中,他對人性善惡問題的探討則出自群體和社會的視角。人性中既有惡源也有善端,因此社會環境就成為影響人類行為善惡的決定因素。如果社會環境養善,那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向善。如果社會環境養惡,那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向惡。
何家弘認為,當前是個價值更加多元化的時代,信息渠道相對通暢,了解外面的世界并不困難。但是,社會道德的整體滑坡、國民素質的參差不齊與對法治的漠視卻讓他憂心忡忡,雖然,他自認已經卸掉了“公共知識分子”的重擔。
“如果用一個字概括當前的社會心態,就是‘爭’。”何家弘說。
無論是過馬路,還是坐飛機,還是去超市排隊結賬,在現實生活的每個角落里,人人都在爭搶,哪怕是只有幾秒鐘的紅燈,也要去闖。不怪乎,一位外國友人困惑地打聽他,為何國人上飛機還要插隊,難道沒有座位嗎?
所謂生活的細節卻是宏觀社會現實的折射,表面浮塵背后無疑存在深層次的社會治理難題。在這些非一日之力的盤根錯節面前,何家弘覺得自己“很渺小,很有限。” 他覺得,當前社會最缺乏的是“辭讓”之心和對規則的尊重,而這種底線文明最應該自上而下,從社會的高階層人士、強勢群體帶頭做起。
他所能做的或者他希望去做的就是通過作品去傳達自己的理想,如何對待愛情,如何面對社會,如何解決困惑,比如,對于老百姓很關注也是他研究的熱點問題——反腐敗問題,他就試圖用文學的手法把他的看法寫進小說《無罪貪官》中,那里有他的烏托邦,世界上最清廉的城市——圣國。
當談到愛情時,他笑了。他與妻子的相知相識一直被圈內傳為一段佳話,按他的理念,愛情可以劃分為三個層次:性愛、情愛與神愛。對于,目前過于物質化的講求各種條件的相親或者婚姻,他直接將其撇在愛情之外。
你能相信,一個走遍世界、四處講學、研究偵查證據科學的法學教授會在黎明到來之前趴在書桌上淚流滿面嗎?當寫到小說《X之罪》的結尾時,也許是為了男女主人公純潔的愛感動了,何家弘就曾哭了。
“人活著總需要一些精神上的東西吧。”何家弘說。“我自始至終都是一個理想主義者。”
相關鏈接
鏈接1:最近,網上流傳一份“美國政府在華線人”名單,據說是“維基解密”釋放出的美國外交密電中透露的人名,超過百人,何家弘也名列其中。
鏈接2:2010年5月3日,檢察日報社正義網絡傳媒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證據學研究所聯合舉辦了“李莊案虛擬審判與刑事審判制度改革研討會”,為一場由“山寨法庭”進行的虛擬審判做總結。
此前的3月21日,何家弘在其個人博客上,發起了一場針對“李莊案”的虛擬審判。到4月22日虛擬審判宣判之時,超過40000次的點擊量證明,已有近萬名網友通過網絡“旁聽”了“審判”。
2011年9月1日,以此次虛擬審判為藍本的圖書《誰的陪審 誰的團——刑事庭審制度改革的虛擬實驗》正式出版。
鏈接3:1989年4月5日,黑龍江省伊春市友誼林場發生了一起兇殺案。護林防火員關傳生被人連刺多刀后死亡。經過法醫檢驗,在死者隔壁石東玉家發現的帶血軍衣上的血型為O型和A型,而死者關傳生的血型為A型。審訊持續30多個小時后,石東玉承認殺害關傳生的罪行。1991年12月2日,石東玉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1992年8月31日,石東玉被送進北安監獄服刑。1994年4月,一搶劫犯在書面材料中揭發檢舉稱殺害關傳生的真兇另有其人。有關部門提取關傳生的頭骨和毛發等物證,到北京準備進行DNA鑒定。然而,北京市公安局的刑事鑒定部門沒有使用DNA辦法就解決了問題,其血型鑒定結論表明:被害人關傳生的血型為AB型,石東玉衣服上根本沒有被害人關傳生的血!當年的法醫竟然把被害人關傳生的血型錯誤地鑒定為A型!
1995年4月22日,石東玉被無罪釋放。經過協商,當地政府給予石東玉約6萬元的賠償和補助。然而,這起錯案給石東玉及其家人造成的損害卻是巨大的:他的未婚妻離他而去;姐姐在去看守所探望他的途中被火車撞死;妹妹離家出走,下落不明;父母四處上訪,顛沛流離……
鏈接4:在一個偏僻寧靜的山村里發生了一連串詭異怪誕的事情。一個村民突然死亡,被法醫鑒定為過量服用了巴豆水。他的妻子被指控“通奸毒害親夫”。這似乎是一個被前人重復過無數次的故事。但是,故事的主人公究竟是“潘金蓮和西門慶”,還是“楊乃武與小白菜”?洪律師和宋佳歷經艱險,終于查明真相。這個案件背后折射出來的瀆職犯罪和司法權威旁落等社會問題,更發人深省。
鏈接5:2012年4月,洪鈞應圣國大學法學院的邀請,給學生講授全國人大剛剛通過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洪鈞于1988年到美國西北大學法學院留學,獲得法律博士學位之后在芝加哥做過兩年律師,后來回北京開設了“洪鈞律師事務所”,專門受理刑事案件,因為在“鄭建國強奸殺人案”、“夏哲股市詐騙案”、“金彩鳳投毒殺夫案”等復雜案件中成功地替當事人洗清冤情并查明真相而名噪一時。后來,他急流勇退,回到母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書,目前是國內頗有名氣的法學教授。
洪鈞相貌出眾,氣質非凡,雖已年近半百,依然風度翩翩,絕對是“偶像派”學者,因此,諾大的報告廳里聽眾爆滿。講座結束后,很多學生都排隊請他簽名并合影留念,以至于圣國大學的幾位教師不得不組成人墻才把他“解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