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中期我在中國政法大學讀研期間初識江老師。那時候江老師不僅給我們開過講座,而且是我們碩士畢業論文答辯委員會的主席。論文初稿完成后,我和同伴曾幾次到人民大學大江老師家里求教。雖然每次去的路上心中都充滿忐忑,但每次到了家里,江老師和師母都是熱情親切地接待我們,江老師總是在先對論文予以肯定的基礎上,再溫和地提出一些具體的修改意見。江老師耐心和悉心地學術指導使我受益匪淺,后來畢業時我們的論文都順利通過了答辯,我離開北京南下廣州,開始了在中大的從教生涯,而江老師和師母的熱誠親切,給我留下了永遠美好和溫馨的回憶。
從教十年后,已為人之母的我有機會作為富布萊特訪問學者赴美研究美國民事訴訟法,回國后我即奔赴西南政法師從同樣在讀研期間給我們上過課的常怡老師攻讀博士學位,其間也與江老師保持著經常的學術聯系,得到了兩位德高望重的學術大師直接的學術鼓勵和指導,博士論文答辯時,江老師又應邀赴渝擔任我們答辯委員會的主席,使我如期如愿獲得博士學位。繼后,我有幸進入人民大學博士后站,江老師作為我博士后期間的合作導師,繼續在學術之路上引領我前行。
2000年仲夏,江老師在人民大學主持的為期一個月的“中國中青年民事訴訟法學者國際研討班”開班。該研討班所使用的教材,是由江老師領導的中方專家組列出的中國學者和法律界人士亟需了解的關于美國民事訴訟制度的課題,并由兩位美國教授專門撰寫的《美國民事訴訟的真諦》(英文版)一書。我有幸參加該研討班,并和徐卉博士一起成為該書的中文譯者。該書翻譯完成后,為保證翻譯質量,2001年夏季,江老師與我們兩位譯者一起專程赴美一周,對美國民事訴訟制度進行實地考察,并與美國教授作者就翻譯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我們從北京飛到芝加哥,再轉機飛到波士頓,十幾個小時的飛行旅程,加之時差和較緊密的日程安排,令人非常疲勞,但當時已屆70高齡的江老師卻一直保持著積極而從容的精神狀態,與美國法官、律師、教授等同仁們進行著愉快而又卓有成效的學術交流,令大家深為欽佩。2002年4月,《美國民事訴訟的真諦》中文版出版時,江老師還特別為該書作了序。
作為我國第一部民事訴訟法的重要起草者,江老師在近十年來又為該法的修改與完善而大聲鼓呼,并率先垂范提出了民事訴訟法修改的第一部專家建議稿。江老師持之以恒不懈追求學術真理的精神一直潛移默化而又深刻地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訴訟法學人。在我主持進行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民事訴訟法修改研究》課題的過程中,我曾請教江老師,我國民事訴訟法的修改究竟應該確立怎樣的指導思想。江教授十分堅定地回答:“立法修改的指導思想至關究竟制定一部什么樣的民事訴訟法的問題,這個指導思想字不必多,四個字就可,那就是“以人為本”。江老師這一高屋建瓴而又言簡意賅的提煉于我而言如醍醐灌頂。正是在江老師提出的這一指導思想的指引之下,我展開了對我國民事訴訟法修改的較全面的思考和探索,并終于完成了自己的課題,完成了自己的《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雖然江老師再也看不到學生的這份作業,但可以告慰江老師的是,學生一直謹記著先生的教誨,學生一直是以勤勉、審慎和負責任的態度去認真地思考和努力地完成這一重要功課的。
在我看來,最近剛剛公布的民事訴訟法修正案,僅是我國民事訴訟立法修改的一個階段性的成果,中國民事訴訟法現代化的使命仍任重道遠。江老師不懼艱難、孜孜以求的學術精神將永遠激勵我們為更好地完成這一使命繼續不懈探索。
祈望敬愛的江老師一路走好!江老師,您永在我們心中
【編者注】作者系中山大學教授,中國民事訴訟法研究會副會長。